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會計分錄
1. 付一筆采礦權出證收益會計分錄怎樣處理
借:無形資產-----采礦權 貸:銀行存款
2. 采礦業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借:製造費用
貸:銀行。折舊。等等
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計提保險儲備
借:生產成本
貸:專項儲備
借:專項儲備
貸:銀行存款
3. 請問采礦公司采礦然後銷售原礦,會用到哪些會計科目成本怎麼核算
生產成本——原料
——水電費
——直接人工(也就是直接采礦工人費用工資)
製造費用
庫存商品
4. 礦業企業的賬務處理方法
兩類礦業企業的賬務處理方法不同,各自的處理方法如下:
第一類企業:企業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一、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核算
(一)會計科目
企業應增設「勘探開發成本」科目和「地質成果」科目,分別核算企業在地質勘探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通過地質勘探取得的地質成果的實際成本。
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增設「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明細科目,下同),核算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
(二)賬務處理
企業按規定申請取得探礦權,其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直接計入勘探開發成本。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科目。
企業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除應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探礦權價款,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直接計入勘探開發成本。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
實際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價款,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在勘探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勘探結束形成地質成果的,借記「地質成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不能形成地質成果的,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勘探開發成本」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
石油企業在勘探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勘探結束形成地質成果並轉入開採的,形成資產的部分,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未形成資產的部分,經批准予以核銷,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勘探結束全部未形成地質成果的,經批准核銷已發生的勘探開發支出,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
二、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核算
(一)會計科目
企業應在「無形資產」科目下增設「采礦權」明細科目,核算企業通過交納采礦權價款取得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增設「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明細科目,下同),核算企業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
企業應在「管理費用」科目下增設「采礦權使用費」明細科目,核算企業在開采過程中,按規定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
(二)賬務處理
企業申請取得采礦權,其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借記「管理費用—采礦權使用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科目。
企業通過交納采礦權價款取得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按規定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並在采礦權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企業應按應交的采礦權價款,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實際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價款,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探礦權和采礦權轉讓的核算
國有企業實際佔有的由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和采礦權在轉讓時,應首先補交探礦權和采礦權價款部分,借記「地質成果」、「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按規定轉增資本的部分,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規定上交的部分,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轉讓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探礦權和采礦權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國有企業按規定轉讓由本企業自行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探礦權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等科目。
企業按規定轉讓由本企業自行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所轉讓采礦權的攤余價值,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科目。
四、會計報表
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長期資產」項目下增設「地質成果」項目和「勘探開發成本」項目,分別反映企業因地質勘探而獲得的地質成果的實際成本以及在地質勘探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類企業:地質勘查單位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
一、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探礦權,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應直接計入地勘生產成本。地質勘查單位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借記「地勘生產—××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科目。
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除應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探礦權價款。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應直接計入地勘生產成本。地質勘查單位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借記「地勘生產—××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
實際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價款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采礦權,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應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地質勘查單位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科目。
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除應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采礦權價款。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並在采礦權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地質勘查單位應在「無形資產」科目下增設「采礦權」明細科目,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實際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價款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地質勘查單位進行地勘生產發生的各項成本以及結轉地勘生產成本,按現行《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有關地勘生產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其中,自行出資勘查發生的地勘生產成本,沒有形成地質成果的,應轉作損失,從「地勘生產」科目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四、地質勘查單位經批准轉讓探礦權或以探礦權對外投資,按現行《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關於轉讓地質成果的規定處理。
地質勘查單位經批准轉讓采礦權,按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多種經營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所轉讓采礦權的攤余價值,借記「經營成本—多種經營成本」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5. 采礦權及價款會計分錄
支付的費用取得的相當於你的無形資產,你可以借:無形資產-----采礦權 貸:銀行存款
6. 采礦權該怎麼入賬
這個采礦權肯定是進無形資產,按合同價入賬,用發票和合同做附件。
借 無形資產——采礦權 200,000
貸 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200,000
按6*12=72期攤銷,每月攤銷憑證如下:
借 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2777.78
貸 累計攤銷 2777.78
7. 請教挖礦企業的財務是怎麼處理的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交易雙方應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分別向各自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居民企業資產(股權)劃轉特殊性稅務處理申報表》和相關資料,其中,相關資料具體如下:1、股權或資產劃轉總體情況說明,包括基本情況、劃轉方案等,並詳細說明劃轉的商業目的;2、交易雙方或多方簽訂的股權或資產劃轉合同(協議),需有權部門(包括內部和外部)批準的,應提供批准文件;3、被劃轉股權或資產賬面凈值和計稅基礎說明;4、交易雙方按賬面凈值劃轉股權或資產的說明(需附會計處理資料);5、交易雙方均未在會計上確認損益的說明(需附會計處理資料);6、12個月內不改變被劃轉股權或資產原來實質性經營活動的承諾書。
8. 采礦業成本核算
礦石的成本包括: 開采出原礦石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為銷售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等都作為期間費用。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包括開采原礦石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資
直接工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開采原礦石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
3、其他直接支出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用於開采原礦石的其他支出。
4、管理費用
包括為組織和管理開采原礦石所發生的各種費用。開采原礦石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開采原礦石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製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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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結轉
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的結轉是在期末進行的,期末結轉期間費用的方法有兩種:
1、表結法
表結法即用「利潤表」結轉期末損益類項目,計算體現期末財務成果的方法。每月月末只結出損益類科目(包括期間費用)的月末余額,但不結轉到「本年利潤」 科目,只有在年末結轉時才使用「本年利潤」科目。
「本年利潤」科目集中反映當年利潤財務費用的本月發生額合計並填入利潤表的本月欄,將本月余額填入利潤表的本年累計欄,科目不結轉。
2、賬結法
賬結法是通過編制記賬憑證來完成損益結轉工作的方法。即在賬上每月進行損益類科目(包括期間費用)的結轉,每月末結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的余額,並從科額的反方向結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期間費用的3個科目在月末結轉後均無余額。企業各月的財務成果,直接體現在「本年利潤」科目中,將各月利潤累計即可求得當期累計實現的財務成果。
9. 礦產開采怎樣進行會計核算
(一)采礦權取得的核算地質勘查單位優先取得的在原勘查區內的采礦權(國家出資或自籌資金),應按實際發生的實際成本和其他支出,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地質勘查生產——××項目」、「銀行存款」(成果鑒定登記驗收費用)。地質勘查單位和一般礦山企業通過出讓形式獲得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應按實際支付的采礦權價款及其他相關支出,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地質勘查單位和一般礦山企業通過轉讓即出售、作價出資、合作等形式從出讓方獲得的采礦權,應按實際支付的采礦權價款及其他相關支出,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銀行存款」、「實收資本」等科目。
(二)采礦權後續支出的核算地質勘查單位和一般礦山企業對取得采礦權後發生的後續支出,一般應予資本化。即首先按實際發生的支出,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有關科目;然後按新探明儲量與當年的產量重新核定攤銷年限,分攤采礦權價值。
(三)采礦權價值攤銷的核算采礦權取得後,在其使用期間,按其預計使用年限分攤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累計攤銷——采礦權」。
(四)采礦權出售的核算一般礦山企業或地質勘查單位出售其實際佔有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時,應首先補交采礦權價款或按規定轉贈資本,即借記 「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銀行存款」或「實收資本」;轉讓時反映獲取的實際收入並結轉成本,即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借記「其他業務支出」,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一般礦山企業或地質勘查單位轉讓由其自行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的,反映獲取的實際收入並結轉成本,即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借記「其他業務支出」,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
(五)以采礦權對外投資的核算一般礦山企業或地質勘查單位用其實際佔有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投資時,應首先補交采礦權價款或按規定轉贈資本,即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貸記「銀行存款」或「實收資本」;投資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采礦權——××項目」;投資後的會計處理依照《企業會計准則——長期股權投資》進行。利用自籌資金形成的采礦權進行投資,一般應按評估確認的價款增加長期股權投資,其會計處理可參照《企業會計准則 ——長期股權投資》進行。
(六)采礦權減值的核算會計期末,一般礦山企業或地質勘查單位應對已入賬的采礦權進行減值測試,如果出現明顯減值跡象的,應提取減值准備。按確定的減值數額,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無形資產減值准備——采礦權減值准備」。由於采礦權屬於無形資產范疇,提取減值准備後一般不會出現價值轉回的情況,因此,對采礦權計提的減值准備在以後期間一般不予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