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对区块链的政策
1. 传销多的城市
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意见将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市这十一座城市列为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1.桂林、南宁、北海
将这三座城市列在一起是因为都属广西管辖,其情况也大致相似。作为新晋传销城市,桂林在传销界里却早就是老大一般的人物,虽然没有官方认证,但广西历来是传销泛滥大省。有意思的是,在2017年桂林、南宁和北海刚刚被广西评为无传销城市,2018就被列为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可以说是十分尴尬的难兄难弟了。
17年桂林有32个传销窝点被一窝端,不过既然被重点整治,那底下潜伏着的或许就不止32个了。
北海是典型的南派传销,“宏观调控”、“暗中保护”,传销者给你洗脑的时候讲的头头是道,就差在政府里专门建个部门了。
南宁,大名鼎鼎的阳光工程发源之一,三兄弟里面也是老大哥般的存在。南宁的传销应该是最大胆的传销了,就在政府旁边的广场,居然还有大量的传销人员在活动。据称有一种说法,抓传销会影响当地经济。
三兄弟这次一起上榜,一家人果然还是要整整齐齐。
2.南昌
南昌的传销,就跟兔子窝一样,一个个窝点星罗密布,遍及各个小区。最开始南昌流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北派”传销,不过这几年已经渐渐转型为“南派”。住在高档小区,吃好喝好,传销点甚至会安排美女陪你谈恋爱,可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了。
3.长沙
长沙地处中部,这里消费高,工资低,传销屡禁不绝。传销队伍,散布长沙的各个城区,很多人找工作,掉至传销陷阱。有数据显示,大约有4万多人被骗至长沙,从事传销活动。长沙的传销,现在主要以“投资”为主,他们对外宣称几万元加入组织,将来会有几百万回报,一些人被洗脑后,甚至把老爸、女朋友骗至长沙,搞起传销。
最近被点名后据说放了大招,一口气端了131个窝点,遣返了400多人——
4.西安
西安的传销,起步较晚,但这几年发展十分猛,从电视曝光来看,西安传销大有后来居上之势。西安传销的一大特征是,有大量的高学历队伍参与其中。从去年摧毁的一个传销组织来看,大学学历者占到了60%,其中不凡一些研究生。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与西安高校较多有关,另外没有更多有吸引力的工作,大量空虚的人被洗脑,成为传销成员。
最近西安也曝出许多“区块链”传销案,不是高学历还真玩不来
5.贵阳
在贵阳,传销永远不会说自己在搞传销,但都会把你往同一个地方领——世纪城。大集团投资建的世纪城,大确实是很大,几乎能容纳全市的传销窝点了。进去里面各个都是老板,各种投资、项目,带你游山玩水,看工厂、看地皮,看各种成功的大老板。等你真交了钱,你也就成了老板,等着忽悠下一个人当大老板了。
6.南京
1040的另一个重灾区,69800这个字眼可以说是所有误入传销者的噩梦。有网友亲身讲述在南京的传销经历,从洗脑手段上来看还是以“南派”为主,各种国家项目、宏观调控吹的天花乱坠,最近可能从上面的政策里偷来了新词,开始吹“分享经济”了吧(不过估摸全国传销都在吹)。不要妄图用你的聪明才智去挑战传销,就好比不要用你的忍耐力去挑战毒品,不然输家永远是自己。
去年才爆出新闻端了200多个窝点,今年依旧光荣上榜,看来还有不少窝点在贡献力量。
7.廊坊
廊坊的情况比较复杂,“北派”和“南派”都有,许多刚毕业甚至没毕业的大学生误入传销,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每天睡地板、吃青菜、,隔上大半个月才洗头洗澡也是常有的。身边有人全天候监视,上个厕所也有人跟着,哪怕你是女生。“北派”一般会把人安排到各种小农村,最出名的应该是“蝶贝蕾”了,之前报道的李文星案就是这个组织干的。
8.武汉
跟南京的情况有点类似,游山玩水考察项目,69800赚1000万,尽管听他们神吹,好像所有人都赚钱了就等你投资了。如果部分加入“北派”的人可能是被暴力逼迫,那么加入“南派”的人可以说是心甘情愿,说句不好听的,相信天上掉馅饼和渴望不劳而获的人总该会为自己的天真付出点代价。
2. 区块链带来了哪些颠覆,为什么能够成为国家战略
区块链的颠覆性特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透明性。区块链系统的数据记录对全网节点是透明的,数据记录的更新操作对全网节点也是透明的,这是区块链系统值得信任的基础。由于区块链系统使用开源的程序、开放的规则和高参与度,区块链数据记录和运行规则可以被全网节点审查、追溯,具有很高的透明度。
二、开放性。区块链系统是开放的,除了数据直接相关各方的私有信总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公开(具有特殊权限要求的区块链系统除外)。任何人或参与节点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记录或者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
三、信息不可篡改。区块链系统的信息一旦经过验证并添加至区块链后,就会得到永久存储,无法更改(具备特殊更改需求的私有区块链等系统除外)。除非能够同时控制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因此区块链的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极高
四、去中心化。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最基本的特征,意味着区块链不再依赖于中央处理节点,实现了数据的分布式记录、存储和更新。在传统的中心化网络中,对一个中心节点实行攻击即可破坏整个系统,而在一个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网络中,攻击单个节点无法控制或破坏整个网络掌握网内超过5%的节点只是获得控制权的开始而已。2019年是区块链技术商业应用的元年,而政策利好的刺激将让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更加稳健。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逐渐渗透到数字金融、互联网等众多领域,大家对区块链的价值认识更加清晰。
区块链已经形成了全球竞争的态势,各国都在抢占发展先机,中国更不能落后;因此,区块链成为国家战略亦无可厚非。
3. 2018年全国两会互联网金融提案解读
2018年全国两会互联网金融提案解读
李东荣认为,在看到互联网金融行业成绩的同时,要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金融业是充满诱惑的行业,强调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互联网金融行业也不例外。在新的互联网表现形式下,风险的扩散更加隐蔽,同时混业经营的业态也带来很多挑战。监管要不断去适应。
他认为,互联网金融在金融改革发展中,必然有其地位和作用。“大多数企业是真心实意想办好的,从一开始就要认识和遵循金融的基本规律,自律极其重要。”李东荣提到,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正在组建中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每一位成员要对风险有所敬畏,要爱护行业声誉,尊重行业规律。
刘明康提到,现在出现的问题大多在于平台自身想参与资金往来。而一些平台做大资管业务,将平台作为通道,违背了互联网金融本身的发展规则。“只有做小、做分散、做简单产品才能活下来。否则就离死不远”。
他表示,正因为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能颠覆现有的金融业务,所以监管才鼓励,但绝不支持行业“发疯”。
刘明康表示,监管只能起到提醒的作用,关键还是靠自律。希望互联网金融行业真正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发挥创新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的会上提出“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注重银证保的监管差异性,注重监管创新”等几点建议。
他认为,互联网金融对于监管是一个新的挑战,政策层正在以监管创新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创新。如果缺乏防风险的预案,风险就是不可逆的,反之,风险就是可控的。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认为,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提高全要素的生产率。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如果能够在速度、精准、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实现价值,才能在热潮之后留下有意义的东西。
而此前的一些恶意案例,反映出的是信息的进一步不对称,是“古老的骗术穿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如何对真假创新进行识别、校正,对于监管来说是一个挑战。
刘世锦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看起来虽然“凉了一点”,但也很正常。在未来如果结合产业,实现产业互联网,将会有很大的空间,也才能真正推动供给侧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提议,要加快监管细则的出台,统筹多维一体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评估数据体系,同时还要加强对行业不切实际的宣传的管控。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方方认为,要大力加强对于投资者教育,同时要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开放的态度,允许有发展的空间。另外要把底线划清楚,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赵宇梓认为,互联网金融能够发挥很大作用,但创新与监管的平衡需要重视,“有段时间过于强调创新,带来了一定的副作用”。互联网金融正是因为宽松的环境才得以快速发展,但风险也在随之隐藏。因此监管要有前瞻性、预见性。
他提到,目前监管倾向于将职责下放,但地方金融办无论是编制、人员能力等方面,承接这一任务存在困难。
互金两会提案互联网金融处于监管关键期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即将开幕,互联网金融预计将成为两会代表关注的焦点。“互联网金融”议题较早被引入全国“两会”是在2013年,在该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几点建议的提案》。而在次年于深圳召开的“两会”上,则首次出现了代表、委员给P2P网贷的专门提案。
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即曾成为各方相互争鸣的热门议题,或因其普惠而主张对其宽容,或因其乱象丛生而主张对其严格监管。不过,与2016年稍有不同的'是,2016年地方“两会”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重点转向P2P网贷。当然如何规范互联网金融,或许我们可以听到不少政协委员的声音。
近日,由华夏时报、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联合主办了互联网金融专题研讨会。会议邀请到了政协委员、监管代表和行业领袖等参加。爱钱帮CEO王吉涛也受邀参加了此次盛会。全国政协委员徐晓兰,基于过去对传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调研,徐晓兰提出了以下主要争议和问题:
非对称的监管问题。互联网金融没有形成体系,金融主体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边界尚未明确。如果用传统的方式监管,是否有利于互联网金融新兴业态的发育。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在很多行业领域都出现,但金融更加敏感,这是我国经济的基础,如果出现问题会撼动我国的经济基础,破坏力更加显现。
爱钱帮CEO王吉涛在华夏时报“两会”话题研讨会上感慨地说,去年7月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利好,现在整个行业有些风声鹤唳的感觉,e租宝出事之后,我们现在忧虑监管细则能否如期落地,规则应该尽快明晰,哪怕这个意见不那么完善,有一个总比没有好。“但现在这么猛烈地到来,我很担心这个行业,而朋友总是担心我的人身安全。”
资金安全问题。在没有第三方托管的条件下,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级的管控措施能否替代传统金融的信用评级体系。互联网金融会说我们基于大数据的评估体系为何还出现问题,这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如何保证我们的信用评级体系。
金融的消费权益保护行为。互联网金融基于网络数据,取证需要专业的团队,是否会造成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困境。当然,传统的商业银行,来自互联网金融的意见,站在自己的角度提出自己的问题。
为此,徐晓兰在发言中建议:第一,鼓励扶植互联网金融进入既有传统金融机构覆盖的领域和薄弱环节。第二,不同业态的监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监管业态和框架中,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有机的结合。第三,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标准,进行行业主动管理和分级管理。第四,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保护和协调机制,实施消费者专门的保护机构。“当然,从长期发展来看,还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大力推动发展,统筹多维的立体大数据体系,建立全面的信用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改善金融的生态。”
王吉涛还表示,政策的一致性不足。国家执政政策的稳定性。希望监管规则尽快落地,稳定的执行。尺度如何把握的问题,制度层面上,适度的舆论引导。现在整体上是运动式的,整风式的管理方式。
2016全国“两会”:互金提案或是一个热点
2016年的全国“两会”将会于3月3日和3月5日在北京开幕,而在这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区的地方“两会”已经如火如荼地召开。在那些已经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与互联网金融(包括P2P网贷等)相关的提案频繁出现。
在银客网总裁林恩民看来,因为今年全国“两会”最主要的议程是讨论并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而就在2015年11月公布的《建议》中,“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被写进了国家的“五年规划”中,由此,相信会有不少政协委员,提有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提案。而互联网金融监管、改革等或许又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重点。
地方两会互金话题引政协委员热议
近日,在浙江省省政协第十九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上,浙江省省政协委员、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高级督察俞炯玲指出,当P2P进入中国后,推出了保底、保证金、抵押等多种形式,呈现出传统金融的“信用中介”特质。“尽管我们仍然将其称为P2P,但实际上更类似于‘网络银行’。”当一批P2P平台盲目追求业务扩张,忽略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和信息安全管理,最终出现违法经营、债务违约。俞炯玲等与会的委员和界别群众代表认为,应该还原P2P的“信息中介”身份。俞炯玲特别建议出台规定,P2P平台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构造资金池,不能自身做担保、自融、发放贷款和分拆融资项目期限,贷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要由资质明确的第三方托管,从而将P2P平台真正构建成以信息无碍交流为核心的资金融通平台。
上海市政协委员屠海鸣认为,在国家有关办法生效之前,地方政府应该本着对百姓负责的精神,先行一步,主动作为。比如,针对本地区注册、从事P2P经营的企业,对其交易额、投资者数量、实际控制人等进行摸底调查,避免出了事情再去“救火”。对排摸过程中发现的经营异常企业,应提早介入,防止其卷款跑路。
安徽省九三学社集体提案提出,要规范安徽P2P平台,严把准入,加强数据分析,设立预警系统。“还要实施网络借贷平台制度。”巡查一些“可疑”平台,将P2P行业中最令人担心的“跑路”等违规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九三学社还提出,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民众理财意识的同时,要严守准入门槛,对未经核准非法经营线下金融业务的公司,通过举报热线、定期执法巡查等多种方式,依法调查,必要时采取责令停业整改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
权威报告把脉2016年的互金行业走向
从有限的资料来看,“互联网金融”议题较早被引入全国“两会”是在2013年,在该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提交了《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几点建议的提案》。而在次年于深圳召开的“两会”上,则首次出现了代表、委员给P2P网贷的专门提案。
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即曾成为各方相互争鸣的热门议题,或因其普惠而主张对其宽容,或因其乱象丛生而主张对其严格监管。不过,与2016年稍有不同的是,2016年地方“两会”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重点转向P2P网贷。当然如何规范互联网金融,或许我们可以听到不少政协委员的声音。
在林恩民看来,这10大趋势,颇为全面和详细,既是业内外人士关注热议的焦点,或许也是那些研究互联网金融、或者关注互联网金融生态的全国政协委员们所关心的话题。除此之外,绿色金融消费金融互金的创新和监管走向等话题也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方向。
4. 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网络区块链总工程师肖伟对本刊记者说,ICO暴富神话动摇区块链技术人才研发定力,动辄几百倍回报的炒币暴富神话考验着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耐心。“圈内曾经一起做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战友’很多转去发币了,现在还能坚持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说,在中国禁止ICO的背景下,国内很多宣传做区块链应用的初创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将原本毫无价值的代币经过概念包装圈钱融资。“ICO污染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创造了一种可投机的产品,不少年轻人不好好琢磨创业,都在琢磨发币,这让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也认为,区块链如果不摆脱发币困境,就永远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机制。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本刊记者说,学术界早在2013年就证实了区块链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控制超过51%节点的攻击不只存在于理论上。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说,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颠覆性。“一些不法分子夸大区块链的作用,以此来说明区块链具有巨大的投资价值,这是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的。”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这些自媒体大多数获得交易所负责人、币圈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其报道的客观独立性很难保证,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币,过度拔高数字货币前景,为问题项目的非法集资创造了舆论传播的便利。”许泽玮说,一些区块链自媒体投资人本身就是ICO项目投资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软文费用和项目推广费用,成为代币发行的舆论帮手,还有个别媒体发展成代投机构,从中牟利。
(4)2018年国家对区块链的政策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