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壹』 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符合法律規定的不是傳銷,傳銷是指行為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貳』 EOS生態幣是非法集資嗎
EOS生態合理合法,因為平台沒有人民幣資金交易,投票的是EOS,產出的也是EOS,所以也沒有觸犯法律,但是在現行法律中也沒有批准虛擬貨幣,所以不存在違法之說
EOS,可以理解為Enterprise Operation System,即為商用分布式應用設計的一款區塊鏈操作系統。EOS是引入的一種新的區塊鏈架構,旨在實現分布式應用的性能擴展。
(2)柚子虛擬貨幣是傳銷嗎擴展閱讀:
EOS的主要特點如下:
1.EOS有點類似於微軟的windows平台,通過創建一個對開發者友好的區塊鏈底層平台,支持多個應用同時運行,為開發dAPP提供底層的模板。
2.EOS通過並行鏈和DPOS的方式解決了延遲和數據吞吐量的難題,EOS是每秒可以上千級別的處理量,而比特幣每秒7筆左右,以太坊是每秒30-40筆;
『叄』 柚支付是不是傳銷
是的。
柚子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任何虛擬貨幣在中國交易都是違法的行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肆』 傳銷幣是什麼該如何分辨數字貨幣中的傳銷幣呢
隨著區塊鏈概念的熱炒和快速的發展,小編身邊好像也有越來越多的人接觸區塊鏈項目。據我了解到的就有三個朋友接觸過一些幣種,並且都是血虧告終。所以今天小編在這里簡單的給大家介紹下如何區分傳銷幣與真正的區塊鏈數字貨幣。
現在的傳銷幣包裝的是越來越高端和隱秘。有時候可謂是真假難辨了。所以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各類傳銷幣、空氣幣。
『伍』 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虛擬貨幣不是傳銷,但是虛擬貨幣可能會成為傳銷者利用的工具。比特幣、萊特幣、瑞泰幣這些老牌的數字貨幣就經常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摩根幣、百川幣、珍寶幣這些就是典型的傳銷,現在都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
『陸』 柚子幣與柚子生態的關系
共生關系。柚子幣是柚子生態里的虛擬貨幣。在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柚子生態」平台6名發起人以及骨幹人員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李某某、姜某某、蔡某某、黃某某、陳某某、趙某甲,共同出資組建了「柚子生態」(EOS生態)網路傳銷平台,以打理「柚子幣」虛擬貨幣賺錢為名,以高額收益為誘餌,要求參加者購買柚子幣繳納會費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會員,通過發展下線會員的數量計酬返利,騙取財物。
『柒』 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虛擬貨幣不是傳銷。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俠義元寶,紋銀。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拓展資料: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萊特貨幣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參考資料:虛擬貨幣-網路
『捌』 柚子幣產生背景
子幣是為EOS.io區塊鏈系統發布的基於以太坊的代幣,旨在實現分布式應用的性能擴展。柚子幣提供帳戶,身份驗證,資料庫,非同步通信以及在數以百計的CPU或群集上的程序調度。該技術的最終形式是一個區塊鏈體系架構,該區塊鏈每秒可以支持數百萬個交易,同時普通用戶無需支付使用費用。
柚子幣的出現就是為彌補比特幣、以太坊的不足。柚子幣達到了交易時間更快、交易量更大和手續費更低的方式,在柚子幣的系統上可以運行很多基礎的區塊鏈架構。
柚子幣的分配方式類似於拍賣,每個人的價格都相同,投資者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支付最高價格。當柚子幣分配完成後,系統會按照比例分配給所有參與競拍的購買者。
柚子幣價錢為7.0148美金,最低為6.9810美金,最高為7.2984美金。
柚子幣從最開始的幾分錢漲到現如今的七塊多美元,可以看出它十分受投資者青睞。有人預測分析稱,在不久的將來,柚子幣必定暴漲,是最該長期擁有的虛擬貨幣。
但是隨著柚子幣逐漸被大家了解,針對柚子幣的一些現行政策也曾引發一些異議,很多人覺得柚子幣本身沒有本質的使用價值,是新的傳銷幣。
『玖』 虛擬貨幣是不是傳銷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虛擬貨幣一般不是傳銷。傳銷是指行為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