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對土地的破壞治理
『壹』 國家為什麼禁止挖礦
進行挖礦行為,是需要獲得相關采礦許可證的。擅自采礦是指違反有關國家制定的礦產資源的法律、法規,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非法進行採挖礦產資源等行為。對於違反該法規定,分別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具體情況如下:
1、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方式侵佔、破壞礦產資源。
2、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或未經授權開采礦產資源的,屬於非法開采。
3、警察部門不得購買、使用民用爆破器材;電力部門不得供電;工商部門不得頒發營業執照;安全整個監督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國土資源 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開采,沒收開採的礦產品和礦產違法所得,從重處罰。
4、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第三十九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貳』 挖礦對環境有什麼污染
你好,所謂挖礦即礦石開發或者礦石采選項目,環境污染與生態影響並存。其影響有多方面,單純的從對水、空氣、疾病、土地四個方面來說,概括為:
水--- a.土石方處置不當或堆放不合理阻斷地表徑流,堵塞河道.
b 生產運行過程中的礦井、露天礦坑疏干水含大量礦石沉積物(如煤礦的煤泥);
如含重金屬 等污染物(因礦石類型和礦石種類而異)。
c.選礦廢水、洗煤廢水、尾礦庫出水對受納水體造成污染。
d.采礦可能導致地表水漏失,形成地下水漏斗,水位下降或漏失,影響區域其他工、農、
生態、生活用水.
e 尾礦庫滲漏、礦井回注水可能污染地下水。,
空氣-- a.礦石施工、採掘、破碎、篩分、磨礦、礦石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礦石粉塵、揚塵、導致
區域空氣質量下降。
b.礦井通風的風井場地污風(含甲烷、二氧化碳等)
c.瓦斯抽采處置不當可引起廢氣異味甚至瓦斯泄露、爆炸事故。
疾病---(環評中稱為人群健康)
a.施工人員及礦山采選人員來自各地,存在地方病轉移問題。
b.作業過程中處於高濃度粉塵環境,長期可導致吸肺職業病。
c.礦山周邊區域長期居住人群患呼吸道疾病概率大大提高,因長期引用受污染地下水
可引起其他相關疾病。
土地---- 礦山開發及采選項目對生態影響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佔地。包括永久性佔地和臨時性
佔地。
a.永久性佔地,礦山工業場地,矸石、基礎設施建設佔用大量土地,導致區域土地利
用類型改變,可能佔用耕地或基本農田、林地等。造成耕地面積減少,農業和林業
生產受到影響,農林經濟、生物量、生物多樣性造成損失。
b.臨時性佔地,清基整地破壞植被,棄土棄渣引起水土流失。
e.采礦造成的地表沉降,破壞建築物、影響農業生產及其他設施。
『叄』 違法挖礦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第36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第74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3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建議:向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肆』 挖礦對土地有影響嗎
對土地影響還是有的,地震倒不會引起,倒是會引起地面塌陷、地下水抽空等,這兩個都影響土地的,洪澇災害也沒有直接的影響
『伍』 發展采礦產工業對耕地有什麼影響
礦渣會佔耕地,地下挖礦會減少耕地,山上挖礦易滑坡淤塞土地。
『陸』 挖礦犯法嗎
屬違法亂紀行為,因為有些小型挖礦企業也有法律法規來嚴禁了,何況你是私人挖礦,犯法是可想而知的事情。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