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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以太坊是合法的吗
以太坊是合法的。有人质疑以太坊不是合法的,可以肯定的是以太坊不是骗局,它只是在个别国家不被接受。之所以推出时间不长就迅速普及,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其底层技术,以太坊规则可以通过使用代码和智能合约表达的方式来编写,因此也被外界称为“世界计算机”。
拓展资料:
1、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通过其专用加密货币以太币(Ether,简称“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虚拟机(Ethereum Virtual Machine)来处理点对点合约。
2、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间由程序员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币启发后提出,大意为“下一代加密货币与去中心化应用平台”,在2014年通过ICO众筹开始得以发展。
3、截至2018年2月,以太币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仅次于比特币。
拓展资料
一、以太坊的发展与主要功能
以太坊是加拿大籍人Vitalik Buterin提出的概念,其发行的代币(或称其为加密数字货币)称为ETH。2014年7月,以太坊基金会通过ICO的形式筹集了大约31000个比特币,市值在当时高达约1800万美元。所募集的比特币用于以太坊生态系统的建设。以太坊是一个去中心化应用的开发平台,其将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结合,被称为区块链2.0。据CoinMarketCap的统计数据表明,截止到2018年5月,以太坊的市值在700亿美元左右;在其价格最高时,市值高达近1400亿美元。在加密数字货币行业,其市值仅次于比特币,长期稳居第二的位置,影响力巨大。以太坊经过4年的发展,其代币ETH具有以下几种功能:第一,基于以太坊平台进行技术开发所需要的燃料;第二,商家接受的“货币”支付方式;第三,二级市场上的投机;第四、投资者购买ETH参与其它ICO项目的募集代币活动,用其和其它代币进行置换。
㈡ 什么是ICO,国家为什么要禁止
问题一:ICO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
问题二:因为ICO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所以被国家禁止。
禁止ICO根据公告发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领衔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同时,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2)ico非法集资eth扩展阅读:
2017年9月4日下午3点,《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㈢ ico 为什么用eth
ICO使用ETH的原因:
一、
ICO使用ETH作为主要平台,是因为以太坊具备智能合约功能和去中心化特性,为ICO提供了安全、透明和高效的募资环境。
二、详细解释:
1. 以太坊的智能合约功能:ICO本质上是一种智能合约驱动的筹资方式,以太坊平台支持智能合约的部署和执行,这为ICO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技术支持。开发者可以通过以太坊编写和发布智能合约,确保筹款流程的透明性和自动化。
2. 去中心化特性:以太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平台,这意味着它不受任何单一实体或组织控制。这种特性增加了ICO的安全性,降低了被操纵的风险。同时,去中心化也保证了资金的流动性,让ICO能够更加灵活地进行资金转移和操作。
3. 良好的生态系统和广泛的支持:以太坊拥有庞大的开发者和用户群体,形成了良好的生态系统。许多ICO项目选择以太坊作为平台,也是看中了这一生态系统的活力和潜力。此外,以太坊的广泛支持也意味着ICO项目可以获得更多的曝光和资金支持。
4. 跨平台兼容性:以太坊的开放性和兼容性使得不同项目和团队可以方便地在其上进行开发,不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融资上,都能够满足不同需求。这对于初创公司和项目来说是一个巨大的优势,能够更容易地吸引投资者和开发者。
因此,ICO之所以选择使用ETH,是因为以太坊的技术特性、生态系统以及广泛的社区支持为ICO提供了理想的募资环境和技术保障。
㈣ ICO将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情况
8月28日,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近期火热的ICO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目前在准备各种材料。“目前ICO风险很大,从长期来看,肯定要被纳入监管。”
4问ICO
1、ICO该不该纳入监管?
纸贵科技CEO、墨链总发起人唐凌告诉记者,ICO应该纳入监管。在财富效应示范之下,目前“传销币”、“空气币”太多了,很多项目还未确定便能融资,投资者炒币很疯狂,风险很大。
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ICO也应该纳入监管。金融创新,只有依法合规规范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适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于目前ICO融资后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监管,融资之后的资金去向成谜。他建议,监管应该注意投资者适当性。
2、ICO应当如何监管?
OKCoin币行副总裁田颖认为,ICO的监管,首先是明确法理定性。对ICO的企业进行登记式管理、对ICO募集的代币进行公开透明的托管管理,项目发起方、代币流通平台、第三方宣传机构,对项目真实性需要加强考察,增加投资者风险教育,有效控制风险。这些监管办法都可以在定性后执行。也有很多法学专家建议参考英国、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监管系统,将创新和风险间的矛盾最小化。
对于如何监管,唐凌建议设置项目审核和尽调。目前ICO项目是“自审自过会”,虽然代投平台也会审核,但是没有备案。同时,应设立资金托管。前期有媒体曝出个别平台拿资金沉淀去购买理财产品,这就是没有资金托管导致的,容易出现平台卷款跑路。此外,规范化管理,资金拨付不要一次性给完。很多创业者没见过这么多钱,不知道怎么花,容易出问题。
肖飒认为具体监管抓手为: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产托管、项目真实、合格投资。
“进行产品备案登记是监管机构了解和监控高风险金融业务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规方案,能够让项目更透明;资产托管,防止涉众案件;项目真实,是对ICO发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资,将风险和投资者分级匹配,约束投机资金。”肖飒说。
3、ICO监管难点在哪儿?
唐凌表示,监管难点在于:现在很多平台通过智能合约就能ICO,尤其是通过以太坊的项目,不需要经过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为比较多,风险大。
田颖认为,认定ICO的性质是推进监管的一个难点。ICO有点类似众筹,但又跟众筹不完全相同。美国SEC在前一阵公布了对THE DAO代币的调查结果中,认为该代币具有有价证券范畴,归证监法监管范围。这次判定,也是美国监管层花了大量的时间研究和分析的结果。有一些非证券类代币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产品的使用权,那就不属于有价证券这个范畴了。
她认为,ICO是互联网产物,有些ICO项目是全球化运营的,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增强国际间协调。还有就是,监管的力度应该到什么地步。
肖飒表示,对于ICO的本质,业内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质定性为“以物换物”,用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换取另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尚可解释。
如果ICO项目直接募集“法币”,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则可理解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则可能构成犯罪。
肖飒认为,如果ICO项目有分红条款,则有股权标志,如果项目有回购条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类似理财产品,没有牌照而发理财产品,这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非法经营较难界定,那么上述行为很可能认定为传销。很多ICO项目在推广过程中,有推广奖励行为,比如“拉一个投资者返代币”。
4、监管对ICO的影响?
维优元界CEO初夏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监管层应该规范ICO的发展,尤其是设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因为很多普通投资者并没有高风险承担能力,不应该参与这么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没有合格投资者制度,容易造成社会问题。
对于监管的影响,田颖表示,短期来看对目前市场是冲击,长期看是利于整个数字资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做到让市场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监管也会使优质的项目能够呈现其价值。
华创证券一份研报认为,ICO的创新趋势值得关注,长期来看,随着其影响力越来越大,接受监管才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具备较强实力的ICO平台或项目有望率先拥抱监管,平衡创新属性与潜在风险,成为ICO未来发展的受益者。
㈤ “ICO将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意思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内以虚拟货币筹集资金的ICO项目爆炸性增长,针对ICO是否非法集资惹争议。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据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曾在一场闭门会上指出,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应该纳入监管。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日前也公开指出,从国际上看,目前美国已经将ICO作为证券品种来进行监管。中国央行也已经对比特币做过相应表态(指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属性),预计还会有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出台。
㈥ 区块链ica是什么(区块链ico启动项目)
ICO是什么意思,能通俗的解释下吗?网上搜到很多但是都是官方术语ICO(是InitialCoin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
ICO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由于代币具有市场价值,可以兑换成法币,从而支持项目的开发成本。
发行意义:
ICO所发行的代币,可以基于不同的区块链。常见的是基于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区块链发行,由区块链提供记账服务和价值共识,实现全球发行和流通。
ICO参与者对于一个项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们会在社区里为该区块链项目进行宣传,使它产生的代币在开始交易前就获得流动性。但ICO的参与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项目发展或代币发行后价格升值带来的潜在收益。
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ICO的本质是什么
比特币虚拟货币2009年由中本聪(化名)发明
区块链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实际就是它支持了比特币8年来的稳定性,你可以理解为一种颠覆性的记账方法或者数据库,核心是去中心化
ICO这个就是本质上就是区块链众筹,一个企业去做ICO,你可以理解为IPO,但融资的不是钱,而是虚拟货币,例如融了3000个比特币,当然,你可以选择在任意一个国家卖掉它,换取某国的法定货币
区块链是什么?区块链有两个含义:
1、区块链(Blockchain)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所谓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系统中实现不同节点之间建立信任、获取权益的数学算法。
2、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像一个数据库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这项技术也因其安全、便捷的特性逐渐得到了银行与金融业的关注。
狭义来讲,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
广义来讲,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方式。
ICA是传销吗ICA已被证实为传销,以下为美团员工使用KCI、ADC、ICA等平台进行传销报道:
2018年9月3日报道一名自称叫曹艳妮的美团员工在微博发文《关于美团外卖设计组孙小雅在公司内部组织网络传销诈骗的重大材料》举报称,美团外卖设计组孙小雅,利用上班时间向同事介绍区块链公司KCI,实施传销诈骗。受骗、牵涉人员涉及美团内部数名员工,牵涉金额巨大。
据举报材料介绍,孙小雅以私聊方式,威逼利诱,并且说美团同事都投了,利用美团做背书,上班时间推广传销并洗脑。而且在KCI骗局之前,孙小雅已经实施了数个类似项目的诈骗,例如ADC、ICA等,美团外卖设计组大约有17人牵扯到ADC骗局中。
2018年8月10日,KCI平台跑路。随后,孙小雅疯狂撇清责任,说“风险自负”,否认承诺过“稳赚”,并且要求大家不要报警,谎称“报警会留下案底”。在受害者逐渐明白是传销诈骗后,将受害者微信拉黑。
自称名为曹艳妮的微博用户蜉蝣小猫酱介绍称自己被骗了10万元,且贴出了资金流水图,她表示自己与孙小雅同为设计师,群里还有受害者设计师何某、张某、黄某。举报人还表示,孙小雅多次利用上班时间进行诈骗相关活动,在KCI骗局之前,孙小雅已经实施了数个类似项目的诈骗,例如ADC、ICA等。
(6)ico非法集资eth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㈦ ICO发展历史是什么样子的
9月2日据报道,8月21日,央行总部收到了相关紧急报告,该报告条分缕析,明确指出,用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来看,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
引述之情人士称,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那么ICO的发展历史是怎么样的?
2013年7月:Mastercoin(现更名万事达币OMNI)是最早进行ICO的区块链的项目之一,曾在Bitcointalk论坛上众筹成功筹资5000 BTC。
Mastercoin是建立在比特币协议之上的二代币,旨在帮助用户创建和交易加密货币以及其他类型的智能合同。
2013年12月:NXT(未来币)是第一个完全POS区块链,曾筹资21BTC(相当于当时6000美元),但是它的市值最高达到1亿美元,对投资者来说无疑是最成功的ICO项目之一。
2013年至2014年间:出现过许多疯狂的区块链项目成功的启动了ICO,它们的代币价格都出现过疯涨,不幸的是这些ICO项目最后都死在炒作过程中或者直接成为骗局。
然而,在这段时间,也有十分成功的ICO项目,例如Ethereum。
2014年7月:Ethereum(以太坊ETH)国内外人气高,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ICO之一,筹措资金超过1800万美元,同时也是除比特币以外市值最高的加密数字货币。
2015年3月:Factom(公正通)通过Koinify平台ICO,利用比特币的区块链技术来革新商业社会和政府部门的数据管理和数据记录方式。
2016年3月:Lisk的去中心化应用(DAPPs)是使用Javascript语言进行编程,这是目前全球最简单也最流行的编程语言。
Lisk此次总共筹集到14,080BTC和超过8,000万XCR,众筹所得金额在区块链项目ICO中排名第二位,仅次于以太坊。
2016年5月:The DAO是ICO史上最大的众筹项目,融资额高达1.6亿美元。
DAO全称是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anization,即“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可理解为完全由计算机代码控制运作的类似公司的实体,在人类历史上还是首次。
但是作为万众瞩目的ICO项目,最终因受到黑客攻击,再到争论中软硬分叉,最后以解散退回以太币而告终。
2016年9月:FirstBlood(第一滴血)将电竞竞赛服务跟区块链结合,使用了智能合约来解决奖励结构问题,众筹一开始即筹资600万美元,全球总共筹到465,312.999E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