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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的信用基礎

發布時間: 2023-04-18 06:02:28

A. 駁人民網論加密貨幣

日前,借比特幣大跌之「東風」,兩位知名專家在人民網發表《虛擬貨幣終究是黃粱一夢、龐氏騙局》一文,宣稱「虛擬貨幣(Cryptocurrency)「無疑是人類史上最大的龐氏騙局」。

從翻譯角度來看,「Cryptocurrency」一詞應當翻譯為「加密貨幣」或者「數字貨幣」,從而與所謂「虛擬貨幣」的標簽有所區分。從規模上來看,隨著比特幣跌至2萬美元,當前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在1萬億美元左右,而此前總市值曾一度突破3萬億美元,其暴漲暴跌的性質,的確存在極大的投資風險。

然而,當我們把目光拉回到10年前的2012年,彼時的比特幣大約是14元人民幣一枚,相較於今天的大約14萬元人民幣一枚,10年時間上漲了1萬倍。難怪有人會戲稱:十年前,為什麼不讓我「受騙上當」,不讓我「黃粱一夢」!

兩位作者在文中指出:「在全球富豪榜前100名中,至少有90位公開表明過對虛擬貨幣的唱衰態度,包括比爾蓋茨、巴菲特、芒格等」。筆者著實不知道「90位全球前百富豪唱衰比特幣」這一說法的依據從何而來,如果真有這么多富豪出來「唱衰」,那隻能說明,加密貨幣的影響力已經大到驚人。

至於比爾蓋茨、巴菲特、芒格等,的確是全球鼎鼎大名的投資「大佬」,他們也是目前以美國和美元為中心的全球金融與財富體系的核心代表,其中巴菲特今年92歲,芒格今年98歲。即使是在美國,也有一大波的年輕富豪們是加密貨幣的擁躉:全球首富馬斯克是著名的加密貨幣「喊單人」,被譽為「矽谷預言家」的馬克安德森認為人工智慧、生物技術、加密貨幣與Web3是未來三大最有前途的 科技 領域。

《黃粱一夢》一文的作者,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一概斥之為「龐氏騙局」。不可否認的是,在如今的加密貨幣市場上,各種具備傳銷、資金盤性質的「空氣幣」的確層出不窮,但是因此而將加密貨幣「一棍子打死」,在筆者看來也是過於武斷的。

整體來看,我們可以把當前的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分類如下:

(一)主權信用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數字人民幣(ECNY)

特徵:主權信用數字貨幣又可以稱為數字法幣,它的本質是法幣的數字化與加密化,其法律地位與法幣等同,由政府信用背書。主權貨幣的根本是建立在國家信用基礎之上的,其信用基礎來源於穩定的國家和負責任的政府。

我們看到,近年來,中國政府與中國制度在擔當 社會 管理責任、發展經濟中表現突出,因此,中國的主權信用貨幣——人民幣,應當也可以在全球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而數字人民幣(ECNY)作為全球首個運用加密技術架構的數字主權貨幣,憑借技術上的領先性,加上人民幣的良好信用,有望使得全球眾多尚未享受到現代金融便利的國家與地區,跨越性的走上數字金融時代。人民幣的加密化與數字化,也將成為我國參與全球金融競爭與變革的重要武器。

(二)資產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比特幣(BTC)

特徵:以計算機科學與加密數學為基礎,以算力形式凝結的、無法篡改的算力憑證,這些憑證由於人們的共識而產生價值,從而具備資產屬性。這些數字資產的價值形成過程,與黃金、白銀、寶石等貴重品的價值形成過程可以類比。

人們通常將比特幣視為「數字黃金」:回顧人類 歷史 ,貝殼、動物羽毛、石頭等等,都曾經被當作過價值錨定物。黃金、珠寶等貴重品,拋開其有限的使用價值,本質上只是自然界里的石頭;金銀的價值使命,也僅僅是一個 歷史 階段。身處智能時代、計算時代初期的我們,應當用 歷史 的大局觀去看待價值的變遷——代表計算、演算法、算力之美的比特幣,由於其首創性,有望成為智能時代的價值錨定物。

(三)「燃料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以太坊(ETH)、樹圖幣(CFX)

特徵:在「數字工業體系」中,充當「燃料」為系統內智能合約的運轉提供動力的數字貨幣,其可以類比為傳統工業體系中的「煤」「石油」,這一類型的數字貨幣,通常具備較大的實際使用價值。

(四)權益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幣安幣(BNB)、無戰幣(EB)

特徵:此類數字貨幣的本質是數字化的股權或權益,通常這類數字貨幣的發行方會承諾通過分紅、銷毀代幣、參與治理、用於 游戲 等形式,為這些數字貨幣賦權。

對於這些類型的數字貨幣,從監管上來看,應當參考股票的形式,由證券監督部門進行監管,從信息披露、資金募集與使用等方面,從嚴監管,對發行「空氣幣」、「圈錢跑路」的行為,依法予以打擊。以數字股權形式的股票發行方式,有望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補充。

(五)數字貨幣名義的違法犯罪活動

代表幣種:Plustoken、MMM

特徵:以數字貨幣為載體,組織和發展人員,通過許諾高額回報,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通過以上分類我們可以看出, 「 龐氏騙局」是「龐氏騙局」,加密貨幣是加密貨幣 ,不能因為存在大量以加密貨幣為載體的「龐氏騙局」,而全盤否定加密貨幣本身。

有鑒於加密貨幣投資的巨大風險性,加之各種以加密貨幣為載體的違法金融活動猖獗,我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如2013年央行等多部門發文提示炒作虛擬幣的風險;2017年「94通知」嚴格禁止虛擬貨幣ICO與開設交易所;2021年嚴厲禁止各類虛擬貨幣「挖礦」和炒作交易。

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角度來看,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十分必要的,對於遏制相關金融違法行為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然而,對於個人持有加密貨幣,目前國家並未從法律上明確禁止,對於個人私下裡的交易行為,也未認定為違法。

實際上,面對加密貨幣這樣信息時代與智能時代之下的新產物,一種有可能帶來「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新事物,我們既要防風險,也需要審慎觀察,甚至有必要汲取其中所長,而不應當「一言判其生死」。

《黃粱一夢》的作者最後指出:「不應因虛擬貨幣而忽略區塊鏈技術原本的巨大價值。就技術角度而言,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利用廣播式數據傳輸方式,對數據從結構、追溯、許可權和驗證性上進行共識,形成分布式並且公開透明的一種信息化系統, 而虛擬貨幣只是基於區塊鏈的一項簡單的應用 。」

我們也看到當前國內一個比較奇特的現象,曾經區塊鏈的概念熱火朝天,不少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也投入了不少資金,「區塊鏈產業園」不斷涌現。然而,在老百姓的層面,到目前為止尚未感受到區塊鏈給生活帶來任何的改變。甚至許多號稱用「區塊鏈技術」打造的平台,仔細扒開一看都是傳統的網路技術,「忽悠」政府、「忽悠」國企成為一些所謂區塊鏈公司的重要「商業模式」。

作為普通老百姓,既然國家目前不倡導投資加密貨幣,我們就響應國家號召。但是我們更希望我國的專家學者,花更多的功夫去研究和推動怎樣讓區塊鏈技術使我們的生活更美好,而不是武斷的去否定區塊鏈技術的某個應用,哪怕只是一個「簡單的應用」。

B. 一文讀懂央行DCEP,數字貨幣將如何改變未來生活

8月14日,商務部發布重磅文件,公開宣布: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由人民銀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如果測試進展順利,且符合國內國際形勢需求,我們有可能在一兩年內使用數字貨幣DCEP進行日常消費。


聽說即將發行的數字貨幣可以以更快捷、便利的方式進行支付,且有國家背書,安全可靠,甚至可以不留支付痕跡,保護隱私,手裡的支付寶、微信瞬間不香了。未來,DCEP是否會取代支付寶、微信這兩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又或是與他們融合成更好的支付形態呢?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一個數字貨幣系統,包括貨幣和支付兩個功能。 其中,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與紙鈔完全一致,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支付是無需通過賬戶就可以實現點對點方便快捷的支付。簡而言之, DCEP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


01 它與銀行卡、支付寶、微信這樣的互聯網電子支付有什麼區別呢?


DCEP是流通中的現金(M0)結算,也是法定貨幣結算;而銀行卡、支付寶等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中的「余額」是狹義貨幣(M1),「快捷支付」是廣義貨幣(M2),都屬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因此,支付寶、微信在轉賬的過程中,只是對應賬戶數額發生改變,只有從賬戶提款的時候,貨幣的所屬關系才會發生改變,存在兌付風險;DCEP本質上等同於現金支付,貨幣所屬關系直接發生改變,不存在兌付的信用風險問題。


02 它與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的區別是什麼?


他們的發行機制不同。DCEP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發行的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種信用流通工具,執行貨幣職能;比特幣等不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發行,屬於私人數字代幣。


03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是否會導致通脹、對我們現有經濟產生影響呢?


其實並不會。此次央行計劃發行數字貨幣,是「替代性」發,而不是「增量性」發。在發行階段,中央銀行扣減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等額發行數字貨幣;在回籠階段,中央銀行等額增加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注銷數字貨幣。因此數字貨幣發行和回籠不改變中央銀行貨幣發行總量。


DCEP是中國中央銀行在數字貨幣領域多年研究的結果: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2016年在原小組的基礎上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 科技 有限公司;2019年 8月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和移動支付試點;2019年10月DCEP在「2019外灘金融峰會」上首次亮相;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 DCEP 率先在農行內測;2020年8月,建行數字人民幣錢包開放注冊。數字貨幣的時代已然開啟。


01 效力 和安全性


DCEP是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屬於法定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具有無限的法定償付性質。所有國民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數字人民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02 雙離線支付


不同於銀行卡、支付寶和微信支付,DCEP的支付無需綁定賬戶,也不需要付款、收款雙方處在有網路的環境中。即使是在信號較差的山頂和隧道,只要在手機有電的情況下,雙方即可完成支付。

DCEP採用掃碼、匯款轉賬、「碰一碰」等方式即可實現雙離線支付。其中,「碰一碰」是指當交易雙方手機里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時,只需要開啟錢包,手機碰一碰就可以交易。


03 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


由於DCEP是基於區塊鏈架構的數字貨幣,有分布式賬本的功能,所以它的匿名支付功能可以輕松實現,連交易雙方都互相不知道對方的信息,也看不到交易痕跡。

但對於國家來說,數字貨幣的匿名必須是有限的,非法交易、金融犯罪都可以通過其資產特徵追溯到來源、經過和去向。此後,洗錢、偷稅漏稅、電信詐騙、恐怖融資等行為會在DCEP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的特性下無處遁形。


04 智能合約下的專款專用


每一筆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個智能合約,可以附加一些交易條款,使之具有特定用途。一些特定去向的款項,可以通過數字簽名附加交易條款,若這些款項沒有按照條款,則無法交易。比如:一筆專門捐給慈善機構的善款,若被某人拿去購買奢侈品,是不能成功支付的。



01 重構未來支付體系


在支付通道的末端,DCEP將對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產業產生直接影響和沖擊。


目前支付寶、微信這樣的第三方網路支付平台,需要綁定銀行賬戶,且無法跨平台轉賬,也無法滿足用戶對離線、匿名等支付需求的服務。DCEP則能夠支持跨銀行、跨支付機構支付,未來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工具也均須支持DCEP。其離線支付功能也決定了DCEP支付擁有更廣泛的支付應用領域。此外,DCEP有國家信用背書,發行基礎穩定, 其種種優勢將為民眾帶來優質的支付體驗,或將打破目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移動支付領域的壟斷地位。


02 重構未來信用基礎體系


DCEP公開透明的資料庫、點對點記賬、可追溯、智能合約的特點對未來重構全 社會 的信用基礎體系具有重要作用。


未來法定數字貨幣與主權信用相掛鉤,DCEP通過與國家的GDP、財政收入、黃金儲備等經濟與財富手段建立相應關聯,並利用金融 科技 重塑信用傳遞交換機制, 能夠從多個維度解決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創新信用評級。


此外,DCEP可溯源的特性,使其可與央行徵信報告合作,出具權威性的借款人信用報告, 將緩解個人信貸信用風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大數據風控。



央行的DCEP數字貨幣計劃還具有政治意義,那就是防範美國可能發起的金融挑戰,確保中國金融安全,在今後的國際對峙中占據主動權。

美國擁有著對全球貨幣結算網路——SWIFT(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絕對的控制權。全球各個國家所有的國際賬戶信息,都在美國的掌控之中。如果美國把某個國家從SWIFT中除名,這個國家就無法與其他國家的銀行進行金融往來。比如被從SWIFT中刪除了國家代碼的朝鮮,還有被設置了很多的支付障礙的伊朗、俄羅斯等國,他們的跨境貿易和經濟皆因此而受損。


只有在國際貿易清算時,不通過SWIFT,才有可能打破這種壟斷。 有了數字貨幣,就不用經過SWIFT通道,也不受美國限制,可以更加自由、高效地進行國際貿易結算。


隨著中國的日漸強大和中美關系的不斷惡化,美國極有可能通過SWIFT對中國進行制裁。因此,在此時通過發行的數字貨幣、構建數字防禦來對抗美元霸權也就變的極其重要了。目前全球已有24個國家開始推行數字貨幣計劃,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紛紛研究通過建立國際加密貨幣支付網路,來繞開SWIFT等全球支付體系。


DCEP是推動未來數字化移動支付變革和人民幣國際化必不可少的一步,但其落地需要持續不斷的實踐和調試。面對DCEP未來可能帶來的影響,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應鞏固強化現有市場優勢、商業模式優勢,方能在數字貨幣支付時代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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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虛擬貨幣有風險么啊

貨幣基金的話,是沒有風險的。其他的,比如股票型或者是債權型基金的話,風險就有了。但是貨幣基金的收益是比較的低的,只能是相當於存錢了。

D. 哪些虛擬貨幣得到了中國官方認可

中國官方沒有認可任何一種虛擬貨幣。

與主權貨幣不同,「虛擬貨幣」的「信用」基礎是數學演算法,其價格取決於演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場信心等因素,技術上還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其價值根基非常脆弱。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日前發布公告稱,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4)虛擬貨幣的信用基礎擴展閱讀:

近年來,比特幣價格迅速攀升,引誘大批群眾入場。一大批「虛擬貨幣」跟風輪漲,2017年萊特幣價格上漲476%,瑞波幣價格上漲54倍,以太幣價格上漲13倍。

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認為,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認為,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杜艷認為,比特幣及交易所等產業鏈的存在,構築了一個法定貨幣之外進行資產轉移、融資的違規金融市場,增加了監管部門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的管理難度,滋長了監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給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和社會安全隱患,已經遠高於其創新價值。

投資者應堅持理性投資,不盲目跟風,也不能心存僥幸。投資有風險,尤其面對一個新型模式更應該審慎投資,以免成為違法分子掠奪財富的對象。

E. 什麼叫虛擬經濟,它的模式是怎樣的

虛擬經濟是相對實體經濟而言的,是經濟虛擬化的必然產物,經濟的本質是一套價值系統,包括物質價格系統和資產價格系統。與由成本和技術支撐定價的物質價格系統不同,資產價格系統是以資本化定價方式為基礎的一套特定的價格體系,這也就是虛擬經濟。

虛擬經濟相對實體經濟而言,具有較強的不穩定性,這就是由虛擬經濟自身所決定的,虛擬經濟自身具有的虛擬性,使得各種虛擬資本在市場買賣過程中,價格的決定並非象實體經濟價格決定過程一樣遵循價值規律。

而是更多地取決於虛擬資本持有者和參與交易者對未來虛擬資本所代表的權益的主觀預期,而這種主觀預期又取決於宏觀經濟環境、行業前景、政治及周邊環境等許多非經濟因素,增加了虛擬經濟的不穩定性。

(5)虛擬貨幣的信用基礎擴展閱讀:

虛擬經濟的危害

虛擬經濟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是適應實體經濟的需要而產生,可以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也可能會對實體經濟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甚至是破壞性的損害,其主要表現是:

虛擬經濟獨立於實物資本之外、流動性很大,是投機家的樂園。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使虛擬資本同實物資本脫離得更遠、流動性更強,更可以供持有者突然大數額、遠距離運作,從而對一國、一個地區甚至全球經濟造成沖擊。

從「瘋狂的鬱金香」、「密西西比騙局」到「南海上的泡沫」,從「黑色星期一」、「十月大屠殺」到「這次真的不一樣」,每一次金融危機都造成了一些國家倒金字塔結構嚴重錯位,並中斷了重要區域經濟有效增長,致使世界經濟嚴重衰退。

虛擬貨幣的過量發行和銀行信貸壞帳的大幅增多,會動搖實體經濟正常運行的秩序和信用基礎。自從紙幣特別是後來的帳面貨幣、電子貨幣產生後,人類便進入了虛擬貨幣時代。虛擬貨幣的出現雖然使貨幣的供應具有足夠的適應實體經濟發展的彈性,但也使貨幣的過量發行和貨幣膨脹成為可能。

尤其是當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現代商業銀行,脫離實體經濟的實際需要,大量通過創造存款提供信用時,整個實體經濟將不可避免地遭受通貨膨脹之害。

銀行發放的大量貸款,如果難以收回並形成大幅度增多的呆壞帳,則不僅會使銀行的金融資產因實際價值大大低於帳面價值而產生金融泡沫,而且會使正常信用關系遭受破壞,動搖實體經濟穩定運行的信用基礎。

虛擬經濟扭曲資源配置方式,降低資源配置效率,阻礙農業、工業等實物經濟的發展。在泡沫經濟興起階段,投資於股市、匯市和房地產等可以得到遠非實體經濟能夠企及的很高的回報率。

高回報率使大量資本從實體經濟部門流入股市、匯市或房地產,資金失衡又會引致利率大幅上升,使實體經濟部門的發展因融資成本過高而萎縮甚至停滯;

同時,股市、匯市和房地產業的高收益使大批人才流入泡沫經濟領域,使勞動成本因人力資本短缺而迅速提高,生產成本的過度膨脹會降低實物經濟部門的國際競爭能力。

虛擬經濟破壞金融系統運作,降低銀行抗風險能力,引發金融危機。泡沫經濟基礎中投機活動盛行,資金需求劇增,誘使銀行不斷提高利率以獲得更高的收益。

高利率促使銀行擴大信貸,放鬆對信貸質量的審查和可行性研究,使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大量資金湧入股市、匯市和房地產等過度投機市場,實物經濟由於無法承受過高的銀行利率而使其正常的資金受到極大的抑制,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既得利益集團,對股市、匯市和房地產投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不良作用。

泡沫經濟引致的虛擬繁榮景象扭曲了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是產生過度消費現象的重要根源,而過度消費又容易引致進口大量增加。同時,企業由於借貸成本過高、勞動力成本加大,會降低出口競爭力。

進口的大量增加與出口的急劇下降,破壞經常項目的貿易平衡,經常項目出現巨額逆差、外匯儲蓄劇減,使國際收支狀況惡化。此外,泡沫經濟可重新分配國民收入,加劇社會貧富兩極分化,嚴重的引致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對社會安定構成威脅。

F. 數字人民幣新增天津、重慶、廣州等地試點,數字人民幣的優勢在哪裡

在現有試點地區基礎上增加天津市、重慶市、廣州市、福州市和廈門市、浙江省承辦亞運會的6個城市,以及北京市和河北省張家口市為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該消費補貼覆蓋了城市居民在線下衣食住行等200多類日常民生消費場景,消費者可在到店就餐或外賣點餐、買菜、看電影等想嘗鮮數字人民幣時使用。

如今很多的年輕人都會使用線上方式完成支付,他們認為,線上支付更加方便快捷,直接輸入金額、密碼/按指紋,就可以完成支付了,不用帶上厚厚的一疊現金,支付的時候還要數清楚每一張紙幣。而不少的老一輩,他們仍然更傾向於現金,使用現金買東西,才可以確實地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錢,繼而做到理性消費。

G. 一場風暴,將加密貨幣打到了谷底,虛擬貨幣都存在哪些風險

01、交易的時候存在隱匿性

如果是傳統的普通貨幣,在交易的時候會被轉到指定的賬戶上面,而且在開通賬戶的時候也是需要實名認證才可以辦理的。但是虛擬貨幣就不一樣了,因為虛擬貨幣本身是在網路上面進行交易的,所以在交易的過程當中也就沒有太多的限制。雖然有一部分的虛擬貨幣,在交易的時候是要求進行實名登記注冊的,但是這些注冊的信息並不一定是真實准確的,而且客戶的真實身份也是沒有辦法去進行辨別。也就是說在整個交易過程當中是可以去隱藏交易者身份信息的,這其實就是比較明顯的一個風險了。

04、交易平台存在風險

實際上很多的虛擬貨幣平台都是需要我們把資金存到該平台上,然後才能夠進行交易的,不平台為了吸引別人的眼球,往往會提供很多的優惠條件,然而有一些平台確實會存在很大的風險。比如說某些平台會直接卷錢跑路,甚至連平台的高管都會失蹤,這樣一來最後吃虧的還是普通老百姓。

H. 區塊鏈與數字貨幣之間的「千絲萬縷」

當前區塊鏈和數字貨幣還處於發展階段,還沒有能夠成熟地與市場相貼合,沒有形成健全的法律體系。因此,在區塊鏈和數字貨幣領域還存在著諸多發展問題。區塊鏈有別於數字貨幣,但是數字貨幣又和區塊鏈具有密切的聯系。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都在 探索 更加科學的數字貨幣創造和流通方式,正在推動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理論與實踐的應用發展。世界各國都在緊跟時代潮流,加強對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研究力度,以優化國家金融貨幣體系,推動金融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區塊鏈是一種運用特有加密技術加持的大資料庫,具有數據隱私保護、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等特有優勢。區塊鏈主要以時間為排列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藉助哈希函數編寫的對稱加密函數來保證區塊鏈簽名不被篡改和不能被偽造的分布式賬本,區塊鏈的加密技術使其具有較高的安全保證,決定了其簽名數據資源的唯一性,使儲存在區塊鏈中的數據信息不僅難以被篡改和偽造,還能夠公開透明地展示在使用者面前,從而給使用者帶來了較強的信任感,奠定了使用的信用基礎。區塊鏈是區塊聯合而成的網路,是一個個區塊互相聯系的大網,每個區塊之間既獨立又聯系。

從區塊鏈的理論到實踐,以比特幣為例。比特幣直接展現了區塊鏈數據加密的特徵。每個區塊中都儲存有一定量的比特幣,使用者每挖掘一個新的區塊就能夠獲得更多比特幣,而每挖掘一個區塊,區塊與區塊之間的連接都會被打通,因為原本獨立的區塊逐漸聯系在了一起,形成了巨大的區塊鏈。

數字貨幣理論是新時代貨幣領域的重要戰略和戰術理論,是世界全球化趨勢下新型貨幣戰爭的戰略理論。數字貨幣理論主要包括6個內容,分別是數字貨幣的世界貨幣職能以及跨領域支付;貨幣功能的重新排列度量;數字貨幣替代部分法定紙質貨幣;世界貨幣的儲存價值轉變為交易功能;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以網路為連接基礎。

數字貨幣是現代貨幣的一種電子形式,完全具備現代紙質貨幣的所有職能,主要依靠電子支付的方式來實現流通。數字貨幣本質應該是由國家推行的法定貨幣,職能與流通過程都應當按照現代紙質貨幣的管理規則來進行。數字貨幣的功能是在真實的商品消費和數字貨幣交換之間實現的,數字貨幣最主要的部分是數據碼和標識碼,數據碼相當於幣值,是在網路中需要傳送的具體數據內容,而標識碼相當於持幣人信息,在網路傳送中指向了來源和歸屬。

以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為例,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推行的法定貨幣,將數字貨幣同電子支付方式進行融合所形成的能夠替代一部分人民幣的數字化人民幣。由於數字人民幣由央行發行,故具有國家強制發行流通的效力,以國家信用為基礎,同人民幣現金具有相同的職能和使用效力。數字人民幣在實現時進行了去網路中心化的技術創新,突破了網路限制,在沒有移動網路甚至手機信號時同樣可以使用,與人民幣現金幾乎沒有使用上的差別。

區塊鏈的特有加密技術給信息數據資源提供了足夠安全的環境,奠定了信任的基礎。現代貨幣是信用貨幣,數字貨幣又是現代貨幣的電子貨幣形式,同樣也需要具備信用功能。因此,區塊鏈的發展為數字貨幣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信用基礎。廣義上來講,數字貨幣包括了區塊鏈,區塊鏈是基礎和技術支持,保障著保密信息數據的安全以及信息數據之間的聯系。

數字貨幣的創造機制最中心的環節就是價值創造機制,只有賦予數字貨幣以法定貨幣的價值,才能夠更好地在市場中流通。數字貨幣本身是在區塊鏈技術支持的基礎上形成的,依託區塊鏈技術的分布式賬本結構和高保密的簽字技術、共識演算法形成能夠保障數字信息轉移的信用。和現代貨幣一樣,數字貨幣的創造也來源於信用創造,其本身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相比較,本身的價值可以忽略不計。區塊鏈基礎上形成了數字貨幣,而在此基礎上,國家中央銀行的價值信用擔保又給予了數字貨幣強大的價值信用擔保,使持幣者能夠信任數字貨幣,並且廣泛地使用貨幣,當數字貨幣廣泛地在市場中流通,並且需求擴大時,央行就會直接發行數字貨幣,這個過程就是銀行創造數字貨幣的過程。

從廣義上來看,數字貨幣包含了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因此,從數字貨幣的創造機制上來看,也包含了2種不同的創造機制。其中有由各個國家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如中國的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屬於銀行創造機制。而還有一些數字貨幣由企業發行,如一些加密數字貨幣,即比特幣、以太坊等。然而,由個別企業創造發行的數字貨幣不管是在效力還是職能上來看,都遠遠不及由國家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因此,大部分國家的數字貨幣創造機制基本和現代貨幣的創造機制相同。數字貨幣的銀行創造機制是在當前既有的銀行貨幣創造體系基礎上,對數字貨幣進行升級,引入電子計算機技術,提高對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的管控力度。

以我國的數字人民幣為例,我國的數字人民幣由央行發行,創造機制與紙幣基本相同,整體的貨幣發行總量基本上與原定紙幣發行總量持平。數字貨幣的供需關系以及在市場中的平衡狀態,都要按照央行的貨幣和財政政策進行調控。總之,數字貨幣的創造機制也應該屬於信用創造的范疇,數字貨幣的創造也需要在信用創造活動中進行。

I. 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比特幣屬於數字貨幣里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包括很多的幣種,比特幣只是裡面的一種。

J. 比特幣不等於數字貨幣嗎

隨著互聯網等新技術的迅速發展,貨幣領域也迎來變革,數字貨幣被人們看作是未來取代紙幣的發展必然,但是業內人士稱比特幣不等於數字貨幣。

但是,從歷史進程來看,貨幣的載體由貝類、貴重金屬演變為紙幣,再到現代社會流行的第三方支付電子貨幣形式出現,本質上都是在追求交易的便捷性和低成本,而這種趨勢繼續發展,在未來社會的表現形式就是數字貨幣。

文章來源:比特110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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