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挖礦慘案
1. 湄公河大案真相是什麼
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此事件造成「華平號」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號」上的7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其中1人失蹤。
2011年10月28日下午,泰國表示,嫌犯是隸屬於泰國第三軍區「帕莽」軍營的9名士兵。2012年4月25日,「10·5」案件聯合專案組在寮國波橋省抓獲案件主犯糯康。 2013年3月1日,案件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在雲南昆明被執行死刑。
拓展資料:
2011年10月5日上午9點,中國籍船隻「華平號」和緬甸籍船隻「玉興8號」在湄公河流域被兩艘不明身份的武裝快艇劫持。與被劫船隻一起的還有「華鑫6號」,但由於位置靠後,未被攔截。「華鑫6號」船員證實,看到有7到8名武裝匪徒登上兩艘船後挾船離去,隨後便與其失去聯系。
10月5日中午12點,玉興8號船長突然用緊急廣播呼叫,船長只說了四句話「我現在在吊車碼頭!馬上叫救護車!馬上報警!有人受傷了!」之後就沒有了消息。事發後,通過緬甸境內的報關員證實,當天中午11點左右,在離被劫持地點5公里的地方,報關員看到兩條快艇押著兩條運輸船通過,但沒看到船上是由什麼人駕駛。報關員通過無線電與運輸船聯系,但沒有得到回應。
10月5日下午13點半,泰國軍方接到毒品走私入境線索,遂加強巡邏和檢查力度。警方的巡邏艇5日在清閑鎮的湄公河上,發現事發船隻,船上裝的貨物是水果,與普通貨船無異,但貨物旁有人在看守,樣子卻不像是水手。警方遂示意貨船停船接受檢查。兩艘貨船並未停下,反而加速逃跑,之後軍方與船上5名武裝人員交火,武裝人員中一名被擊斃,其餘逃離。
10月5日下午14點左右,「玉興8」號船舶業務員從泰國警方了解到:「華平」號和「玉興8號」船停靠在金三角吊車碼頭,兩艘船上已沒有船員,「玉興8」號船上有一具屍體,屍體已面目全非,難於辨認,屍體旁放有槍支。「玉興8」號的駕駛室到處血跡,有多處彈孔,兩艘船上共搜出八、九十萬顆毒品麻黃素,兩艘船上的船員去向不明。
2011年10月7日,在泰國清盛碼頭先後發現了兩具遺體,經證實為「華平號」船長黃勇和「玉興8號」船長楊德毅的兒子。遺體雙手被手銬銬住,頭、腹部中彈兩槍死亡;另外一個的眼睛、嘴巴被膠帶封住,頸部有致命刀傷,胸腹部中彈死亡。
2011年10月8日,泰國警方從湄公河打撈起9具中國船員屍體,另有2人下落不明。打撈出來的遺體雙手被手銬銬住,頭上纏滿膠帶,背上有無數的槍眼。
2011年10月10日,泰國清萊府清盛縣縣長色薩·西訕在接受新華社電話采訪時說:在湄公河遭襲的兩艘貨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搜救人員當天早些時候在清萊府清孔縣境內湄公河水域發現一具中國船員遺體。由雲南省外事、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抵達事件發生地泰國清盛縣開展工作。經工作組確認,截至11日17時,遇難中國船員總數為12名,仍有一名失蹤者。
參考鏈接:網路-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
2. 湄公河大案所有犯罪人員都是怎麼判決的
判決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死刑,判處扎波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判處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決。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又被稱為湄公河慘案,是指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的事件。此事件造成「華平號」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號」上的7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其中1人失蹤。
相關信息:
2011年10月10日,泰國清萊府清盛縣縣長色薩·西訕在接受新華社電話采訪時說:在湄公河遭襲的兩艘貨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搜救人員當天早些時候在清萊府清孔縣境內湄公河水域發現一具中國船員遺體。
由雲南省外事、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抵達事件發生地泰國清盛縣開展工作。經工作組確認,截至11日17時,遇難中國船員總數為12名,仍有一名失蹤者。
3. 緬甸北部玉石礦區發生山崩多少人罹難
緬甸北部玉石礦區發生山崩, 或至少有27人罹難。
這位官員補充說,「我們還沒找到任何遺體,今天將再與紅十字會和消防局一同搜尋。」
克欽邦居民瑞登(ShweThein)告訴法新社,「雨季來臨前,挖礦尋找玉石的民眾破壞道路。現在下雨了,地面松動不穩又泥濘。」
據報道,緬甸北部克欽邦產值數百億美元的玉石產業問題叢生,經常發生致命災難,罹難者通常來自貧困的族群社區。
來源:新浪新聞
4. 湄公河慘案的兇手是什麼人
是毒販糯康組織。
2011年10月5日上午,中國「華平號」和「玉興8號」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此事件造成「華平號」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號」上的7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其中1人失蹤。
事件發生後,中國政府高度重視,11月3日,公安部、雲南省公安廳、西雙版納州公安局以及國內相關執法部門組成了「10·5」案件聯合專案組,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任組長,抽調200餘名精兵強將全力破案。
警方從慘案的作案裝備、手法、地點等線索分析,比對近年來該水域頻繁發生的搶劫、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等案件,初步判定糯康組織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1年12月中旬,得知依萊乘坐汽車准備向寮國西北方向轉移時,專案組判斷依萊企圖返回糯康組織的老根據地,立刻會同有關國家警方,在其必經之路設伏,成功抓獲依萊。
依萊被捕,詳細交待了糯康組織與泰國軍人相勾結,策劃實施慘案的全部經過:中國兩條船長期在湄公河上航行,不向糯康交保護費。
糯康很生氣,幾次讓人捎話要求船主去談談,船主沒有搭理他。2011年9月,緬甸軍方徵用一條中國商船突襲了糯康組織的指揮部,打死打傷很多人。糯康懷恨在心,咬牙切齒,便要報復中國商船。
依萊負責對外聯絡,和泰國的黑社會比較熟,通過黑社會和泰國不法軍人勾結在一起,商量劫持中國船隻、放置毒品栽贓中國船員,讓泰國不法軍人查獲毒品,可以立功受獎。泰國不法軍人答應事成之後,可以為糯康組織提供便利,賣一些槍支彈葯給糯康組織。
骯臟協議就此達成,「10·5」慘案由此發生。
法律宣判:
2012年11月6日,判處死刑。與其餘六名被告人賠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六百萬元(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
2013年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糯康數罪並罰判處死刑。
2013年2月24日,昆明市中院依法向糯康送達最高院死刑復核裁定書。
2013年3月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照執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臨場監督下對四名罪犯執行死刑。法院採用注射方式對四名罪犯執行死刑。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了國家尊嚴和人民利益——湄公河
5. 湄公河慘案的歷史背景 怎麼發生的
湄公河慘案的發生是因為中國商船不肯交保護費、緬甸方面曾徵用中國商船攻打販毒團伙老巢等原因,糯康一直對中國船員懷恨在心,他曾表示,要把中國船員捆綁後殺掉。
2011年10月5日早上,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等人登上了「華平號」和「玉興8號」 兩艘商船。兩艘中國商船被押到泰國清萊府清盛縣央區清盛——湄賽路1組湄公河一雞素果樹處停靠,商船被用繩子拴到樹上。桑康說,當天上午10點多,翁蔑打電話說,船到了。
這時,翁蔑將扎西卡看守的一名船員和扎波看管的兩名船員帶到了船的左舷邊。扎波正准備在廚房找點兒吃的,突然聽到一聲槍響,緊接著是一聲慘叫,然後又是一陣密集的槍聲。扎波以為是有軍警來攻打他們,慌亂著跑了出來,迎面碰上翁蔑。
據扎波說,翁蔑用手槍槍托朝其面門打來,扎波仰面摔倒,還掉了兩顆門牙,並罵他「是不是男人,膽子這么小」,並讓他朝中國船員開槍。扎波拿著槍朝有中國船員的方向開了兩槍,有沒有打到人,他並不知道。但據扎西卡說,扎波曾告訴他,他殺了一名男船員和一名女船員。
扎西卡將一名男船員帶進卧室,當時這名瘦高個船員背對他坐著,看著船板,他和傣族同夥站在卧室門口。突然,下面甲板上傳來一陣槍聲。
這時,傣族同夥用槍頂著他,要他朝船員開槍,並且說「你不打死他,就打死你」。扎西卡閉著眼睛朝這名船員開了一槍,聽到一聲慘叫。然後,扎西卡又朝這名船員開了一槍,這次沒了聲音。
據嫌犯供述,當時參與行動的約有20人,其中拉祜族人8個,傣族人有10多個。用的槍支有阿嘎槍和手槍等。在將中國船員打死後,這些人乘坐快艇逃離。
(5)緬甸挖礦慘案擴展閱讀
湄公河慘案罪犯被執行死刑:
2012年1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進行二審宣判,即對糯康等6名上訴人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隻案的上訴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對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的死刑判決,維持並核准對扎波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維持對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決。
2017年12月21日,從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減刑假釋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湄公河慘案」罪犯扎拖波服刑期間申請減刑,法院裁定不予減刑。
2013年2月2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將於3月1日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3年2月28日,央視公布主犯糯康等在執行死刑前最後24小時的畫面。
2013年3月1日,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4名罪犯在雲南昆明執行死刑。
6. 中國人在緬甸挖礦埋死,而礦老闆是中國人,事故可以拿到中國來解決嗎
不可以,因為不是在中國發生的事,而是在緬甸發生的,所以要按緬甸的法律和賠償標准進行處理。
7. 為了得到翡翠,緬甸礦工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很多人都知道,黃金有價格,翡翠是沒有價格的,
世界上90%以上的翡翠都來源於緬甸這個貧窮的國家,
我們在賭石城看到的一塊塊翡翠原石,
防止別人到自己的地盤挖礦。
所以說,我們看到的翡翠已經是開采出來,
運到安全地方的翡翠原石了,
艱難的開采和遙遠而又復雜的運輸,
那翡翠得價值一定是很高很高,
所以,抱怨翡翠昂貴的人們也要相互理解一下,
畢竟是來之不易的。
8. 湄公河慘案經過
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 水域遭遇襲擊。「華平號」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號」上的7名中國船員,13人全部遇難。中老緬泰四國警方很快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糯康及其骨幹成員與泰國個別不法軍人勾結策劃、分工實施了「10·5」案件。此後,中老緬泰四國執法部門成功抓獲了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2012年9月20日,慘案主犯糯康等人受審;11月6日,慘案一審宣判糯康被判死刑。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 、桑康·乍薩 、依萊 、扎西卡 ,2013年3月1日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