数字货币传销是用区块链吗
❶ 数字货币是骗局吗
有些是真的,有些是骗局,投资要谨慎选择,像比特币这样的就是真的数字货币,最近我和朋友在做一个叫GFC的,已经是上交易大盘的币,现在中国的数字币太多了,尤其是企业币,但是能真正上交易大盘的估计还真的没几个,希望可以帮到您,最后说一句任何投资都具备风险,要谨慎。
❷ 数字货币是传销吗htt
数字货币是区块链项目的代币,因为区块链是的共识机制就确定需要代币的激励,可以片面的理解成为公司的股权,
在数字货币行业实现财富自由的比比皆是,记得在2013年初的时候屯了2万元的数字货币。年底价值已超过60万,但任何行业都要遵循二八定律,在这里,血本无归的人比比皆是。
传销币,空气币在没有监管的区块链行业多如牛毛,如果你是小白又想进去这个行业,建议你先学习,市值排名20之后的不要去碰,都不会碰到传销币,别信什么大神,别信什么跟着操作都能赚钱,一切只为割你韭菜,只有自己学习好了才是正道,
如果您想进去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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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一直玩股票类的,直到进去数字货币行业才知道魅力之大,希望能帮到你
❸ 所谓的数字货币到底是区块链技术还是变相传销
这你就要了解正确的数字货币的发行流程了,大体分为八个步骤:
第一步:做一个数字代币系统。
这个很简单,比特币的代码是公开的,简单一改就是一种山寨币;以太坊的技术是开源的,找个程序猿就能在以太坊的公链上发行一款币。现在大部分山寨币都是在以太坊的公链上,代币的分发也直接用以太坊的钱包,很方便。
第二步:找人做背书。
如果项目能落地,可能会找个真正有影响力的大咖,顺便还能拿个天使轮做做营销。如果项目是空气币,可能就拉个草根大咖,反正现在币圈刚兴起,很多“大咖”其实都是草根出身的。拉不到的话直接用病毒营销套路发糖果也可以。
第三步:准备一份白皮书。
这个得往高大上里了写。对于优质币来说,愿景、代码、规划、团队之类的都得好好写,得花不少时间。但对空气币来说,直接找个专业代写的就行,一天就能写好。
第四步:推广营销。
找各类币圈媒体打广告,或者弄个邀请送糖果的病毒活动,刷刷知名度。
第五步:爱西欧。
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就直接开始爱西欧了。好项目很简单,往往小范围就直接被哄抢完了。空气币自己拉不到人也没关系,直接找代投渠道,帮你包装项目,也很容易就被分完的。
第六步:接触交易所。
一般都会尽力上一个知名的交易所。如果没有天使轮,就只能拿爱西欧的钱出来了,实在不行上个容易上的交易所也行。
第七步:公开募集。
一旦上了交易所,说话的底气就足了。这个时候可以继续再来一波公开募集。反正给出去的都是代币,还能引起市场的更多的关注。
第八步:上线交易所。
一旦资金足够,项目质量也不错,那就多上几个主流交易所。主流交易所一上完,那这就是一个比较靠谱的项目了。
如果是正常的通过以上八个步骤就是运用了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
但是更多的往往是个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属于传销币,多见于网上私募,例如之前被封的任务帮。
❹ 国内正规的区块链平台GUCS是正规的吗
不正规。
GucS数字货币不是传销,是属于区块链的虚拟货币,龙头就是现在很热的比特币。数字货币风险很大,因为是虚拟的,没有实际价值,主要靠人气,没人气做不起来就全军覆没,全没了。
这种东西风险还是很大的,投资要谨慎,注意防控,不懂得千万不要入。
❺ 数字货币是不是区块链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应用。
数字货币用的就是区块链的技术。
❻ 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网络区块链总工程师肖伟对本刊记者说,ICO暴富神话动摇区块链技术人才研发定力,动辄几百倍回报的炒币暴富神话考验着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耐心。“圈内曾经一起做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战友’很多转去发币了,现在还能坚持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说,在中国禁止ICO的背景下,国内很多宣传做区块链应用的初创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将原本毫无价值的代币经过概念包装圈钱融资。“ICO污染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创造了一种可投机的产品,不少年轻人不好好琢磨创业,都在琢磨发币,这让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也认为,区块链如果不摆脱发币困境,就永远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机制。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本刊记者说,学术界早在2013年就证实了区块链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控制超过51%节点的攻击不只存在于理论上。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说,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颠覆性。“一些不法分子夸大区块链的作用,以此来说明区块链具有巨大的投资价值,这是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的。”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这些自媒体大多数获得交易所负责人、币圈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其报道的客观独立性很难保证,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币,过度拔高数字货币前景,为问题项目的非法集资创造了舆论传播的便利。”许泽玮说,一些区块链自媒体投资人本身就是ICO项目投资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软文费用和项目推广费用,成为代币发行的舆论帮手,还有个别媒体发展成代投机构,从中牟利。
(6)数字货币传销是用区块链吗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❼ 码链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1、码链数字货币不是传销 码链数字货币是基于物权把控的,实现物物等价交换的数字货币。 码链数字货币都是有实际的企业或者商品进行信用背书的。 与区块链的代币,例如比特币等有着本质的区别。 码链属于理论诈骗 不存在二维码扫一扫专利
2、很多非常的传销组积,会利用数字货币进行传销诈骗,尤其是区块链概念流行了以后,数字货币更是摇身一变,成了很多用于非法传销所用的代币。其实要区别这些数字货币骗局并不难,它们往往都打着拥有高收益的名号,或者宣称高回报的升值潜力,并会煽动投资者鼓动身边的人也加入其中。在我国最破获的一起数字货币传销案件五行币骗局中,其受害者数以万计,数字货币传销骗局对社会造成危害可想而知。
3、总的来说,数字货币并不能全归类为传销,但遇到具有上述传销特征的数字货币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多加注意,发现有特殊情况,及时报警。
拓展资料:
1、码链接入协议可以成为物联网的底层基础接入协议,是对基于IP管理的互联网的一次升级换代,未来全面向下兼容,则或可取代整个互联网。他表示,管理安全性、成本低廉性与管理便捷性是“码链技术”的三大特点,这也使“码链技术”的应用将会十分广泛。
2、现阶段,表现最为广泛的应用就是二维码“扫一扫”支付技术,据统计,基于微信的扫一扫接口调用,每年超过1000亿次;支持“扫一扫”功能的APP,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超过数千款。2016年基于扫码支付的金额可能已达数十万亿元,已成为一种普世“现象级应用”,是中国领先世界的亮点与名片。他强调,“码链技术”的应用绝不仅仅局限在二维,码“扫一扫”支付上,未来将在个人码链物联网消费、企业码链全过程管理、社会道德诚信全追溯、国家供需新计划经济、全球资产货币数字化等领域有着更深入的发展,更将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创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