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比特幣挖礦騙局
A. 礦機挖幣是騙局嗎
礦機挖幣不是騙局,能成為騙局的是礦機和礦池,通過誇大礦機的算力騙取投資者購買,也就是說只要選擇正規的礦機和礦池,那麼,礦機挖幣就不是騙局,首先挖礦機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比如說比特幣挖礦機,裡面部署了挖比特幣的演算法,是用來挖比特幣的,挖礦機的算力越高,挖到比特幣的數量越多。
現在挖幣的小平台有很多,花幾百元就可以注冊一個網站弄一套制度就可以開始了,等加入的人多了,投入的錢多了,到一定時候平台就會卷錢跑人。 挖礦機一般都是騙人的特別是要充值VIP會員才能提現的,或者說一天賺一兩百的,這些都是假的。 比特幣用家用的普通電腦配置是達不到比特幣礦機的要求的。挖一天的電費成本都難賺回來。
拓展資料:
1、 算力暴漲: 算力暴漲是挖礦投資最大的風險,算力增加導致挖礦難度增加,導致收益減少,但由於自由市場中,無法避免競爭,算力增加的風險是可以被接受的。
2、 幣價下跌: 當幣價下跌到一定程度時,挖礦的產出收益小於產生的電費時,就會出現虧損。不過根據測算,電費 5 毛,幣價 6000 以下才可能虧本,現在的幣價接近 40000.除非有特殊原因短期內幣價下跌到 6000 的可能微乎其微。比如監管。
3、 系統風險: 系統風險在比特幣這個裡面非常常見,最常見的當屬於分叉。分叉會導致幣價下跌,挖礦收益銳減。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分叉反而讓礦工收益,分叉出來的競爭幣也需要礦工的算力來完成鑄幣和交易的過程,為了爭取更多的礦工,競爭幣會提供更多的區塊獎勵及手續費來吸引礦工。風險反而成就了礦工。
4、政策風險: 早期13年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到如今的《七部委聯合公告》都昭示了數字貨幣的政策風險,目前國內的政策並不明朗,但比特幣是世界的,所以大部分的礦場都認為風險影響不大
B. 為什麼比特幣一漲起來那些說比特幣是騙局的人都不見了
BTC是給挖礦的獎賞,這一獎賞是由於挖礦實現了一定的工作量,其實就是測算出了一個特別難非常難的難題。每10min,各大網站每一個狂工連接點都是在市場競爭這道題的答案,很有可能誰的計算機算力大,誰更可能計算結論,進而領取獎勵。智能機都可以網上。倘若手機能挖出來BTC。這地球村網友,一夜間都成為挖礦。那要有是多少BTC,供這幾十億網友挖。物稀為貴,移動上網就能搞定的。必定是一般而大眾的。毫無疑問一文不值。而今天BTC已跑到5一6萬美金/枚。由此可見它十分昂貴。因而,手機是肯定挖出不來它。BTC所謂的挖幣,是利用配置硬體計算出比特幣的部位並獲取的全過程稱作挖幣。
當很多股民進到,必然推升比特幣的價錢,這也為收割韭菜創造了機遇。物質文化資本在不斷增長,假如貸幣不同步增長,實際上是有著貸幣的人在盤剝社會發展上可以造就新增加財富的人(通貨膨脹),因此貸幣必須按照GDP同步增長 乃至超過,那樣貨幣的持有人就不存在盤剝造就社會財富得人,當然這種全過程從宏觀上來講也存在擁有社會財富財產持續盤剝貸幣持有人的情況(通脹),因此貨幣的供貨管理決策一般要考慮到各個方面,對中國人民銀行而言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C.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D. 比特幣真的是騙局嗎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E. 挖礦項目越來越火爆,最近聽說了UTC,它到底是不是騙局
要說發行數字貨幣存在騙局,這我相信,但要說挖礦存在騙局,除非是你買了「不存在」的礦機或運算力,不然被騙的幾率幾乎為零,接下來聽我說說UTC的前世今生。
所以,UTC是不是騙局不好說,但這種模式在幣圈的確是個創新,畢竟數字貨幣現在越來越受重視,不一定會成為「貨幣」,但卻有可能成為「另類投資品」,我個人還是比較看好這個挖礦模式的。
而且據我所知,UTC背後的團隊,以及資金、技術方面的支持都比較靠譜,如果真的是騙局的話,這些投資它的機構也不至於鬧這么大陣仗來騙人。
F. 大家都說比特幣是騙局,那他到底賺到了誰的錢
事實上,關於這個問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最近,根據一些分析機構的數據,這個問題似乎有了比較集中的懷疑對象。
不久前,著名投行伯恩斯坦公布了一份估測報告,據他們估測,一家名為比特大陸的中國公司在2017年裡通過供應挖礦用的礦機,賺取了經營利潤35億美元左右,可以說比特大陸幾乎壟斷了全球挖礦機晶元市場。當然,這35億美元的利潤不光是來自於銷售礦機,還來自於他們自己努力挖礦。
35億美元的利潤是什麼概念呢?相當於人民幣221億元。可能大家對這個數字沒有太大的感覺,我舉幾個例子來比較一下大家就會感受到這個數字的驚人了。
我們先來看著名的BAT:由於最新的年報數據還沒公布,我們看前一年的數據,阿里巴巴2017財年的凈利潤為412億元,騰訊2016年利潤為414億元,而網路利潤僅為116億元。而京東2016年利潤僅為10億元。另一個牛逼哄哄的神級企業華為2016年也不錯賺了370億元。所以,如果光從利潤上看,這家以賣礦機和挖礦為主業的企業甚至已經有資格躋身BAT行列。
然而這樣的一家企業卻似乎對人們的生活沒有任何的幫助,它沒有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便捷,也沒有幫助我們去開創新生活,它就像隱藏在角落裡的一隻怪獸,很龐大,但沒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所以,基於以上,很難不讓人們去「懷疑」——是他們在策劃了這場「騙局」嗎?甚至有人猜測比特大陸的創始人吳忌寒實際上就是傳說中的中本聰,最起碼他跟中本聰有著密切的聯系。
G. 比特幣挖礦機騙局,是怎樣行騙的,請大神們
比特幣挖礦機騙局就是通過租賃或者賣挖礦機賺錢。
所謂的「挖礦機」,指的是安裝和運行特定軟體和演算法的電腦。眾所周知的是,比特幣必須通過電腦長期運行演算法才能夠獲取,總量有限,因此一些廠商推出了專門設計和優化的電腦產品,被稱為「挖礦機」。
2018年一月份,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行的國際消費電子展上,一款名為「柯達KashMiner」的挖礦電腦出現在會場上,引發了人們的關注,不過現在批評人士指出,這個礦機計劃其實是一個騙局,獲取利潤的宣傳也都是虛假內容。
注意事項:
1、比特幣用家用的普通電腦配置是達不到比特幣礦機的要求的,挖一天的電費成本都難賺回來。
2、如果非要使用比特幣的挖礦機進行挖幣,建議選擇靠譜的合法的平台會走得更穩一些。在合法的平台挖礦,每天收益都可見,達到一定數量就可以提現。
H. 挖礦騙局最多堅持多久
十年左右,挖礦騙局截止2021年已經是名存實亡
挖礦騙局中的比特幣挖礦從CPU到GPU再到ASIC礦機的演變,算力集中在大礦池手上,而部份大礦池跟礦機生產商有股權關系,當過半的記賬權在某些人手上。
就是比特幣體系已經存在被51%攻擊的基礎,比特幣倡導的去中心記賬的價值名存實亡,到最後變成中心化記賬和沒有監管的體系,會被人類的貪婪吞掉,所以十年左右就會冷卻,最多堅持十年左右就會更新換代,被其他形式的虛擬貨幣頂替下來。
比特幣的發展
比特幣的白皮書裡面明確表明,比特幣只是一個實驗的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比特幣的創始人中本聰(已消失)和開發團隊從來沒有對外宣傳過買比特幣會有高回報。
早期某些互助平台如3M,用比特幣作為參與標的進行行騙,給比特幣留下不好的公眾印象。某些組織打著比特幣的幌子進行詐騙。
除此之外要注意的是如果用理性進行分析,會發現比特幣自身不是旁氏騙局,也沒有詐騙,不能因為有人打著比特幣的旗號去行騙就說比特幣是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