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虛擬貨幣詐騙案
1. 犯罪團伙用虛擬幣交易洗錢120億,背後的犯罪團伙到底是如何作案的
我國警方破獲了虛擬交易的洗錢犯罪
在人的心中洗錢是一種十分高端的犯罪活動,一般服務的對象都是貪官為了洗干凈自己的贓款,才會找到洗錢犯罪團隊,並且這樣的團隊一般都活躍在各個反黑電影中,但是近期我國警方卻破獲了一起虛擬交易的洗錢犯罪活動,讓很多居民明白洗錢犯罪也真實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這個犯罪團隊利用區塊鏈網路兌換數字虛擬貨幣來進行洗錢,一共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多達63名,涉及的金額高達120多億元,是一起十分大型的案件。
2. 虛擬貨幣騙財怎樣追回
虛擬貨幣詐騙的錢可以拿回來。虛擬貨幣騙財屬於我國刑法財產范圍保護的法益。如果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則按詐騙罪定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當事人被騙,可以親自到公安機關報警;如果詐騙公私財物超過當地的受案標準的,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方可能涉嫌詐騙罪或者集資詐騙罪。
建議搜集整理被詐騙過程的聊天記錄、轉款憑證、通話錄音等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再向公安機關報案。當然,詐騙案件、特別是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詐騙案件,公安機關一般不太願意立案,所以這方面需要一定的溝通技巧和特別思路。
一、買數字貨幣被騙怎麼辦?
第一步,保持冷靜
買數字貨幣被騙之後,首先要保持冷靜。很多人驚慌失措,找到一些所謂宣稱可以「追回被騙資金」的人士,結果又陷入了新的騙局。
第二步,保存證據
接下來要保存好受騙證據,比如和誘導購買數字貨幣的人員的聊天記錄、交易客戶端、交易記錄、銀行轉賬記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 見比特幣暴漲,男子竟自創虛擬貨幣,詐騙兩千多萬,會判多少年
一個是高中生,一個是大專生,見比特幣漲勢兇猛,竟自創虛擬貨幣,短短三個月詐騙了兩千多萬元,受害者當中不乏高學歷者,為何詐騙分子這么容易得手?又該判他們多少年?
2017年年底,郝某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漲勢喜人,各種虛擬貨幣如春筍般出現,周邊的很多人也都在買,便覺得「賺錢」的機會來了。郝某經過幾天的苦思冥想,終於想出了一條妙計:自己也創造一種虛擬貨幣。但因為只有高中學歷,對相關的技術不懂,郝某便拉上大專學歷的楊某「一起干」。
兩人商量之後,覺得先注冊一個名字「唬人」一點的公司,更容易實施詐騙。但不久,兩人找到了「合夥人」崔某,因其名下有香港天道集團和「天易家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兩公司幾乎均為空殼公司),並自創了LCC影視區塊鏈虛擬貨幣。對外宣傳,「一枚虛擬幣初始價格3.5元,預計一年之後能漲到30元一枚」。兩人招收大量的業務員,通過發傳單的方式先邀請大量的「潛在客戶」(尤其是老年人)到飯店「白吃白喝」,通過講師乘機宣傳LCC幣。 慢慢地有一些人被公司的強大背景(郝、楊二人虛假包裝)和導師的專業性所折服 ,投資買了LCC幣。再加上介紹新客戶會有高額提成,於是很多人的身份從「客戶」變為「業務員」。
短短三個月,郝、楊二人通過這種方式非法吸納資金多達兩千多萬元。從2017年年底到 2018年初,LCC幣一路上漲,所有買進的客戶都賺了錢,但大家很快發現,只能「充值」不能「提現」 ,感到受騙的部分客戶報了警,廣州警方將郝、楊二人拘捕,這起利用虛擬貨品進行詐騙的案件也浮出了水面。
2020年3月26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 判決如下:
郝某、楊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判處退賠投資人損失兩千餘萬元。
本案本質上屬於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曾經有人用幾十個比特幣只能買一個漢堡,現在能值上千萬。郝、楊二人正是利用人性的貪婪,給投資者「畫大餅」,殊不知,投資者看到的是「比本金大幾十倍的收益」,而詐騙分子看上的只是「投資人的本金」。
現在還有一些年輕人,夢想一個暴富,甚至有的人明知是詐騙公司,還要入職上班,因為「來錢快」。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到最後悔之晚矣,不但可能會鋃鐺入獄,自己所謂的「快錢」也都會被追繳。
4. 「殺豬盤」再現!知帆科技提醒:警惕虛擬貨幣交易騙局
近日,吉安王女士添加了一個「微信好友」,之後被拉進一個「投資理財」微信群,跟著群里的「老師」學著炒虛擬貨幣,很快數千元盈利到賬,此後便不斷追加投資,前後投入本金達數十萬元之多。後來王女士通過透支信用卡、借錢、拉人等方式籌集了20餘萬元購買該平台虛擬幣。不久王女士就發現投資平台已無法打開,客服也聯系不上,王女士這才意識到被騙,遂報案。
無獨有偶,嵊州市某街道的李女士在微信上認識了一位名叫楊某輝的男子,楊某輝多次向李女士介紹名叫「72mex」的虛擬幣交易平台,並向其發送了平台鏈接,聲稱能帶李女士一起投資賺錢。李女士在其花言巧語和溫柔攻勢下落入騙子圈套,前後共計投入395萬元。然而,當李女士再次聯系楊某輝時,發現自己已被其刪除好友,且所持虛擬幣也開始虧損,僅10天就虧損剩餘不到10萬元,直至李女士無法打開該平台,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並報了警。
知帆團隊安全專家揭露殺豬盤騙局
目前隨著網路社交的普及,圍繞社交實施「殺豬盤」的詐騙案件屢見不鮮,再加上不法分子宣稱「投資虛擬貨幣暴富」的概念,「虛擬貨幣殺豬盤」出現了。由於對虛擬貨幣一知半解,不少民眾上當受騙,財產損失和 情感 傷害巨大,同時給網路社交環境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擾亂了正常的 社會 秩序。
針對「殺豬盤」,知帆團隊安全專家解釋到,這是一種新型網路電信詐騙方式,所謂「殺豬盤」,其實就是溫水煮青蛙,令人非常難以識別。披著感情的外衣,犯罪分子偽裝成高富帥或者白富美的形象,以編造故事、甜言蜜語等方式讓受害者陷入其中,令受害者一步步掉進騙子圈套。
通常,詐騙分子把受害人叫「豬」,把交友工具叫「豬槽」,把聊天劇本叫「豬飼料」,把戀愛叫「養豬」,把詐騙錢財叫「殺豬」。受害人遭受了心裡和經濟上的雙重損失。
知帆團隊安全專家揭露了「殺豬盤」的一系列套路:首先是取得信任。騙子通過各類APP交友軟體或婚戀網站添加受害人為好友,對其噓寒問暖,並與之確定戀愛關系。其次是引誘投資。待到時機成熟,騙子會誘騙受害者購買虛擬貨幣,並通過操縱後台,讓其小贏幾筆。等獲取受害者信任後,騙子便驅使受害者向平台投入大量資金。再次就是提現失敗。等受害人投入大量資金欲提現時,卻發現根本無法提現,且聯絡不上客服。最後就是消身匿跡。當受害者再次與騙子溝通時,發現自己已被刪除好友,騙子人間蒸發,等明白自己受騙上當才悔之晚矣。
近兩年,虛擬貨幣市場行情大漲,很多人怕錯過「機會」,在對新技術不了解的情況下也紛紛下場。普通人很難發現披著虛擬貨幣外衣的「殺豬盤」套路,因此更容易上當受騙。
知帆 科技 建立一系列解決方案助力警方破獲該類案件
知帆團隊安全專家提醒,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我國法律保護。目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伺服器大多都在境外,其真實操控情況並不明晰,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虛擬貨幣的名義實施詐騙。公眾如遇陌生人加微信搞投資理財,要求安裝陌生理財APP,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在殺豬盤詐騙案件的背後,其實是涉及了不少黑產產業鏈,民眾應該進一步提高防範意識,不輕易相信網上交友及婚戀平台上所謂的「高富帥」、「白富美」,涉及金錢交易時一定要注意核實對方身份,但凡稱能操縱後台及幣價的都是詐騙。
知帆 科技 率先研發出「虛擬貨幣追蹤查證平台」,為公安日常研判虛擬貨幣案件提供工具支持,並與全國數百家公安機關建立合作。為了更好地解決虛擬貨幣案件查證難題,知帆 科技 自主研發了虛擬貨幣追蹤查證平台「逐跡」,以便為公安等執法部門日常研判虛擬貨幣案件提供工具支持。
5. 虛擬貨幣成陷阱有人被騙124萬,犯罪分子是如何編織騙局的
這個團伙成立了公司之後,購買了二手的豪車來為公司充門面,然後僱傭了專業人士在後面進行操盤,一切准備工作就緒後,他們便用各種手段吸引顧客來買他們的紅酒等物,並且贈送給他們一種虛擬貨幣,通過虛擬貨幣來套取更多的錢財。很多人便是上了他們的當,購買產品之後擁有了虛擬貨幣,看到盈利之後又投入了自己的更多資金,最嚴重的人甚至被騙了100多萬。後來這些人的行為曝光,還是因為他們內部起了矛盾,導致背後的操盤手被舉報了。事情曝光之後,這些人也都被警方帶走調查,而那些在他們公司購買了紅酒的人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所謂的投資虛擬貨幣,根本就是這家公司的人做的一場局。
投資虛擬貨幣確實有可能讓我們獲得收益,但我們一定要通過正規的渠道進行投資,不要去相信一些市面上根本就沒有的虛擬貨幣。當然,投資是有風險的,少部分人能夠獲得收益,但大部分人只會血本無歸。因此在投資之前,我們一定要謹慎分析局勢,並且要積極地去學習相關知識,如果自己實在搞不明白的話,可以先用少量的金錢慢慢摸索。虛擬貨幣詐騙其實是一件非常常見的事情,很多壞人便是盯上了這一塊,通過免費分享一些培訓資料給別人推薦炒虛擬貨幣的軟體或網站,但這些軟體或網站其實都是由他們自己進行操控的,並不是什麼正規的軟體或網站。
6. 以太幣被騙 無法立案
全國各地的多名虛擬貨幣詐騙案的受害者稱:他們向當地警方報案時被拒絕立案,理由是虛擬貨幣無法估價,難以達到盜竊罪或詐騙罪的起點損失金額。如果公安不受理立案,可以找公安所在地的檢察院偵監部門。被騙了,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不給處理,也不立案偵查或者移送管轄的,其行為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投訴。如果涉及被詐騙的數額達到刑事追究標准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不立案,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投訴,檢察院會給派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7. 幣全假交易所破案了嗎
9月26日,湖南衡陽縣公安首次通報「9.15」特大洗錢犯罪集團案。該犯罪團伙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洗錢金額高達400億元,目前已串並涉電詐案件300餘起。
據公安部門披露,專案組從劉某被詐騙780萬元入手,於2021年12月、2022年7月分別在海南、廣東、福建、江西等地多次開展收網行動,全鏈條搗毀了以洪某某為首的洗錢犯罪集團,抓獲犯罪嫌疑人93人,查封凍結涉案資金3億元,為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780萬元。
經查,自2018年開始,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先後在國內多個城市聯系代收代付點,將涉詐涉賭等犯罪資金轉換為虛擬幣再變現為美元進行洗白,最後利用國內多家公司採用非法回匯的手段將資金交付給其他金主,從中攫取非法利益。
該犯罪集團利用虛擬幣交易的方式洗錢金額高達400億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93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今年4月,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出現了一些新變化、新特點,從資金通道看,傳統的三方支付、對公賬戶洗錢佔比已減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數字貨幣洗錢,尤其是利用USDT(泰達幣)危害最為嚴重。
虛擬貨幣洗錢背後是一套愈加成熟的犯罪鏈。有刑事律師向界面新聞表示,隨著犯罪分子利益鏈條的不斷擴張,犯罪手段的不斷變化,除了洗錢罪,一個與網路洗錢緊密相關的新興罪名出現,叫做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即幫助洗錢團伙進行資金的非法轉移。
近日,裁判文書網上披露了一則與幫信罪有關的刑事判決書,幾名青年組團用銀行卡、微信賬號、虛擬貨幣APP等網路軟體幫助他人線上轉移非法所得,踩到了刑事犯罪的紅線,為了「不勞而獲」的數萬元走上犯罪道路。
根據最高檢公布的幫信罪數據,2022年上半年檢察機關起訴幫信罪6.4萬人。特別是2020年10月「斷卡」行動以來,幫信罪目前已成為各類刑事犯罪中起訴人數排名第三的罪名。
具體來看,涉案人員低齡化現象突出,30歲以下的佔64.8%,18至22歲的佔23.7%。同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民營企業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較高者涉罪人數持續增加,犯罪行為主要表現為開發軟體、提供技術支持。
此前,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全面禁止與虛擬貨幣結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關的服務,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9月26日,人民銀行發文稱,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方面,要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持續打擊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中國境內比特幣交易量在全球佔比大幅下降。
8月份,網信辦發文稱,網信辦正在督促指導主要網站平台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持續保持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高壓打擊態勢,加大對誘導虛擬貨幣投資等信息內容和賬號自查自糾力度。
8. 虛擬幣被騙報警有用嗎
因虛擬貨幣交易被騙而獲得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並且難以監管。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詐騙團伙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我國雖然沒有明令禁止老百姓持有買賣比特幣,但國家明確提示了風險,大家謹慎參與,如果非要參與,很可能面臨自己承擔損失的風險。因此,建議大家小心保管自身的任何虛擬貨幣,勿被不法之徒盜刷。
法律依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9. 邵劍楠詐騙案件
經審理查明,2018年5月,被告人李昭駿與邵劍楠預謀利用網路虛擬貨幣實施詐騙。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為謀取私利,被告人邵劍楠將從他人購買的「指尖閃投」、「區閃投」虛擬貨幣交易系統詐騙平台提供給被告人李昭駿,其二人約定所得利益五五分成;由李昭駿組織被告人劉啟敏、丁文豪、陳炳鎧共三名業務員實施詐騙。期間,被告人邵劍楠及邵劍楠安排的其麻瓜網路公司員工張榕強負責維護該平台並為該平台添加了入金充值通道。業務員劉啟敏、丁文豪、陳炳鎧通過微信以虛假女性身份相互配合誘騙客戶在該詐騙平台入金,並按事先與李昭駿商量分成的比例進行分贓。
其中,被告人陳炳鎧誘騙被害人趙某共在該詐騙平台入金89300元;被告人劉啟敏誘騙被害人王某1在該詐騙平台入金41000元;誘騙被害人邢某在該詐騙平台入金10140元;誘騙被害人張某在該詐騙平台入金8500元,劉啟敏共騙取三名被害人59640元;被告人丁文豪誘騙被害人王某2在該詐騙平台入金14400元。
以上五名被害人在該詐騙平台共入金163340元。
另查明,案發後,被告人邵劍楠、張榕強於2019年6月3日主動到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對湖派出所投案,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並於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臨時羈押於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李昭駿、邵劍楠、劉啟敏、張榕強、丁文豪、陳炳鎧配合其親屬共向義馬市人民法院退繳涉案全部贓款163340元。義馬市公安局於2019年5月13日依法扣押被告人李昭駿作案工具oppo牌A57型黑色手機一部、銀色蘋果筆記本電腦一部、福建省農村信用社銀行卡二張;依法扣押被告人劉啟敏作案工具oppo牌A5型紅色手機一部;依法扣押被告人丁文豪作案工具oppo牌A5型黑色手機一部;依法扣押被告人陳炳鎧作案工具蘋果6型黑色手機一部。
2018年9月10日,被告人陳炳鎧因故意損毀他人財物被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被告人劉啟敏於2020年1月14日生育一男嬰,現在處於哺乳期。
上述事實,有經庭審舉證、質證,本院予以確認的被告人李昭駿、邵劍楠、劉啟敏、張榕強、丁文豪、陳炳鎧的供述和辯解;被害人趙某、王某1、邢某、張某、王某2的陳述及轉賬憑證;辨認筆錄及涉案照片;物證:手機、電腦、銀行卡等;書證:被告人李昭駿、邵劍楠、劉啟敏、張榕強、丁文豪、陳炳鎧的戶籍證明、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被告人與被害人
(1)被告人李昭駿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30000元。(罰金已繳納)
(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
二、被告人邵劍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罰金已繳納)
(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
三、被告人劉啟敏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0000。(罰金已繳納)
(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四、被告人張榕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0000元。(罰金已繳納)
(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五、被告人丁文豪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0000元。(罰金已繳納)
(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六、被告人陳炳鎧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0000元。(罰金已繳納)
(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七、偵查機關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銀色蘋果筆記本電腦一部,oppo牌A57型號黑色手機一部,oppo牌A5型號紅色手機一部,oppo牌A5型號黑色手機一部,蘋果6型號黑色手機一部,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10. 虛擬貨幣被騙了100多萬
「虛擬貨幣」這個概念相信在很多人的認知中既熟悉又陌生。以虛擬貨幣比特幣為例。大多數人只聽說過它的存在,但很少有人真正了解它。
由於這些年比特幣的價格一路飆升,一度從0.0025美元的發行價漲到了今天的38448美元,這使得這種虛擬貨幣的存在直接刷新了大部分人對「虛擬貨幣」的認知,他們認為「虛擬貨幣」一定是高回報的值得投資的「貨幣」,於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投資貨幣圈。
然而就在前段時間,央視曝光了一個「虛擬貨幣」騙局,有人入局後甚至被騙了百萬元。
那麼,這篇文章的內容,大川將帶你深入了解。「虛擬貨幣」到底是什麼?「虛擬貨幣」騙局到底有多可怕?
當這些目標群體進入群聊時,群里所謂的「老師」就會通過各種手段對他們進行洗腦,使他們喪失判斷能力,上當受騙。
最常見的一種洗腦方式,就是邀請「托兒」,不斷在群里截圖收入,時不時「放水」,讓很多躍躍欲試的學生嘗到「甜頭」,或者給學生送禮,讓他們越陷越深.
央視財經頻道曝光的「虛擬貨幣」騙局非常典型。「老師」通過上課給學生洗腦,宣傳一種回報率極高的「虛擬貨幣」。據老師推測,這種「虛擬貨幣」至少會有10到20倍甚至100倍的溢價。
如此高的回報率,再加上之前的「老師」給學生們嘗到了不少甜頭,讓很多學生被眼前的利益沖昏了頭腦。
直到資金全部被騙,受害者才反應過來。從頭到尾,他們經歷的一切都是詐騙團伙的一出大戲。
雖然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該詐騙團伙,但是整個調查過程的難度可想而知,而且除了這個詐騙團伙,警方還發現了其他一些類似的網路平台。在這些平台中,除了平台名和老師名,其他作弊手段可以說是完全再現。
直到事情曝光,一些受害者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然後選擇了報警求助。
大川在開頭提到,比特幣作為一種典型的「虛擬貨幣」,確實讓無數人看到了虛擬貨幣的巨大「前景」,但很多人其實並不知道這些虛擬貨幣是什麼,從何而來。
我們以比特幣為例。這是一種沒有發行方的加密數字貨幣,是基於大量計算而誕生的。
目前,這種虛擬貨幣的唯一生成方式是由「礦工」挖出來。「礦工」通過計算機專用演算法的大量計算不斷試錯,最終計算出正確的哈希值獲得比特幣獎勵。據悉,設計師設計的比特幣總數為2100萬。開始時,每個「礦工」將獲得50個比特幣的獎勵,然後每四年減半。當分割到最後無法繼續的時候,比特幣的產量就不再增加.
北美的Bitforms「比培褲手特幣礦」
如今,比特幣雖然被炒到了「天價」,但這種虛擬貨幣在國內並不被認可,比如dogecoin、以配嫌太坊、雷達幣等等。
至於為什麼中國不承認這種貨幣,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就明白了。雖然美國是世界一流的印刷大國,但是美國發行的每一美元貨幣都會通過發行一美元國債來抵押。這就像一個商人在賣貨。他每賺一美元,就需要賣出價值一美元的商品。
但是,那些通過網路演算法得到的貨幣是不一樣的。他們背後沒有什麼可以「抵押」的。說白了,這些虛擬貨幣在現實中沒有價值。
所以中國不會承認這些虛擬貨幣的價值。
「虛擬貨幣」的出現,不僅催生了央視曝光的無數「虛擬貨幣」騙局,還造成了很多其他我們需要知道的危害。
雖然「虛擬貨幣」不被我國認可,但不可否認,我國投資「虛擬貨幣」的人確實不少。大川純神身邊很多朋友都嘗試過投資「虛擬幣」,投資這些「虛擬幣」的危害顯而易見。大川的朋友沒有一個是從幣圈出來的,基本都是把自己的投資款都取出來之後就從幣圈跑了。但是,簡單來說,他們投資的金額不是很大,也沒有負債。
有人很難通過投資「虛擬貨幣」致富的原因很簡單。這樣的虛擬貨幣背後一定有「推手」。如果你趕上他們來「放水」,你或許能從中得到一些好處,但如果你不幸趕上他們來「收韭菜」,你就可能在劫難逃了.
除此之外,「虛擬貨幣」還可以幫助犯罪分子洗錢、逃稅。
以比特幣為例。如果犯罪分子以價值100萬的比特幣受賄,這些比特幣就不是真錢,相關偵查部門就無法對其進行偵查。然而,犯罪分子在受賄後可以出國消費比特幣,這使得犯罪分子更容易洗錢.
最後,大川想到了這樣一句話,「吃虧的永遠是想佔便宜的人」,投資「虛擬貨幣」也是如此。
所以這里不建議做這樣的投資。說白了,「虛擬貨幣」的投資純屬金融騙局,最後的贏家永遠不可能是我們這樣的普通人。
所有的「甜頭」都只是幕後推手拋出的誘餌。收網了,所有抱著佔便宜心態的人都脫不了干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