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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比特幣挖礦集中區域

發布時間: 2025-01-30 00:21:22

1. 挖「比特幣」等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數字貨幣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華勤基信(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火熱行情吸引無數一夜暴富心態的人群積極參與,幣安、火幣、OKEx之類的網站迅速擴張擁有大量交易參與方,除了通過買賣途徑,很多人也選擇通過「挖礦」獲得加密數字貨幣。在「挖礦」的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而其中部分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筆者認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先就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行為的概念進行了解。

第一部分 關於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的概念和性質

一、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

口語化普遍使用「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來指稱比特幣、萊特幣、USDT、狗狗幣等,其實「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的范圍比較廣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包括我們日常所知道的騰訊Q幣、盛大元寶等 游戲 幣或置換網站內部增值服務等的網路專用幣,也包括加密數字貨幣,筆者本文探討的各種行為或情節特指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來源於開放式的演算法導致沒有固定的發行方或管理方,通過網路計算方法進行解密獲得原始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解總量可控從而做到讓數字貨幣總量固定,交易過程獲得網路中各個節點的認可從而導致交易行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數字貨幣與實物貨幣或者形式貨幣的數字化不同,《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1]和《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2]明確其作為虛擬商品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貨幣最初為不容易大量獲取的物品,而後變為金屬(尤其是金銀),這些本身即有價值的物品被挑選出來賦予交換權,按照某一時間點特定的價值比例可以循環、普適地交換其他商品或服務。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體)成立後發行法幣,基於政府公信力和金銀儲量等基礎進行許諾,賦予法幣可以代替實物貨幣進行與商品或服務之間的交換。法幣(比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是在主權信用、貨幣契約理論和金銀儲備等基礎上而被賦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換價值的 社會 接受度。而 社會 之所以接受,是因為發行法幣時,主權機構將會就該等份額的法幣做出相應信用許諾,法幣具有轉化為真實實物價值的可能性。通常每個主權國家或區域只是用一種法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嚴格遵循「MPQV」的公式進行計算,避免發生嚴重背離市場的通貨膨脹或緊縮。

加密數字貨幣背後並沒有所謂的主權信用或價值支撐,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保密和流通、計算機演算法而獲得的虛擬物。區塊鏈是用分布式資料庫識別、傳播和記載信息的智能化對等網路。2009年比特幣第一個區塊被開發出來,有人稱之為「創世區塊」。用於加密數字貨幣的計算機演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種虛擬標記,這個標記被設定的程序認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運算結果程度,基於運算結果給這個標記一定的數字貨幣值。這個值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數學難題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對應的就是解法研發和所耗費的「礦機」購買價格、能耗價格等,而前者無法代表有價物,後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沒有創造。

二、「礦機」和「挖礦」

獲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初始方法就是運算,需要藉助計算機(「礦機」)來完成復雜運算過程。「礦機」通過中央處理器晶元或者顯卡參與數學計算,開展「挖礦」過程。如果能夠計算出結果,那麼被賦予一個或者幾分之一個數字貨幣值。以比特幣為例,「挖礦」就是找到一個隨機數(Nonce)參與哈希運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後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難度要求。

「挖礦」過程涉及的參與方和設備材料包括礦工、礦機、礦機銷售方、礦池管理方、區塊確認和廣播等。礦工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參與「挖礦」的每個人或機構,礦池是為了避免單個礦工「挖礦」收益的不穩定性而聚合礦工後產生的集合,根據不同礦工的運算貢獻對收益結果進行分配,區塊確認和廣播是通過區塊鏈節點互相認可某一個礦機代表的礦工工作量證明,進行記賬和通知其他節點。礦工的收益存儲於有密鑰的電子錢包中,可以查閱、使用和交易。「挖礦」的形式主要分為集中託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礦工將礦機託管給某個礦池管理方,礦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礦池管理方統一進行操作維護;後者是礦工自行管理礦機。

筆者認為單純的「挖礦」行為在此前並未存在任何有關於涉嫌違法的法律規定,但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堅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就虛擬貨幣非法「挖礦」行為應當會出台進一步的規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現狀


一、筆者以「刑事案件」、「虛擬貨幣」、「挖礦」等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進行搜索,存在132篇文書。經過對案件文書的研判,筆者發現:

1.根據審判程序來看。 一審判決書佔比81.81%;二審裁定書等佔比16.67%;審判監督駁回申訴通知書等佔比1.52%。

2.根據定罪罪名來看。 (1)一審定罪主要分布為:盜竊罪主要為盜竊公共電力資源,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主要為在他人計算機內植入木馬外掛程序、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計算機系統挖礦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與「挖礦」有關,還與加密數字貨幣的發行緊密相關,少量盜竊罪和其他類案件主要是與礦機買賣相關,或「挖礦」收益取得後被非法侵犯產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大量案件為單一罪名,少量案件數罪並罰。(2)二審定罪主要為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犯罪,佔50%;控制、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等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佔18.18%;其餘各項罪名(搶劫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等)佔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維持原判。

二、筆者另通過網路搜索發現:

2018年5月騰訊網報道[3]稱,「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並批捕該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為專業化的網路技術人員,組織『黑客聯盟』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將計算機中的虛擬貨幣轉移,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

2020年11月哈爾濱新聞網報道[4]稱,黑龍江警方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一起涉嫌以「哥倫布CAT虛擬貨幣」「挖礦」為噱頭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件,總價值近人民幣3億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現場報道[5]稱,武漢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專為網路詐騙團伙開發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託定製開發一款名為聯合眾鑫的虛擬幣平台,以USDT充值後,「宣稱兌換聯合眾鑫獨有幣種ZBCT後,可在平台內購買礦機挖礦產生收益」,但礦機運營圖片全部為網路圖片,同時可以使用後台修改許可權,「隨意修改ZBCT價格及具體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間開發了150餘個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網路商城等APP、小程序,幾乎全部是網路金融詐騙、傳銷團伙所定製」[6]。

公布案例和網路報道表明,近年來與加密數字貨幣「挖礦」行為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採取網路等方式,存在金額高、行為性質復雜、多角色參與、受害者群體遍布廣等特徵。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關於非法「挖礦」行為的態度

從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要求,都在宏觀層面確認了加密數字貨幣在發行、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加密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動所「青睞」。

2021年5月25日,內蒙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已多次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進行圍追堵截。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二、從國際上而言

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行業規范政策,比如在投資人門檻、交易所牌照、實名認證機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則准備直接禁止民眾交易及持有加密數字貨幣。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大趨勢也逐漸朝著管控方向歸攏。


三、非法「挖礦」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分析

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

1.技術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購買礦機,或管理計算機,或其他便利條件,通過對計算機系統內植入木馬病毒為自己「挖礦」,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 ,或盜取他人已經獲得的加密數字貨幣 涉嫌盜竊罪

2.盜取電力資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私設電纜、增設微電腦控制器等手段盜竊電能用於「挖礦」,已經成為了部分地區的多發性案件。盜電行為不僅僅直接通過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資源和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可能會因線路漏電引起火災、影響節能減排政策下的區域供電安排和平衡、影響區域性階梯用電的電價,應予以打擊。

3.引發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等涉眾

(1)A宣稱可以銷售(含銷售後託管)或租賃礦機進行「挖礦」, A向 社會 公眾宣稱,礦機具有強大的算力(衡量礦機銷售價格或租賃費用多以算力或配置為主要標准之一),稱可以每月獲得一定的加密數字貨幣收益回報。如果回報是維持在一定的固定標准時,則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A宣稱其礦機存在一定標準的算力,但實際未達到該等運算效率,甚至礦機並不實際存在,A收受投資人支付的購買款和租賃費,就 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

(3)A通過三級以上代理渠道推廣「挖礦」業務,要求各級代理必須先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可以介紹他人參與購買或承租礦機「挖礦」的行為,可以獲得浮動收益。也就是說,代理通過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獲得入會資格,再通過拉人頭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潤分配,形成三級或以上組織架構,A將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四、再進一步思考

1.A沒有礦機或礦機根本不符合其宣稱的性能,向投資人銷售的同時約定託管,或進行租賃時以虛假信息表現存在礦機、以各種借口阻止投資人現場查看或查看虛假場所,但是A與投資人約定退出機制並按月交付投資收益,在市場上購買加密數字貨幣宣稱「挖礦所得」給予投資人、賺取利差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究其本質都是採用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使投資人誤以為A有符合宣傳的礦機、可以帶來符合預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購買價款或租賃費用。

2.A自己發行了一種加密數字貨幣,自行定價,宣稱租賃A的礦機可以「挖礦」獲得該加密數字貨幣,實際上並沒有礦機供投資人使用,僅僅是根據投資人的投入金額,向投資人固定地發放加密數字貨幣。A通過程序設定「挖礦」所得數量,甚至將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兌換價格無限調整,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仍然是詐騙行為,該加密數字貨幣可能僅僅在A控制網路節點中做閉環運作,通過一系列的包裝,利用投資人的回報期待,以無價值的數字化產物置換法幣(也可能現要求投資人以法幣購買主流加密數字貨幣,再以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進行投資,增加手段的隱蔽性),實際上還是非法佔有受害人財產。

3.A發行了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人租賃礦機參與「挖礦」的目的不在於看好該加密數字貨幣的升值空間,而在於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恆定兌換比例。投資人以其獲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購買該加密數字貨幣,在閉環系統里兌換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通過買賣獲得法幣資產。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過「挖礦」洗白。A的行為根據其故意程度、參與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洗錢罪等。

綜上所述,大量人群為了高回報期待參與「挖礦」行為,在不法分子的引誘、欺騙下,或在自身利益驅動下可能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涉案的罪名種類繁多,行為手段也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涉眾化,需要加強監管,避免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潮給犯罪活動提供溫床。

2. 當區塊鏈不再需要礦機挖礦時比特大陸會沉底嗎

今年3月底,比特大陸推出了一款基於ASIC的螞蟻礦機X3,主要是針對門羅幣(XMR)以及依賴CryptoNight演算法的加密貨幣,門羅幣隨即發出反制聲明,將改變核心演算法以對抗ASIC算力的入侵。

如果這個出現在數字加密貨幣的世界裡會是什麼結果?就是錯誤的計算結果可能被帶入到整個網路而無人發現。

而更關鍵的是,如果一家「計算器生產廠」壟斷了計算器市場,它還可以故意生產出這種帶錯誤的計算器改變數學規則。

畢竟,在加密數字貨幣領域的「計算」可不是1+2+3這么簡單,你不可能拿紙幣對比特幣進行手工驗算。

比特大陸算力壟斷的現實意義

關於基於51%算力的攻擊,我們已經在各種文章中了解了。

但現實是,雖然之前全球約有78%的算力在中國大陸,但所幸他們分散在不同的礦池裡,被不同的人所掌控。

盡管所有基於PoW的加密數字貨幣都存在被51%攻擊的風險,但由於算力的分散導致很少有人能真的發動攻擊。

但是如果礦工本身不想發動攻擊,但礦機生產廠商發動攻擊呢?

依然用剛才的比喻來說,就是雖然每一個礦工主觀上都想獨立的做題驗算,但他們手中的計算器被遠程動了手腳給出了一致的錯誤答案。這就可能對數字加密貨幣造成極大的威脅。

而偏偏,擁有礦機絕對話語權的生產廠商比特大陸又曾經出現過這樣的問題。

2017年4月,比特大陸礦機曾爆出Antbleed後門。盡管在中文圈這被描述為一個「漏洞」,但Antbleed更像是一個被實現設計好的功能。

匿名人員發現,一台比特大陸生產的螞蟻礦機連上網路後,會定期與比特大陸持有的一個域名進行通信,將礦機的序列號、MAC地址和IP地址回傳給比特大陸的伺服器。而如果比特大陸的伺服器給出否定的信號,這台礦機將終止運行。

盡管比特大陸回應稱,他們不能關閉任何不屬於他們的礦機。但比特幣Core團隊則在實驗中證明,這個功能其實沒有任何驗證,任何人可以通過偽造DNS來關閉礦機——但這同時也意味著,比特大陸是有能力關閉任何已銷售礦機的。

之後,比特大陸修復了這一「漏洞」,但卻在社區中引發了激烈的討論。而這也奠定了幾乎所有PoW區塊鏈社區對比特大陸都存在偏見的基調。

幾個月後,在比特大陸的主導下ViaBTC挖出了第一個區塊,對比特幣區塊鏈進行了硬分叉,從此世界上有了比特現金BCH(BitcoinCash)。

礦機壟斷是否會破壞分布式系統?

面對這個問題,我們現在應該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那就是礦機壟斷一定會影響PoW數字加密貨幣的安全運轉。

這一問題並不在於比特大陸和創始人吳忌寒是否值得信任,而是在於任何一個區塊鏈系統的價值之一就應當是在排除對任何單個公司和單個個人信任的情況下安全運轉。

即便是ASIC礦機沒有被比特大陸壟斷,ASIC礦機本身也會加重算力的集中度。

用於挖礦的ASIC對通風、電力和場地有很大的要求,除了用於挖礦之外沒有任何用途,同時由於算力強大而拉高了全網的計算難度。

這導致外部玩家很難像5年前那樣,在電腦上下個軟體就開始挖礦。而最近的中心化交易所被黑事件頻發導致,也證明在這個沒有監管的市場中集中絕對會導致不安全。

假設比特幣網路運行在100萬個礦工之上,就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關閉它。而如果比特幣網路運行在20個大型礦場上,那麼關閉它就容易多了。

而截止到2017年末,已經有78%的算力集中在中國大陸,這導致中國監管部門事實上有對比特幣發起致命攻擊的可能性。

並且,大多數數字加密貨幣的使用場景都與「去中心化」有關,一旦中心化,將意味著這些使用場景不復存在。導致一個原本可能有價值的項目變成純粹浪費算力的空氣幣。

那麼,我們面對這一狀況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呢?

首先是作為項目方,也許是時候放棄純粹的PoW機制了。事實上,在許多發行加密數字貨幣的項目中,尤其是在資產證券化類的項目里。類似於現實世界中股票概念的PoS本身就比PoW更為合理。

在不了解區塊鏈的媒體中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話「比特幣浪費了大量的算力還毫無價值」,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基於PoW的區塊鏈很難將項目本身的價值與所發行的數字加密貨幣進行綁定——因為貨幣的價格背後真正的價值並非來自於項目,而來自於維持算力的成本。

而PoW+PoS的混合模式更像是未來,在混合模式中,持幣用戶和礦工都可以參與到這一社區的重大決策中。而如果一個決策被廣泛認可,那麼無需開發者過分干預,區塊鏈就會軟分叉到最新的狀態,幾乎不會有礦工或礦機私自抵制的狀況。

其次,作為散戶礦工,如果你現在還在挖一種純粹的PoW機制貨幣,那你應該無條件的支持社區發起的為了抵禦ASIC礦機進行的分叉活動,哪怕這會導致你的礦機失效。

這聽起來有些自相矛盾,但是從長遠利益考慮在一個被算力壟斷控制的幣種中竭澤而漁,不如促進社區的改革獲得更多的收益。因為,在許多過去的算力與社區的沖突中,最終的結果是算力主會強行保留舊有演算法對區塊鏈進行硬分叉。

而一如ETH和ETC一樣,屬於算力主的經典以太坊(ETC)由於失去了開發者的支持,變成沒有活力、不可能發展出應用的空氣幣。

作為散戶韭菜,你應當謹慎交易比特大陸礦機所支持的非主流數字貨幣(比特幣除外),避免掉入一個完全由比特大陸控制算力的區塊鏈中。

最後,如果你就是比特大陸,你應該怎麼辦?

比特大陸的目標是成為Intel、AMD和Nvidia,為整個計算機行業做出更大的貢獻,成為一家偉大的公司,而不只是糾結於挖礦的眼前利益。

華爾街的金融家們早就已經看透Nvidia顯卡挖礦所帶來的暴力,這家公司的股票價格漲跌已經和比特幣的價格走向一致,甚至說是受數字貨幣行情的影響。知名做空機構香櫞近日已看空Nvidia,認為這家公司將太多精力放在了為數字貨幣礦工提供服務,而不是把重點放在人工智慧、游戲和無人駕駛等正經業務上。

晶元廠家的使命是提供更強大的晶元來驅動更智能的服務,最後為現實世界做貢獻,而不是成為虛擬世界的壟斷大亨。當大家再也不走進虛擬世界的大門時,剩下的只是一片無人的荒地。

在去年接受美媒的采訪時,吳忌寒曾透露將以數十億美元的市值進行IPO。作為一家即將上市的企業,比特大陸不僅要對投資人負責,還要接受投資人對業務的可持續性的質問,「如果你的礦機上市就遭遇分叉,該怎麼辦?」

而這個需要上市後才會問的問題,已經出現:門羅比團隊分叉後的分叉幣XMO目前一個的價格是7.5美元,而真的門羅幣XMR目前一個的價格是194美元,分叉幣被門羅社區徹底拋棄。

在比特大陸成為所有區塊鏈社區唾棄的名字之前,完全可以靠這幾年積累的巨額資本沿著此前的規劃向人工智慧晶元公司的轉型,而不是繼續開發各種各樣數字貨幣礦機來榨取生態崩盤前的最後一滴油。

內容來源:鳳凰網

3. 現在是否該全球禁止虛擬幣挖礦和交易

就目前區塊鏈市場而言,已經是無法阻擋,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合法化規范化即可,股票不也是由不規范逐步規范合法化的嗎?如果中國能夠引領定製區塊鏈交易所規則,我相信對中國一定是有利的。當然現在國外一些機構也在開放部分合法化,但卻沒有具體的規范規則,區塊鏈交易市場中國占據了很大一部分。而且很多大平台也都是中國的,如果不能合法化而一味往外推,無異於對區塊鏈閉關鎖國,對國家長期發展是不利,還不如進行引導規范合法化。比如對發幣機構代碼等建立審核標准,是否具有真正上鏈資格,是否有資產抵押比如btc等主流幣作為發幣等值抵押等,只有具備這些資格才能上交易所。對交易所進行規范管理,對於非合法的暗箱操作堅決打壓,交易所技術軟體部分源碼進行監管,還能獲得稅收收入豈不美哉。

首先,不該。

因為這是當下人類最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誰不擁抱,誰就會被未來的堅船利炮打死。

其次,禁不了。

人們總是高估自己的力量。去中心化的區塊鏈網路是禁不了的,分散的區塊鏈挖礦也是禁不了的,人類現在根本沒有這個能力去禁止。

區塊鏈正在顛覆和取代整個人類世界的傳統金融系統,世界正在變天。

所以,我們應該去擁抱,而不是去反對和逃避。

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對國家主權法定貨幣產生了沖突性,但是存在即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就比如中國人所熟悉的陰陽八卦,有陰卦就一定有陽卦。我們這里先不討論虛擬貨幣是否應該存在,只來單純的講一講當前全球范圍內很多國家電力豐富地區存在著虛擬貨幣挖礦行業。

在2020年以前,國內虛擬貨幣挖礦行業佔到了全球算力的70%以上。像知名的比特大陸,都是在四川內蒙和新疆這些電力豐富地區有很大的礦場存在,只不過目前為止很多的地方開始清理整頓虛擬貨幣挖礦行業,因為他們的耗電能力確實是非常大的。

現在政策沒有反對虛擬貨幣挖礦行業的國家基本上集中在俄羅斯,越南,東南亞以及北美部分地區。這些國家和地區的電力豐富地區,目前匯集著越來越多的虛擬貨幣挖礦行業,所以從技術面上來講代表著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它的應用性是非常廣泛的,並不僅僅局限於虛擬貨幣,技術面上也很難完全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因為只要有網路就可以交易。

目前為止,我們能夠看到的宏觀趨勢就是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加入到了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行業中來。不再讓這個野蠻生長的投資市場像之前那樣暴跌暴漲,但也依舊有像印度那樣全面封殺遜貨幣交易的國家存在,所以說國家和地區的政策不同,導致的結果和情況也是不同的。

一個國家想禁止比特幣交易,很難。三天前,印度宣布禁止比特幣交易所,今天比特幣突破59000,創 歷史 新高。

不可能,這個是全球新的蓄水池,而且對美國有利,這個最大的經濟體也是全球發動機,他支持,你禁止有用嗎?就像你想像人民幣取代美元一樣,可能嗎?

國家不會支持,目前也不會責令禁止。目前我國是希望與世界各國有一個良性以及積極合作的關系。區域鏈數字貨幣雖然大多是垃圾幣割韭菜的。但是也有各別幣種類似filecoin等幣種背後是有一定技術的。

目前國家也有涉及ipfs這項技術中

全球的事,作為中國禁止不了,

但明確的是,中國是不提倡的,不支持的。

國家不開放這一塊,就是要保護國民錢包的。

只要是有底層技術支持實體經濟應用場景的國家會大力支持,對於無應用且目的單純僅是為了割韭菜的幣種嚴勵打擊,取締並追究法律責任。

你有這個本事趕緊去禁止,順便直接把人類帶入神級文明,這樣我就不用幹活了

面對新技術新發展,實行全面禁止的,基本上是保守思維。

4. 礦場:挖礦用的數據中心

礦場是為礦機提供託管(Hosting)服務的數據中心。礦場的作用在於將礦機物理集中在電價較低的區域,利用低電力成本獲取更大收益。在中國來看,一般會選擇內蒙古、四川、雲貴高原、新疆等電力資源豐富且電價便宜的地方。

根據blockchain.info的統計,2017年全球比特幣耗電量達到227億度,其中中國礦場約佔全球70%。2017年9月4日,央行限制比特幣交易所在中國的運營;11月互聯網金融整治辦開會討論引導礦場退出問題,央行要求各地政府從電力供應入手,逐步削減比特幣礦場規模。在政策不利的情況下,很多礦場開始向海外轉移。

由於礦場選址的兩個條件:1)電價低;2)溫度低,加拿大、俄羅斯、冰島等地區逐漸成為挖礦首選地區。萊比特和微比特兩個中國較大礦場已經在加拿大、冰島和美國設立分部。

礦場經營的另一個壓力來自比特幣價格的不斷下跌。2018年12月4日比特幣價格為3859美元,和年初最高點相比已經下跌70%,這意味著挖礦獲得的收益已經不足以支付電費、管理費等挖礦成本,很多中小型礦場迫於成本壓力將會選擇退出市場。

主要交易所:Coinbase、Circle、火幣、幣安

交易所交易包括幣幣交易及法幣與加密資產的交易,主要有兩種獲利方式:交易費和上幣費。1)交易費:概念類比證券交易所,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四的交易費不等,根據交易實際情況而定;2)上幣費:數字資產若想登錄交易所,需要支付百萬至千萬人民幣的申請費。

我們認為交易所可以分為兩類,一類交易所重視合規,僅支持法幣與加密資產兌換,如Coinbase和Circle;另一類重在提高交易量,提升交易所活躍度,比如幣安、火幣等。我們認為,未來合規化是大方向,交易所將努力拿到更多的國家牌照來拓展業務。

5. 什麼是挖礦

挖礦就是利用比特幣挖礦機,就是用於賺取比特幣。

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

比特幣為一種虛擬的貨幣,比特幣挖礦制度為通過計算機硬體為比特幣網路開展數學運算的過程,提供服務的礦工可以得到一筆報酬,因為網路報酬依據礦工完成的任務來計算,為此挖礦的競爭十分激烈。

挖礦實際是性能的競爭、裝備的競爭,由非常多張顯卡組成的挖礦機,哪怕只是HD6770這種中低端顯卡,「組團」之後的運算能力還是能夠超越大部分用戶的單張顯卡的。

而且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有些挖礦機是更多這樣的顯卡陣列組成的,數十乃至過百的顯卡一起來,顯卡本身也是要錢的,算上硬體價格等各種成本,挖礦存在相當大的支出。

(5)中國比特幣挖礦集中區域擴展閱讀:

比特幣挖礦流程:

1、找到礦池

開始挖礦必須要有一個操作方便、產出穩定的礦池,它的作用就是為各個終端細分數據包,可以通過精密的演算法將終端計算好的數據包按照比例,支付相應數量的比特幣。

2、下載比特幣挖礦器(軟體)

其實這種挖礦器也有很多種,大家可以去官方網站下載。

3、設置挖礦軟體

GUIMiner是個綠色軟體,安裝完成後我們可以先設置下語言,以便更方便進一步設置。接下來需要對采礦器設置伺服器、用戶名、密碼、設備等。一般伺服器從BTC guild系列裡面選一個網路較好的就行,用戶名和密碼就是我們之前自己設置的。

4、比特幣挖礦開始

當我們確認都設定無誤後,點「開始挖礦」按鈕之後就開始挖比特幣了,隨之顯卡很快就會進入全速運行狀態,溫度升高、風扇轉速提高,你可以通過GPU-Z或顯卡驅動來監控狀態。

6. 東亞不再是加密世界的中心了嗎

2020年,加密分析公司Chainalysis把東亞列為"世界上最大的加密市場",31%的加密貨幣交易發生在東亞,同時,僅中國就佔了比特幣全網算力的三分之二。

與此同時,富達數字資產(Fidelity Digital Assets)的調查也證實了這一說法。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間,富達數字資產調查了位於美國(408家)、歐洲(393家)和亞洲(299家)的共計1,100家機構投資者。調查顯示,亞洲的加密資產採用率(71%)遠遠高於歐洲(56%)和美國(33%)。

2021年3月,Statista對全球74個國家進行了加密貨幣的持幣和使用情況調查,亞洲國家越南和菲律賓分別排名全球第二和第三位。


但過去並不代表未來的序章,誰也無法保證未來的東亞仍是加密世界的中心,中國的監管環境還存在不確定性,同時中國即將推出的數字人民幣可能會在整個地區引起反響。

事實上,與全球的其他地區相比,東亞的加密採用率正在大幅下降。6個月前,中國的加密活動開始減少,今年5月開始,中國多地相繼出台加密貨幣挖礦和交易禁令,各大交易所紛紛關停衍生品交易。盡管一部分衍生品活動遷移到了DeFi市場,但這部分市場規模並不足以彌補衍生品市場流失的交易量。

當我們在談論亞洲市場時,我們會自動將注意力集中在中國上,中國在比特幣挖礦領域的主導地位使其自然成為一個龐大的加密市場,但隨著中國監管收緊,眾多中國的比特幣礦工紛紛出海,將業務轉移到加拿大、哈薩克、俄羅斯和美國。

中國的數字人民幣也很可能會對東亞產生重大影響,其他亞洲國家將會復制數字人民幣模式,很可能會限制或打壓加密資產市場,以保障本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能夠迅速發展,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加密採用的中心將會轉移到其他地方,以下是一些將有可能填補這一空白的地區。


北美洲

在過去的12個月內,美國的加密採用率一直在穩步上升,美國頭部傳統銀行,包括摩根大通銀行、花旗銀行、高盛銀行、美國道富銀行都進軍了加密市場。

在礦業方面,早在中國5月份針對礦業的監管打壓之前,美國就已經是世界上第二大礦業國家。2019年9月,中國佔比特幣全網算力的75.53%,但最近,這一比例已經下降到46.04%,而美國的份額則擴大到16.85%。

美國已經成為加密領域勢頭最強的國家之一,政策法規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多的機構投資者和散戶為加密市場帶來了大規模的增量資金。

與此同時,北美的另一個國家,加拿大也開始了在加密領域的創新,加拿大於今年2月推出的比特幣ETF,這是北美首個加密交易所交易基金,隨後又在4月推出了以太坊ETF。

此外,加拿大擁有豐富的水電資源,隨著越來越多的礦工開始在全球尋求可再生能源,許多人認為,加拿大成為礦業大戶只是時間問題。

拉丁美洲

拉美地區已經成為了加密採用的一大熱點,今年6月,薩爾瓦多發布比特幣法,宣布比特幣將成為該國的法定貨幣。

匯款是拉美經濟的一大支柱,這些海外打工者匯回家的錢占薩爾瓦多國內生產總值的23%。在宏都拉斯,匯款額也超過了國民生產總值的20%。在墨西哥,匯款雖然僅佔GDP的3%,但其總額卻不少——429億美元,這個數字僅次於中國和印度。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可以為海外打工者提供一個更有效的跨境支付方式。

同時,拉丁美洲還有許多人沒有銀行賬戶,加密貨幣為這些人創造了一種成本很低的金融產品,這能大大促進金融服務的普及。

薩爾瓦多的戲劇性行動也鼓勵了該區域的其他國家制定自己的加密戰略。例如,巴拉圭立法者已經在7月向國會提出了一項加密貨幣法案。

該地區政府對央行數字貨幣也沒有太多熱情,這意味著政府不太可能因為與央行數字貨幣形成競爭關系的原因,而打壓加密貨幣。拉美國家對數字貨幣監管持比較開放的態度,許多金融機構與加密資產公司達成合作,通過加密資產來促進自身更好地運營。

委內瑞拉在全球加密貨幣採用指數涵蓋的154個國家中排名第三,這充分說明經濟環境的不穩定性將推動加密貨幣的採用。委內瑞拉的法定貨幣體系很脆弱,極易受到市場變化的影響,並爆發瘋狂的通脹,當法幣因通脹而貶值時,越來越多的委內瑞拉人轉向使用加密貨幣以保護自己的積蓄,相同的模式也出現在了拉丁美洲的其他國家。

歐 洲

與北美一樣,歐洲機構對加密市場的興趣也在增長。如今,近80%的歐洲機構投資者認為加密資產應該成為投資組合的一部分。

歐盟委員會提議的加密資產市場(MiCA)監管方案正在歐洲議會上進行第一輪審議,該方案將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加密資產市場,這無疑將吸引更多大型的機構投資者,包括對沖基金、養老基金等。出於政策的擔憂,這些機構此前一直對投資加密市場保持警惕。

一旦MiCA生效,獲得歐盟27個國家中任一國家授權的加密公司將能夠在所有其他歐盟國家提供服務,這將能大大促進加密資產在歐洲的主流採用。

非 洲

在那些公眾對法定貨幣不信任的國家裡,越來越多能夠上網的年輕人開始轉向使用加密貨幣,這是一個很自然的進步。

三個非洲國家——肯亞、奈及利亞和南非在全球加密貨幣採用指數中名列前十,匯款是這些發展中國家加密經濟的早期用例,因為非洲的許多國家都飽受嚴重貨幣貶值和經濟不穩定的困擾,這也是為什麼當地居民更青睞比特幣的原因,因為比特幣供應量固定,能夠抗通脹。

這些地區里誰將占據上風?有些人認為應該是拉丁美洲或非洲,因為那裡的需求很迫切,而且似乎已經有了可行的方案,不過這也只是他們的猜測。

#比特幣[超話]# #歐易OKEx# #數字貨幣#

7. 發改委再度部署虛擬貨幣「挖礦」治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哪些嚴重的危害

國家發改委:全面整治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

青瞳視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報北青網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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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11月例行發布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11月10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據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該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此外,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

監管部門多次強調,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至今近2個月的時間,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做了大量的虛擬貨幣「挖礦」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電站、數據中心在違規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所需電力等。按照要求,一旦發現相關行為,《通知》強調,暢通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熱線等各類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

8. 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2013年,美國政府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幣價格大漲。而在中國,2013年11月19日,一個比特幣就相當於6,989元人民幣。

2014年1月7日,淘寶發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等商品。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2017年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市金融辦等對比特幣中國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該企業是否未經許可或無牌照開展信貸、支付、匯兌等相關業務;反洗錢制度落實情況;資金安全隱患等。2017年1月12日,央行營業管理部也在北京進駐「火幣網」、「幣行」等交易平台。

2017年5月12日,全球突發比特幣病毒瘋狂襲擊公共和商業系統事件!全球有接近74個國家受到嚴重攻擊!

2017年8月1日起全球比特幣交易平台將暫停充值、提現服務。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9月14日起停止新用戶注冊,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

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當時有人用「中本聰」的化名發表了一篇論文,描述了比特幣的模式。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2009年,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機構控制的比特幣誕生。比特幣是一種「電子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隨著比特幣總量的增加,

新幣製造的速度減慢,直到2014年達到2100萬個的總量上限,被挖出的比特幣總量已經超過1200萬個。

每當比特幣進入主流媒體的視野時,主流媒體總會請一些主流經濟學家分析一下比特幣。早先,這些分析總是集中在比特幣是不是騙局。而現如今的分析總是集中在比特幣能否成為未來的主流貨幣。而這其中爭論的焦點又往往集中在比特幣的通縮特性上。

不少比特幣玩家是被比特幣的不能隨意增發所吸引的。和比特幣玩家的態度截然相反,經濟學家們對比特幣2100萬固定總量的態度兩極分化。

凱恩斯學派的經濟學家們認為政府應該積極調控貨幣總量,用貨幣政策的松緊來為經濟適時的加油或者剎車。因此,他們認為比特幣固定總量貨幣犧牲了可調控性,而且更糟糕的是將不可避免地導致通貨緊縮,進而傷害整體經濟。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們的觀點卻截然相反,他們認為政府對貨幣的干預越少越好,貨幣總量的固定導致的通縮並沒什麼大不了的,甚至是社會進步的標志。

9. 四川比特幣礦場集體斷電,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因為比特幣挖礦太耗電了,我記得之前看過一個消息,比特幣挖礦的電量每年可以達到一個中型國家以上,這個數據非常誇張。

我們在談虛擬貨幣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談到比特幣,我們可以把比特幣當成虛擬貨幣的數字黃金,而比特幣也是虛擬貨幣的代表貨幣。之所以現在很多地方明確禁止比特幣挖礦,主要就是因為比特幣挖礦太耗電了,這是一種非常浪費資源的表現。

比特幣礦場集中斷電是因為太耗電了。

最開始比特幣挖礦非常簡單,只需要個人電腦就可以了,但隨著全網算力的不斷增加,挖掘比特幣的難度也逐年上升,現在挖掘比特幣的礦機基本上都是專用的礦機,只能用來比特幣挖礦。我們要知道挖礦的耗電量特別高,很可能會進一步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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