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建网站买卖比特币
⑴ 建一个比特币交易平台违法吗
目前来说不算违法。
比特币国内说的是不违法,在风险自但的情况下,可以买卖,但是国情,你懂的。
——和封杀没啥区别。
⑵ 发现了一个非法网站怎么举报类似骗人说是比特币的一个假货。来骗无辜的人去买他的所谓造币机
每一个网站都有一个网络快照,在网络搜索上网址后面有一个向下的三角△图标,你把指针放到三角形图标是就出来一个举报,你点举报进入
⑶ 中国公民在火币等海外网站购买比特币是不是违法犯罪
当然没有了
⑷ 做比特币生意犯法吗
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中国,部分淘宝的店铺也开始接受了比特币的使用,商家会逐渐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币季刊《壹比特》创刊号发行。
2013年10月15日,网络旗下网络加速乐服务宣布支持比特币。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报道了GBL被黑内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联网律师雷腾发文建议《尽快立案调查GBL比特币交易平台关闭》事件,分析了比特币具有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币应受相关法律管辖。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
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专题十二讲到“加密资产”。
(4)私自建网站买卖比特币扩展阅读:
货币交易
购买方法
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
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
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比特币
⑸ 做比特币生意犯法吗
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比特币风险通知(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⑹ 交易比特币或在OKB平台做商家买卖比特币为非法经营吗如果是或者不是请说明为什么
在中国,没有哪个主管部门对比特币进行过明确的表态,这导致其在现实中疯狂无序地发展。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明目张胆地从事赌博、外汇交易等非法行为。还有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进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行为。2013年10月26日,注册在香港的GBL比特币交易平台网站关闭,相关经营人员不见踪影。该平台之前曾大量吸收投资者以“比特币”投资入股。
当前国内的比特币交易乱象亟需清理和整顿。这种清理和整顿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
一、比特币的“交易”和“流通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法第1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且“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机构也具有唯一性,即中国人民银行;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比特币实际已具备“代币”功能,进行比特币交易的网络平台及商户已经违反了该法的规定,应该依照该法予以查处。
二、比特币的“交易”和“流通使用”违反《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条明确限定了“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其中包含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第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特币作为诸多国家认可的国际支付手段,应该受到该条例的约束,对于从事比特币交易和使用的网站及商家,应该依照该条例予以查处。
三、比特币不属于中国法律法规中限定的“虚拟货币”。很多比特币交易平台声称按照中国“虚拟货币”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这是错误的。文化部和商务部在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中明确限定:“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该《通知》还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而比特币并非游戏企业发行,而且其可以兑换实物和货币。可见比特币与此类“虚拟货币”完全不同,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虚拟货币”。即便是从事“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平台业务,也要按照该规定,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行政许可,申请报告中需要明确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迄今为止,没有哪个比特币交易平台获得也不可能获得这样的行政许可。
四、比特币交易平台违反《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电信管理法规,构成“非法经营行为”。
《电信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该法约束的增值电信服务业务之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比特币交易平台收取“交易费用”或者“提现手续费用”或从事“相关广告业务”,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没有取得也不可能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的网站甚至连备案都没有做。此行为依法构成“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查处。
五、利用比特币从事赌博、洗钱、贿赂、集资诈骗等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比特币具备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使其可以成为犯罪行为的“客体要件”,对于比特币的相关犯罪行为不应置于法律管辖之外。
比特币的未来如何,谁都不敢断言。但是在当前中国“外汇不能自由流通和兑换”的金融管理制度下,在贪腐犯罪、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现状下,冀求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法性是不可能的,清理和整顿比特币交易平台是或早或晚的事情。但事情来得越早越好,拖得晚了,必然是更多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崩盘,更多的“投资人”血本无归,以及为平息民愤而大量追究相关经营人的“非法经营罪”、“非法集资罪”及“集资诈骗罪”案件等等。
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认为这些比特币交易平台合法,那么也应该做出明确说明,给相关平台的经营者一个“护身符”,避免将来“秋后算账”。
引自--雷腾律师博客
⑺ 如何不通过交易网站直接拥有比特币
初学者可以在比特币 - 开源的P2P货币找到简介,不要被网上奇怪的“科普文”误导。
“一个地址和对应的密钥”是你的存款帐户,你可以随时获得帐户,但都是空的。
然后你可以把地址告诉别人让别人给你打钱。
密钥就是一个数字(2进制256位),相当于银行账号+密码,一般通过取随机数来获得它,取随机过程大约相当于扔99次6面骰(取点数和顺序),知道这个数字,就能花费对应地址的比特币。
地址是根据密钥推算出的另一串数字(2进制160位),相当于银行账号,知道这个数字,就可以向这里转账。
注意上文中所谓“银行”并不真实存在,它是所有用户的共识。
所以你可以通过挖矿的方式获得比特币,相当于为“银行”打工,这样获取比特币与任何交易所无关。
⑻ 帮人购买比特币,犯法吗
帮人买比特币,既不能说犯法,也不能说不犯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比特币买卖是否合法。但是帮人买比特币有很大的风险,最好不要帮别人买。
为什么这样说?我先来给大家解释一下比特币的法律问题。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发布过一个文件叫《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就明确的将比特币定性成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既然是虚拟商品,那么个人持有虚拟商品,依法生产和获取虚拟商品,自然就是合法的。
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你持有比特币,没关系,那是你的合法财产。你挖矿获得比特币,也没有关系,可以做。只要不偷电,合理交电费就行。
然后在2017年,国家又发布了99号文,禁止ICO和法币交易对(人民币)。这个文件是告诉大家,第一不要搞发币众筹,那样属于非法集资。第二是告诉交易所,不要进行比特币和法币之间的兑换交易。
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文件重新定义比特币的性质,所以我们依然可以依照2013年的文件,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
问题在于,持有比特币合法,不代表买卖比特币是合法的。你帮别人买比特币,是不是要用人民币来买?但是国家禁止交易所提供人民币和比特币买卖平台,支付宝、微信也不支持你用钱去买比特币。一旦发现,就会封号。
既然如此,你帮别人买比特币,万一被查到了,是不是要面临封号的风险?是不是有可能被银行冻结资产?完全有可能,这时候你说自己是帮别人买的?警察会不会相信你?银行会不会理解你?
除了这个风险之外,还有就是你没办法确定亲戚朋友的钱是干净的。现在很多人收了一些不干净的钱之后,会用来购买比特币,然后卖掉,这样就把钱洗白了。万一你帮人买比特币的钱是不干净的,巧合是被警察追踪的,你认为自己说得清楚吗?你的朋友不会害你?在利益面前,没有朋友。
因此我奉劝大家,自己玩玩也就得了,没事别帮人家买比特币,又捞不到什么好处,还有风险。谁要想买币,让他自己去交易所注册账号玩玩。
⑼ 朋友网络做比特币网站,后来关闭网站。得65万,后来被广东检察院带走,估计会是什么结果,如果赔偿被害
如果只是关站,不牵涉到欺诈,这个不会判刑。因为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央行把其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的解读。如果因为关站产生的纠纷,不涉及欺诈,或无法证实是欺诈,可通过协商进行解决,返还受害者资金并进行相应赔偿即可。如果有证据表明这确实是欺诈,那后果就严重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0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⑽ 网站开设比特币股票买卖犯法吗
你好,这种情况买卖不违法,只是资金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一是平台跑路,你会申诉无门,维权困难。二是你资金收入(赚钱了转到卡里)很可能被银行冻结,涉嫌洗钱,要备案登记。
网站的比特币股票属于不正规的,未经国内证监部门审批的。建议这种平台你还是远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