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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t承兑或可能涉嫌违法

发布时间: 2024-12-29 22:18:29

1. 什么样的情况下银行卡会被法院冻结

什么样的情况下银行卡会被法院冻结: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在涉及到法律办案的情况下,因为特殊需要所以要冻结银行账户;因为银行系统出现故障,虽然说出现这种事情的概率比较低,但是也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拓展资料: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2. 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第一部分 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 游戏 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网络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网络计算方法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网络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政府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主权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 社会 接受度。而 社会 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主权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主权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主权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2009年比特币第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方法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集合,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 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 (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网络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网络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网络诈骗团伙开发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网络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网络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

公布案例和网络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网络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 ,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 涉嫌盗窃罪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 A向 社会 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 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3)A通过三级以上代理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代理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代理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网络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3. 什么情况下银行卡会被冻结

以下情况银行卡会被冻结:
一、用卡过程中误操作,会被银行临时冻结。
1.在ATM机上操作,输错密码超过3次,会被自动冻结,这种24小时以后会自动解冻。
2.在网银上频繁操作,输错密码超过3次,也会被自动冻结,24小时以后自动解冻。
3.在网上进行交易,被某个病毒链接让误操作,被临时冻结,解冻要到银行。
二、用卡过程中,异常交易行为,被银行临时冻结。
1.网上频繁小额交易、网上充值,不同账户来回,被银行视为有刷单嫌疑,属于异常交易,也会被银行冻结。
2.大额外汇转账、炒虚拟货币,炒外汇,被银行视为异常交易,也会被银行冻结。
3.网上交易购买色情视频服务、参与赌博网站等,也被视为异常交易,被银行冻结。
4.用户卡被别人盗用,银行视为异常交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银行解冻。
5.用户银行卡,出现巨额或高频交易,属于异常交易,会被银行冻结。
三、通过银行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被冻结。
1.通过银行卡施行网络诈骗活动,获取巨额利益,资金巨大,被司法机关定罪。
2.银行卡涉嫌重大经济债务纠纷,已经被法院定性,被司法机关要求银行冻结。
3.用户的银行卡参与大量洗钱、涉黑团伙犯罪、涉毒交易,被司法机关定性,同样银行也会冻结银行卡。
拓展资料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2017年8月1日起,银行卡年费管理费取消,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2019年4月22日,中国银联发布了《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9)》。2020年8月15日,网络公司、百信银行联合中国银联推出国内首款数字银行卡——网络闪付卡。8月31日, 中国银联发布首款数字银行卡“银联无界卡”。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明确,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
发展历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银行卡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而且使银行业务由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一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到来不久将成为现实。

4. 承兑usdt现在还能做吗

能。承兑usdt是英文UniversalSerialBus通用串行总线的缩写,是一个外部总线标准,用于规范电脑与外部设备的连接和通讯。截止到2022年7月7日,还是能进行工作的。

5. 请问同一种币在 不同的交易平台交易对不一样 可以相互转币吗

你好
可以,但不是你这个理解的,是你拥有EOS币,在中币网(不管你是什么交易EOS/USDT也好,EOS对其他的也好,和这个没关系),你想在火币上交易,就进火币的平台,查看EOS的提币地址,在中币网点击提EOS币,提到火币的地址,然后你再拿 EOS做任何平台上有的交易就可以了。
币先生汪从事区块链数字资产币系统开发,有需要开发可以网络搜索“币先生汪”查找详细沟通。

6. 区块链tether是什么

数字货币USDT(Tether)是什么?有什么用?

简单说:就是数字货币交易市场里的可随时等值兑换的筹码

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USD)的代币TetherUSD(简称USDT),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公司声称其严格遵守1:1的比例准备金保证,同时USDT的交易确认等参数与比特币保持一致。

现在市面上的主流交易所一般提供以下几种交易方式:

①法币交易:就是直接用人民币购买数字货币。

②币币交易:指数字货币之间的交易,以其中一种币作为计价单位去购买其他币种。

③合约交易:合约是一种数字货币衍生产品。我们可以通过判断涨跌,选择买入做多或卖出做空合约来获取数字货币价格上涨/下降的收益。

自17年9月之后,各大交易所相继关闭了法币的入金渠道,目前而言,我们只能用法币购买到部分数字货币如:BTC、EHT、USDT等等。

所以目前我们目前想要投资数字货币,一般采取的是先用法币购买USDT,再用USDT去购买其他币种,这也是USDT的主要用途之一。

相对于BTC等数字货币而言,USDT的稳定性是非常强的,因为他与美元是1:1比例,所以许多币圈人士会在数字货币市场波动的情况下先买入USDT再进行观望再采取行动。

但是USDT一直也存在很大的争议。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量大,由于缺乏必要的审计措施,USDT的数量一直在增发,目前已超过70亿元。由于后来的Tether并未对外公开账本,所以很多人怀疑Tether是否按照发行USDT的固定比例存放美元,一旦出现挤兑危机,势必会造成整个数字货币是会场的信用流失,对整个币圈造成巨大的打击。

虽然很多人质疑USDT是资金盘游戏,典型的“庞氏骗局”,却不能拿出直接的证据来佐证。但从目前来看,稳定币还处于发展阶段,毕竟政策的监管还处于不断增强的阶段。但还没到最后,谁革谁的命还由得时间来考量。

去年USDT负溢价严重的时候,我也囤过一点U,当时火币场外交易的价格应该在6.7附近,年后等到溢价变正,7.3附近我清了仓。

总体而言USDT还是一个比较稳的投资标的,大家对于USDT有什么看法也可以在下面评论或者私信我,我这里有一个币圈的交流群,平时大家都会一起交流分享~

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USD)的代币TetherUSD(简称USDT),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公司声称其严格遵守1:1的比例准备金保证,同时USDT的交易确认等参数与比特币保持一致。

现在市面上的主流交易所一般提供以下几种交易方式:

①法币交易:就是直接用人民币购买数字货币。

②币币交易:指数字货币之间的交易,以其中一种币作为计价单位去购买其他币种。

③合约交易:合约是一种数字货币衍生产品。我们可以通过判断涨跌,选择买入做多或卖出做空合约来获取数字货币价格上涨/下降的收益。

自17年9月之后,各大交易所相继关闭了法币的入金渠道,目前而言,我们只能用法币购买到部分数字货币如:BTC、EHT、USDT等等。

所以目前我们目前想要投资数字货币,一般采取的是先用法币购买USDT,再用USDT去购买其他币种,这也是USDT的主要用途之一。

相对于BTC等数字货币而言,USDT的稳定性是非常强的,因为他与美元是1:1比例,所以许多币圈人士会在数字货币市场波动的情况下先买入USDT再进行观望再采取行动。

但是USDT一直也存在很大的争议。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量大,由于缺乏必要的审计措施,USDT的数量一直在增发,目前已超过70亿元。由于后来的Tether并未对外公开账本,所以很多人怀疑Tether是否按照发行USDT的固定比例存放美元,一旦出现挤兑危机,势必会造成整个数字货币是会场的信用流失,对整个币圈造成巨大的打击。

虽然很多人质疑USDT是资金盘游戏,典型的“庞氏骗局”,却不能拿出直接的证据来佐证。但从目前来看,稳定币还处于发展阶段,毕竟政策的监管还处于不断增强的阶段。但还没到最后,谁革谁的命还由得时间来考量。

泰达币(USDT)Tethers的前世今生

从2009年比特币的诞生开始,加密货币市场发展至今已经达到数千亿的市值,超过1800种加密货币发行,并且出现成百上千个加密货币交易所。然而,由于各地政府监管的不明朗,交易所很难获得银行的的支持,法币与加密货币的连接成了一大难题,USDT也因此孕育而生。

一、USDT简介

泰达币(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USD)的代币TetherUSD(下称USDT),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公司严格遵守1:1的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个USDT代币,其银行账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用户可以在Tether平台进行资金查询,以保障透明度。

二、USDT前世

2014年11月下旬,注册地为马恩岛和香港的公司Realcoin改名为Tether。

2015年2月发布时就抱上了一条粗腿,当时比特币期货交易量最大交易平台:bitfinex宣布支持泰达币(下称USDT)交易。

随后竞争币交易平台Poloniex交易所也支持USDT。P网凭着以太币强势崛起,在竞争币交易平台中隐有龙头之势,也顺带提携了USDT的交易量。

USDT的发行和交易使用的是Omni(原Mastercoin)协议,而Omni币可以说是市面上的第一个基于比特币区块链的2.0币种。所以USDT的交易确认等参数是与比特币一致的。

根据Tether的CTO及联合创始人CraigSellars称,用户可以通过SWIFT电汇美元至Tether公司提供的银行帐户,或通过Bitfinex交易所换取USDT。赎回美元时,反向操作即可。用户也可在上述两个网站用比特币换取USDT。

其网站宣称严格遵守1:1的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枚USDT代币,其银行帐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

在合规方面,所有涉及到法币的操作,都要求用户完成KYC认证。当被问及用户如何验证银行帐户保证金时,Craig称法币由TetherLiminted公司保管,并有定期审计,但目前用户还不能直接查询保证金。

目前USDT的交易量在所有稳定虚拟货币中的交易量是最大的。

三、USDT的一些主要特征:

1.稳定性

由于Tethers(USDT)由现实世界货币存储支持,它声称用户可以享受基于数字,区块链的交易的好处,而不受大多数加密货币的波动影响。

2.透明度

Tether声称其法定储备账户会定期接受审核,以确认其储备账户能够实际支持Tethers(USDT)流通中的价值。余额定期更新,可随时公开访问。所有Tether交易都记录在公共区块链上。

3.最低交易费用

在两个Tether帐户或任何两个能够存储Tether的基于区块链的钱包之间汇款时,没有交易费用。但是,将Tethers(USDT)转换为法定货币可能需要向母公司支付一些服务或交易费用。

4.优势和风险

USDT最大的优势在于能保障投资者在币圈的资产不随市场涨跌缩水,它与同数量的美元是等值的,1USDT=1美元,使之成为波动剧烈的加密货币市场中良好的保值代币。

USDT最大的风险在于,Tether的发行完全是中心化的,即发行、承兑、监管风险、运营风险全部集中在Tether公司。

tether是什么货币

tether是泰达币。

Tether(泰达币,USDT)是一种和美元价格挂钩的加密货币,人们使用它而不是使用比特币那样价格更易变动的数字货币作为稳定的价值储存。每个Tether代币都由其同名母公司抵押的1美元支持。当和美元的兑换汇率产生波动时,母公司会通过增发货币或者销毁货币来使其价值保持相对稳定。

货币并非自古就有,而是经历了物物交换、一般等价物和固定的一般等价物三个阶段。贝壳是货币,金银也是货币,货币主要有两大基本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所谓价值尺度,就是指货币充当衡量商品所包含价值量大小的社会度。

货币(Money)是通货的一种。俗称金钱。通货(Currency,CCY)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包含流通中的货币、政府债券、银行券等。

常见USDT的比较是什么?

Tether?USD(简称USDT),中文名称为泰达币。其是一种稳定币(stablecoin),由Tether公司发行,这家公司原名为Realcoin,注册地为马恩岛和香港。2014年,Realcoin公司更名为Tether。2015年,Tether公司发行的Tether在交易平台bitfinex和Poloniex上线。

Tether公司在《Tether白皮书:一种利用比特币区块链交易的法币代币》中定义Tether为:Tethers,是一种法币挂钩的数字货币,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公司严格遵守1:1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个USDT代币,其银行账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简单来说,USDT也是加密数字货币之一,可以在钱包、交易平台上进行转账、存储和消费。但其特别之处在于USDT和美元按1:1的比例锚定,在交易平台上可以互相赎买。

三种类型的USDT在交易所内并没有差别,但在链上是不互通的。也就是说Omn上的USDT是无法转到另外两条链上的,所以在交易所充提USDT时一定要留意地址种类。

三者最明显的区别:

Omni-USDT的地址是以数字1或者3开头

ERC20-USDT的地址是以数字0和小写x开头

TRC20-USDT的地址是以大写字母T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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