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特币诈骗案
① 比特币诈骗 破案后 能拿回钱吗
这个不好说,一般情况下是拿不回来的,因为钱已经被他们杂沓完了或者私藏起来了。想找回很难,但也有可能能找回很小的一部分。
建议以后大家提高警惕,以防再次上当受骗。
② 首起比特币跨国网络传销案告破,为什么涉案金额那么大
这一起比特币网络传销案件,在今年7月30日正式破案,这是一个盘踞在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组织,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复杂,上下层级多达3000余层。涉案金额总数高达400多亿元,算得上是所有破获的传销案件中涉及地域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犯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这起案件相对于以往的传销诈骗有着很大的不同,几乎可以算是一种新型的传销方式。它的最大的特征就是借助了互联网进行传销,把隐藏在暗处的传销组织从地下搬到了大众的目光当中。
③ 比特币诈骗公安受理吗
不受。因为比特币是国家禁止的,被骗也是自身原因
④ 网络诈骗比特币65万,会判刑多少年,如果赔偿得到谅解,会是什么结果
因为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央行把其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央行行长周小川认为比特币就像邮票一样,是一种可交易的资产。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的解读。如果因为关站产生的纠纷,不涉及欺诈,或无法证实是欺诈,可通过协商进行解决,返还受害者资金并进行相应赔偿即可。如果有证据表明这确实是欺诈,那后果就严重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0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⑤ 跨国网络传销案告破,比特币骗局为何屡禁不止
案件原委:2019 年初,江苏盐城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陈某等人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同年 6 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加强警务执法合作,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 27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0 年 3 月,涉嫌传销犯罪的 82 名骨干成员被全部抓获。
为何总有人上当?
除了传销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不断增强这些原因导致的有人上当以外,还和人的本性离不开。
人都是贪婪的、趋利的,正是这种看起来“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过于吸引人,才导致不断有人跳进坑里。
⑥ 比特币是否是个大骗局
比特币就是一个骗局,所以投资理财一定要谨慎。
即便是被称为“硬通货”的黄金,金价也不会只涨不跌。黄金本身没有泡沫,但价格过高,就有泡沫了,而泡沫最终都会破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同样如此。通用虚拟货币越多,比特币的价值越接近于0。
这种纯粹运算出来的数字符号的货币,没有任何资产支持,没有财务收支,没有现金储备,没有使用价值,本身只是一个流通符号而已,一旦失去了信用保证,就是一堆印刷漂亮的废纸。投资者应该警惕,这个世界没有所谓安全的投资,所有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文严厉整治上述行为,明确代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随着一些虚拟币交易平台转向境外,投机炒币行为也转为“地下”。面对不断翻新的行为,政府部门在继续严监管的基础上,更应不断升级监管手段和能力,持续加大宣传科普和打击力度,避免群众上当受骗。
(6)大比特币诈骗案扩展阅读:
投资虚拟货币更多的是一种投机行为,投资者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未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金钱往来,不要轻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产品,尤其不要随意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些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投资理财最好在子女的陪同下进行购买,并且要从官方的、权威的渠道去了解,当发现被骗时及时向警方反映。妥善保护好各类账号密码、身份信息等,不要轻易告知他人。凡是提到需要转账汇款,都应引起高度警惕,多找信得过的熟人商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疯狂的比特币:每个800元 新的庞氏骗局?
人民网-三男子设比特币骗局获利15万余元被判刑
人民网-人民网评“解析区块链”之三:如何避免脱实向虚
⑦ 比特币被诈骗报案会受理吗
公安说不受法律保护不受理
⑧ 遇到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是通过法律追讨好还是报警好
2013年10月22日,东阳人乔某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10月26日,乔某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随后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立即着手侦查后发现,遭受损失的远不止乔某一人,专案组民警经过努力,确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身份,并及时实施了追捕,轰动一时的国内首起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案件告破。
律师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虚拟货币并不是新概念,q币、网络游戏币等早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比特币的出现却再次让人们认识到虚拟货币的威力。与传统的q币等相比,比特币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没有统一的发行机构,比特币的产生完全依赖计算机算法,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发行中来。
这就使得比特币的源头是难以追踪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特质,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匿名性、跨国界性等互联网基因让人们看到未来社会可能会流通的一种新型货币形式,于是对比特币的追捧和使用也在2013年度持续走高。一些外国政府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在我国,一些网店开始使用比特币交易,北京已经出现接受“比特币”消费的餐厅,国内首个“比特币”投资基金也正在募集当中,雅安地震后壹基金已获得共计65比特币的捐助,市价约5万元人民币。
问题当然会随之而来,洗钱、诈骗、赌博等等相伴而生。本案就是一则打着比特币交易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典型案件。作为我国首例比特币诈骗案,公安机关也对比特币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了解,最终破获了案件。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先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央行认为比特币交易存三大风险: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未来,比特币的前景尚不明朗,尤其在主权国家对货币这种涉及金融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一定会采取审慎保守的态度,所以社会公众也应当对此提起足够的风险意识。
⑨ 诈骗虚拟货币构成诈骗罪吗如比特币之类的
1、网络虚拟货币虽不能完全等同于货币等传统意义上的财物,但在特定的场合下,行为人可以通过对虚拟货币的占有实现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虚拟货币为对象的诈骗行为,同样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也应当作为犯罪予以惩处。
2、如果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检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应当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还要经过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