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農田挖礦怎麼處理
A. 佔用基本農田怎麼處理
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破壞基本農田的行為,有權責令糾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條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佔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佔用耕地的單位將所佔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於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採取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耕地總量減少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開墾與所減少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耕地質量降低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整治。新開墾和整治的耕地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驗收。
個別省、直轄市確因土地後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後,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佔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准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易地開墾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
B. 利用承包的農村集體土地采礦合法嗎
情況沒說清楚,我簡單說一下吧。土地和礦產是兩個概念,礦產資源不因其依附的土地權利的變化而變化。想采礦要取得采礦權,想利用土地的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土地是能私自改變土地類型的,耕地更是國家保護的重點。聽你的意思感覺像是小礦山,這樣的小礦山基本上是不可能合法徵用耕地的,手續辦不下來。多數都是私自改變土地性質了。
C. 礦業權設置在前,基本農田劃定在後,土地復墾方案辦不了,采礦權人怎麼辦
可以把基本農田做置換,改變土地性質.
D. 取得采礦權的礦山裡的基本農田怎麼處理
摘要 取得采礦權的礦山裡的基本農田一般都會退掉處理的
E. 非法挖掘土地,當地土地局不管怎麼辦
關於舉報:
1、土地的主管部門是當地國土資源管理局。
你可以向當地的鄉鎮土地管理所舉報,也可以向縣(區)國土局舉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最好有錄音,以防串通一氣)
2、你也可以向當地黨委、政府(縣委辦、政府辦)舉報;
3、你也可以向當地紀委舉報;
4、你也可以打電話請當地的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來現場取證,進行輿論監督。
破壞耕地的表現形式與法律責任
關於挖塘賣土的性質;
破壞耕地行為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非法佔用或使用耕地,使耕地種植條件惡化、土質退化、水土流失、耕地質量遭到破壞且不易恢復的違法行為。
一、除違法佔用耕地進行非農建設導致耕地破壞外,一般還有以下六種表現形式:
(1)佔用耕地建窯、建墳,破壞種植條件的;
(2)未經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開礦、取土等使土地種植條件遭到破壞的;
(3)非法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
(4)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5)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臨時佔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復種植條件的;
(6)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
二、對破壞耕地的行為的處罰
1、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責令違法行為人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並處罰款,罰款額為耕地開墾費2倍以下。
2、破壞基本農田的行為與破壞耕地的處理稍有不同。一是破壞基本農田的責任人除應改正或者治理外,還應恢復原種植條件;二是破壞基本農田必須處以罰款,且罰款額有明確的低限和高限,即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
3、破壞耕地或基本農田尚未構成犯罪、應給予行政處分的,由監察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分。非法佔用耕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構成犯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破壞基本農田涉嫌構成犯罪的,在量刑上與破壞一般耕地的面積不同。
三、我國刑法第342條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鏈接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鏈接1】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鏈接2】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額為耕地開墾費的2倍以下。
【鏈接3】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鏈接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14號)第三條規定: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342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F. 村民在基本農田內開挖漁塘,挖出來的煤炭約200噸煤該如何處理
煤炭數量不大可以自己做主!
村民基本農田已經確權種植經營收入歸個人所有,現在農田內開挖魚塘屬農林牧漁多渠道發展本身合法,無須向村委集體申報。
同時農田內挖出200噸煤數量並不大,完全達不到礦產的水平,所以農戶個人可以售賣!
G. 違法挖礦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第36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第74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3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建議:向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H. 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可否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
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活動。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I. 2019年春節期間在基本農田挖沙自用,且坑已經回填,挖坑面積300平米,問:主管單位按照什麼標准處罰
國家實行耕地保護政策,不允許挖沙。對你這種行為,怎麼處理,由各地政府決定,國家沒有統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