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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区块链第一辩

发布时间: 2024-07-04 05:15:31

『壹』 区块链的3.0时代,区块链+app到底该怎么玩

如果说比特币代表着区块链1.0版本,向世人证明了数字货币可以实现。那么以太坊则代表了区块链2.0版本,让大家知道了更多区块链的玩法,去中心化应用和智能合约。2018年则将是区块链进入到3.0的阶段,应用和场景落地将是区块链的核心,各个行业基于区块链的应用将如雨后春笋一般涌出,这将是区块链发展最后一段的早期红利期。区块链技术应用带动的人才需求已经越来越大,区块链技术人才已成为职业新贵,备受争抢,并且还拥有令人羡慕的高薪。

是否形成有意义的大规模共识:区块链的一个突出的优势就是通过公开账本记账并且通告全网,可以有效形成大规模共识。而现在很多项目,完全没有必要形成全网共识,有些只是为了搞众筹,发代币,项目的区块链共识都是没有意义的。这个模式是否有网络效应:网络效应的意思是,一个项目会随着项目用户越来越多而越值钱,因为项目的价值并不在用户本身,而是用户之间的连接网络。比特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用户节点越多,节点之间的链接就会是指数级增长,比特币的整个生态就更有价值。

当然除了这几点,还有很多判断项目的基本原则,例如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实力的团队,项目解决痛点问题等等。

『贰』 区块链能应用在哪些方面

您的问题我已看到,那么,区块链能应用在哪些方面?下面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答:比特币是区块链的第一个具体应用。它是在 2008 年由一个人或一群人提出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比特币使用区块链来对比特币进行数字发送,而 BitCoin 的名称是比特币,而不需要第三方中间人的干涉。

但比特币并不是区块链的唯一应用,如下:

1.金融领域: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金融行业中,能够省去第三方中介环节,实现点对点的直接对接,从而在大大降低成本的同时,快速完成交易支付。

2.物联网和物流领域:区块链在物联网和物流领域也可以天然结合。通过区块链可以降低物流成本,追溯物品的生产和运送过程,并且提高供应链管理的效率。

3.公共服务领域:区块链在公共管理、能源、交通等领域都与民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是这些领域的中心化特质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可以用区块链来改造。

4.数字版权领域: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对作品进行鉴权,证明文字、视频、音频等作品的存在,保证权属的真实、唯一性

5.保险领域:在保险理赔方面,保险机构负责资金归集、投资、理赔,往往管理和运营成本较高。通过智能合约的应用,既无需投保人申请,也无需保险公司批准,只要触发理赔条件,实现保单自动理赔。

6.公益领域:区块链上存储的数据,高可靠且不可篡改,天然适合用在社会公益场景。公益流程中的相关信息,如捐赠项目、募集明细、资金流向、受助人反馈等,均可以存放于区块链上,并且有条件地进行透明公开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以上仅供您参考,还望您能采纳,谢谢!

『叁』 如何辩别真正的区块链数字货币

某个数字货币是否是一个有价值的币种,在目前基本属于“天使轮”阶段而言,判定标准有三个,一是团队,二是经济模型,三是行业需求。

团队的随机性太大,在此不进行讨论。本文首先对数字货币的经济模型进行一个详尽地分析,在随后的文章中,笔者会根据不同行业对部分数字货币进行剖析。

严格来讲,本文所涉及的经济模型,并不完全等同于经济学中所述概念。特指在数字货币中,货币的共识机制与激励机制。

一、共识机制

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系统中各个节点达成一致的策略和方法,应根据系统类型及应用场景的不同灵活选取。

常用的共识机制主要有PoW、PoS、DPoS、PBFT(及其变种)等。另外,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不同应用场景,以及各种共识机制的特性,本文按照以下维度来评价各种共识机制的技术水平:

a) 合规监管:是否支持超级权限节点对全网节点、数据进行监管;

b) 性能效率:交易达成共识被确认的效率;

c) 资源消耗:共识过程中耗费的CPU、网络输入输出、存储等计算机资源;

d) 容错性:防攻击、防欺诈的能力。

1 行业背景

寻找行业痛点:资产管理需要专业的团队与知识,然而现在大多数数字货币投资者并不具备;数字货币市场行情波动巨大,在行情下挫中,投资者无法对资产进行保值。

2 自身优势

在股票、期货市场深耕多年,有成熟、高素质资产管理团队;AI大数据团队技术实力强劲。

3 市场调研

进行市场调研之后,预估未来5年内,资产管理的市值约为10亿美元。

4 数字货币总量

在考虑预期资产管理市值、开发周期与难度后,考虑发行基于以太坊ERC20数字货币XT,数量20亿枚,永不增发。

5 分配方式

早期投资人持有10%,团队持有20%,商务运营10%,社区建设10%,投资者持有50%。

6 数字货币释放/回购机制

释放机制分为三类:

第一类:商务运营持币部分为全部解锁,用途限定为商务及运营活动;

第二类:社区建设部分的释放机制为,社区成员发布独家资讯、合作平台发布独家项目进展等行为,根据参与ID数,释放相应比例XT(发布者与参与者各获得50%),直至全部释放完成(释放完成之后,后续奖励来源于平台利润池);

第三类:投资者持主流数字货币,在平台中进行资产管理,根据兑换比例,释放一定数量的XT,早期投资人与团队持有部分同步,按比例解锁;

回购机制为:所得利润(以XT计)的50%返还给持币者;剩余进入平台利润池中,按月对利润池中的50%的XT进行销毁,直至XT总量为10亿枚;其余作为平台生态建设基金;

7 数字货币权益

利润分成:持有XT,是为平台用户,可以享受平台利润50%的分成;

平台治理:参与平台活动享受XT奖励、其他项目方的空投活动;

功能定制:可基于平台AI大数据,投资者可购买针对个人交易策略进行优化的服务

『肆』 买卖泰达币洗钱怎么判刑

因非法所得4.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违法所得1万元罚金。他身后的诈骗团伙带着“洗白”的USDT (TEDA硬币)逃之夭夭。这是李原(化名)26岁时的生活,与他直接或间接牵连的其他三人结局相同,四人共洗钱3800万元。

据刘忠义介绍,从资金渠道来看,传统三方支付和对公账户洗钱占比下降,大量通过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尤其是TEDA币危害最大。

同月,中国司法文书还在网上披露了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株洲中院”)发布的《李原、姜伟(化名)等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庭审文件详细展示了诈骗团伙利用TEDA币洗钱的操作手段和“炮灰”的培养。

2.8%的佣金。

2018年12月,23岁的李元载深圳公司“卡斯纳”入职。他刚刚获得学士学位。该公司的工作是利用该公司及其银行卡通过互联网销售TEDA硬币,帮助他人洗钱,从而赚取佣金。

李原平台转卖TEDA币给买家的时候,价格会比在火币上买的时候高2分左右。由此,李元载平台将获得7万元的账单,获利约200元。

在国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监管趋严的形势下,这样的“生意”注定不会长久。

2019年1月至2月,李原有的多张银行卡被执法部门冻结,有相关受害人反映钱被转到了他名下的银行卡上,公司同事的银行卡也被冻结,于是老板解散了公司。

公司的解散和银行卡的冻结并没有阻止李原。

2019年2月,李原带着1996年出生、同样是湖南人的姜伟,继续在平台上倒卖TEDA币。在深圳的出租屋内,李原负责提供资金,而姜伟则利用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平台进行操作。所得利润由李原和姜维按433606进行分配。

“之所以有人愿意花钱从一个知名度不高、价格较贵的平台购买TEDA币,是因为它的购买资金不正规、不合法。”谈仔罩姜后来承认,虽然他知道购买币的资金是不正常和非法的,但他欠了一笔网贷,想通过这种方式赚钱。

2019年4月,李原、姜伟等人从深圳搬到长沙,在长沙的出租屋内继续倒卖TEDA币。6月,他们开始让肖大光(化名)用自己的银行卡,按含闹照出资的方式操作。

获得“赚钱秘诀”后,肖大光开始独立。

2020年3月,1997年的肖大光把这个方法教给了年仅18岁的小小光(化名)。戚灶他们共同出资,利用小的银行卡绑定平台倒卖币。所得利润由肖大光和肖按433606分配至2020年9月。

根据上述四人后来的供述,他们都承认在参与时知道平台上的钱是违法的。钱转到卡上后,银行卡可能被冻结。

随着被盗资金背后的受害者越来越多,执法部门开始行动,依附于这条诈骗产业链的“炮灰”首当其冲。

2021年4月1日,李原被抓获归案;2021年4月7日,姜维被抓获归案;2021年4月11日,肖大光、小小光主动投案;还有两个同伙在逃。

经查,李原利用其持有的4张银行卡实施上述行为,被转移资金共计834万余元;姜伟利用自己的13张银行卡实施上述行为,被转移资金共计781万余元;肖大光利用其持有的5张银行卡实施上述行为,转移资金1577万余元;小利用其持有的4张银行卡实施上述行为,并对mor

2021年12月21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281初字第479号刑事判决,认定上述四人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主犯;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外,判处李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肖大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姜维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小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宣判后,李原、姜维不服,提出上诉。其中,姜维及其辩护人提到,客观上,姜维出售TEDA币不能认定为支付结算;姜维从事TEDA货币交易不构成犯罪,上游犯罪未查实。一审判决在蒋伟781万元全部流水资金的基础上认定其违法所得有误。

在近3800万元的交易流水中,法院可以确认被害人的诈骗金额只有31万元。

这是上游犯罪的事实之一。诈骗资金金额在平台上与小账户上的币价值匹配成功后,就会接单,上游诈骗账户显示为小的账户。当诈骗的资金进入小的账户时,诈骗团队会带着币躲在暗网里。

关于姜维及其辩护人的上诉意见,株州中院在刑事裁定书中称,李原、姜维、肖大光等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平台,通过运营销售TEDA币,客观上为他人犯罪转移资金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

论定罪门槛的确定。株洲中院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条第一款“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受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但相关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即构成诈骗罪。

“本案无论是从支付结算金额还是违法所得金额均构成情节严重,且本案共有31.2515万元被诈骗资金流入,本案被帮助对象达到了诈骗罪入罪门槛。”株洲中院认为,李原、蒋委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客观上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被帮助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达到了诈骗罪入罪门槛,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此外, 株洲中院表示,李原、蒋委等人是根据走账金额即银行流水金额千分之二点八提取好处费,故一审判决以单边交易流水金额为依据追缴其违法犯罪所得,符合法律规定。

相关问答:泰达币是什么意思

泰达币(USDT)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是一种保存在外汇储备账户、获得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拓展资料】简介:泰达币(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USD)的代币Tether USD(下称USDT),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 公司严格遵守1:1的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个 USDT 代币,其银行账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用户可以在 Tether 平台进行资金查询,以保障透明度泰达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每一枚泰达币都会象征性的与政府支持的法定货币关联。泰达币是一种保存在外汇储备账户、获得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该种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加密货币出现价格大幅波动,基本上一个泰达币价值就等1美元。泰达币发展轨迹:2014年11月下旬,注册地为马恩岛和香港的公司Realcoin改名为Tether。2015年2月发布时就抱上了一条粗腿,当时比特币期货交易量最大交易平台:bitfinex宣布支持泰达币(下称USDT)交易。随后竞争币交易平台Poloniex交易所也支持USDT。P网凭着以太币强势崛起,在竞争币交易平台中隐有龙头之势,也顺带提携了USDT的交易量。USDT的发行和交易使用的是Omni(原Mastercoin)协议,而Omni币可以说是市面上的第一个基于比特币区块链的2.0币种。所以USDT的交易确认等参数是与比特币一致的。根据Tether的CTO及联合创始人Craig Sellars 称,用户可以通过SWIFT电汇美元至Tether公司提供的银行帐户,或通过Bitfinex交易所换取USDT。赎回美元时,反向操作即可。用户也可在上述两个网站用比特币换取USDT。其网站宣称严格遵守1:1的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枚USDT代币,其银行帐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在合规方面,所有涉及到法币的操作,都要求用户完成KYC认证。当被问及用户如何验证银行帐户保证金时,Craig称法币由Tether Liminted公司保管,并有定期审计,但目前用户还不能直接查询保证金。

『伍』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技术即通过去中心化和消除信任的途径共同维护可靠数据库的技术。四个关键词可以用来描述区块链技术:,减少信任、去中心化、集体维护和可靠的数据库。

当我们谈及“区块链”这一概念时,比特币必然是个不会忽略的话题。近年来比特币开始进入大众视野,尤其2017年几乎是持续全年的疯涨,让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一新兴事物。

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种比特币的基层技术。比特币能够存在的原因在于,互联网上彼此不认识的人可以通过比特币网络转移和交易数字货币。 而这正是靠区块链技术驱动的。 所有的比特币交易都在区块链的账本上记录着。某种程度上,在比特币的运用中,区块链扮演者银行交易系统的底层数据库的角色。 两者都是为了“记账”。 尽管将区块链直接称为“数据库”并不是非常谨慎,但为了便于理解,暂时称之为去中心化、共享且加密的数据库。如果用专业术语来描述,区块链就是一种分布式账本技术。

区块链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公开区块链。任何人都可以访问公开区块链上的数据,人人都能发出交易等待被写入区块链。共识过程的参与者(对应的时间比特币中的矿工)通过密码学技术以及内建的经济激励维护数据库的安全。

2、协作区块链。参与区块链的节点是预先选择好的,节点间很可能是有很好的网络连接。这样的区块链上可以采用非工作量证明的其他共识算法,比如有一百家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了某个区块链,规定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机构同意才算达成共识。这样的区块链上的数据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这些节点参与者内部共享。

3、私有区块链。参与的节点只有用户个人,数据的访问和使用有严格的权限管理。近期部分金融机构公布的内部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大都语焉不详,很可能属于这个范围。

区块链是一个公开账本,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任何人均可自动验证账本的真假并轻易发现账本是否被他人篡改。

一句话, 区块链是一个可供人人验证的公开账本。

人人均可验证这一概念对区块链至关重要。

比特币就是使用区块链来记录所有的交易,所以任何人都知道每个账户上的比特币数量。

那么,作为一个可公开验证的账本,区块链有哪些使用实例?

其实可以想到的使用实例有很多,区块链适用于任何可以记录在公开账本上的数据。下面举4个例子:

1、去中心化的域名服务器,即域币。域名服务器实际是一个专门记录域名的账本。

2、去信任化的公钥加密,如抛开那些不靠谱的认证授权机构的https。

3、所有权记录,如实记录物品与其对应的所有人。

4、合同与履约保证,账本如实记录合同各方并保存合同文本。

但不要忘了,区块链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使用区块链技术记录的账本会一直更新。新的数据如交易、域名输入、记录和合同等,会被哈希算法换算成同等长度的哈希值加以保存。然而哈希算法不但不免费反而还很昂贵。

因此,账本本身需要有一个认可体系,对输入区块哈希值的人予以认可。

在比特币中这一体系被称作挖矿,根植于比特币的协议中。比特币矿工将等待验证的交易运用哈希算法换算成散列的哈希值,并收取一定的比特币作为服务费。

因此,对于非货币类的使用实例,区块链需要找到一个方式来承担哈希算法的高昂费用。

提醒大家注意一点,我的回答主要集中在区块链技术可能运用在哪些使用实例中,并没有涵盖区块链的方方面面,如哈希算法为什么这么贵。我相信网上肯定能找到很多关于比特币和其他区块链应用的详细资料。

补充

虽然区块链技术有诸多优点,但还是有一些不那么称心如意的使用实例。比方说,比特币没有办法换算成任何一国货币;一个有着数十亿条数据输入的账本既占空间又不实用。

比特币已经向世人展示区块链技术在原则上是可行的,而且人们也在尝试解决这些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如对比特币进行技术改造或引入一种完全不同的区块链技术。我认为以下两种方法倒是值得一试:一是根据一定标准如付款方地址对账本进行拆分,二是引入一个主区块链对子区块链进行验证。区块链技术变化多端,让人眼花缭乱,说不定已经有人在进行这样的尝试也未为可知。但比特币仍是世界上第一个出现的货币类区块链,即是其他人口中所说的加密货币。


无论在 科技 圈还是金融圈,区块链俨然成了最热的词汇,没有之一。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去信任等核心优点,可以完美地解决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陌生人信任等难题,使得“个体经济”成为可能。基于此,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和互联网 科技 之后,目前最有潜力触发第五轮颠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术。

在此背景下, 社会 中诞生了一股区块链热,大家一边倒地对其大唱赞歌。 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缺陷,看到事物的正反两面才能理性决策。 所以本文中,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洪言微语)就重点给区块链泼点冷水。

|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英文Blockchain,名字带有相当神秘的 科技 气息,可简单分解为“数据块”和“链接”。每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定时间内的系统全部信息交流数据,并用密码学的方法予以了加密;链接是指每一个区块与下一个区块存在链接关系,从而构成了区块链。

一般认为,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和去信任两大特征,简要介绍如下:

由于每个区块都含有特定时间内系统全部信息交流数据,因而每个区块都是平等的,且单一区块的损害不影响系统整体的安全性,所以区块链具有 去中心特征 。

同样,由于每个区块含有系统所有信息,使得信息的真实性是可以交叉验证的,只有攻破超过51%的节点才能篡改信息,在一个足够大的区块链系统中,成本极高,可以认为区块链中的信息都是真实的,所以区块链具有 去信任特征 。

大多数人对区块链的认识始于比特币,二者的关系是,区块链是底层技术和理念,比特币仅是区块链目前最火的一个应用而已。

也许上面说的还不够通俗,最后再总结一下,你认为区块链是什么?是一项颠覆式的新技术吗?NO!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洪言微语)看来, 与其说区块链是一项新技术,不如说是一种新的思想理念 。区块链中包含的信息加密等技术早已有之,更多地还是理念上的革新,这也是区块链之所以影响巨大的原因所在。新技术迟早会被超越,少则一两年,多则四五年;而革新性的理念才有足够的能量影响到经济 社会 的方方面面。

| 区块链有望改变金融系统底层规则

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中,区块链将改变交易流程和记录保存的方式,从而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显著提升效率,被认为在 数字货币、跨境支付与清算、票据交易、证券发行与交易、产权交易、客户征信与反欺诈、反洗钱 等方面拥有广阔的市场环境。

这么好的技术,自然是人人追捧。和很多传统金融人士一样,洪言微语一开始也是抗拒的,认为这东西哪有那么神,并没有专门去做研究。后来随着对金融 科技 研究的逐步深入,发现区块链是绕不过去的坎,因为无论是智能投顾、大数据风控还是在线借贷,都只是金融业务层面和风控层面的技术创新,并未深入金融体系的底层。 金融系统的底层是什么?自然是支付清算、交易规则和系统交互,区块链改变的恰恰是底层规则。

所以,纵观国际国内,金融机构对区块链的研究最为积极,没别的,是真的怕了。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特征充分发挥后,还要金融机构的中介做什么呢?估计这也是很多对区块链有了初步了解的人的第一感觉。

本篇文章中,洪言微语就重点对这种观点泼泼冷水。

| 颠覆金融体系,区块链仍面临两座大山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凡事都有两面,优点越突出,缺陷也就越明显,只是角度不同罢了。区块链颠覆金融体系的 两大难题恰恰出在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两大优点上 。

首先讲讲去中心化。 先要明确一个道理,中心化必然代表着低效率吗?自然不是的。在特定的范围内,中心化带来的资源集中是可以大大提升效率的,这也是人类进化过程中从个体到村落到部落再到国家的原因。就以银联为例,银联是国内银行业清结算的中心,银联成立后,每家银行只需要和银联对接即可实现和所有银行的交易,若去中心化呢,没有银联,每家银行需要和所有的交易对手去对接,效率孰高孰低?所以,没有必要对中心化一棍子打死,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征,注定只能在特定领域(即不适合中心化的领域)发挥作用,怎么可能颠覆一切呢?

再者,就是去信任问题 。去信任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其背后的技术逻辑有很大的缺陷。区块链实现去信任靠的是全民记账,即在每个区块上保留所有的交易信息,以供系统交叉验证,辨真伪。问题来了,每个区块保留所有交易信息,在小的区块链上是没有问题的,但随着越来越多信息的加入,必然导致交易信息的爆发式增长,也会带来信息存储成本的急剧上升。同时,信息量越大,交叉验证所需的时间越长,效率也会越低下。 所以,区块链解决了信任问题,但带来了成本的上升和效率的下降 。

世上原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区块链也是如此。

作为结语,洪言微语想要阐明的是,区块链作为一种理念的创新,的确有很大的价值,在特定领域也可以产生颠覆式的影响。但当前对区块链一边倒的思维是有问题的,东方智慧告诉我们,“极高明而道中庸”,面对任何事物,保持中庸之道才是最明智的。

(文/薛洪言,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微信公众号:洪言微语)

早在几年前,“挖矿”这个词就随着比特币的大火而广为人知,很多人是先知道比特币而后才知道的区块链,甚至至今不知道区块链。从定义来说,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我不是计算机技术专家,以下对区块链的介绍来自阅读和专家朋友的评论,仅供参考。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解释区块链,那就是:分布式记账。

要理解一下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就需要先理解,传统的记账都是有一个中心的。比如银行,你从银行存款取款,通过银行借钱给别人,都是以银行为中心,所有这些交易都建立在银行的信用之上。那如果银行耍赖呢?或者更严重,国家耍赖呢?国民党在统治中国大陆的末期滥发金圆券,以及魏玛德国和津巴布韦的恶性通货膨胀,搞得货币没有卫生纸值钱,都是非常著名的例子。

金圆券

区块链针对的,就是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去中心化的记账才是不可修改,不可抵赖的。怎么实现去中心化记账?基本的思想是,所有的用户都存储下所有的交易记录,通过数学方法,让非法修改账本变得非常困难。这样一来,就保证了账本的可靠性。

具体而言,所有用户通过穷举随机数变量,第一个得到特定要求哈希函数值(Hash)的用户将有权记账该轮交易,并获得对应的比特币奖励。以数据块(block)的形式进行传输,并以末端追加的方式将数据块连成链状(chain),因而叫做区块链(block chain)。

听了介绍,你也许会感到这种思想很有意思,但并不像宣传得那样激动人心,那样有革命性。你的感觉是对的。实际上,区块链的基本逻辑就有些绕不过去的问题。

例如,目前完整的比特币公共账本大小已经超过150 G,并以每年数十G的速度快速递增——仅仅为了支持500万用户每年3000万笔交易。如果有朝一日其处理量与目前的支付宝比肩,那每年比特币账本的大小将增加超过500 T。这相当于把支付宝服务器的存储数据在所有用户的个人电脑上进行备份,——你会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

又如,在传统的银行体系中,如果你把密码丢了,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向系统及时申报就是了,你的财富不会消失。但在区块链体系中,如果你把密码丢了,那么这就是个巨大的麻烦,你的货币就找不回来了。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所谓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系统中实现不同节点之间建立信任、获取权益的数学算法

通俗点将,就是打麻将,四个人都可以轮流当庄,彼此放炮自摸四个人都有各自账本记录,但如果你想修改账本必须掌握50%以上的修改权限,所以你在账本上作弊的成本非常大。

将来区块链更多的将用于金融方面可以打击洗钱,诈骗,因为所有的信息都可以追溯,文化方面可以用于版权保护等等

我看了很多人对区块链的解释都是官方话术,有些可能连解释的人自己都不清楚,我下面用白话文来解释区块链,保证让大家都能看得懂。

区块链是什么?我打个比方,在50年后,你可以从超市中买一台电风扇,这台电风扇在扇风的时候会帮你自动挖币,你一边用电风扇可以一边自动化挖币,当你这台电风扇坏了的时候,你可以用挖来的币进行电风扇的维修,当然也可以用挖来的币购买一台新的电风扇。很多人一想不对啊!那这样商家的盈利不就少了吗?我给大家说某个品牌,这个品牌的商品卖给你的时候,本身商品甚至可能是亏钱卖给你的,但是一旦用户数量大了,用户粘性大了,可以通过会员费或者服务费之类的小额费用或者其它方式来盈利。如同这个道理,挖来的币可以购买和维修,这样虽然商家的盈利可能减少了,但是商家获得了更多的用户和更大的用户粘性,到这个时候商家想赚钱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并且你买来的这台电风扇相当于给你上链了,什么叫上链呢?假如现在把你家里的电风扇放到大街上,有10个人来抢这台电风扇,你是没有办法证明这台电风扇的所有权就是你的,而你一旦上链了以后,相当于就和你绑定了,你就可以证明了。

所以说,区块链的本质就是在帮助把人们的生活变得更方便了,相当于在互联网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变得更加安全更加便捷,这就是区块链!就是这么简单。

区块链的安全体现在它的不可逆性,不可以篡改数据。我们都知道在现在的 社会 中,任何数据都是可以通过黑客进行修改攻克的,但是区块链中的数据是不可能更改的,一旦生成就不可以修改,除非区块链中所有的用户一起同意修改数据,但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目前区块链还是非常不成熟的,就如同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破裂一样,等泡沫破了就会孵化出真正有价值的区块链互联网公司。

历史 的车轮是不会倒退的,很多人不愿意接受区块链,就像在20年前告诉你网上可以进行购物,这都是一样荒唐的事情,时间终将证明。

1. 区块链的主要作用是储存信息。任何需要保存的信息,都可以写入区块链,也可以从里面读取,所以它是数据库。

2. 任何人都可以架设服务器,加入区块链网络,成为一个节点。区块链的世界里面,没有中心节点,每个节点都是平等的,都保存着整个数据库。你可以向任何一个节点,写入/读取数据,因为所有节点最后都会同步,保证区块链一致。

3. 每个人都在同一条区块链上工作,每个人都公开分享区块链的当前状态,每个人都同意新数据提交的规则并且篡改区块链的行为在算力上是难以操作的。

如果我们把数据库假设成一本账本,读写数据库就是一种记账行为:

任何人都可以对这个公共账本进行核查,但不存在一个单一的用户可以对它进行控制。在区块链系统中的参与者们,会共同维持账本的更新:它只能按照严格的规则和共识来进行修改,这背后有非常精妙的设计。

(1)记账,系统在一段时间内找出记账最快最好的人、由这个人来记账,然后将账本的这一页信息广播给全网其他每个节点,这也就相当于改变数据库记录;(共识机制,密码学)

(2)核对,全网其他有效节点核对该区块记账的正确性,并且盖上时间戳,确认区块合法;(时间戳,数学)

(3)形成单链,即在上一合法区块之后竞争下一个区块;(智能合约,加密技术)

(4)存储,账簿是分区块存储的,随着交易的增加,新的数据块会附加到已存在的链上,形成链状结构;(分布式结构,信息技术)

(5)备份,每一个参与交易者都是区块网络的节点,每个节点都有一份完整的公共账簿备份,也就是分布式账本。

特点

1. 区块链没有管理员,它是彻底无中心的。正是因为无法管理,区块链才能做到无法被控制。没有了管理员,人人都可以往里面写入数据,为了保证数据可信:区块链的技术使得其数据一旦写入,就无法被篡改。

2. 接近于零的信任成本。

互联网企业构建其信用需要的周期时间极长,比如淘宝建立信用往往需要数年时间。在区块链里,大家信任的是代码、算法和规则,所以信任成本降到极低。

3. 构造和交易资产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

传统的资产想用于交易,需要大量依赖第三方,要投行、银行、证券所等来包装、背书等,而且费用和门槛极高。有了区块链,这些都不会是问题,而且成本极低。

区块链的价值传递属性还天然解决了支付的问题,而且有支持全球支付的基因。

区块链,简单来说,就是支持ICO(虚拟货币)的底层技术。而爆红的比特币则是ICO的一种应用。也就是说,区块链的内涵更加丰富,主要特点为:

1、区块链相当于数字信托,交易双方可以自主订立数字合约,提供区块链服务的公司相当于数字信托公司;

2、区块链的存在目的和特点是“3去”——去中介、去货币、去主权; 可以

3、比特币是区块链的一种应用,比特币是一种加密货币,所有区块链都应用数字加密技术;

4、“3去”特征针对于金融业,只有在需要高频交易的金融领域才需要区块链;

5、有用户基础的大平台更适合应用区块链,小公司参与的价值不大,所以扎克伯格的2018新年愿望就包含了研究数字加密货币。柯达公司也推出了数字货币,并促使其股价暴涨。

此外,谈及比特币,其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在此种意义上,比特币类似于世界货币,趋近于黄金。

PayPal联合创始人,同时也是Facebook早期投资人彼得·蒂尔(Peter Thiel)认为,比特币被人们“低估”了,并将其比做黄金。他说:“如果哪天比特币成了黄金的线上等价物,那么它还将有升值空间。”

但1月3日,《人民日报》发文称,“无论是从涨幅还是从币值本身看,比特币价格存在泡沫,这已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资料显示,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比特币暴涨暴跌:一年之内价格暴涨约20倍,一日之内深跌逾40%。

的确,比特币存在风险。但是,内涵更加丰富的区块链显然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昨晚,网上爆出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在内部群鼓励拥抱区块链革命的截图。在他看来,区块链革命确确实实已经到来。“我在内部强烈鼓励大家拥抱区块链革命、学习区块链技术,是我经过长期观察和思考得出的认知,我感到有责任告诉我们的创业者。我不希望我对区块链的看法被人误解为是对ICO的观点。”

不过,在互联网公司和投资机构集体进场的背景下,政府必将有所举措。

近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此表现出了担忧,搁置了两家美国公司推出比特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提议。

其实,这也算是迟早之事。因为区块链的“3去”特征本来就与政府集权相矛盾。

『陆』 区块链有多重要

区块链以其精巧的设计理念和思维,能够推进经济 社会 相关领域规则体系重构,改变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协作关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同时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解决“双花问题”,即避免同一笔数字资产因不当操作被重复使用的情况。


这为解决数字资产确权和交易流通提供了解决方案,可以突破制约数字发展的数字资产确权和双花等问题,构建形成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这成为区块链技术最重要的价值所在。



01 减少交易中间环节,促进降本增效


经济 社会 生活各个领域存在大量寻租性中介组织,其中一些组织并不创造真实价值,而是仅仅通过对业务信息或数据的垄断谋取利益,人为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环节和成本。


通过区块链的创新应用,可以构建基于技术的经济行为自组织机制来代替部分中介机构的业务作用,可以大幅提升数据获取、共识形成、记账对账、价值传递的效率,进一步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大幅减少不必要的中介组织和中间环节,提升各行业供需有效对接效率,为 社会 公众和商事主体减负松绑,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


02 助力数字资产确权,激发创新活力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资源正变得越来越重要。2019年,我国已经正式将数据作为同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同等重要的七大生产要素之一,推进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制度。


但由于数据确权难、追溯难、利益分成难,数据还无法实现市场化高效配置和有序流通,严重制约数字经济的发展。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不可篡改、可追溯、透明性、多方维护、交叉验证等特性,数据权属可以被有效界定,数据流通能够被追踪监管、数据收益能够被合理分享,为数据生产要素及其他数字资产的高效市场化配置扫除障碍,有望扭转当下数据拥有、使用和利益分配日趋集中化的趋势,推动整个 社会 和数字经济向着更加可信、共享、均衡的方向发展,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创新活力。


03 缩短了信任的距离,拓展协作空间


人类近代生活方式的改变与进步,无不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 科技 革命总是辩证地在扩展人类活动疆域的同时缩短彼此的距离。每一次重大的 科技 变革总是伴随着某种意义上“距离”坍塌,从而为人们带来了便利。


例如,交通工具的发明拓展了人类的活动半径缩短了人们地理上的距离;通信工具的发明拓展了人类的“对话”半径缩短了物理上的距离;互联网的发明拓展了人类获取信息的半径缩短了信息的距离;人工智能的发明拓展了认知的半径缩短了认知世界的距离。


区块链缩短信任的距离


如今,区块链为我们带来了一次新的半径拓展。区块链可以不依托权威中心和市场环境形成基于密码算法的信任机制,使得远隔万里、从未谋面乃至永不会谋面的陌生人能够建立信任关系,拓展了人类信任的半径,从而使得陌生人合作成为可能。


尤其是在一些市场机制不健全、信用体系缺失的地区和领域,区块链技术的价值更显珍贵。区块链技术使得陌生主体之间能够建立基于技术约束的生产关系,使得在陌生环境下开展商业合作成为可能,有望激发出一系列新的业务模式。


04 驱动互联网革命,加快价值传递


21世纪的头20年,人类 社会 经历了互联网的全面洗礼和再造,“互联网+”使得相关行业领域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们的生活因互联网而更加便捷,经济活动因互联网而更加活跃, 社会 因互联网而更加公平开放。


然而,互联网主要解决的是信息的传播问题,信息内容的真假还难以判断,数字资产的转移还存在很多制约障碍。互联网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充斥着越来越多的虚假信息,甚至成为各种新型欺诈行为的温床,人们在越来越依赖互联网的同时,也越来越戒备互联网。



基于区块链技术可以构建基于技术约束的下一代可信任互联网,解决传统互联网的陌生人信任问题,将会让数字资产在互联网上高效地流通。基于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保护互联网上的数字资产和知识产权,人与人之间进行资产交易会如同发邮件一样便捷,人们会因为区块链技术的创新而对高度依赖的互联网放下戒备之心,互联网将诞生更多有价值的应用。


05 强化诚信体系约束,净化市场环境


区块链是构建信任的机器。通过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市场环境。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可追索的技术特征可在市场机制不完善和诚信体系不健全的地区和领域发挥十分重要的信任机制创新作用。


在传统模式下,市场监管的工作量大、执行难度高,由于行政执法资源及监管手段的不足,被 社会 大众广为痛恨的老赖现象、假货现象、欺诈行为屡禁不止、难以杜绝。



区块链技术可形成无须中介机构和法律法规为前提条件的自组织和自监管机制,其分布式账本的不可篡改、不可抵赖、不可操控性事实上起到了对各类经济行为进行技术监管的作用。


这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银行风控难等问题;通过全程记录商品生产和交易流通过程,大幅降低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各类市场欺诈行为,解决市场监管难等问题。


【本文来源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信息化领域前沿热点技术通俗读本》】


『柒』 百家争鸣 | 蔡栋:区块链技术下潜藏的“楚门的世界”

关于区块链运用的探讨如今已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然而当技术本身已经足够成熟时,如果有一天当区块链真正运用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会是怎样的场景?试想有一天,人类从出生起的一生都要上链记录。上链人生,会是一个如“桃源世界”般的美好信用 社会 还是如同电影“楚门的世界”那般不分对错真实的记录一生,让人想逃离?

本期人民数字FINTECH百家争鸣栏目邀请了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CIO蔡栋先生从区块链技术成熟度和应用层面,谈谈我们是否会不可避免地成为电影里的楚门那样,生活在无时无刻不被全世界“监视”的惴惴不安当中。


98年的一部电影《楚门的世界》讲述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制造成闻名的电视明星,却在全世界每时每刻的注视中完全被剥夺了自由、隐私乃至尊严,成为大众 娱乐 工业的牺牲品的故事。 在数字经济时代,楚门的世界则潜藏在区块链去中心化(观者众多)、公开透明(本相毕现)、不可篡改(无法隐藏)的技术特性里,不时显露出令人不安的面貌。 这样的技术在应用的过程中,是否会对 社会 观念和个人生活产生不可逆转的巨大冲击?我们是否终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楚门?


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继蒸汽机、电力、互联网之后,下一代颠覆性的核心技术。由于区块链技术具备去中心化、公开透明、全程追溯的特征,可用于构建多方共享的、多地多活的、不可篡改的、时序严格的加密数据库,很多业内人士看好其发展,认为它是对现有互联网技术的升级与补充,有望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石。 然而,从实践进展来看,区块链技术在落地过程中的难度和对现行观念、法规和 社会 制度的冲击,使得它背后潜藏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

本人从2015年底年起回国在万达集团开展了非常宏伟的实体商业数字转型化的实践,感慨非常多。首先我们认为区块链技术本身还不成熟,所以我们参加了各种标准化组织和国际重要开源项目,进行了非常多的基础生态培养和开源研发工作。例如我们在2016年和2018年在工信部带领下,和其他龙头企业编写的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区块链白皮书可以比较完整的指导企业如何因地制宜采用区块链技术,帮助政府机构研判和制定区块链赋能优惠政策。


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区块链虽然具备记录数据,且不可篡改、复制和删除的技术能力,但应用到真实生活场景,就必须要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如何将真实生活场景中的“原子”变为“比特”再上链?如果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存疑,甚至是数据观测者恶意造假,放到区块链上不仅没有意义,还因其不可删除的特性产生了无意义的占用,甚至消极的影响。就目前而言,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的映射没有普适的标准,虽然实体商业很早开始开始利用物联网技术来数字化物理世界并取得了不少数字化转型的好处,同时也有不少物联网数据上链的例子,但这还远远不够。区块链技术无论是在数据本身上链、还是哈希值上链的前提,即数据完备性、系统海量处理性能等都是核心技术瓶颈,导致至今还没有大规模落地应用。

从 社会 观念层面上来讲,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自我管理、集体维护的特性势必会颠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淡化国家、监管概念,冲击现行法律安排。对于这些,整个世界完全缺少理论准备和制度探讨。即使是区块链应用最成熟的比特币,不同国家持有态度也不相同,不可避免阻碍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再比如,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公开透明,在文娱市场中虽然能防止一些中间商赚差价,给文化产品消费者带来益处,也可以使版权信息公开透明化、刺激全文娱行业积极创作、产生优质内容,但是用户使用中心化的平台听歌这种习惯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变化,这些领域的既得利益者也会被“动了蛋糕”,比如,传统的票务市场会受到挑战,也有可能招致大公司的强烈反噬。


此外,区块链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对个人隐私数据的威胁也令人忧心。在数字经济发展如火如荼、数据越来越被认可为一种经济生产要素时,用户数据所有权屡屡被侵犯、隐私被泄漏,巨型互联网公司逐渐成为数据寡头,全球范围内关于数据所有权和隐私保护的冲突愈演愈烈。用户访问、消费等行为数据和用户隐私数据的合理使用,是现代文明重要的挑战,不仅仅是技术上,也是伦理、合规上的挑战。比如,如果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生物大数据领域,对用户的基因测序数据进行上链,那么如何既能够将众多用户的测序数据被合理合法地应用于科学研究领域,揭示疾病的机理,造福后世人类,又如何防止用户的遗传病、癌症发病风险信息被其他人泄露,对用户个人的 情感 生活、 社会 评价产生致命的影响?未来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势必要对所进入的领域进行选择,也要对道德伦理层面的问题进行权衡。


我们可以预见,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事物和行为通过数据上链被数字化,之后再被资产化,但是数据原始所有权始终还是在数据产生也就是数据的所有人这里,在享受数字经济的线上增值流转的同时,给人们带来实体经济下的更多样的经济活动。但这样的生活,掂量掂量,你是否想逃离呢?

下期主题是 “数字货币的世界大战”

观点一:数字货币是否会重建未来货币体系?

观点二:大战之前先“剿匪”, 围剿币圈迫在眉睫

下期将会邀请谁来争鸣辩论?敬请期待!欢迎读者们踊跃投稿参与讨论,请留言至公众号后台或投稿至[email protected] 精选内容将于下期公布。

『捌』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是一个公开账本,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任何人均可自动验证账本的真假并轻易发现账本是否被他人篡改。

一句话, 区块链是一个可供人人验证的公开账本。

人人均可验证这一概念对区块链至关重要。

比特币就是使用区块链来记录所有的交易,所以任何人都知道每个账户上的比特币数量。

那么,作为一个可公开验证的账本,区块链有哪些使用实例?

其实可以想到的使用实例有很多,区块链适用于任何可以记录在公开账本上的数据。下面举4个例子:

1、去中心化的域名服务器,即域币。域名服务器实际是一个专门记录域名的账本。

2、去信任化的公钥加密,如抛开那些不靠谱的认证授权机构的https。

3、所有权记录,如实记录物品与其对应的所有人。

4、合同与履约保证,账本如实记录合同各方并保存合同文本。

但不要忘了,区块链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使用区块链技术记录的账本会一直更新。新的数据如交易、域名输入、记录和合同等,会被哈希算法换算成同等长度的哈希值加以保存。然而哈希算法不但不免费反而还很昂贵。

因此,账本本身需要有一个认可体系,对输入区块哈希值的人予以认可。

在比特币中这一体系被称作挖矿,根植于比特币的协议中。比特币矿工将等待验证的交易运用哈希算法换算成散列的哈希值,并收取一定的比特币作为服务费。

因此,对于非货币类的使用实例,区块链需要找到一个方式来承担哈希算法的高昂费用。

提醒大家注意一点,我的回答主要集中在区块链技术可能运用在哪些使用实例中,并没有涵盖区块链的方方面面,如哈希算法为什么这么贵。我相信网上肯定能找到很多关于比特币和其他区块链应用的详细资料。

补充

虽然区块链技术有诸多优点,但还是有一些不那么称心如意的使用实例。比方说,比特币没有办法换算成任何一国货币;一个有着数十亿条数据输入的账本既占空间又不实用。

比特币已经向世人展示区块链技术在原则上是可行的,而且人们也在尝试解决这些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如对比特币进行技术改造或引入一种完全不同的区块链技术。我认为以下两种方法倒是值得一试:一是根据一定标准如付款方地址对账本进行拆分,二是引入一个主区块链对子区块链进行验证。区块链技术变化多端,让人眼花缭乱,说不定已经有人在进行这样的尝试也未为可知。但比特币仍是世界上第一个出现的货币类区块链,即是其他人口中所说的加密货币。


无论在 科技 圈还是金融圈,区块链俨然成了最热的词汇,没有之一。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去信任等核心优点,可以完美地解决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陌生人信任等难题,使得“个体经济”成为可能。基于此,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和互联网 科技 之后,目前最有潜力触发第五轮颠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术。

在此背景下, 社会 中诞生了一股区块链热,大家一边倒地对其大唱赞歌。 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缺陷,看到事物的正反两面才能理性决策。 所以本文中,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洪言微语)就重点给区块链泼点冷水。

|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英文Blockchain,名字带有相当神秘的 科技 气息,可简单分解为“数据块”和“链接”。每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定时间内的系统全部信息交流数据,并用密码学的方法予以了加密;链接是指每一个区块与下一个区块存在链接关系,从而构成了区块链。

一般认为,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和去信任两大特征,简要介绍如下:

由于每个区块都含有特定时间内系统全部信息交流数据,因而每个区块都是平等的,且单一区块的损害不影响系统整体的安全性,所以区块链具有 去中心特征 。

同样,由于每个区块含有系统所有信息,使得信息的真实性是可以交叉验证的,只有攻破超过51%的节点才能篡改信息,在一个足够大的区块链系统中,成本极高,可以认为区块链中的信息都是真实的,所以区块链具有 去信任特征 。

大多数人对区块链的认识始于比特币,二者的关系是,区块链是底层技术和理念,比特币仅是区块链目前最火的一个应用而已。

也许上面说的还不够通俗,最后再总结一下,你认为区块链是什么?是一项颠覆式的新技术吗?NO!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洪言微语)看来, 与其说区块链是一项新技术,不如说是一种新的思想理念 。区块链中包含的信息加密等技术早已有之,更多地还是理念上的革新,这也是区块链之所以影响巨大的原因所在。新技术迟早会被超越,少则一两年,多则四五年;而革新性的理念才有足够的能量影响到经济 社会 的方方面面。

| 区块链有望改变金融系统底层规则

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中,区块链将改变交易流程和记录保存的方式,从而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显著提升效率,被认为在 数字货币、跨境支付与清算、票据交易、证券发行与交易、产权交易、客户征信与反欺诈、反洗钱 等方面拥有广阔的市场环境。

这么好的技术,自然是人人追捧。和很多传统金融人士一样,洪言微语一开始也是抗拒的,认为这东西哪有那么神,并没有专门去做研究。后来随着对金融 科技 研究的逐步深入,发现区块链是绕不过去的坎,因为无论是智能投顾、大数据风控还是在线借贷,都只是金融业务层面和风控层面的技术创新,并未深入金融体系的底层。 金融系统的底层是什么?自然是支付清算、交易规则和系统交互,区块链改变的恰恰是底层规则。

所以,纵观国际国内,金融机构对区块链的研究最为积极,没别的,是真的怕了。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特征充分发挥后,还要金融机构的中介做什么呢?估计这也是很多对区块链有了初步了解的人的第一感觉。

本篇文章中,洪言微语就重点对这种观点泼泼冷水。

| 颠覆金融体系,区块链仍面临两座大山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凡事都有两面,优点越突出,缺陷也就越明显,只是角度不同罢了。区块链颠覆金融体系的 两大难题恰恰出在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两大优点上 。

首先讲讲去中心化。 先要明确一个道理,中心化必然代表着低效率吗?自然不是的。在特定的范围内,中心化带来的资源集中是可以大大提升效率的,这也是人类进化过程中从个体到村落到部落再到国家的原因。就以银联为例,银联是国内银行业清结算的中心,银联成立后,每家银行只需要和银联对接即可实现和所有银行的交易,若去中心化呢,没有银联,每家银行需要和所有的交易对手去对接,效率孰高孰低?所以,没有必要对中心化一棍子打死,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征,注定只能在特定领域(即不适合中心化的领域)发挥作用,怎么可能颠覆一切呢?

再者,就是去信任问题 。去信任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其背后的技术逻辑有很大的缺陷。区块链实现去信任靠的是全民记账,即在每个区块上保留所有的交易信息,以供系统交叉验证,辨真伪。问题来了,每个区块保留所有交易信息,在小的区块链上是没有问题的,但随着越来越多信息的加入,必然导致交易信息的爆发式增长,也会带来信息存储成本的急剧上升。同时,信息量越大,交叉验证所需的时间越长,效率也会越低下。 所以,区块链解决了信任问题,但带来了成本的上升和效率的下降 。

世上原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区块链也是如此。

作为结语,洪言微语想要阐明的是,区块链作为一种理念的创新,的确有很大的价值,在特定领域也可以产生颠覆式的影响。但当前对区块链一边倒的思维是有问题的,东方智慧告诉我们,“极高明而道中庸”,面对任何事物,保持中庸之道才是最明智的。

(文/薛洪言,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微信公众号:洪言微语)

早在几年前,“挖矿”这个词就随着比特币的大火而广为人知,很多人是先知道比特币而后才知道的区块链,甚至至今不知道区块链。从定义来说,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区块链是互联网的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人与人,物与物,万物互联,是当今信息最先进的技术平台,我个人认为用银行业,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先说坏的一面,银行为储户服务的,简单地说它是一个渠道,通过银行流通货币,人们为什么有钱要去瑞士银行存,关健为储户保密,如果把所有的储户公开谁敢在银行存款,银行没有人存款赚不钱破产,优点节省印钞的成本,防伪钞,方便,快捷,我个人认为只能试行,但每个人的信息不能公开绝对为储户保密,人民银行才能做强做大o

我不是计算机技术专家,以下对区块链的介绍来自阅读和专家朋友的评论,仅供参考。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解释区块链,那就是:分布式记账。

要理解一下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就需要先理解,传统的记账都是有一个中心的。比如银行,你从银行存款取款,通过银行借钱给别人,都是以银行为中心,所有这些交易都建立在银行的信用之上。那如果银行耍赖呢?或者更严重,国家耍赖呢?国民党在统治中国大陆的末期滥发金圆券,以及魏玛德国和津巴布韦的恶性通货膨胀,搞得货币没有卫生纸值钱,都是非常著名的例子。

金圆券

区块链针对的,就是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去中心化的记账才是不可修改,不可抵赖的。怎么实现去中心化记账?基本的思想是,所有的用户都存储下所有的交易记录,通过数学方法,让非法修改账本变得非常困难。这样一来,就保证了账本的可靠性。

具体而言,所有用户通过穷举随机数变量,第一个得到特定要求哈希函数值(Hash)的用户将有权记账该轮交易,并获得对应的比特币奖励。以数据块(block)的形式进行传输,并以末端追加的方式将数据块连成链状(chain),因而叫做区块链(block chain)。

听了介绍,你也许会感到这种思想很有意思,但并不像宣传得那样激动人心,那样有革命性。你的感觉是对的。实际上,区块链的基本逻辑就有些绕不过去的问题。

例如,目前完整的比特币公共账本大小已经超过150 G,并以每年数十G的速度快速递增——仅仅为了支持500万用户每年3000万笔交易。如果有朝一日其处理量与目前的支付宝比肩,那每年比特币账本的大小将增加超过500 T。这相当于把支付宝服务器的存储数据在所有用户的个人电脑上进行备份,——你会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

又如,在传统的银行体系中,如果你把密码丢了,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向系统及时申报就是了,你的财富不会消失。但在区块链体系中,如果你把密码丢了,那么这就是个巨大的麻烦,你的货币就找不回来了。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所谓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系统中实现不同节点之间建立信任、获取权益的数学算法

通俗点将,就是打麻将,四个人都可以轮流当庄,彼此放炮自摸四个人都有各自账本记录,但如果你想修改账本必须掌握50%以上的修改权限,所以你在账本上作弊的成本非常大。

将来区块链更多的将用于金融方面可以打击洗钱,诈骗,因为所有的信息都可以追溯,文化方面可以用于版权保护等等

1. 区块链的主要作用是储存信息。任何需要保存的信息,都可以写入区块链,也可以从里面读取,所以它是数据库。

2. 任何人都可以架设服务器,加入区块链网络,成为一个节点。区块链的世界里面,没有中心节点,每个节点都是平等的,都保存着整个数据库。你可以向任何一个节点,写入/读取数据,因为所有节点最后都会同步,保证区块链一致。

3. 每个人都在同一条区块链上工作,每个人都公开分享区块链的当前状态,每个人都同意新数据提交的规则并且篡改区块链的行为在算力上是难以操作的。

如果我们把数据库假设成一本账本,读写数据库就是一种记账行为:

任何人都可以对这个公共账本进行核查,但不存在一个单一的用户可以对它进行控制。在区块链系统中的参与者们,会共同维持账本的更新:它只能按照严格的规则和共识来进行修改,这背后有非常精妙的设计。

(1)记账,系统在一段时间内找出记账最快最好的人、由这个人来记账,然后将账本的这一页信息广播给全网其他每个节点,这也就相当于改变数据库记录;(共识机制,密码学)

(2)核对,全网其他有效节点核对该区块记账的正确性,并且盖上时间戳,确认区块合法;(时间戳,数学)

(3)形成单链,即在上一合法区块之后竞争下一个区块;(智能合约,加密技术)

(4)存储,账簿是分区块存储的,随着交易的增加,新的数据块会附加到已存在的链上,形成链状结构;(分布式结构,信息技术)

(5)备份,每一个参与交易者都是区块网络的节点,每个节点都有一份完整的公共账簿备份,也就是分布式账本。

特点

1. 区块链没有管理员,它是彻底无中心的。正是因为无法管理,区块链才能做到无法被控制。没有了管理员,人人都可以往里面写入数据,为了保证数据可信:区块链的技术使得其数据一旦写入,就无法被篡改。

2. 接近于零的信任成本。

互联网企业构建其信用需要的周期时间极长,比如淘宝建立信用往往需要数年时间。在区块链里,大家信任的是代码、算法和规则,所以信任成本降到极低。

3. 构造和交易资产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

传统的资产想用于交易,需要大量依赖第三方,要投行、银行、证券所等来包装、背书等,而且费用和门槛极高。有了区块链,这些都不会是问题,而且成本极低。

区块链的价值传递属性还天然解决了支付的问题,而且有支持全球支付的基因。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区块链技术的火热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2017年比特币的火热。相信大家都知道,比特币就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诞生的,但原理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讲讲。

首先,比特币不是由任何国家发明的一种数字货币,但现在却具有了交易的属性。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没有任何国家对比特币负责,那比特币的交易谁来记录呢?

这里就用到了区块链技术,众所周知,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和“不该篡改性”。而比特币交易就是使用了区块链技术。

我们以比特币的交易举例子,众所周知,法币的交易都是由银行记录的。例如张三用支付宝给李四转100块钱,这时支付宝会通知央行,张三给李四转了100,央行就记录了这笔转账,这就是所谓的“中心化”。但是比特币不是,交易时节点会记录这次转账,然后传给下一个节点,一传十十传百,直至所有节点都记录了这笔转账,这就叫“去中心化”。

怎么理解节点呢?其实可以理解为一段代码,你交易后代码就记录在你的电脑上,然后代码会自动传输给下一台电脑,直到全世界所有的电脑上都存上了这段代码为止。

还有重要的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记录你交易的这段“代码”不会被任何人所篡改。所以所有的传播都是安全的,并不能作假,这就解决了比特币的安全性。

通过以上叙述,不知道你对区块链有大概的了解了吗?

区块链,简单来说,就是支持ICO(虚拟货币)的底层技术。而爆红的比特币则是ICO的一种应用。也就是说,区块链的内涵更加丰富,主要特点为:

1、区块链相当于数字信托,交易双方可以自主订立数字合约,提供区块链服务的公司相当于数字信托公司;

2、区块链的存在目的和特点是“3去”——去中介、去货币、去主权; 可以

3、比特币是区块链的一种应用,比特币是一种加密货币,所有区块链都应用数字加密技术;

4、“3去”特征针对于金融业,只有在需要高频交易的金融领域才需要区块链;

5、有用户基础的大平台更适合应用区块链,小公司参与的价值不大,所以扎克伯格的2018新年愿望就包含了研究数字加密货币。柯达公司也推出了数字货币,并促使其股价暴涨。

此外,谈及比特币,其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在此种意义上,比特币类似于世界货币,趋近于黄金。

PayPal联合创始人,同时也是Facebook早期投资人彼得·蒂尔(Peter Thiel)认为,比特币被人们“低估”了,并将其比做黄金。他说:“如果哪天比特币成了黄金的线上等价物,那么它还将有升值空间。”

但1月3日,《人民日报》发文称,“无论是从涨幅还是从币值本身看,比特币价格存在泡沫,这已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资料显示,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比特币暴涨暴跌:一年之内价格暴涨约20倍,一日之内深跌逾40%。

的确,比特币存在风险。但是,内涵更加丰富的区块链显然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昨晚,网上爆出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在内部群鼓励拥抱区块链革命的截图。在他看来,区块链革命确确实实已经到来。“我在内部强烈鼓励大家拥抱区块链革命、学习区块链技术,是我经过长期观察和思考得出的认知,我感到有责任告诉我们的创业者。我不希望我对区块链的看法被人误解为是对ICO的观点。”

不过,在互联网公司和投资机构集体进场的背景下,政府必将有所举措。

近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此表现出了担忧,搁置了两家美国公司推出比特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提议。

其实,这也算是迟早之事。因为区块链的“3去”特征本来就与政府集权相矛盾。

『玖』 辩护角度谈虚拟货币的“价值”

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一直对虚拟货币持高压态度,且政策层层加码。2013年五部委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否定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将其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到2017年,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ICO;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将追究相关境内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随后国内的交易平台或暂停中国境内新用户的注册并清退存量用户,或直接永久关掉了交易服务。

至此,笔者也认为,目前虚拟货币在国内已经终结。但与之相关的案件未来一段时间仍将高发。在相关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中,我们始终无法绕开虚拟货币“价值”的认定问题,往往需要对涉案的虚拟货币的“价值”进行举证及对其价格鉴定进行质证等工作。

下面我们以比特币为例,谈谈我们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明其“价值”来源的一些思路。

1 价值来源——“共识”和“信任”

我们的货币 历史 ,经历了实物货币到纸币,再到记账货币的变迁。何为记账货币?就是以数字记录方式确定归属和转移的货币,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生活中早已习惯脱离实体钱包,只使用手机扫码支付,这种便利正是来源于记账货币的充分应用,我们之间的相互转账只是在彼此银行账户的数字上做加减法,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双方记账过程。而这个记账的权利掌握在国家手中,由各个银行、三方支付机构和央行负责,央行拥有整个国家大账本的记账权,即“中心化记账”的方式,而我们之所以认为纸币及这些“手机中的数字”具备“价值”,是我们基于对国家的“信任”,是国家在这些“数字”背后的信用背书让我们达成了它们具备“价值”的“共识”。

同样,黄金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我们已经达成了其作为货币交换一般等价物的“信任”;钻石的价值,也同样是人们对其稀缺性及其背后的某种象征意义的达成“共识“”。所以, 价值的本质,其实是人们对特定物价值的“共识”和“信任”, 如果人们不对一个事物达成有“价值”的“共识”,那么很多我们认为“值钱”的事物,其实根本没那么“值钱”(包括钻石和国家发行的纸币)。

但纸币天然存在一个问题,无论是当年密西西比泡沫时期的法国政府,还是次贷危机和新冠期间的美国政府,都会出现无节制超发货币的现象,货币超发及经济危机往往引发通货膨胀,纸币大幅贬值。纸币之所以贬值,也正是人们对于政府发行货币的“信任”在大幅降低,而对于的黄金等物品“价值”的“共识”提升,进而金价上涨。虚拟货币鼻祖比特币诞生于2008年次贷危机后期的美国,在此背景下,针对主权货币的通胀问题,其被设计成“去中心化”和“总量恒定”等特性。

随着人们基于对这种“去中心化”虚拟货币达成“共识”,产生“信任”,虚拟货币才产生了“价值”。并随着达成“共识”、“信任”其“价值”的人越来越多,它们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以比特币为例,2009 年1月,中本聪挖出第一枚比特市时,市场对此新生事物非常陌生,无法形成对其“价值”的“共识”,所以,此时比特币的价格为0美元。2010年5月22日,美国人拉兹罗首次用10000个比特币购买了25美元的披萨(首次比特币交易,拉兹罗也是首次使用显卡挖矿的人),那么它的价值变成了0.0025美元。2013年4月,塞浦路斯发生经济危机,当地居民不信任迅速贬值的塞浦路斯镑货币,而纷纷抢购比特币,导致比特币价格飙涨8.8倍。当2013年11月比特币达到8000人民币阶段高点的时候,中国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发布,严重打击了人们对其的“信任”,比特币价格随之大幅下跌,同样在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破产,冲击了人们对比特币的“信任”,让其价格跌入熊市……此外,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和最长链机制保证了比特币不可篡改,且每一枚币都可以追溯诞生及交易的 历史 ,具备不可伪造的特征。这些特征也增加了人们对其“价值”的”共识”。

所以,虚拟货币是基于人们对达成“共识”、形成“信任”的程度,而产生了其价值,并基于“信任”的程度大小,而直接影响其价格。


2 价值来源——“获取成本”

虚拟货币有两种获取发生——“挖矿”和“交易”。

先说说“挖矿”,以比特币为例,其原始产生就是由“矿工”、“挖矿”生成。“矿工”可以由身处全世界任何地点的任何人担任,“挖矿”是指“矿工”借助计算机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方程式的特定解的过程,第一个求得特解的“矿工”能够获得新增“账本”的记账权,从而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奖励。计算这个特定解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运算,同时比特币在设计之初就被制定了一套规则,算力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调整一次,这意味着挖矿的难度也在上升,也让成本(主要是显卡等硬件)大幅提高。

同时,随着挖矿所需要的算力提高,挖矿难度增大,个人能挖到比特币的概率越来越小,也就逐渐发展出规模化的矿场,也就是聚合n多台矿机的算力一起挖矿,挖矿从个人挖矿转变为矿场或矿池,一个矿场的成本有:建设成本、设备成本、维护成本(包括店里成本和人工成本)、网络成本等。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那么虚拟货币的挖矿过程,同样投入了具体的(劳动力)“成本”,并且这个“成本”可以量化为具体的(虚拟货币)商品价格。早在比特币诞生的2009年,一个叫“新自由标准”的用户,就在比特币早期论坛上提成通“生产成本”计算比特币价格的方法。他认为一枚比特币的价值计算方法应为:计算机运行一年所需要的平均电量是 1331.5 千瓦/时,乘以上年度美国居民平均用电成本0.1136美元,除以112个月,除以过去30天里生产的比特币数量,最后的结果除以1美元,得出1美元=1309.03比特币的定价结论。

至于“交易”的获取方式,无论是直接使用法币交易,还是使用法币兑换虚拟货币后再进行交易的方式,只要最终能够与法币达成某种“汇率”的自由兑换,它背后自然存在确定的价值。

如我们在 《谈虚拟币诈骗案件的辩护要点》 文中所述,实务中我们需要区分非主流货币中的特殊币种,通常所称的类主流币(山寨币),他们在技术模式上与主流币有很多雷同的地方,有自己的真实项目、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按照其白皮书的规划执行,常见的山寨币有EOS、BTM。针对这类涉案虚拟币。在实际辩护中,我们应当重点证明这些 虚拟币符合流通性,与主流币或者法定货币能够自由兑换的特征

我们前年承办的浙江某虚拟币诈骗案,工作重点就是放在搜集其在境外某交易平台能与比特币自由兑换的证据材料,即证明该类非主流“山寨币”可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最终能够变现成法币的特征,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

此外,如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虚拟币,一般属于空气币和传销币。空气币,顾名思义,就是在实际发展中,没有任何产品或业务落地,单纯发币圈钱跑路而已,如已经跑路的英雄链、超级明星、太空链等等。传销币,则是打着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货币,如此前轰动一时的深圳普洱币等,我们也在 《谈虚拟币传销案件的辩护要点》 一文对传销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

由于区块链的“新 科技 ”外衣,加之其虚拟属性,导致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其价值真实性的判断存在严重误区。我们认为,比特币为代表的主流虚拟货币去中心化,没有发行政府及权威机构做信用背书,且交易价格波动巨大,并不具备货币属性也不宜作为货币使用。但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特殊商品,应定性为一种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这不仅于民法层面拥有充分的物权理论支撑,同时也能被进一步解释为《刑法》第92条所规定的“财产”,所以,针对该类型的网络诈骗,从鱼龙混杂的“币”中,区分出主流虚拟币以及可以流通的“山寨币”,是对抗诈骗指控的有力辩点。

3 价值来源——司法认定

1、十部委《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改变了主动民事判决中“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向,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定虽受政策影响大,但尚不明确。

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则彻底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随后内蒙古、云南、安徽等省份及相关机构,先后发布了12条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政策,这也同时改变了很多民事判决对“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在王铁亮诉火币网一案判决中认为,并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当事人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双方缔结的 合同有效 ,虚拟币交易合同 不属于合同无效 的法定情形。

2018年10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陈国贵与浙江亿邦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判决中也认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 并未禁止 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 未禁止 买卖比特币“挖矿机”。故原告陈某主张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 合同合法有效 。且而交易中的买家不属于消费者,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不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十部委《通知》发布后,多地法院的案例开始基于“公序良俗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如北京东城法院在“勤某公司诉云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中认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多台“矿机”日均耗电量极大,且生产交易环节威胁国家金融安全, 社会 稳定衍生风险突出,已经成为一种投机性工具, 与《民法典》“绿色原则”精神相悖,属于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合同 ;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因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

同时各地法院关于虚拟货币的认定也并不明确。

在(2018)浙11民终263号丁建强、陈映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因本案的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当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认定因案涉合同无效。

2020年5月《民法典》颁布后,多地法院一改先前对于虚拟货币不予保护的态度,基于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要求,很多法院都采取认定虚拟货币合同有效的司法裁判。如2021年5月济南中院在(2021)鲁01民终3796号中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予以认可。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所设虚拟货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涉案的公民的合法虚拟货币财产权益依法给予法律保护。

虽然主流裁判规则如此,但综合全国近几年的判决来看,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合同是否有效的裁判标准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正是近年来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投资一直持严厉态度,并频繁升级的监管政策,司法裁判才会短期内做出截然不同的判例,更把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告,未来人民法院对虚拟货币纠纷案件也会更多的减少虚拟货币财产保护,需要公民自担风险。

2、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在司法实务中,虽然刑事领域对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仍存争议,但早在2017年七部委《公告》发布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浙10刑终1043号判决中即有认定:被害人金某付出对价后得到比特币,不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也代表着被害人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应当受刑法保护。因此被告人通过互联网窃取了被害人的比特币后,再将其售出所得款项计人民币20余万元到了其个人的银行帐户,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20)粤0304刑初2号判决认为,以太币在中国境内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个,但其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2013 年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所以被害人的账户信息变动详情可由代币交易平台出具证明。除此之外,刑事案件处理中还存在以当地物价局出具的比特币《价格鉴定结论书》为其价值依据,如“武宏恩盗窃案” (2016)浙10刑1043号,及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虚拟货币价格证明,如“胡志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刑初字第1252号。

所以在众多刑事判例中,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具备“价值”,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本文作者|郑夏律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硕士,,曾任职检察院、政府办等部门。先后获无锡优秀专业律师(刑辩类)、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对象(优秀骨干律师)、无锡优秀律师团队(2016、2018、2020)、无锡律协优秀个人会员(2018、2021)、首届华东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无锡优秀专业案例、江苏产业人才培训优秀讲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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