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比特币诈骗专案
『壹』 很多人都说张振新其实就是个骗子,他到底是怎么诈骗的
网信可以说是成功是P2P,失败也是P2P。7月23日发布声明,说将“全力以赴地开展各项工作,竭尽全力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每一位员工的权益”。因为他以前的投资经验以及辉煌的事迹,投资者们和员工们都选择相信他,没想到他自从发布声明后,就杳无音信,也没有具体处理事务,而且投资者们当时还不清楚他公司已经欠下巨额欠款。他就是这样诈骗的。
10月5日,先锋集团发布讣告,称董事长张振新在英国家中猝死。这起猝死事件可疑的点很多,而且先锋集团并未向投资人透露张振新的死因报告以及死亡证明。到10月7日,网传有网信出借人和伦敦切尔西和威斯敏特医院取得联系,9月18日至19日期间,医院并没有接收过名叫张振新的病患。从一代金融大佬,到现在的生死难辨,张振新这个经历了大风大浪的男人,给世人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问号。
『贰』 见比特币暴涨,男子竟自创虚拟货币,诈骗两千多万,会判多少年
一个是高中生,一个是大专生,见比特币涨势凶猛,竟自创虚拟货币,短短三个月诈骗了两千多万元,受害者当中不乏高学历者,为何诈骗分子这么容易得手?又该判他们多少年?
2017年年底,郝某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涨势喜人,各种虚拟货币如春笋般出现,周边的很多人也都在买,便觉得“赚钱”的机会来了。郝某经过几天的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自己也创造一种虚拟货币。但因为只有高中学历,对相关的技术不懂,郝某便拉上大专学历的杨某“一起干”。
两人商量之后,觉得先注册一个名字“唬人”一点的公司,更容易实施诈骗。但不久,两人找到了“合伙人”崔某,因其名下有香港天道集团和“天易家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两公司几乎均为空壳公司),并自创了LCC影视区块链虚拟货币。对外宣传,“一枚虚拟币初始价格3.5元,预计一年之后能涨到30元一枚”。两人招收大量的业务员,通过发传单的方式先邀请大量的“潜在客户”(尤其是老年人)到饭店“白吃白喝”,通过讲师乘机宣传LCC币。 慢慢地有一些人被公司的强大背景(郝、杨二人虚假包装)和导师的专业性所折服 ,投资买了LCC币。再加上介绍新客户会有高额提成,于是很多人的身份从“客户”变为“业务员”。
短短三个月,郝、杨二人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吸纳资金多达两千多万元。从2017年年底到 2018年初,LCC币一路上涨,所有买进的客户都赚了钱,但大家很快发现,只能“充值”不能“提现” ,感到受骗的部分客户报了警,广州警方将郝、杨二人拘捕,这起利用虚拟货品进行诈骗的案件也浮出了水面。
2020年3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 判决如下:
郝某、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判处退赔投资人损失两千余万元。
本案本质上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曾经有人用几十个比特币只能买一个汉堡,现在能值上千万。郝、杨二人正是利用人性的贪婪,给投资者“画大饼”,殊不知,投资者看到的是“比本金大几十倍的收益”,而诈骗分子看上的只是“投资人的本金”。
现在还有一些年轻人,梦想一个暴富,甚至有的人明知是诈骗公司,还要入职上班,因为“来钱快”。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到最后悔之晚矣,不但可能会锒铛入狱,自己所谓的“快钱”也都会被追缴。
『叁』 首起比特币跨国网络传销案告破,缴获资金应当如何处理
网络诈骗层出不穷,手段不断翻新,对于这样的情况,公安部门坚决打击,坚决打击不法行为的发生,对于在逃案犯坚决不容姑息!
近期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虚拟币总值逾400亿元,首起以虚拟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正式告破。
希望大家在理财方面可以更加谨慎的去选择一些比较合理的理财方式!
『肆』 对方以交往名义为由投资比特币骗钱23万,过了一个月才知道被骗报警,钱能否追回,有什么办法
至于追回来追不回来不知道,报警总能有一个希望,不然心理不踏实。
『伍』 跨国网络传销案告破,比特币骗局为何屡禁不止
案件原委:2019 年初,江苏盐城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陈某等人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同年 6 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加强警务执法合作,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 27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0 年 3 月,涉嫌传销犯罪的 82 名骨干成员被全部抓获。
为何总有人上当?
除了传销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不断增强这些原因导致的有人上当以外,还和人的本性离不开。
人都是贪婪的、趋利的,正是这种看起来“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过于吸引人,才导致不断有人跳进坑里。
『陆』 一个朋友弄了比特币让我注册了一个账号,用我的支付宝收钱然后转钱给他,有什么坏处犯法吗
比特币是非法的,涉嫌非法集资。投资虚拟货币更多的是一种投机行为,投资者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未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金钱往来,不要轻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产品,尤其不要随意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些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投资比特币,听起来是不是很高大上。殊不知,背后很可能是诈骗团伙精心设计的一个圈套。日前,经宁波宁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宁海法院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3名男子设比特币骗局获利15万余元被判刑。
2018年4月初,刘某和陈某、毛某一起谋划比特币交易生意。刘某先通过网络购买网站源码,再请人制作了“Btc Club”平台,搭建了服务器。同时制作广告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招揽被害人。
『柒』 遇到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是通过法律追讨好还是报警好
2013年10月22日,东阳人乔某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10月26日,乔某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随后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立即着手侦查后发现,遭受损失的远不止乔某一人,专案组民警经过努力,确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身份,并及时实施了追捕,轰动一时的国内首起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案件告破。
律师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虚拟货币并不是新概念,q币、网络游戏币等早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比特币的出现却再次让人们认识到虚拟货币的威力。与传统的q币等相比,比特币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没有统一的发行机构,比特币的产生完全依赖计算机算法,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发行中来。
这就使得比特币的源头是难以追踪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特质,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匿名性、跨国界性等互联网基因让人们看到未来社会可能会流通的一种新型货币形式,于是对比特币的追捧和使用也在2013年度持续走高。一些外国政府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在我国,一些网店开始使用比特币交易,北京已经出现接受“比特币”消费的餐厅,国内首个“比特币”投资基金也正在募集当中,雅安地震后壹基金已获得共计65比特币的捐助,市价约5万元人民币。
问题当然会随之而来,洗钱、诈骗、赌博等等相伴而生。本案就是一则打着比特币交易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典型案件。作为我国首例比特币诈骗案,公安机关也对比特币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了解,最终破获了案件。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先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央行认为比特币交易存三大风险: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未来,比特币的前景尚不明朗,尤其在主权国家对货币这种涉及金融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一定会采取审慎保守的态度,所以社会公众也应当对此提起足够的风险意识。
『捌』 更隐蔽、难追查!比特币成洗钱犯罪新手段,嫌犯是如何而进行作案的
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加密的网络数据货币,这几年一直暴涨,被很多人们关注。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一块肥肉,利用比特币开始新型犯罪。
我个人认为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在投资方面还是需要更加的谨慎,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玖』 男子集资诈骗上千万潜逃境外!前妻利用“比特币”为其洗钱,后来怎么样了
该男子名为陈某波其前妻名为陈某枝,现在陈某波依然境外潜逃而陈某枝已经被相关部门逮捕,最终陈某枝被判处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以罚金20万元。
一.男子集资诈骗上千万
根据媒体报道陈某波在没有得到国家任何部门的批准情况下,私自成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这个公司是陈某波敛财的幌子,陈某波以公司的名义在社会上发放理财产品,并故意诱导他人购买,在此以后陈某波自行决定理财产品的涨跌,并且在后期拒绝像客户兑付资金。 随后陈某波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私自发行虚拟货币并诱导他人进行投资买卖,最后拒绝投资者提现。在被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陈某波迅速逃离到境外,根据估算,陈某波涉嫌集资诈骗的金额高达上千万。
虽然陈某波逃离境外,但是相信他总会有落网的一天,也希望大家在做投资理财时一定要选择国家的正规公司,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