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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 2024-06-20 07:24:33

① 威海信用互助43800合法吗

法律分析:区块链投资目前在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证明其合法,也没有法律禁止区块链的发展,但是区块链投资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由于其缺乏监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证券的发行、上市类似,并且存在设立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行为。其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均不透明,遇到问题难以规制。而且其价格形成机制也不透明,交易价格大起大落,容易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其次,其本身未经过央行认可,在国内不能当做货币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监管,很可能遇到无人接盘价格一落千丈的风险,物权法也没有明确保护数字币的相应条款,因此,炒作区块链相当于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险的。

最后,区块链虽然不违法,但也不排除其作为监管之外的货币,被少数诈骗分子及非法集资分子利用,作为违法犯罪洗钱的工具。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区块链投资是合法或者非法的,但由于法律的制定往往迟于市场,一旦监管可能导致区块链投资价值不在,再加上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点,容易被当做违法犯罪的工具,因此建议慎重参与区块链投资,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风险。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 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 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② 区块链是合法的吗

区块链投资目前在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证明其合法,也没有法律禁止区块链的发展,但是区块链投资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首先,由于其缺乏监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证券的发行、上市类似,并且存在设立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行为。其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均不透明,遇到问题难以规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③ NFT与物权保护是什么关系

如果你是艺术家,需要做的是2步:

1、尽快生成自己的nft作品

2、在自有国家,把自己的作品版权登记

投资NFT的版权风险

如果你是正在考虑投资NFT的人,首先需要考虑你买到的什么。NFT平台上一般会通过专门的协议来对买家对NFT享有的权利作出明确限制和约束。例如,某平台称允许买家在购买NFT时的同时,购买底层一揽子版权;也有平台禁止对其平台上购买的NFT进行商业使用。每个NFT都是独特的,NFT买家应该在购买前考虑每个NFT平台和每个特定NFT的相关权利限制,避免侵权风险。

出售NFT的作品著作权人,怎么维权

因为区块链技术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不受监管,以及区块链储物柜和钱包的匿名性质,作品权利人维权存在很大挑战。一方面,出售NFT的作者无法阻止转售到他们可能很少或根本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国家,另一方面也很难阻止作品公开表演作品,因为钱包的匿名性导致难以追踪购买每个代币的人的真实身份。

NFT平台的版权风险

由于NFT项目基本上是由创作者创造的,所以对于大多数NFT平台来说,存在用户上传侵权、非法攻击性或其他破坏性内容。因此平台虽然可以通过用户协议来限制这种上传行为,但采取技术措施来检测和删除被禁止的内容将更加有效。否则,大量被禁止的内容会让用户望而却步,同时也会引起监管部门的审查。

NFT的数字版权标记会改变什么

NFT注定会带来巨大改变,同时也会迎接新一轮的挑战。例如,同一件艺术品是否可以上传至几个区块链上受到多个不同NFT的约束而没有排他性权利、作者在出售NFT后权利是否用尽等问题仍待探索研究。

如果NFT的所有者在某社交网站上发布了TA购买的作品,作者是否可以自由地访问该社交网站,提交一份删除通知,要求NFT的所有者删除?作者是否可以在某NFT平台上卖出多份token后,在线下将其实体作品转卖给另一个买家?或者到另一个NFT平台上另做了10份token卖出,在第一个平台上的买家是否可以对作者追偿?NFT和现实生活中的版权的关系,法院对NFT涉及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值得我们持续关注。

④ 区块链中“不可能三角”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区块链的应用与发展中,不仅面临“不可能三角”悖论的技术制约,也存在国家主权被侵蚀的风险。从理论上说,区块链是运用一套基于共识的数学算法,在机器之间建立信任网络,从而通过技术背书而非中心化信用机构建立信用,不需要人为执行规则,而是通过预先定义好的技术规则加以控制,是一种完全的去中心。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区块链中的“不可能三角”悖论

在区块链的应用和发展中,影响和侵蚀国家主权的另一个因素是单一技术之治可能带来的无政府主义和自由化倾向。区块链从根本上颠覆了现有的法治监管体系,单一纯粹地由预先定义好的技术规则来实现“自治”,可能提高操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规制,也容易导致国家主权、公共利益、各类组织及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区块链的应用不仅要解决技术问题,更需要研究和解决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连接与融合问题。

⑤ defi是否违法

defi本身不违法但看具体操作,如果某类产品,比如说定投基金的回报率到了10%,这就是比较危险的信号,离这类远一些国家法规对于一些特定方向。
DeFi是英文 Decentralized Finance的简写,翻译过来就是去中心金融,纵观加密货币的发展,加密货币的进化过程伴随着混乱和希望,Difi 是2019年区块链领域中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Linktobit(链币)亚太研究院执行院长邹冠军曾公开表示: DeFi一定是未来,因为它是安全性、隐私和效率的最优结合。

⑥ 区块链需要关注的核心逻辑问题

区块链需要关注的核心逻辑问题
区块链是去中心、去中介、点对点的交易处理体系,是全网验证、全网记录、不可逆转、难以篡改、可以溯源、公开透明的分布式帐户体系,这是到目前区块链定义两个主要的内容。但是如果按照去中心、去中介、点对点交易这个标准去卡,很多人所说的运用了区块链,那基本上都不是。因为现在几乎没有真正去中心的区块链应用。很多人说区块链将是信任的机器,是价值的互联网,区块链将再造生产关系、经济组织、运行模式,将颠覆法定货币体系,颠覆复式记账法,甚至将出现人人可发币、人人自金融、人人自组织的全新的社会。是不是这样?
今天我想给大家就在这么热的氛围里面,我们怎么看区块链,怎么抓住它的核心逻辑,避免出现颠覆式的重大错误做一点交流。
这里主要是基于比特币区块链来看。
第一个就是比特币这一类的加密数字货币能不能成为真正的货币,这一类的数字货币能不能颠覆法定货币体系。
我们知道货币在人类社会存续了几千年,不断地演进,从最初的实物货币到规制化的金属货币,再到金属本位下的纸币,再到去金属本位的信用货币。不断地演进到今天它的逻辑和规律是什么,这是正需要我们去准确把握的。
货币在演化过程里面,特别是出来纸币以后,人们逐步发现货币的功能越来越多,货币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是它最重要、最核心的功能是价值尺度。
要发挥价值尺度的功能,最基本的要求是币值一定要相对稳定。要做到币值相对稳定,理论上必须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总量要与这个国家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能够货币化的财富规模相对应。也就是说货币总量和财富规模要对应。
怎么对应呢?不可能一个个完全对应,所以就出来一个中介目标的概念。有一个全社会消费物价总指数的概念,所谓CPI的概念。当一个国家的CPI变动,即通货膨胀率的波动,在我们目标范围内,在可控的水平之内,我们就认为物价或币值是相对稳定的。
这里边我们讲的是相对稳定,因为一个国家越大,物价越不可能绝对稳定,同时又要将波动控制在一定范围里面不能失控。当你通货膨胀率的水平控制在一定上升范围里面,意味着货币在一定程度上是贬值的。货币的贬值有什么好处呢?它可以抑制存款、鼓励投资和消费,从而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促进经济的发展。正因为货币总量可以人为调控,而且有一个调控空间,货币政策才出来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一样,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之一。但是有一个前提,货币的贬值或者通货膨胀不能失控,一旦失控,底层人民活不下去,社会就会发生剧烈的动荡,政府或朝代就会更替。历史上这种例子很多。
今天在货币政策上也面临着很多诱惑,诱惑人们超发货币。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使一些人开始说你们这个货币体系不对,人为能控制,就会有腐败、不公平,我们能不能用技术的手段形成一些人不能干预的货币体系?这也就催生了比特币这一类的加密数字货币。
但是我们要知道,货币发展的规律是货币要逐步从财富里面脱离出来的,成为一个财富的对应物,这样我们才能用货币总量完全跟财富对应,同时也跟着有一定的调控余地。因此像黄金这样实物属性强,受到它的储量和挖掘加工约束很大的东西要脱离货币,成为货币的对应物,当然可能有很大的储值的功能。这样就使货币发展到今天,成为人们所说的信用货币或者国家信用担保的货币。我自己觉得这个叫法不一定准确,因为很多国家政府的债务越来越大,是永远也还不了的,所以说是信用货币有点牵强。严格地讲今天的货币就是法定货币或者主权货币。是说一个国家的货币总量一定要跟这个国家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财富规模相对应。也正因为这样大家会发现今天我们再回去用实物货币,用黄金做货币已经不可以了。同时我们再回去说民间发货币,货币的非国家化同样不可以。今天很多加密数字货币拥趸者都举一个圣典,说哈约克先生就说货币应该非国家化。但哈约克的想法到今天还没有落地,就是违反了货币发展的轨迹和逻辑。
我们来看看比特币。比特币运用了非常复杂的技术和严密的数学运算,但是在货币这个体系上是高度模仿黄金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它是总量一定,而且每四年减一半,因为黄金储量是一定的,越容易挖的先挖出来,越往后越不容易挖,所以新增的产量理论上是越来越低的,总有一天会挖完。比特币也是一样,总量2100万个,每十分钟所含的含量系统设定好了,每四年自动减一半一次,到2140年基本上全部结束。
大家可能看到了现在的信用货币存在一些问题,但你再想回过去比照黄金设计出一种新的货币体系,本身就违反了货币的发展逻辑会规律,从这个角度来讲它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货币。这些东西只能是一种网络虚拟资产,或者是在一个商圈里面运用的代币、商圈币。它不一定完全没有价值,难道说黄金脱离了货币就没有价值了吗?依然有价值,只要你有真正应用的场景。
大家会看到像比特币这样的东西,只要在大家认可的比特币圈里面,它也是有一定流通使用的基础。就像现在中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不代表没有单位的饭菜票,商场的购物券一样。
一旦确定了属于商圈币,就要严格控制在商圈里面的使用,不能出商圈使用,否则就在挑战法定货币的应用,如果冲击法定货币了,就一定会受到国家的监管。只要你做大了,对法定货币体系构成了威胁,它一定会来监管你。今天你会看到这个趋势已经出现了,各国逐步开始强化对加密货币的监管。这是我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大家知道比特币尽管模仿黄金,但是它的设计比黄金要严格得多,因为它每十分钟产币多少都告诉你了,人为是调不了的。然而,严格限定每十分钟的产量,就会使货币的供应量和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变化产生严重的分离,然后货币的币值根本难以控制。如果真的像比特币2017年初一千美金到11月份将近两万美金,有人说未来可能十万美金,二十万美金一个比特币的话,以它作为货币,大家想想整个币值的波动会多大。因为你上涨得快,可能贬得也会很大。更重要的是,比特币一开始没有引起大家重视,很多学生在宿舍里玩,因为不值钱,所以前期挖出来的比特币密钥都丢了,成为死亡币,而且这个是激不活的。今天大概1700万的比特币挖出来,其中有三百七八十万是死亡币,那本来2100万个就很有限,再去掉三百七八十万个币的话,这个币的供应量就更有限了。更何况如果它真有上升空间的话,马上就会有很多人不是做币的支付,而是将其作为储藏物、收藏品,那供应量就更有限了。所以从这些角度来讲,真正搞货币的人就会发现,它其实很难发挥货币的作用,它更像是一个货币的对应物,像黄金一样作为储值物是可以的。
第二,我们来看看像比特币区块链能不能颠覆世界,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比特币非常强调去中心、去中介、点对点。但是怎么实现去中心呢?一定需要社会上的计算机加盟共同运行,共同维护规则。因为如果系统运行的主机是某一家的主机,你要更改系统的规则是非常容易的,你怎么能讲是去中心呢?所以比特币一定是要社会上的计算机共同参与运行。要大家参与的话,第一个前提是系统要开源,自动下载马上能运行,不需要做大量测试才能联网运行,否则根本就应付不了社会化、全球化的加盟体系。
第二规则要内置到系统里面,所谓的编码即规则。大家在运行这个系统的同时就是维护这个规则,未来未经过加盟的节点一半以上的同意,你即使一开始维护这个编码的人员也无权更改系统的规则。但是要做到这一条谈何容易啊,它需要共识、需要激励。最后的结果就是越追求去中心,去中介,就形成了一种完全封闭的网络体系。你今天看到,比特币上面能运行什么东西呢?只有一个东西,就是比特币。而比特币是哪来的呢?是链生资产,是挖矿出来的,跟现实世界没有任何的关系。正因为这样,它才能做到从一开始产币到币任何的变动,每一个帐户都是全网监控的,是很难篡改的,是可以溯源的。正因为每个帐户可以保真,所以我们才可以做到根本不知道帐户后面的人是谁,只要保证这个帐户是真是的就可以做交易。
结果有人在这个基础上演绎出来说,用了区块链就可以不用知道对方是谁就可以做交易,真的是这样的吗?
比特币去中心、点对点的交易是有严格的前提的。从一开始就必须在一个封闭的网络体系里面,交易的资产只能是链生资产,不可能把现实的财富送上去。当不能把现实的财富送上去运行,这怎么能解决现实的问题呢?所以比特币今天依然需要兑换成法定货币才能实现它的价值。如果不能兑换成法定货币,其价值会大打折扣。更多比特币解读:www.yangfenzi.com/tag/bitebi
问题是比特币这个区块链本身没有交换的功能,只有挖矿、产币和内部的点对点的转移。没有兑换的功能,要兑换必须要出比特币的圈到外挂的交易体系。所以大家会看到今天出了很多数字货币的交易所,交易所出了问题不代表比特币体系出了问题。比特币的体系到了今天为止依然是安全的,前提是它是个完全封闭的,不受外面影响的体系。
还有一个,比特币产币的规则每十分钟多少个币,它忘了货币金融是连在一体的,金融是需要有贷款生息或者投资分红的。大家看看比特币生息产币的规则有没有贷款生息和投资分红额外币的产量呢?没有,必须出来换成法定货币以后,只有通过法定货币才能实现贷款和投资的需求。如果严格用比特币的区块链,金融的功能会大受影响,这是我们需要看到的。
正因为这样,我们比特币区块链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大家想象的非常好,它是一个全新的东西,但是它是完全封闭的体系,实际上解决不了我们现实问题。
因此,以太坊设计人说这样不行,这样就成为网络游戏了,在这个东西里面要解决实际的问题,所以以太坊加了一个智能合约,在上面可以做一些私活。但是一加智能合约以后就打破了传统的封闭,今天以太坊的安全性就比比特币要弱一点了。
同时,比特币、以太币坚持全网验证、全网记录,量一大以后全网的存储占的空间非常大,效率非常差,消耗的资源越来越大。今天又有人探索能不能进一步提升,比如,一定要全网验证,全网记录吗?现有的银行不也就两地三中心,不是也没有出现大问题?我们能不能在这里面选若干的核心节点,比如21个节点,31个节点就可以?EOS或者类似的东西所谓的区块链3.0,基本上是采用缩小节点,不再全网同时记录、同时存储了。
这又出来一个问题:这些核心节点谁来选呢?如果是由你某一方指定核心节点,那不就没有去中心了吗?所以大家又在探讨我们能不能编一个系统,在选节点的时候就是去中心的。现在都还在不断地探讨,甚至进一步说挖矿需要巨大的能量消耗,一定要挖矿吗?类似这些方面,今天区块链都还在不断地在探索。
那么,讲到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区块链目前还处在它的研发初期,我们可能认为它很有发展的空间,但是不要轻易地说它能颠覆这个,颠覆那个,目前可以看到真正的应用非常地有限,还需要做大量的探索。
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从去年以来一直呼吁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数字币、区块链。从目前的发展阶段和应用场景来看,区块链研发会有两大分支:一个分支是继续聚焦于底层技术的发展,就是公链的研发,不断地去改进。但是一定要知道底层技术、公有链的研发需要大量长期的研发,这是很难的。我们希望有人继续沿着这条路扎扎实实地去研发、去突破。
另一个分支是应用。这个应用就不要想着像比特币一样的区块链,聚焦在挖矿造币上面去,我一直在呼吁大家要跳出比特币挖矿造币区块链的范式来找应用。找什么应用呢?那就不要再去追求去中心、去中介,追求的是信息的分布式处理,连续的加密,可以溯源,不可以篡改等,优先做这些方面解决实际问题。从这个方面大家看到有是很多应用场景的,因为这个社会在加快向信息社会迈进。
首先可以找跟我们的财产或者债权债务交互频繁没有那么密切关系的其他东西。大家会看到,现在像BAT他们都在做网络游戏,不管是养猫还是养宠物,是网络应用,不涉及现实的财物和法律法规。第二是做公益性事业,像捐款,是钱物单向出去不需要再回来,没有买卖关系,没有借贷关系,但是人们关心这个东西是不是按照我的意愿去了,所以可以溯源、可以追踪。
再进一步,我们现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务里面有大量的单证、合约、影像等等东西,我们能不能帮他推到链上,上网运行,保证这个东西是真的,合法的,不可逆转的,随时可以查的。这都是可以的。再进一步可能才是未来向着所谓计算机联网,信息联网和价值联网,也就是实物联网相融合的方向发展。所谓的真正的要解决我们现实问题,那可能还要有一段过程。
这是我想跟大家做的交流。区块链是多种技术的集成,比特币是第一个应用,也是到目前为止非常完整的一个封闭式的体系,它很安全,但是解决不了现实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目前比特币区块链或者类似的区块链都存在着“去中心、高效率和安全性”三者不可兼得的三角关系,所以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现实问题,注重应用的使用,要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范式。这是我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一个基本观点,供大家参考。

⑦ 区块链申请泰国数字货币牌照的条件

您好,数字货币交易行业的牌照一般是指在某个国家或当地的运营许可牌照,各个国家的牌照申请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但交易所一般都需要按当地的企业注册条件和牌照申请标准准备好材料。今天说说相关数字代币牌照的泰国,泰国政府在今年6月中旬的时候宣布在泰国从事区块链是合法的,这也意味着泰国成为了亚洲第一个主动颁布相关法律的国家。泰国也是一个旅游大国多元化国家,这也成为区块链发展的沃土。自今年年初以来,泰国政府对爱西欧项目和交易所的谈论越来越多,越来越公开,并表示出十分欢迎的态度。更重要的是,他们也为外国区块链公司的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从而吸引了外国公司。这些都是一些利好的方面。
泰国数字货币牌照申请流程
1、首先成立泰国主体公司,再以泰国公司的名义去申请数字货币交易牌照,目前泰国已经颁发过的牌照只有数字货币交易牌照,还没有出ico牌照,
2、申请泰国数字货币牌照的费用,分为中心化和去中心化
3、时间在3-6个月左右

⑧ 以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有哪些

“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淑珍告诉记者,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来愈大。另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姜淑珍分析说,金融犯罪案件目前还存在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如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量大、跨地区取证难,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争议。

另外,金融法律规范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等规制相对滞后。姜淑珍举例,如近期出现诸如“华强币”、“五行币”等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央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时提醒公众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的风险隐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币的含义如何,具体以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哪一种违法行为予以规制,尚缺乏执法规范。针对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业态中暴露的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内容来源 红星新闻

⑨ BTC 比特币 内涵

1、区块链和比特币的概念、内涵、本质等。

2、区块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划、通知公告等。

第一,笔者眼中的区块链:

如同它名字一般,是指一个区域连接成一块,最终形成很多区块的拼接,而每一个区块都有一个节点可以承载不同的事物,比如说你买一箱苹果在这个节点上销售者给你卖100块,你就可以通过这个链条知道上一个种苹果的农户是50块卖给销售者的,信息公开并且透明化,可以揭开交易、服务、沟通过程中的层层面纱;个人认为区块链不是去中心化,而是所有中心化的联合,因为每一个节点就是一个小中心,将所有中心连接起来形成一整个区块链数据库,而不是传统的将一个事物孤立为一点从而发散,是需要每一个节点配合联动,是一种思想模型,一种载体建立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上,只是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任意节点的权利和义务均等,一个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

网络和360网络的解释,和根据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的定义:其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2018年3月31日,《区块链技术原理与开发实战》正式引入高校讲堂,首次课程在西安电子 科技 大学南校区开讲。2018年4月,一群来自牛津大学的学者宣布创办世界上第一所区块链大学——伍尔夫大学。5月29日,网络上线区块链新功能,以保证词条编辑公正透明。

...

第二.笔者眼中的比特币:

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起来的数字货币,非法定货币,向法律规则发起了挑战,引发诸多 社会 和财产风险。需要我们慎重评估区块链技术应用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思考对策。监管问题...

...

...

狭义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

广义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方式。一般说来,区块链系统由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组成数据层封装了底层数据区块以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时间戳等技术;网络层则包括分布式组网机制、数据传播机制和数据验证机制等;共识层主要封装网络节点的各类共识算法;激励层将经济因素集成到区块链技术体系中来,主要包括经济激励的发行机制和分配机制等;合约层主要封装各类脚本、算法和智能合约是区块链可编程特性的基础(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离不开智能合约,所谓的智能合约就是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定义承诺。交易的双方无须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码强制执行。但智能合约的形式及其内容的效力,还没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认可,其作为数字编码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合同文本,尚无法确知,是否可以构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拟采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应用层则封装了区块链的各种应用场景和案例。

区块链已经从区块链1.0——数字货币到2.0——数字资产与智能合约,发展到现在区块链3.0——DAO、DAC(区块链自洽组织、区块链自洽公司)-->区块链大 社会 (科学,医疗,教育,区块链+AI)。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到追踪中国放养肉鸡。专门跟加密货币相关的专利申请——不包括在区块链专利类别中——在2017年增长了16%,达到602项。中国2017年申请了225项区块链项专利,而2016年为59项,

其次是美国(去年为91项,2016年为21项)。其体系结构的核心优势:任何节点都可以创建交易,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确认之后,就可以合理地确认该交易是否为有效,区块链可有效地防止双方问题的发生。对于试图重写或者修改交易记录而言,它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区块链实现了两种记录:交易以及区块。交易是被存储在区块链上的实际数据,而区块则是记录确认某些交易是在何时,以及以何种顺序成为区块链数据库的一部分。交易是由参与者在正常过程中使用系统所创建的(以加密数字货币为例,一笔交易是由b将代币发送给a所创建的),而区块则是由我们称之为矿工的单位负责创建。

...

(部分)区块链的特点:

1. 去中心化:使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任意节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

2. 开放性:系统开放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公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私有物被加密,公有物透明)

3. 自治性:区块链采用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比如一套公开透明的算法)使得整个系统中的所有节点能够在去信任的环境自由安全的交换数据,使得对“人”的信任改成了对机器的信任,任何人为的干预不起作用。

4. 信息不可篡改:一旦信息经过验证并添加至区块链,就会永久的存储起来,除非能够同时控制住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因此区块链的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极高。

5. 匿名性:由于节点之间的交换遵循固定的算法,其数据交互是无需信任的(区块链中的程序规则会自行判断活动是否有效),因此交易对手无须通过公开身份的方式让对方自己产生信任,对信用的累积非常有帮助。

综上笔者认可的观点是区块链是一种系统,是一种算法技术的创新应用,只要不涉及伦理问题和道德风险,本不存在国家监管与法律规制问题。

...

参考文献

1. 郑惠敏:《区块链法律:部分国家对虚拟货币、数字代币的性质认定》大风号自媒体。

2. 曹磊:《区块链,金融的另一种可能》.首席财务官.2015年24期。

3. 王文嫣:《安全透明的公共账本——区块链》.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2016年2月26日。

4. 蒋润祥;魏长江:《区块链的应用进展与价值探讨》.金融视界.2016年Z2期。

5. “区块链”到底是什么?和普通人有什么关系?.网易 科技 .2016年8月5日。

6. 刘晋豫:《 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提醒数字货币风险 称其会在必要时采取执法行动》凤凰网 财经 金色 财经 .2018年2月9日。

7. 苏德栋:试论区块链法律规制与风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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