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流會議
㈠ 虛擬貨幣研討會是開玩笑嗎
虛擬貨幣研討會不是開玩笑。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2014年11月23日電,以大數據時代虛擬貨幣新常態路徑選擇為主題的互聯網虛擬貨幣研討會在京舉行,本屆研討會以新興虛擬貨幣Vpal為主要研討對象,據了解,Vpal是繼比特幣之後一種開放源代碼的新型虛擬貨幣系統,虛擬貨幣研討會不是開玩笑。
㈡ 虛擬貨幣研討會的目的
制定政策、制定發展戰略、制定方法措施。
1、制定政策:虛擬貨幣研討會的目的是制定政策。
2、制定發展戰略:虛擬貨幣研討會的目的是制定發展戰略。
3、制定方法措施:虛擬貨幣研討會的目的是制定方法措施。
㈢ 央行重磅出手!約談銀行和支付機構 虛擬貨幣遭致命重擊
一夜之間,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遭遇連環暴擊!
繼礦機被地方政府直接斷電後,中國央行又祭出大殺器,直接約談工行、建行、農行、支付寶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在央行公告發布後,比特幣迅速跳水,盤中跌幅一度逼近10%,並跌破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幣安幣、艾達幣跌超5%,狗狗幣跌近16%,瑞波幣跌超8%。相較於年內高點,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跌幅均超過了50%。
在被約談後,各大銀行紛紛發布聲明,與虛擬貨幣「劃清界限」。聲明稱,禁止使用公司服務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一經發現將立即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終止金融服務等措施。
支付寶也回應稱,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一旦發現商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將其納入黑名單,禁止後續合作。
央行重磅出擊
6月21日下午,人民銀行發布消息稱,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消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體會議精神,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參會機構表示,將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要求,不開展、不參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進一步加大排查和處置力度,採取嚴格措施,堅決切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支付鏈路。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紛紛暴跌
在央行公告發布後,虛擬貨幣價格迅速跳水,比特幣盤中跌幅一度逼近10%,並跌破了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幣安幣、艾達幣跌超5%,狗狗幣跌近16%,瑞波幣跌超8%。
對虛擬貨幣監管持續加碼
近年來,我國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和整治。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就聯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2017年央行等七部門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並開展專項整治。隨後,我國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ICO交易平台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人民幣交易的比特幣全球佔比一度降至不足1%。
今年以來,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從5月18日開始,我國又密集釋放對於加密貨幣的監管政策:
5月18日,內蒙古發改委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同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虛擬貨幣無真實價值支撐,價格極易被操縱,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多重風險。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金融委首次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5月26日,內蒙古發改委發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對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主體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核減能耗預算指標;對存在故意隱瞞不報、清退關停不及時、審批監管不力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肅追責問責。
6月5日,不少幣圈大V的微博賬號被封,包括交易員小俠、肥宅比特幣、八哥談幣、超級比特幣、區塊鏈威廉等,這些賬號的粉絲多在十萬以上。相關頁面顯示,賬號因被投訴違反法律法規和《微博社區公約》的相關規定,無法查看。
6月9日,青海省工信廳下發《關於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提出,對有關虛擬貨幣挖礦行為開展清理整頓。
6月9日,新疆昌吉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立即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企業進行停產整頓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從事虛擬「挖礦」的企業須於6月9日14時前全部停產整頓,並將企業停產整頓情況報至昌吉州發改委。
同樣是在6月9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於加強行業信息共享 有效防範支付風險的提示」,再次提示虛擬貨幣的風險。上述風險提示指出,利用虛擬貨幣等形式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上升,因其交易具有匿名性,便捷性和全球性,逐漸成為跨境洗錢的重要通道。同時,已出現使用虛擬幣作為賭博跑分媒介的模式。當天,在微博和網路上,輸入「火幣」「幣安」「歐易」等關鍵詞時,彈出的是「搜索結果未予顯示」等提示。
6月12日,雲南省能源局辦公室人士確認,根據《雲南省能源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挖礦企業用電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各用電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幣挖礦企業用電清理整頓,嚴肅查處比特幣挖礦企業依託發電企業、未經許可私搭私接用電、逃廢國家輸配電費、基金以及附加牟利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中止供電。
6月18日,四川省發改委、能源局聯合發布《關於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完成重點對象甄別關停,對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目前已排查上報的26個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於6月20日前完成甄別清理關停工作。
㈣ 發改委再度部署虛擬貨幣「挖礦」治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哪些嚴重的危害
國家發改委:全面整治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
青瞳視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報北青網官方帳號
關注
今日(11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11月例行發布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11月10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據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該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此外,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
監管部門多次強調,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至今近2個月的時間,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做了大量的虛擬貨幣「挖礦」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電站、數據中心在違規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所需電力等。按照要求,一旦發現相關行為,《通知》強調,暢通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熱線等各類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
㈤ 中本聰btcs六月真的能交易嗎
不可以交易。
截至2022年9月中本聰btcs任然未上主網,不可交易。
溫馨提示:中國對加密貨幣的政策是完全禁止的。法律依據:《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第二條第一款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會議內容包含: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分別匯報各自供區內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關停虛擬貨幣「挖礦」對今年四川棄水電量的影響分析。
㈥ 金融機構緊急與虛擬貨幣劃清界限,屢次出手打擊的原因是什麼
緊接著,6月21日下午,央行又出手給虛擬貨幣一記重拳,直接約談了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支付寶等在內的主要銀行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求各類機構都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包括賬戶開立、交易、清算、結算等。
消息一出,比特幣迅速跳水,跌幅達到了10%,價格已經跌到了32000美元/枚;以太坊、狗狗幣、瑞波幣跟跌,這些虛擬貨幣今年以內,價格已經較高點跌去了一半不止。隨後,比特幣下跌引發了市場的風險,短短一天,虛擬貨幣市場爆倉人數超過了17萬,爆倉金額合計達到了65億美元。
近年來,我們國家的監管部門一直在持續加強對虛擬貨幣的監管。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就發起牽頭,聯合了工信部等四大部門,共同對外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這個通知否認了比特幣作為貨幣的合法性與可能性,並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任何業務。2017年,各類虛擬貨幣發行的融資業務也被監管叫停,在這之後,人民幣與比特幣交易算是正式脫軌了。
今年以來,國家出手加強對虛擬貨幣的監管的力度又加強了。大家如果留一點心,就不難發現,目前在網路等搜索引擎上,已經很難查到虛擬貨幣交易的相關網站了,同時,原來非常活躍的幣圈大V也消聲滅跡,很多大V的微博 歷史 內容已經無法查看。
那麼,國家為什麼緊急出手對虛擬貨幣進行重磅打擊呢?
今年的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在北京召開了一次會議,會上專門討論了虛擬貨幣交易行為,並且把這作為國家防控金融風險,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的重要工作。今年之後,國家對於比特幣的監管和整治,幾乎都是在貫徹這一次會議的精神。
其實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最根本的問題,是監管問題,背後最大的風險除了炒幣本身的風險之外,是一系列犯罪活動的風險。
首先,比特幣的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是沒有經過主權國家認可的,他作為貨幣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國內有很多人,看到別人早年炒作比特幣發了財,眼紅腦熱也去投資了,很多人一開始投了一部分資金進去,賺錢後嘗到甜頭,持續加碼,最後走火入魔甚至變賣家產,今年以來,比特幣的這場暴跌,損失錢財可能都還是好的了,很多人因此家破人亡,堪稱凄慘。
並且,現在對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監管,24小時可以交易的比特幣跟股票不同,完全游離於法外,因此呢,很多不法分子會利用炒幣活動跨境轉移資產,進行X錢,這對於任何國家來說,都是不會被允許的。
比特幣在中國被這樣圍剿,未來的路真的就很難走了,大家不要跟國家作對,該退出的還是盡快退出,再不聽國家的話,到時候怕是要後悔都來不及。
㈦ 「挖礦」業務引發各地重視 四川摸底虛擬幣「挖礦」
本報記者 鄭瑜 北京報道
隨著比特幣監管持續加碼,比特幣的產出活動——「挖礦」也引起了各地方的高度重視。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的一份會議通知顯示,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5月25日下發《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有接近四川監管的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本次召開會議是為了解收集有關情況。」
而在同一天,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內蒙古發展改革委」)也公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對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主體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核減能耗預算指標;對存在故意隱瞞不報、清退關停不及時、審批監管不力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肅追責問責。
四川、內蒙古同時發聲的背後,是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文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與虛擬幣相關服務,以及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指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地方嚴格落實監管要求
「挖礦」就是獲取比特幣的過程,在此過程中,計算機需要進行運算,運算難度會與參與者數量呈現正相關,故各方在逐利目標下,互相比拼,會消耗大量電力能源。
當前,內蒙古正在准備多措並舉整治當地虛擬貨幣相關業務。
關於5月25日的徵求意見稿背景,內蒙古發展改革委表示,是為按照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51次會議關於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的部署要求,嚴格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進一步清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強化打擊懲戒力度,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維護市場秩序、大數據行業環境及防範金融風險。
徵求意見稿中,對相關企業作出要求,關於相關主體列舉十分詳細,包括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的電力提供方,以及開展挖礦的大數據中心、雲計算企業的參與方等等。
比如,徵求意見稿列舉情形以及相應措施有,對通訊企業、互聯網企業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規定,由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嚴肅追究責任;對網吧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其進行停業整頓等處置;對未經報批私自接入動力電源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等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規,對其違法竊電行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等。
可以看到的是,在「碳中和」目標的大趨勢下,各地對虛擬貨幣「挖礦」業務愈發警惕。
日前,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會議內容包括要求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分別匯報各自供區內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同時,根據會議安排,四川電力交易中心將匯報水電消納示範區內大數據企業參與市場交易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售電公司匯報代理大數據企業參與市場交易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
仍有企業境內頂風提供服務
雖然多輪監管關注之下,風暴眼中的「挖礦」市場法律與投資風險急劇攀升,但是不忍割捨巨大利潤的「冒險家」仍然存在。
5月26日,國內多家虛擬貨幣挖礦服務提供平台公告暫停中國用戶注冊賬戶、屏蔽中國大陸地區IP,或轉戰海外。5月27日,記者測試上述號稱屏蔽境內IP的平台,發現其中多家仍可以正常使用國內IP登錄、注冊、完成電費繳納、租賃礦機進行遠程「雲挖礦」投資。
「『出海』哪是那麼容易的?在美國挖礦繳納稅費高昂,而且合法性也不會因為繳納稅費就得到保障。目前宣稱海外挖礦合法合規的平台都在掩蓋一件事情——海外挖礦交稅交的只是普通企業所得稅罷了。國外也沒承認過挖礦就是合法合規的。國內仍然是大家不忍舍棄的挖礦『戰場』。」一位礦場業務人士告訴記者。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坦言,當前挖礦的火爆與參與人員的熱情,可見一斑。有需求,就有供給。可以預判,買了礦機的人不可能輕易丟棄,繼續轉入「地下」挖礦者應該不少。「必須明白繼續加密代幣的挖礦就會繼續與法律對立,不僅是在我國,各國對於數字代幣的謹慎態度會反映在各個方面。隨著虛擬幣對法幣和金融安全的侵蝕,各國法律和執法只會趨嚴。無論你願意還是不願意,法律都在那裡,不枉不縱。」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俊律師提醒,目前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主要針對平台企業(金融機構、清算機構、互聯網企業、上市公司等機構)的金融活動。但個人投資者持有或者個人間相互買賣虛擬貨幣不違法,但是也不能放鬆警惕,需要謹防被犯罪分子利用。「切勿為可疑第三人購買虛擬幣或者售出虛擬幣,或者向不熟悉的人買賣虛擬貨幣,否則有很大可能會捲入網路賭博,電信詐騙或者地下錢庄,被牽連為同案犯或者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幫助犯,因此受到刑法處罰。」
㈧ 2014互聯網虛擬貨幣研討會是什麼單位組織招開的
2014互聯網虛擬貨幣研討會是中國社科院互聯網研究所組織招開的。根據相鬧晌關信息顯示,該研討會聚集了來自國內外凱孫的專家學者、液孫鋒企業家及行業的相關人士,對新一代互聯網虛擬貨幣和實體貨幣技術的發展前景進行了研討與討論。
㈨ 中國虛擬貨幣研討會。怎麼回事兒
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㈩ 中國虛擬貨幣政策2022
中國虛擬貨幣政策如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要從源頭抓起,認清『挖礦』出現的國際背景、巨大隱患和現實危害,提醒居民遠離『挖礦』活動。」宋向清表示,對於地方政府來講,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嚴禁以任何借口或名義投資建設虛擬貨幣『挖礦』增量項目,禁止打著高科技新基建等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1月10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決定》已經過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項,內容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陳昱成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過度浪費電力資源,既不符合我國產業發展方向,也與碳中和的目標背道而馳。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淘汰有利於保障產業發展用電需要,推動節能減排、鼓勵資本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防範個人「炒幣」金融風險擴大。
我國大力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2021年9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等11個部門印發《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要求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全國范圍內已有多個省份出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例如,內蒙古自治區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已被全面清理取締,全區累計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49個,對監測發現的186個虛擬貨幣挖礦IP重點名單實現動態「清零」。
在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看來,全國范圍內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有序推進科技進步,優化產業結構,穩定金融秩序,推動節能減排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監管政策持續加碼,比特幣「挖礦」的非法性質也在司法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明確。2019年12月2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雙方就買賣「礦機」、「挖礦」所設立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基於無效的買賣「礦機」行為進行結算而形成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雙方因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宋向清表示,對於存量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應通過設置有序退出機制,勸導挖礦者放棄「礦機」,不再充當「礦工」,全面徹底停止「挖礦」活動,從而加快引導轄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組織者和參與者有序退出,並確保退出過程中不激化矛盾,達到平穩過渡,安全退出的目的。
陳昱成建議,結合業界豐富的大數據資源,建立虛擬貨幣「挖礦」攔截情報中心,將「挖礦」程序從前期的入侵,中期的植入擴散,到後期的回連全流程進行全程監測,從而幫助執法部門形成縱深聯動防禦,保障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