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微信支付的虛擬貨幣平台
㈠ 虛擬貨幣在哪裡可以啊
虛擬貨幣只能在線交易,需要在專門的網站才行
㈡ 誰能說下正規的虛擬貨幣平台有什麼啊
你可以找toobi就行啊,有正規注冊證書,運營拍照和監管機制,出入金安全,沒的說呢
㈢ 為什麼微信、支付寶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㈣ 有個數字幣rsc 通過他們的app可以直接微信支付買東西!微信和rsc有合作嗎
這不能說明和微信有關系的,能用微信支付只能說明Rsc對接了微信支付通道
㈤ 數字貨幣能掃微信支付還能是騙局嗎
想多了,數字貨幣是國家屬性的,比支付寶和微信高了一個等級,是法定貨幣,其他人不能拒收。你可以拒收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支付。
㈥ 數字貨幣要來了,是和微信支付差不多嗎
數字貨幣就是央行發行的電子版人民幣。他和傳統的銀行賬戶,微信,支付寶上面的數字是完全不同的。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所以,相較於紙幣而言,數字貨幣具備發行成本更低、交易成本更低,可追蹤,造假成本更高等優勢,因此,數字貨幣未來是一種趨勢。
根據歐洲中央銀行的定義,虛擬貨幣是非央行、信用機構、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作為貨幣替代物的價值的數字表現。
㈦ 微信支付可以進行虛擬貨幣比如Q的充值嗎,如果行,可否告知具體操作流程
當然可以了,微信支付必須有這些功能啊。打開微信-我-錢包,在我的錢包里就有一個「Q幣充值」欄目,點擊進入它就可以開始充值了,輸入要充值的號碼和Q幣數量(注意:是打折的哦),按下立即充值就會彈出微信支付框,可以選擇從零錢包或者銀行卡進行付款,反正輸入支付密碼就行,然後就等著到賬了,都是實時到賬的。另外,微信支付不僅僅支持Q幣充值,還可以進行游戲充值和QQ增值服務開通,手機話費也可以充值哦!
㈧ 微信支付、支付寶、移動支付屬於貨幣的什麼手段
微信支付、支付寶、移動支付,這些都屬於網路虛擬貨幣,這些是我們國家合法的交易手段,受法律保護。
而網路虛擬貨幣是指由一定的發行主體以公用信息網為基礎,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數字化的形式存儲在網路或有關電子設備中,並通過網路系統以數據傳輸方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網上等價物。
但是,虛擬貨幣有別於有形貨幣的一種新型貨幣形式,它由一些大公司發行,通常出現在網路游戲中,因其具有一定的價值尺度,常被作為進行虛擬交易的支付貨幣。
(8)可以微信支付的虛擬貨幣平台擴展閱讀:
2017年10月30日上午消息,國家稅務總局28日公布了「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這意味著國內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針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做出上述批復,明確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管理,原則上只准用真實貨幣購買虛擬貨幣,而不允許將虛擬貨幣反過來轉換為真實貨幣。但國內已出現主要業務是把游戲幣兌換成人民幣的網站,制定了虛擬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表」,換算出各種游戲幣的實際價值。
㈨ 誰能說下正規的虛擬貨幣平台有什麼啊,toobi算是么
國內沒有正規的虛擬貨幣平台、都是通過代購將資金轉移到國外賬戶去操作
㈩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