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金融诈骗举报电话
❶ 如何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❷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骗局
区块链技术本身不是骗局,但是不排除有人拿区块链做幌子去做骗局。区块链存在的几个问题:1、区块链体积过大问题随着区块链的发展,节点存储的区块链数据体积会越来越大,存储和计算负担将越来越重。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其完整数据的大小当前已达约71GB,用户如果使用比特币核心客户端进行数据同步的话,可能三天三夜都无法同步完成,并且,区块链的数据量还在不断地增加,这给比特币核心客户端的运行带来了很大的门槛。2、区块链数据确认时间的问题目前的区块链系统,尤其是金融区块链系统中,存在数据确认时间较长的问题。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当前比特币交易的一次确认时间大约需要10分钟,6次确认的情况下,需要等待约1小时,当然对于信用卡动则2至3天的确认时间来说,比特币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了,但距离理想状态仍有较大距离。3、处理交易频率问题区块链系统面临交易频率过低的问题。还是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每条交易的平均大小约为250个字节(Byte),如果区块大小限制在1MB,那么可以容纳的交易数量为4000条。按照每10分钟产生一个区块的速度计算,每天可以产生144个区块,也就是能容纳576000条交易,再除以每天的秒数86400,比特币区块链最高每秒处理6.67笔交易。目前,比特币区块链上每天的实际交易量已经接近系统瓶颈(图),如果扩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可能造成大量交易的堵塞延迟。比特币区块平均交易数(来源:区块元)相比之下,Paypal在2013年第三季度的总体交易笔数为7.29亿笔,平均每秒为93.75笔交易。全球最大的支付卡VISA的官网信息显示,VisaNet在2013年的测试中,实现了处理每秒47000笔交易。比特币区块链比起支付宝等几大支付网络,从交易处理频率来看,更像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当然,这也是中本聪早期故意为之的设计,比特币区块大小被限制在了1MB,以此避免流氓矿工的恶意行为,对人们造成不良的影响,比特币区块链支付网络之所以能够成长到如今价值数十亿美元,就在于它的去中心化。4、区块链发展受到现行制度的制约一方面,区块链去中心、自治化的特性淡化了国家监管的概念,对现行体制带来了冲击。比如,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不但对国家货币发行权构成挑战,还影响到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削弱央行调控经济的能力,导致货币当局对数字货币的发展保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这项新技术也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法律和制度建立可能会滞后,导致与运用区块链相关的经济活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无形中增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5、区块链技术与现有制度的整合成本较大对于任何创新,现有机构都要保证既能创造经济效益,又要符合监管要求,还要与传统基础设施衔接。特别是当部署一个新型基础系统时,耗费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都非常大,现有传统机构内部遇到的阻力也不小。当然,问题的存在并不能阻碍区块链的发展步伐,诸如简单支付验证、侧链、闪电网络协议等技术的提出和深入研究,已经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思路。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❸ 区块链虚拟货币被骗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骗局直接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❹ 网络金融“区块链,虚拟货币”诈骗传销如何识别防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利用区块链概念的传销平台已超过上千家。可以说从“曲高和寡”到“泥沙俱下”,这种“新壶装老酒”的网络诈骗传销,经久不衰,引人深思。
归纳总结这些区块链的诈骗无非是这两个惯用手法:
一种是“挂羊头卖狗肉”,以“虚拟币”之名行传销之实。比如Fcoin交易所的FT币,投资者都觉得这种交易分红的模式能维持下去,然而一旦没有新人入场购买,就足以让其崩盘。
另一种是所谓的“出口转内销”。比如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的“维卡币”案中,该组织的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皆由保加利亚人组织建立,服务器则设在丹麦。在我国依法取缔ICO并依法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所后,诈骗组织打出“出口转内销”的口号继续行骗。
❺ 虚拟货币骗局怎么报警
虚拟货币骗局直接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公众要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被骗后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5)区块链金融诈骗举报电话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首先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其次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最后这类行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❻ 网上虚拟币诈骗怎么报警
如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被骗过程。 这时候可以请警察陪你去银行办理冻结受害人银行卡的手续,防止骗子把钱转到你的银行。
拓展资料:
近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出提醒,部分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银行非法集资、传销和欺诈的现实。它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网络化、跨界性明显。依托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资金收付,风险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为境内居民进行违法活动。有个人在聊天工具群中声称获得了海外优质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有可能是诈骗。这些违法活动所骗取的资金大部分流向境外,监管难度大。
二、欺骗、诱惑、隐瞒性强。以热点概念炒作,有的还利用名人“平台”宣传,以“糖果”空投为诱惑,声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 ,收入高风险低”,具有强烈的煽动性。在实践中,犯罪分子通过在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的价格走势,设置盈利和提现门槛,非法获取巨额利润。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各种名义发行虚拟货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炒作虚拟货币,隐蔽性和混淆性很强。
例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一些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黄金白银之外的避险资产”的概念,而实际情况是其价格大幅下跌,导致重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而且,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机和数据篡改,制造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繁荣”的假象。平台在诱导消费者进入后,会使用各种市场操纵手段来侵占消费者的财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犯罪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收益)和“动态收益”(线下开发收益)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引诱投资者和开发人员加入,不断扩大资金池,其特点是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
四、银保监会等五部门提醒消费者,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本质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本运作难以维持需很长时间。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夸大其词的承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