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c提现交易违法吗
① 朋友让我帮他操作莱特币买卖提现,证号密码资金都是弄好的,让我帮他操作一下这个违法吗
朋友让我帮他操作,购买比特币,买卖现金,我觉得这样的行为还是不科学的,而且也是不安全的,证号,密码,资金都认识要弄好的,我觉得出现这样的行为还是要有一个安全意识比较好。
② 交易比特币或在OKB平台做商家买卖比特币为非法经营吗如果是或者不是请说明为什么
在中国,没有哪个主管部门对比特币进行过明确的表态,这导致其在现实中疯狂无序地发展。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明目张胆地从事赌博、外汇交易等非法行为。还有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进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行为。2013年10月26日,注册在香港的GBL比特币交易平台网站关闭,相关经营人员不见踪影。该平台之前曾大量吸收投资者以“比特币”投资入股。
当前国内的比特币交易乱象亟需清理和整顿。这种清理和整顿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
一、比特币的“交易”和“流通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法第1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且“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机构也具有唯一性,即中国人民银行;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比特币实际已具备“代币”功能,进行比特币交易的网络平台及商户已经违反了该法的规定,应该依照该法予以查处。
二、比特币的“交易”和“流通使用”违反《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条明确限定了“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其中包含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第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特币作为诸多国家认可的国际支付手段,应该受到该条例的约束,对于从事比特币交易和使用的网站及商家,应该依照该条例予以查处。
三、比特币不属于中国法律法规中限定的“虚拟货币”。很多比特币交易平台声称按照中国“虚拟货币”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这是错误的。文化部和商务部在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中明确限定:“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该《通知》还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而比特币并非游戏企业发行,而且其可以兑换实物和货币。可见比特币与此类“虚拟货币”完全不同,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虚拟货币”。即便是从事“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平台业务,也要按照该规定,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行政许可,申请报告中需要明确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迄今为止,没有哪个比特币交易平台获得也不可能获得这样的行政许可。
四、比特币交易平台违反《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电信管理法规,构成“非法经营行为”。
《电信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该法约束的增值电信服务业务之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比特币交易平台收取“交易费用”或者“提现手续费用”或从事“相关广告业务”,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没有取得也不可能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的网站甚至连备案都没有做。此行为依法构成“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查处。
五、利用比特币从事赌博、洗钱、贿赂、集资诈骗等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比特币具备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使其可以成为犯罪行为的“客体要件”,对于比特币的相关犯罪行为不应置于法律管辖之外。
比特币的未来如何,谁都不敢断言。但是在当前中国“外汇不能自由流通和兑换”的金融管理制度下,在贪腐犯罪、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现状下,冀求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法性是不可能的,清理和整顿比特币交易平台是或早或晚的事情。但事情来得越早越好,拖得晚了,必然是更多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崩盘,更多的“投资人”血本无归,以及为平息民愤而大量追究相关经营人的“非法经营罪”、“非法集资罪”及“集资诈骗罪”案件等等。
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认为这些比特币交易平台合法,那么也应该做出明确说明,给相关平台的经营者一个“护身符”,避免将来“秋后算账”。
引自--雷腾律师博客
③ 比特币提现会被银行查吗
正规的比特币平台交易,不用担心银行会查。哪怕银行会查,你也不必慌张,毕竟身正不怕影子斜。
比特币想要换成现钱,需要将平台上的比特币先卖出去。卖出去比特币时,一个比特币的价格就是几万人民币,若是要卖出多数,尽量分成多次卖出去。因为一次性进行大额交易,银行会盯上账户。因为银行会盯着账户,防止有人洗钱或者是进行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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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方式:
第一种获得方式就是通过比特币挖矿,挖矿可以获得比特币,但是挖矿需要专业的设备。挖矿需要好的电脑和矿机,而且还要消耗大量的电,所以挖矿需要成本和长期坚持。
第二种获得比特币的方式是从交易所购买,这就需要根据比特币实时价格来购买。第三种办法是从朋友处获得,或者是从熟人那儿购买。
这三种获得比特币的方式不同,所要承受的风险也不同,所以大家要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获取。
④ 比特币如何卖出提现
只有找个交易所,但是交易所都是国外私人成立的,比特币交易国内是违法行为。
⑤ 比特币违法么
比特币在中国不合法。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所,我国自2017年9月4日之后已经表明了反对态度。市面上,规模较大的交易所都逐渐淡出国内市场,一部分东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当然,随着11月初香港地区新规的发布,我们相信,未来虚拟币交易所可能会在香港地区取得合法牌照,为当地机构投资者等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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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中国称,平台将停止提现业务,截至目前,比特币中国已经关闭了所有交易功能。国内其他两大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和OKCoin也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交易业务。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全线暴涨,引得大批没有任何技术和投资知识的普通人杀入这个高风险市场。
央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公告》内容显示,自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指出比特币交易平台涉众人数扩大、投机氛围浓厚,是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⑥ 2021年交易btc犯法吗
btc交易平台是合法的吗?比特币交易综合指南。比特币主要是由计算机生成的文件,保存在智能手机或计算机上的数字钱包应用程序中。人们可以将比特币转移到数字钱包,他可以将比特币分配给其他人。每笔交易都记录在称为区块链的公共列表中。比特币是一种由匿名人物在2009年使用代号SatoshiNakamoto引入的数字货币。它可以用于从接受这种形式的比特币加密货币作为付款的个人和公司购买或交易物品。不过,它与常规货币在许多关键方面有所不同。
1.比特币交易如何进行?
几个称为比特币交易所的市场允许个人使用各种全球货币进行比特币交易。尽管每笔比特币交易都记录在公共账簿中,但是从不透露购买者和交易者的身份以及一个秘密的下午。可以通过电子钱包ID,代码或虚假名称来识别它们。这就是为什么比特币是首选交易形式的原因。但是此功能也有一个缺点。由于身份不明,一些人执行非法职业,例如通过比特币交易所出售违禁药物。可以兑现累积的比特币并将其转入用于提取比特币的账户。现金只能转移到最初购买加密货币的帐户中。如果某人没有这样做,建议用户应首先购买少量的加密货币并启动帐户功能。了解更多有关比特币交易的信息schweizer-kochrezepte.ch
比特币的关键要素是其分散的位置,这意味着它不受任何主要权威机构的监管。这将其与法定货币区分开来。比特币付款通过通过共享分类帐链接的远程计算机网格进行管理。每个交易都在每个网络的区块链中即时记录,该区块通知并告知所有帐户。区块链可作为一个分散的分类帐,并取消了任何中央机构对此类档案进行监管的要求。
中央银行或政府组织不会像法定货币那样分配比特币。取而代之的是,比特币要么由处理者开采,要么用标准的本国货币购买,然后放入最常通过计算机或智能手机检索的比特币钱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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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四大虚拟货币违法吗
私发虚拟货币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另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对类似问题也严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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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市场形成
互联网引致了一个新的市场的出现,这个市场就是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市场。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沟通场所,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经营市场,企业从以产品为核心,到以服务为核心,必须转变为以客户为核心。随着计算机人工智能技术、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企业可以便利地搜集顾客的信息,做到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改变企业经营策略,实时掌握经济动脉。
电子金融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迅猛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逐渐向人类的各种活动领域渗透,其中所蕴藏的无限商机使得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正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
传统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视到这股势不可挡的全球经济一体化、网络化的潮流。于是,增值服务是以美术为卖点,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戏里的宝剑则不一种全新的金融服务经营理念——电子金融便应运而生。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要理解电子金融必须从金融电子化和电子商务谈起。所谓电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业采用除互联网技术以外的现代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传统金融服务业务的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实现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金融企业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为客户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进而提升金融企业是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
电子金融是对金融电子化的一个超越。与金融电子化有所不同,电子金融运行的主要技术基础是日益完善的互联网技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全球连通性、开放性、快捷性和边际成本低廉的特征,电子金融更加强调整个金融服务业务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重组和创新,使客户不受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享受金融企业提供的各种高质量、低成本的服务。
随着Internet的发展,货币存在的形式更加虚拟化,出现了摆脱任何事物形态,只以电子信号形式存在的电子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
⑧ 比特币卖到韩国然后换钱回到中国 违法吗
国内比特币兑换成现金的方法如下:
过去的一些兑换方法比较麻烦,先要在国外的交易平台上兑换成美元,然后再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兑换成人民币,这样一来不仅手续繁琐,都是英文,而且无形中增加了交易环节和手续费,导致兑换成本增加,也容易出错,或者发生丢币的情况,在国外的网站如果提现没音讯,我们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其实呢,有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找一家安全可靠的国内比特币交易网站,注册个帐号,直接将挖到的虚拟币兑换成人民币,提现到自己的银联卡上,最大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充值、提现快,可以直接把包括比特币、莱特币在内的很多种新奇的山寨币直接兑换成人民币,鼠标一点,直接提现到自己的银联储蓄卡上,我是提现到招商银行的储蓄卡上,到账很快,有中文客服随时沟通,非常方便安全。省去了繁琐的国外交易过程,非常棒。
中国人民银行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网上支付机构停止比特币的充值及兑换。也就是说目前比特币在中国大陆境内只能炒来炒去,却无法兑换为现金。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宣布的比特币的“死刑”。
⑨ 遇到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是通过法律追讨好还是报警好
2013年10月22日,东阳人乔某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10月26日,乔某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随后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立即着手侦查后发现,遭受损失的远不止乔某一人,专案组民警经过努力,确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身份,并及时实施了追捕,轰动一时的国内首起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案件告破。
律师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虚拟货币并不是新概念,q币、网络游戏币等早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比特币的出现却再次让人们认识到虚拟货币的威力。与传统的q币等相比,比特币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没有统一的发行机构,比特币的产生完全依赖计算机算法,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发行中来。
这就使得比特币的源头是难以追踪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特质,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匿名性、跨国界性等互联网基因让人们看到未来社会可能会流通的一种新型货币形式,于是对比特币的追捧和使用也在2013年度持续走高。一些外国政府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在我国,一些网店开始使用比特币交易,北京已经出现接受“比特币”消费的餐厅,国内首个“比特币”投资基金也正在募集当中,雅安地震后壹基金已获得共计65比特币的捐助,市价约5万元人民币。
问题当然会随之而来,洗钱、诈骗、赌博等等相伴而生。本案就是一则打着比特币交易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典型案件。作为我国首例比特币诈骗案,公安机关也对比特币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了解,最终破获了案件。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先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央行认为比特币交易存三大风险: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未来,比特币的前景尚不明朗,尤其在主权国家对货币这种涉及金融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一定会采取审慎保守的态度,所以社会公众也应当对此提起足够的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