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交所经营比特币
❶ 比特币会不会崩盘,如果崩盘可能有哪些原因,或说最大风险是什么
比特币未来会不会崩盘这个很难说,因为按照比特币的周期率来看,从最高点下跌90%基本上都是日常操作。2018年比特币的最高价格达到了2万美元的高度,也是在同一年连续的下跌导致最低点甚至创下了3155美元的新低。
试想有一天,如果所有的投资机构寻找到了比比特币更具投资性和技术性的新事物出生,把所有的投资性全部撤出比特币,那么这场看似击鼓传花的泡沫之旅,应该也会会戛然而止因为比特币的背后除了技术传播之外,真的很缺乏实体价值支撑和本身属于货币的信用价值背书支撑。
❷ 比特币的发展历史
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讨论组上贴出了一篇研究报告,报告阐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构想——比特币就此问世!
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一个小型服务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币50个。
2010年5月21日,第一次比特币交易:佛罗里达程序员Laszlo Hanyecz用1万BTC购买了价值25美元的披萨优惠券。
2010年7月16日, BTC价格从0.008美元升值0.08美元,第一次价格的剧烈波动,显示新生事物的崛起。
2010年7月17日,第一个比特币平台成立。
2010年11月6日,MTGOX上的价格达到0.5美元,此时比特币经济达100万美元。
2010年12月7日,第一次便携设备到便携设备的交易在NOKIA900上实现,交易量为0.42BTC。
2011年2月9日,价格首次达1美元,与美元等价。BTC与美元等价的消息被媒体大肆报道后引发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新用户大增。此后2月内,比特币与英镑、巴西币、波兰币的互兑交易平台先后开张。
2011年3月18日,BTC/USD汇率创7周来新低,降为0.7美元。
2011年8月20日,第一次比特币会议和世博会在纽约召开,谷歌趋势区县中,比特币的关注度创新高,当时价格为11美元。
2011年11月14日,比特币价格创半年新低,价格为1.99美元。
2012年9月15日,伦敦比特币会议召开,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1.8美元。
2012年9月27日,比特币基金创立,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2.46美元。
2012年11月25日,欧洲第一次比特币会议在捷克布拉格召开,此时比特币价格12.6美元。
2013年2月19日,比特币客户端V8.0发布,此时比特币价格为28.66美元。
2013年4月10日,BTC创下历史最高价,110美元。
2013年5月9日,最大的比特币报道网站-BTC中文网www.sosobtc.com获得了投资基金Union Square的500万美元A轮投资,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12.09美元。
2013年5月17日,2013年圣何塞比特币大会召开,1300人参与,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19.1美元
2013年5月28日,美国国土安全部以涉嫌xiqian和无证经营资金汇划业务取缔了位于哥斯达黎加的汇兑公司Liberty Reserve的虚拟货币服务,美国检察官称这将成为历史上最大的国际xiqian诉讼案,吸钱规模达到60亿美元,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量用户血本无归,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28美元。
2013年6月,网传美国将退出QE3,通缩的比特币,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两者是针尖对麦芒的关系。
2013年6月27日,德国会议作出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被业内认为此举变相认可了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02.24美元。
2013年6月28日,MTGOX获得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处颁发的货币服务事务许可,交易规范化可能意味着比特币开始走向正轨,政府风险降低,其融入显示经济的步伐将会加快,同时会对其它虚拟货币起到示范作用,此时比特币价格为97.99美元。
2013年11月28日,热门比特币交易所Mt. Gox的比特币交易价格突破1000美元,创下1073美元的历史新高。
2013年11月29日,比特币在热门交易所Mt.Gox的交易价格创下1242美元的历史新高,而同时黄金价格为一盎司1241.98美元,比特币价格首度超过黄金。
❸ 比特币会消失吗
目前不可能取消。比特币存在的价值就是挑战现在的金融制度,比特币是目前市场共识所认可的一个流通私人货币,并没有任何的国家购买力和法律保障,但是想要取消比特币还是非常困难的。
第一,基于目前庞大的暗网和黑市交易。
有需求就有市场,比特币最初的价值完全是由暗网和黑客以及灰色交易所推崇起来的,一个去中心化和不可追踪性的加密货币,以及区块链点对点的交易方式完全符合这个市场的交易规则,这也是比特币一直与洗钱丑闻相关联的原因。
第二,全球市场开始参与炒作。
华尔街也好,纽交所也罢目前都开始纷纷参与以及有意向参与比特币期货交易。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数字货币目前市值已接近5000亿美元这绝对是一个大蛋糕。
综上所述如果没有新的,可以替代比特币的产品出现,短时间内想要取缔比特币是完全不可能的。
自诞生以来,一直有人说他会死,然而现在越活越好,并不会被取消,也取消不了。
你有本事把比特币取消吗??求你把我硬盘上170GB的比特币数据搬走!你上门来砸了也可以,但是这170GB的数据全世界还有至少几十万份。你能同时销毁这么多份数据,就可以把比特币取消了,试试你能不能做到!
第一,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换句话说,它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或者说是分布式记账;
第二,区块链技术源于比特币;
第三,比特币是一组复杂的代码,只有解开这个代码的人,才能获得比特币。而总的只有2100枚比特币,意味着比特币将会通过挖矿被不断发掘出来。
第四,目前比特币有专门的挖矿公司进行发掘,这也就说明比特币会越变越少。
综上所述,我觉得不是比特币会不会消失,而是区块链技术究竟会不会产生出第二个“比特币”出来。
从技术角度说,至少有两种办法摧毁比特币:
1、只要各大网络运营商从骨干网上切断比特币的P2P协议通讯,比特币的挖矿作业和转账能力就被切断了,比特币的币值也就会立马趋近于零,相对于被取消了,从政府办事流程上来说,以金融稳定、反洗钱、返黑市交易等任何罗织的罪名出发立个法(或者行政规定),比特币就算被合法的摧毁了。任何国家的当局者在本国的法币受到冲击、金融稳定受到威胁时,都很可能果断采取上述措施。
2、集中购买大量矿机对比特币发起51%算力攻击,比特币币值也会应声归零,而发动这种攻击需要的投资并不大(相对于国家而言)
因此,千万不要对比特币币值的未来过于乐观,希望炒币、屯币赚钱的人尽量避免重仓持有比特币。
目前比特币已经曲曲折折发展了9年之久。事已至此,它是不会消失的,未来只是会讨论他的价格依波动,还有就是面对群众面的大小问题。照目前来看,知名度是越来越大,尤其是在经历了2017年的疯狂之后。
从下面几个因素来看:
1.自身在币圈的地位,无论是市值还是用户基础以及忠实度,在目前的虚拟货币圈中他论第二,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尤其是17年中国采取了监管了之后,直接关闭了法币和虚拟数字货币之间的兑换通道。交易所基本都是币币交易,BTC成为币圈的硬通货。现在资深炒币的人一般都是说自己赚了多少个BTC。
2.需求,有一点不可否认的,现在这些虚拟数字货币交易为一部分人提供了另外一种投机的选择,投机需求;另外一个需求,也是BTC备受争议的一点,暗网交易,助长了黑暗犯罪的气焰。我们都知道我们所能够接触到的互联网只是冰山一角,占比4%,而暗网则是深藏于深海,体量数十倍于它的平行互联网世界。只要有互联网在,BTC永远不可能消失,他是活在互联网中的。
3.监管。世界各国对于BTC的态度都不是统一的,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有的保持中立。要想全面监管BTC,只有全世界的国家都达成一致,才有可能。只是目前为止,全世界就某件事情保持高度一致,对不起,我没看到。要知道,国与国之间的还是存在利益的博弈的。你看,就算成立了联合国,在某些问题上,又能怎样呢?
有些话我们都熟读于耳,“ 科技 是第一生产力”,“ 科技 是把双刃剑”
自古以来, 科技 本身没有错,只是因为险恶人心滋生的一切需求,才会把另一面利用的淋淋尽致
货币的价值不是取决于这个,而是取决于货币在人们心中的分量,或者说是货币的信用。你的担心确实是正确的,在比特币诞生的初期,好多币都丢失了,好多地址的币,很久都没有动,可能主人也忘记了密码,或者是地址丢失了。
长期会,长期比特币也一文不值,那比特币没有价值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呢,黄金一文不值。
就未来十年,比特币不会消失,而且价格越来越高,1个比特币等于一幢别墅。
投机大过于兑换物质的比特币是陷阱、谁会去花会升值的金钱?这比投资股票还恐怖、它没有任何实体的保障、再者、简单的看是理想的货币、可仔细的看就应该理解到、它是利用了人多币少的危机性普遍心理而炒作的传销、[打脸]传销的特点之一、为了利益的投资、之二、自己会成为宣传者、之三、投资大过于使用、
❹ 比特币,是美国的阴谋吗
视频请见下面链接:
马斯克站台,华尔街疯买!比特币暴涨是美国的阴谋吗?
2021年3月13日,比特币暴涨突破6万美元一枚,比特币暴涨的背后,马斯克在疯狂为之站台,华尔街以及硅谷巨头则在疯狂买入。
比如之前跟大家介绍过的灰度基金,目前持有超过65万枚比特币,占比特币总量的3%,价值超过380亿美元,而灰度基金背后的金主之一,就是大名鼎鼎的华尔街女版巴菲特。
2021年2月,特斯拉宣布花了15亿美元大笔买入比特币,短短一个多月,获利可能已经高达10亿美元,超过了过去一整年特斯拉卖车赚的钱。
华尔街的疯狂,让很多人心生疑惑,比特币,是美国针对东方大国的阴谋吗?很多媒体大V也趁机大肆渲染,美国正在垄断比特币,要谨防美国发动的货币战争。
身为8年区块链玩家,类似的论调我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比特币和区块链发展了这么多年,竟然还是能够听到这样的说法,如今我在做 财经 科普,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把这件事跟大家讲清楚,这期文章的数据来源包括Chainalysis、Cryptocompare、剑桥大学新兴金融中心、BTC.com、Bitcoin.com等等,正式开始前,没关注的先把关注点了。
决定做这期之后,我把市面上关于比特币是美国阴谋的大V观点都看了一下,总结下来就是:
美国华尔街和硅谷大肆购买比特币,美国的巨头站台比特币,为的是吸引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像绵羊一样进入羊圈,然后进行收割,将手里越来越廉价的美元换成其他国家的优质资产。
乍一看好像有理有据,符合逻辑,但我要跟大家说的是,这些人要么是自己不懂,就来忽悠大众,要么就是他们自己明白,但是为了博人眼球或者一些原因硬要颠倒黑白,告诉大家比特币是美国的阴谋,制造恐慌。如果是前者,顶多是对比特币的理解不到位,顶多是蠢,如果是后者,就是坏了。
这么说吧, 任何跟你说一个国家或者个人能够垄断比特币的,全都是骗子。
比特币世界里,算力为王。什么是算力?之前说过,比特币其实就是一个大账本,所有人都可以记账,而且记账有很丰厚的奖励,当前,谁能在账本上记上一页,就可以获得6.25个比特币的收入,按照北京时间2021年3月23日晚上11:15分359310元一个比特币的价格算,是225万元,除了这个奖励外,还有其他人转账的手续费收入。
记账能够获得很高的收入,因此很多人都想记账,这个时候如何决定谁来记账呢?
所以每一个参与者都要做一个数学题,谁先做出来,谁就能够得到记账的权力,获得相应的收入。
这个数学题的特点是,正向运算很简单,但是反向运算很难,难到只能一个一个数去试。
比如武大两个货担里各有500个炊饼,很容易知道一共有多少个炊饼,但是如果我只告诉你两个货担里共有1000个炊饼,问两个货担里各有几个,这问题就不简单了,运气不好要猜上几百次才能猜对结果。
所谓的算力,简单理解就是每秒能够进行这种运算的次数,运算速度越快,最先算出结果的概率就越大,从而能够获得比特币的记账权的可能就越大。
随着比特币的发展,近年来比特币全网算力不断增长,目前是1.6*10^20H每秒,相当于全球TOP500超级计算机算力的总和,的50万倍。
谁能掌握比特币网络51%的算力,谁就能控制比特币。那么比特币的大部分算力分布在哪里呢? 答案是,中国。
根据剑桥大学新兴金融中心(CCAF)2020年4月的数据,尽管中国的算力占比有所下降,但是依然高达65%以上,排名第二的美国只占了7%,与俄罗斯接近,中国以省抵国,一个新疆自治区相当于5个美国,在比特币算力这方面,美国完全没有资格说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同中国谈话。
除此以外,世界前十大矿池,8家都在中国,另两家中还有1家创始人来自中国,世界上唯一曾经控制比特币51%算力的人,是中国人。另外世界前3大矿机生产商,也全部来自中国。正因如此,经常有人说是中国垄断了比特币挖矿。
到这里反问一下吧,如果比特币是美国的阴谋,美国会把比特币的控制权交给中国吗?
如果比特币是阴谋,那么按照那些大V的逻辑, 应该是美国人怀疑比特币是中国的阴谋。
第二个问题,美国能否通过购买比特币的方式垄断比特币,进而操纵比特币价格割全球的韭菜?
理论上是可以的。而且理论上任何人都可以这样做。
这是2011年到2018年比特币成交量的构成图。
2013年之前,比特币交易主要是美元交易,随着国内交易所的成立,2013年之后,人民币主导了比特币交易,比特币的定价权开始向国内转移,图里的红色部分,人民币交易占比长期在80%以上,从而中国对比特币市场也有了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直到2017年9月4日,为防范金融风险,七部委下发禁令,禁止用人民币购买比特币,9月14日,当时国内很大的一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比特币中国宣布将停止比特币交易,比特币当天暴跌16%。
短短半个月,比特币从5000美元最低跌到了3000美元,跌幅高达40%。
无论是超过90%的成交量占比,还是禁令对比特币价格的绝对影响力,都说明了同一个问题,这段时间里,比特币的定价权,属于中国。
后来随着大量国内交易所的关停,比特币人民币交易量逐步归零。但是大家注意图里,人民币交易被禁止后,USDT开始崛起。
这里顺便科普下,USDT是一种稳定币,所谓稳定币,就是说他们的币值很稳定,不像比特币这样大起大落,USDT就是对标美元的,1USDT=1美元,这里大家可能会有疑问,搞这么麻烦,直接用美元不行吗?
这个问题很好,可以直接用美元买卖比特币时,当然直接用美元比较方便。但是如果美元交易比特币被禁止了呢?
结合人民币交易量从高达90%以上到归零,大家应该知道USDT的崛起意味着什么了。
从图里可以看到,虽然USDT成交占比相比人民币成交占比低了一些,但依然占比特币成交量的60%左右,而且据我所知,最喜欢用USDT交易的,都是中国人。也就是说,目前为止,中国市场对比特币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总结一下,无论是比特币算力占比,还是成交占比,中国曾经都是毫无争议的第一。
不过无论是算力占比,还是成交占比,中国的话语权都在不断下降。
细心的观众应该记得我前面说过,虽然中国在比特币挖矿中依然占据统治地位,但是中国的算力占比正在下降,而美国、俄罗斯的份额则在不断上升。
这是算力。
成交占比上,国内清退交易所之后,美国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相继上线了比特币期货,
纽交所的母公司洲际交易所也开始筹办数字货币交易所,
进入2020年之后,比特币开始加速流入北美交易所,根据Chainalysis的数据,2020年11月的第二周,北美交易所净流入的比特币数量高达21.6万个,相比2020年年初增加了7000多倍。而2020年10月,东亚交易所流失了24万个比特币。
也就是说,在这一波大牛市中, 北美投资者可能才是最大的赢家。
有人曾经举过一个可能不是很恰当的例子,说的是棉花市场,有个国家作为产出国,辛辛苦苦生产出了棉花,但是最后却没有定价权。
面对同样的比特币,有人避而远之,有人则试图降服它,有人拥抱它,也有的人一直骂它是骗局,直到骂到了40万元,才发现想被骗都没有机会了。
最后回头看一下开头的问题,比特币,是不是美国的阴谋?
我的答案是,过去不是,但未来,可能会是。
我们曾经有四大发明,我们曾经有郑和下西洋,我们曾经也有万户飞天,但是因为错过了工业革命,最终被迫签下了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被骂东亚病夫,被羞辱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我们吃洋人的苦头还少吗?
我们曾经也是区块链领域的引领者,难道,我们要错过下一次技术浪潮?艳羡在赛博空间翱翔的美国人吗?
如果有一个国家能够控制、垄断、利用或者摧毁比特币,我希望那个国家是中国。
所以放下偏见,拥抱未来吧!
参考资料:
1. Why Bitcoin is Surging and How This Rally Is Different from 2017,Chainalysis Team
2. Bitcoin Power Analysis Hashrate Implications and Miner Economics,Sam Doctor
3. China’s leadership in the Bitcoin mining instry will be challenged,Philip Salter
4. US Bitcoin Holders Worry About Chinese Control of the Mining Network,Philip Salter
5. China’s BTC Hashrate Is Declining, Here’s Why That’s Bullish for Bitcoin,Simon Chandler
6. 热点聚焦:比特币市场格局转变 北美交易所后来居上,路透新闻部
7. 马斯克站台比特币:国内“韭菜”无奈踏空,定价权已转移华尔街,陈弗也
8. 为什么比特币定价权从中国转移到国外后,价格翻了两番?周炎炎
9. 比特币创12年 历史 新高,这次的牛市为何“静悄悄”? 邹璐徽
10. 比特币成“货币” 美国有可能借此割全球的“韭菜”吗?宋亚芬等
11. 一文解析全球比特币挖矿股全景,吉时通信
12. USDT负溢价背后:比特币定价权正在转移,王也
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❺ 纽币所里面的币币交易是什么
币币交易主要是针对虚拟币和虚拟币之间的交易,以其中一种币作为计价单位去购买其他币种。
❻ 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官网
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有很多啊,一般国内是火币。
❼ 比特币何去何从各国态度不同,讨论激烈
比特币,一个最近持续占据热搜前十,讨论热度始终不减的话题。似乎永远有新的讨论点,这两天一个叫萨尔瓦多国家通过了比特币法案,让比特币成为该国的法定货币,等同美元。
从2008年中本聪提出这一概念,2009年正式诞生以来,将比特币设为国家的法定货币,又是一个新的里程碑。但对于萨尔瓦多和比特币来说,是不是好事还未可知。
但凡新的事或物的出现或发展过程中,避免不了的是态度的碰撞,关于不同国家对比特币态度,也是各持己见。例如中国一些省份正在清退打击矿场,而美国一些州则也在考虑挖矿的耗能问题,包括以下这些国家,都让比特币的发展有所不同。
萨尔瓦多总统纳伊布·布克莱在6月5日的活动中表示,将在下周向国会提交法案,立法比特币成为该国的法定货币之一。
6月8日,萨尔瓦多以62/84(84票通过62票)的绝对多数通过立法,成为全球首个使用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国家。其总统表示美元仍继续作为法定货币使用。
通过法案后,接着就传来消息,总统布克莱表示要 探索 利用火山地热能开采比特币。这位1981年出生的布克尔一直以来就特立独行,不走寻常路,他表示“我们开始围绕它设计一个完整的比特币挖矿中心。”
萨尔瓦多政府为了大力推广比特币,开始施行“只要投资3个比特币就可以获得萨尔瓦多的永久居留权”的政策,但是,并是不是所有的移民都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你去的或许是一个国内经济以农业为主,盛产咖啡豆和棉花,工业基础薄弱,黑帮众多,世界公认的“中低等收入国家”和“全世界谋杀案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这样的移民,诱惑力在哪呢?
伊朗在2018年禁止国内银行从事加密货币交易,但未明令禁止国民。而后在2019年批准比特币挖矿合法化,并颁发许可证,以此规避遭受美国经济制裁带来的影响。
伊朗因国内停电事故而打击非法挖矿,甚至禁止所有挖矿,又因对抗美国制裁,伊朗总统希望尽快出台加密货币“法律和指示”。
美国在的S-6486号法案被提交给纽约委员会审议,要求禁止开采比特币三年,以进行环境评估,测量该州的矿场挖矿对温室气体排放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对此,矿场和环保人士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矿场表示自己已弃用煤炭发电的电厂,打算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采比特币,并表示这符合纽约州的所有环境保护法。经过激辩,议员放弃了禁止比特币三年开采的条款,将其限制在扩建的新项目和现有业务上。并禁止对对于使用碳基燃料供电的矿场颁发许可证。
然而,美国德克萨斯州众议院却全票通过了一则承认虚拟货币合法地位的“虚拟货币法案”。因其美国能源站基地的称号,很多加密挖矿企业都在德州设厂。例如比特大陆、Blockcap lnc、等都在这里设立经营点。同时,中国比特币矿机商在德克萨斯州投资2500万美元新建设施。
美国,各州对比特币的态度不同。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在5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金融委特别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并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同时出台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
新疆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立即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的通知》。通知中表示,从事虚拟“挖矿”的企业须于6月9日14时前全部停产整顿,并将企业停产整顿情况报至昌吉州发改委。
同为9日晚,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对有关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开展清理整顿。
全球三大比特币矿机商均为中国企业,中国矿工占据了比特币网络算力的70%左右。因此,大部分矿工开始向对比特币友好的国家和地区转移。可是即使矿工出海,矿场背后是中国矿工的本质并不会变。
中国对比特币的态度,仍需观望。
虽然每个国家对于比特币的态度有所不同,但不管是支持还是抵制,都无法遏制比特币的发展,因为总有人需要它,至于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是否会成为世界通用,还需要时间去检验和验证。
❽ 比特币暴跌1.7万亿,导致暴跌的因素有哪些
一、比特币暴跌1.7万亿,导致暴跌的因素有比特币本来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自然会有上升和下降的趋势,这也是自然结果。
比特币是近些年来非常火热的一种方式,很多人都花大量的金钱去购买,在前期购买的人群当中,很多人都赚了一大笔钱,并且持续购买,这也是比特币一直火热到现在的原因。其实比特币本身没有价值,但是由于炒作的人太多,导致他价值上涨,这就和房子的情况一样,但是比特币又没有办法像房子一样稳定。
❾ 比特币是否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根据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电子扫描件,仲裁庭认为:“本案中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103010第127条规定,法律对互联网上的数据和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进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与主流不同的判决,再次凸显了比特币涉及的虚拟货币纠纷的争议性。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背景下,如何统一此类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合法性争议:全部非法,还是部分合法?同一款,两种解读。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确了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还是只将虚拟货币活动作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果受中国法律保护,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民法典》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认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
那么,虚拟货币真的属于虚拟财产吗?
对于这一认定,第一个争议点是各方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空间。
如前所述,《民法典》确实承认了虚拟财产的法锋绝律地位,但没有明确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不明确。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义比特币的属性时提到:“在性质上,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锦在2020年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号文中指出,虚拟物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唯一与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从比特币的法律性质谈比特币纠纷的裁决思路》号(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27条规定的虚拟财产。
另外,上述行政法规只提到了比特币,没有谈到其他虚拟货币属性。
也有律师持否定观点,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下,虚拟货币无法获得合法地位。
他进一步指出,由于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发布的银含姿《民法总则》(以下简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一句明确提到“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虚拟货币失去了合法性,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但也是基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但该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买卖代币、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以中央对手方身份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
因此,北京仲裁委认为,《通知》并未禁止一切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而是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作为非法金融活动予以禁止。
刘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他说,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才应该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与金钱相关的行为,比如持有虚拟数字货币。持有本身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对于《通知》发布后的部分合法性,刘洋引用了第一条第四款第二句话:“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都老羡被认定为无效,就不需要加上‘违背公序良俗’这句话。”刘洋认为,只有在投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才能无效。换句话说,如果投资行为不违反公序良俗,民事行为是有效的,有效的后果是受法律保护。
回到本文开头的判决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审理也包含了其对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宽容审慎的判决思路。
《通知》颁布前,王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审判中,一方面要考虑监督的相关规定,支持监督机构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能;但也要严格区分民商事审判和行政监督的不同职能。
“最好从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监督领域的这种禁止性规定,不要过度干预。”王锦认为,在不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不明显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契约自由。
“在大多数商人和律师看来,比特币明显具有财产属性,但监管发声,司法系统必须尊重。”夏海龙对此有明确的看法。在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下,虚拟货币无法获得合法地位。
审理尺度不同: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而更多地方中级法院不认可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属性。一些法院承认比特币是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估标准”。
不同当事人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和国家相关规定的把握,加上审判的价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号]认为,比特币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数字代码,存在于网络空间,可以用现有的计量标准量化其价值。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比特币可以视为网络虚拟财富。
产的特征,具有物的属性。
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终11624号】认为,BSN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是使用矿机(超级计算器)连接指定矿池根据特定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后所获得的奖励。从其产生的过程看,挖矿的过程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成果,具有一定价值;由于其特定的程序和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无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后,所有权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兑现,可以进行使用支配。BSN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可以作为普通商品进行交易。
与此同时,更多的地方中级法院则对除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予认可,部分法院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故最后的审判结果还是指向“诉请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受案范围”“风险自担”。
比如,2021年7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4民终2401号】认为,由云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创立的数字代币CC币是未经批准由平台发行,数量由平台自由发放,并不凝结人类抽象劳动,且无法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因此该数字代币不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不具备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终11978号】认为,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既非货币,亦不具备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2021年12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终9625号】认为,以太坊不由当局发行,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种类物的属性,亦无法用法定货币进行量化。
2023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终352号】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产生的风险应当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纠纷案件还面临哪些裁量难题?
娄鹤表示,相关案件面临取证难、司法程序处置难等困境,由于虚拟货币的技术属性,在案件处理中会涉及信息壁垒、域外取证及认定标准不统一等;对虚拟财产进行冻结、委托第三方处理等。
“一方面,我国已经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因而否定了基于虚拟货币主张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国家并未禁止虚拟货币,行为人又的确能够通过虚拟货币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夏海龙指出,在涉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对相关的“盗窃”、诈骗行为定罪、犯罪金额如何认定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亟待解决。
娄鹤也认为,此类案件在经济损失的认定上有难度。“目前相关认定标准不统一,去中心化特点导致虚拟货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差异,价格波动较大。”他说道。
其实,国内在目前审判尺度不一的情况下,对于承认虚拟货币财产价值的纠纷案件,便存在着价值认定的“矛”与“盾”。
判例中的比特币价值:零、市场价,还是共同认可价格?“《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2018)粤03民特719号】为例。
2017年12月2日,当事人签署的一份协议中规定,高某要分三期将李某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数字货币资产(20.13个比特币、50个比特币现金、12.66个比特币钻石)全部归还至李某的电子钱包。
结果,该协议签订后,高某未履行合同义务。
李某遂根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要高某归还上述数字货币资产相等价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诉求。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
在比特币的财产价值上,仲裁庭参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BTC(比特币)和BCH(比特币现金)收盘价的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财产损失。
高某宇随后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深圳中院撤销上述仲裁裁决,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该仲裁裁决违反我国公共利益。
具体而言,高某主张,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网站提供数字货币的交易及定价均为非法。仲裁裁决认定高某赔偿李某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因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故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网发布的《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21)》(下称《年度观察》)中,将该案称为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亦是近年来法院确认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并予以撤销的极少数案件之一。
根据《报核规定》第3条,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作出之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而拟予撤销的案件必须逐级上报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说,该案结论已得到最高院背书,因此结论具有可参照性和可复制性,对未来司法和仲裁实践均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年度观察》认为,《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决中,在确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价值时,并未如上述仲裁裁决一样采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币市场价格,而是采用当事人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标准,以此避开了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的兑付、定价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规定。
“如何在不违反国家货币政策的前提下客观公平地确定虚拟货币的财产价值并对其予以保护,是未来司法实践需要解决的难题。”《年度观察》提到。
娄鹤认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虚拟财产都定价问题,通常可以参考标准有:根据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计算;根据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网络运营商确定的定价;根据受害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
相关问答:请问中国唯一合法虚拟货币是什么?
我国并没有一种合法虚拟货币的。对于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中国目前没有说不合法,但也没说合法,只是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但是还是有很多中国人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比特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