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香港去买比特币
❶ 香港允许比特币交易吗
香港不允许比特币交易。在经过数月关于可能的禁令的激烈猜测之后,香港监管机构已开始禁止在香港进行零售交易。
1、根据路透社周五的报告,香港金融服务和财政部已经发布了有关可能的零售加密交易禁令的磋商结果,该禁令始于2020年11月。
2、作为结论的一部分,香港的FSTB呼吁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实行全面的许可制度,同时将交易仅限于合格的投资者。根据香港法律,只有拥有800万港元(约合100万美元)的投资组合的个人才有资格成为专业投资者。
3、对于FSTB,至少在全面的加密许可制度的早期阶段,零售加密交易禁令是必要的。据报,FSTB计划将其结论提交香港立法者,以促进该建议通过法律。
拓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2021年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
3、虚拟币种类多样,在国外接受度比较高的虚拟货币有Facebook的F币、网络游戏Second Life的林登币等,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虚拟货币有腾讯Q币、新浪U币、网络币、盛大元宝等。
4、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❷ 比特币是什么怎么弄中国可以吗
在中国,比特币是被限制的,一般都是黑市上去弄,而且比特币这东西不稳定,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已经被很多国家认可了。但是在中国不行!
❸ 比特币在中国合法吗
比特币在中国不合法。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所,我国自2017年9月4日之后已经表明了反对态度。市面上,规模较大的交易所都逐渐淡出国内市场,一部分东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当然,随着11月初香港地区新规的发布,我们相信,未来虚拟币交易所可能会在香港地区取得合法牌照,为当地机构投资者等进行服务。
(3)到香港去买比特币扩展阅读:
比特币中国称,平台将停止提现业务,截至目前,比特币中国已经关闭了所有交易功能。国内其他两大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和OKCoin也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交易业务。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全线暴涨,引得大批没有任何技术和投资知识的普通人杀入这个高风险市场。
央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公告》内容显示,自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指出比特币交易平台涉众人数扩大、投机氛围浓厚,是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❹ 比特港股投资攻略(如何抓住数字货币新浪潮)
那么如何抓住数字货币新浪潮,进行比特港股投资呢?以下是几点建议:
五、长期投资
随着数字货币的普及和比特币价格的飙升,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数字肢缺货币投资的机会。比特币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其市值也在不断攀升。在这个背景下,比特港股成为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选择。
2.关注数字货币市场的发展趋势。数字货币市场的发展会直接影响比特港股的表现。投资者需要关注数字货币市场的政策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随着数字货币的普及和应用,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数字货币的投资机会。而比特币作为数字货币的代表,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比特币的发展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多机会,而香港做饥旁股市则成为了投资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渠道。那么,投资比特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那么如何抓住数字货币新浪潮,进行比特港股投资呢?以下是纯橡几点建议:
❺ K特币合法吗
截止到2019年2月6日,K特币是不被官方承认的,具体法律文件还没有下达。
K特币的英文名称是kitcoin,在架构上它属于第三代加密货币,结合了模式原创、盈利能力、安全性和支付概念。K特币本质上来说就是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K特币在香港是授权的第三代数字资产,17年3月在纳斯达克上市,第三代加密数字资产kitcoin在纳斯达克向全球公布开源代码。
2013年央行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之后又传出央行约谈1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网站提供支付与清算业务。国内比特币价格从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称比特币将退出中国。
K特币算是一种投资,而且风险很大,甚至在我国目前是不被国家承认的,因此需要更加谨慎。
(5)到香港去买比特币扩展阅读: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三、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
❻ 65-北京仲裁委认为比特币合同合法有效,元芳你怎么看
最近,北京仲裁委处理的一桩委托购买比特币纠纷案件,引起了区块链圈、法律圈和币圈的关注。北京仲裁委的结论中,有两个观点吸引眼球:一是认为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正确名称:加密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二是认为委托购买比特币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有些人认为,北京仲裁委的这个判决,意味着加密货币的春天来了。其实,这是误解。某件事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异常。习以为常的事情,不会引起大家注意。舆论关注什么、强调什么,往往意味着 社会 缺乏什么。很多人脑子里对加密货币的认识,恐怕会跟违禁品划等号。北京仲裁委突然给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货币发了一张“好人牌”,确实让大家喜出望外。
咱们国家的仲裁委属于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组织分类可阅读《53-民事主体的类型:民法眼中的孩子们》一文。严格来讲,仲裁属于民间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委的主要职责是解决民事经济类争议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让仲裁委帮助解决纠纷,仲裁委才能介入。仲裁员一般由资深律师、法学教授、学者担任,他们均具有较高的法学造诣。与法官的审判工作不同,仲裁员对案件的裁决,不会受到司法体系中“类案同判”规则的限制,仲裁裁决结果往往带有仲裁员鲜明的个人研究特色。北京仲裁委的以上比特币纠纷案例,就是独任仲裁员自我意见的表达。没毛病!
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类似法院那种“二审”程序。一裁终局制度还能排除法院的管辖权,意思是:一旦仲裁委作出裁决,当事人基于同一争议事实不得再到法院起诉。
不过,考虑到,仲裁委裁决的威力很大,所以法律特别规定:仲裁工作中,如果存在一些特殊问题,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委的裁决。比如伪造证据、违反程序、索贿受贿、违背 社会 公共利益等。
恰恰是这个违背 社会 公共利益。如果这个案例的当事人申请法院撤销北京仲裁委的裁决,法院很有可能以“违背 社会 公共利益”为由予以撤销。
国家行政监管部门,对加密货币的货币属性及其金融活动,持否定态度,主要理由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面对具体的加密货币合同纠纷案件,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否定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肯定能得到行政监管部门的欢迎。然而,任何人都明白,得到行政监管部门的认可,显然不是司法机关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但笔者注意到,涉及加密货币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纠纷的很多判决案例,法院均认定合同无效。在较少的涉及加密货币不当得利纠纷案例中,法院认可了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很显然,在加密货币的问题上,法院基本站在了行政监管部门这一边。
加密货币的底层逻辑是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是世界的未来,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属于加密货币中的佼佼者,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已经形成了某种生态。其中,既有可取之处,也有值得提防的地方。我们既渴望创新的力量(技术创新、金融创新),也担心国家安全和 社会 稳定受到威胁。我们既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契约自由和财产权,也担心一旦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最终反噬群众利益。
如何在各种利益选择中,寻求最佳平衡状态,既是政策难点,也是行业痛点。而这些难点和痛点,最终都会投射到司法裁判中来。
一是国家行政监管部门虽然对加密货币及其金融活动,表达了强烈的监管态度。但是,在任何一份文件中,监管部门都没有否定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
二是今年2月7日,香港证监会表达了对虚拟资产交易活动的监管意向,表示任何虚拟货币交易所都是“受监管的虚拟资产活动”,任何寻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都必须获得SFC的许可,该修正案或将于2022年第二季度提交给香港立法会。
如何在技术创新、金融创新、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契约自由与财产安全等矛盾冲突中,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我想,面包会有的。
口水文章而已。谨以此文,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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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比特币”到底是虚拟经济还是虚假经济,为什么未来它
比特币风险一
2013年10月底,香港GBL平台携款潜逃,超过2000万人民币资金下落不明。
2014年2月28日晚,世界最大规模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运营商宣布,因交易平台的比特币被盗一空。
Mt.Gox管理层表示,2014年2月初,交易平台遭网络攻击后,在该平台交易的比特币几乎全部不翼而飞,包括用户交易账号中的约75万比特币,以及Mt.Gox自身持有的约10万比特币。根据28日的交易行情,损失约达4.67亿美元。
既然是互联网上产品,就要永远防范影子罪犯,稍有不慎,他们就能在你眼皮底下盗取你所有。要知道,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
比特币风险二
中本聪研发的虚拟比特币矿场,可产生2100万个,在2140年挖完。从2009年后的第一批50个,到目前已有1300万多个被挖出,剩余100年里还有800万个。听起来好像用锁定总数量的办法使价格增值,可有没有人想到,既然是虚拟矿场,将来一定会有人设计第二或无数个相似的矿场,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后面设计的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比比特币更复杂更有趣。
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泽塔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极点币、烧烤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
用不了多少年,虚拟的电子贷币就能达到上千种,发展的最终结果,必将一文不直,扔的满地都是!
比特币风险三
当比特币的出现,已经起到了扰乱国际金融作用,各个国家决不能眼看着虚拟货币示意扰乱本国的金融市场。结果一定是国际金融组织大联盟,像打击国际恐怖分子一样,打击或强制整顿虚拟货市场。
在加上虚拟货币根本就没有一点抗风险能力,完全不具备信用评级的标准。到那时,成千上万种虚拟货币,必将回到游戏币的起点。
通过一段时间虚假的炒作后,作庄的个人或组织先后悄悄离去,剩下的虚拟货币拥有者们,将面临着“穷鬼杀恶鬼”的残局,即拼死一搏,也无济于事,其结果一定是很惨很惨。
❽ 买香港数字货币是洗钱吗
数字货币,只要不是国家发行的,都是骗子,连信都不要相信。
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本身就是人民币的数字形式,不是炒作的,也不需要购买。
所以,对于数字货币听过就好了,别参与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