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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評論之三公司打擦邊球

發布時間: 2023-02-02 21:07:09

1. 請問一下GEC幣是什麼

GEC是非法虛擬貨幣,注意不要上當受騙。

GEC是由世界環保創業基金會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GEC於2017年2月17日開始運行,GEC的發行速率按照等比數列,每五年減少一半,最終達到總量約80億個,約是比特幣的400倍,是萊特幣的100倍,全球人均1枚的數量讓GEC能更為快速的實現全球流通。

提醒:

世界環保創業基金會是一個非法社會組織。

處罰公告

2019年6月11日,被浙江省民政廳列為非法社會組織。

2019年6月11日,浙江省民政廳發布公告:截至4月底,浙江省各級民政部門共打擊處理了22家非法社會組織,其中世界環保創業基金會被列名單之中。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世界環保創業基金會

以上內容參考閩南網-GEC環保幣是什麼能賺錢嗎 GEC環保幣合法嗎

2. 瘋狂的比特幣傳銷!層級3000,案值超500億,兩百萬人捲入


文 | 華商韜略 楊揚

這是中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案件案值超500億,涉及31萬余個比特幣、917萬余個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200多萬人參與,傳銷層級竟然高達3000多個。

老套的作案手法,不同的交易媒介。這個「價值連城」的案件,就是由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破獲的「Plus Token」網路傳銷案。

該案目前已進入審理階段,這是我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2019年初,鹽城市公安局首次發現Plus Token平台涉嫌從事互聯網傳銷犯罪。同年6月,專案組民警分赴多個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抓獲躲藏到境內外的28名主犯。隔年3月又一舉將涉案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這個曾被業內稱之為「幣圈第一大資金盤」的Plus Token平台來頭確實不小。據悉,當該平台主犯被抓時,一度使得比特幣價格狂跌30%。

據鹽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梅繼軍介紹,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這一年多時間里,Plus Token平台共發展會員200餘萬人,其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境外會員,層級關系錯綜復雜最高可達3000餘層。

為了掩人耳目,Plus Token不接受現金交易,會員必須通過比特幣、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入會。但收益和傭金卻是以「Plus幣」的方式支付給會員,而所謂的「Plus幣」是由犯罪嫌疑人自創的「虛擬貨幣」,根本不受市場認可。

據悉,該平台收取的會員比特幣達31萬余個,另外還有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917萬余個。按案發時市場行情計算,這些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總值500多億元。

和以往的各種傳銷案件相似,此案也是通過製造一個「高大上」的概念來掩蓋背後的騙局:犯罪嫌疑人們將Plus Token包裝成一個集 科技 與夢想的錢包。讓這個國內的傳銷平台成了披著羊皮的狼,搖身變成國外知名品牌開發的數字貨幣增值平台。

不過要想加入這個「高大上」的平台,必須要獲得平台的「智能搬磚收益」,也就是必須要交出至少500美元的數字貨幣「門檻費」。而會員後續為了多賺錢,則必須發展更多層級的下線。

外人看來如此明顯的騙局,為什麼會有這么多人上當?事實上還是人們的防範意識不夠強,總幻想著「不勞而獲」和「一夜暴富」,最終理想破碎,還落得個害人害己。

近年來通過創新與實踐,經偵信息化建設的成果也得到了廣泛應用。盡管我們已經在此類新型涉網經濟犯罪中取得了進展,但警方也特別提醒,在各大傳銷活動中,除組織者和少數等級較高的骨幹成員外,絕大多數人都是血本無歸。

天上不會掉餡餅,廣大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對此有網友呼籲:「炒幣的,炒區塊鏈的,炒通證的都差不多是這種模式,監管部門和民眾都要擦亮眼睛,繼續嚴抓打數字貨幣擦邊球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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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虛擬貨幣又集體崩盤,購買虛擬貨幣有哪些風險

因為虛擬貨幣沒有監管,只是由一個公司開發的,所以主要考驗的是這個公司是否是一個誠信的公司,如果想跑路也是隨時都可以跑的,跟股票市場不同股票市場由中國的證監會進行監管,並且是國家的行政機關,所以這部分是有保障的,而虛擬貨幣已經有非常多的公司,都做了一段時間就跑了,大家沖進去的錢根本就提不出來。

並且虛擬貨幣因為沒有什麼監管,所以根本就沒有人給他擔保,這個公司的現金流,萬一出現了什麼問題,那受到損失的是所有購買這種貨幣的朋友,而不是公司自己,因為他沒有足夠的承兌能力,他也沒有買保險,他也不受任何機構的監督和監管,那跑了也就跑了,根本就沒有什麼嚴格意義上法律的責任,甚至於你連這個公司的人是哪個都不知道。

4. 比特幣、以太坊再現斷崖式暴跌!4.8萬人近14億元資金遭血洗,你咋看

據個人對於投資市場的了解和觀察,現有的虛擬幣價值其實存在著非常大的不確定性和泡沫風險。任何人在投資時都要做好心理准備和負面後果承擔,否則的話只會給自己帶來財產損失和情緒痛苦。

在當初虛擬幣最為狂熱的那一階段,我有朋友也曾經想要通過購買的方式來獲得入場資格,但在個人的勸導和梳理了比特幣的發家歷史之後。我們都認為,現有的比特幣其實存在著非常高的溢價情況,且它沒有任何實體經濟支撐,很有可能會存在泡沫風險的問題。

我認為比特幣的暴跌和增長是正常情況。

對於比特幣的購買而言,我認為最為看好的反而是當初它不為人知的階段,因為只要有人們對於互聯網的發展和進步有真正透徹的了解,就知道那時的比特幣在未來會有非常大的潛力。而現階段比特幣的暴漲和下跌除了市場推動和投資人的情緒影響以外,它本身也存在著諸多的問題,且並沒有被各個國家合法承認,對這類虛擬貨幣的投資會比股票甚至二級理財市場更加凶險。

5. 8月1日是否國家對網路游戲中禁止賣東西

網游8月1日起實施實名制 不得強制用戶對戰
2010年06月22日10:17騰訊科技胡祥寶我要評論(5353) 字型大小:T|T
騰訊科技訊(胡祥寶) 6月22日消息,今天上午,文化部正式對外出台《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網路游戲進行管理和規范的部門規章,並首次將網遊玩家實名注冊提上相關法案。

今日上午10時,文化部舉行新聞發布會,向媒體正式介紹《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情況。據介紹,該《辦法》首次系統地對網路游戲的娛樂內容、市場主體、經營活動、運營行為、管理監督和法律責任做出明確規定,共計六章三十九條。

文化部確立了從事網路游戲活動的基本原則,明確了適用范圍及「網路游戲」、「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等概念,同時對網路游戲內容管理、未成年人保護、經營行為、虛擬貨幣發行及管理等做出制度安排,並明確將SNS游戲納入了管理范圍。

《辦法》要求,網路游戲企業應要求玩家使用有效身份證進行實名注冊,並保存用戶注冊信息。網路游戲終止運營或者轉移運營權,企業應該提前60天予以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部還要求:網游企業「不得設置未經網路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路游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這一規定或對目前網遊行業道具銷售產生影響。

文化部還表示,《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批許可權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下放至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的網路游戲出版物,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進行重復審查,允許其上網運營」。

對於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辦法》則要求: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自身提供的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不得以惡意佔用用戶預付資金為目的;保存網路游戲用戶的購買記錄180日以上;將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種類、價格、總量等情況按規定報送注冊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等。

對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辦法》要求其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不得為未經審查或備案的網路游戲提供交易服務。就在昨天,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也對網路支付行業進行了嚴格規范。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要點:

一、網路游戲是指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其表現形式主要包括以客戶端、網頁瀏覽器及其他終端形式運行的各種網路游戲。

二、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路,使用用戶系統或者收費系統向公眾提供游戲產品和服務的經營行為。

三、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

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批許可權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下放至省級文化行政部門。

五、《辦法》規定「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的網路游戲出版物,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進行重復審查,允許其上網運營」。

六、不得設置未經網路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路游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

七、要求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

八、終止運營網路游戲,或者網路游戲運營權發生轉移的,應當提前60日予以公告,並妥善處理用戶尚未使用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及尚未失效的游戲服務。

九、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和管理措施保證網路信息安全,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用戶個人信息。

文化部出台《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現場文字實錄:

文化部辦公廳副巡視員、主持人陳向紅:

各位沒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謝各位媒體的朋友們來到文化部,參加《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的新聞通氣會。首先,請允許我向各位介紹與會的文化部領導: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司長李雄,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網路文化處處長劉強,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法規處處長王建華,文化部辦公廳新聞信息處處長周廣明,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辦公室副主任鄒端。隨著我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路游戲已經成為新的也是非常重要的網路文化業態,網路游戲的管理也廣受社會關注的。文化部作為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於今年6月3日以文化部令的方式發布了《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網路游戲進行管理和規范的部門規章,下面有請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司長李雄向新聞界的朋友們介紹《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情況。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司長李雄:

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好!感謝大家來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下面我就《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有關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各位做一下介紹。

一、為什麼要制定《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網路游戲作為一種新興的娛樂形式,近年來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成為領導同志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十分關心、新聞媒體密切關注的焦點。

當前,網路游戲的問題突出表現在網路游戲成迷,網路游戲內容以及網路游戲用戶權益保障等方面。這些問題的產生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於社會文化等深層次的矛盾,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網路游戲企業追求經濟利益的本性和網路游戲產品的文化社會屬性之間的矛盾。二是網路游戲的社會性和未成年人受眾群體的特殊性之間的矛盾。三是網路游戲的快速發展及社會認知的相對滯後的矛盾。另一方面由於社會需求的客觀存在,這些需求包括由現代社會溝通缺失造成的需求,大眾對低廉文化娛樂產品的需求,社會生活壓力宣洩的需求和自我價值的需求。

針對這些問題,文化部作為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在主體准入、內容管理、經營規范、行業自律等市場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一年來,文化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內容管理,要求網路游戲經營單位建立自我約束機制,改進游戲規則,調整產品結構,提升文化內涵。二是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從行政管理角度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發行、使用、交易等行為。三是指導開展網路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家長對未成年人實施網路游戲監管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強化了網路游戲企業的社會責任。

四是指導首批30多家網頁游戲成立行業自立聯盟,積極引導行業自律,實現自律與他律的有機結合。五是指導上海、北京兩地開展網路游戲產品「適齡提示」工程的試點工作。六是聯合教育部、團中央發布未成年人網路游戲的專家意見,引導未成年人玩健康的游戲,健康地玩游戲。這些管理措施的實施較好地解決了當前網路游戲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了中央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肯定。但是單純依靠規范性文件以及制度化措施遠不能滿足網路游戲行業管理需求,為提高立法層次、面對網路游戲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政府部門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管理到位。基於這些情況,文化部啟動了《辦法》的制定工作。

在起草過程中,文化部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中央編辦對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三定」規定中有關動漫、網路游戲和文化市場執法的部分條文的解釋》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行了深入的立法調研論證;並依據「開門立法」的要求,廣泛徵求、吸納了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中宣部、中央文明辦、中央編辦、國務院新聞辦、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工信部、工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新聞出版總署等相關部門、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網路游戲內容審查專家、法律界人士等各方面的意見及建議,幾十易其稿,最終形成了《辦法》草案。

2010年6月3日,文化部蔡武部長正式簽發《辦法》,8月1日正式實施。《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進行網路游戲進行管理的部門規章,對中國網路游戲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二、制定《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遵循的基本原則

文化部在《辦法》的制定過程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基本要求,認真梳理網路游戲存在的各種問題,細致研究各相關方的利益訴求,確立了從事網路游戲活動的基本原則:即從事網路游戲活動應當「遵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堅持社會效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優先,弘揚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規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和諧」,要「遵循有利於保護公眾健康及適度游戲的原則,依法維護網路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

同時規定,「國家鼓勵研發、運營弘揚優秀民族文化、內容健康向上、寓教於樂的網路游戲」。上述基本原則,既是政府管理的立足點和出發點,也是從事網路游戲活動最低要求。只有遵循這一基本原則,網路游戲市場才能得以規范,網路游戲產業才能健康發展。

三、《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概念及適用范圍

明確相關概念,確定適用范圍,是制定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辦法》對網路游戲、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等相關概念予以了明確。網路游戲是指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其表現形式主要包括以客戶端、網頁瀏覽器及其他終端形式運行的各種網路游戲。

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路,使用用戶系統或者收費系統向公眾提供游戲產品和服務的經營行為。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為依法行政,實現對網路游戲行業的全鏈條管理,《辦法》對管理的適用范圍予以明確。

將從事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網路游戲研發生產等形式經營活動的單位明確納入了管理;但只對從事前三類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單位實施主體許可管理。同時,為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強文化部宏觀管理職能,《辦法》規定,《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批許可權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下放至省級文化行政部門。

你是否已經實名玩網路游戲了?

6. 如果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倒閉了,那麼裡面的貨幣是不是就不存在了

2017年9月4號以後國內不就倒閉了一些嗎?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話題,因為伴隨著區塊鏈熱潮我們經常能夠聽到關於數字貨幣領域,不少小平台跑路的消息。

此前 歷史 上最著名的就是日本的門頭溝倒閉,最近這段時間一直傳出有關賠償的事情。其實在2017年9月4號以後,因為一些政策原因,禁止一些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國內的很多數字貨幣平台紛紛關門大吉。

此前比較著名的雲幣,比特爾,比特時代,聚幣等等都會進行相應的數字貨幣清點工作,每個平台留出的時間不同而最少的好像也有三個月的時間,大多數平台都會永久保留。

也就是說你有足夠的時間去提取你自己的數字貨幣,其實現在很多人都喜歡用自己的電子錢包,平台只是一個交易機構前段時間的幣安被黑客攻擊事件也為我們敲醒了警鍾。

對於一些小作坊交易平台來講看上的都是非常龐大流水手續費和上幣平台費,這些小作坊平台是真的會捲走你所有在平台上的數字貨幣。
挑選一些國際上有名的大交易平台,以及數字貨幣及時提到自己的電子錢包中去才是正確保護自己資產的方式。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如果倒閉,投資者該怎麼辦,儲存在平台裡面的幣還存在嗎?

一、首先要知道,如今數字貨幣的交易平台都是在海外注冊,交易數字貨幣存在很大的風險,如果平台倒閉,國內的投資者很難進行維權,在這里希望大家投資要謹慎。

二、數字貨幣就是一串代碼,而各大平台有自己的熱錢包,一般投資者有兩種選擇。

1.一種選擇是將幣放在交易平台的熱錢包內,方便隨時交易和提現。

2.另一種選擇是將交易後的數字貨幣提出到自己的冷錢包,當要賣出時再提至平台,(冷錢包相對安全,風險系數低)。

三、交易平台倒閉並不影響投資者資產價格,但是會影響到投資者的資產安全,一個平台倒閉有很多因素,客戶流失嚴重導致沒有交易量,團隊實力不行,面對黑客攻擊容易導致平台損失等等。

有的平台實力不行就會面臨倒閉,正常情況下平台停止交易前要提醒投資者將幣提出,以確保財產安全。(平台熱錢包就是投資者在平台的保險箱,當平台倒閉時,用戶只需將幣提至自己的熱錢包即可)。

四、如果平台倒閉了,投資者的幣也沒有及時提出,交易平台將不再提供提幣服務。

但是投資者的幣還是在平台的熱錢包,平台掐斷投資者提幣渠道後可以將投資者的幣占為己有,幣始終還是在交易平台的錢包內,平台可以占為己有。

如果平台沒有占為己有,這個幣就會一直儲存在錢包內,誰也無法提出,會一直存在,並不會消失。

投資需謹慎!

虛擬貨幣交易所,像許多人說的分為中心化和去中心化的交易所,但市面上大部分都是中心化的交易所,你只有用戶名和密碼,但其實所有的虛擬貨幣都在交易所的錢包里,你看到的只是數字。如果交易所跑路那麼網站是打不開的,也就意味著你的資產全都不存在了。但在幣圈有一個最賺錢的就是開交易所的,類似於開賭場的,你見過幾個開賭場的跑路,只要開交易所輕易就不會跑路,交易所都有人站台,跑路的名譽損失比實際損失要大的多。放在交易所還是比較放心,但最妥當的是將自己的資產放到自己可以控制的錢包里。你就可以隨時隨地的控制自己的資產。

這得換個說法,幣是還在的,只是你的幣不在了。

縱觀數字貨幣交易所發展歷程,就是交易所倒閉的過程。幣圈有個笑話是交易所比幣還多,跑路的交易所不在少數。前面已經有人提到,交易所分為中心化交易所和去中心化交易所,我再用白話說一下。

現目前中心化交易所是主流,被大眾所接受,這就不舉例了。誰掌握私鑰,誰就擁有那部分的數字資產。那麼,中心化交易所的充值的本質是,所有用戶在區塊鏈上的幣(token)都充值到交易所的同一個數字賬戶,而賬戶私鑰就掌握在交易所創始人手中,從充值開始,你的數字資產已經不屬於你了。於此同時,交易所為了讓你安心,給你開張證明,證明你有多少幣,你就拿著這張證明去他開的交易所交易吧。看到這兒懂了吧,你看到交易所app里的幣數量,就是交易所給你的一堆數字,交易所里的數字可以無中生有,要多少有多少。而用戶真正的幣,已經在創始人私人錢包里了。如果交易所倒閉跑路,或者創始人掛了(這是真實案例),那麼用戶的幣是真沒了。

而去中心化交易所如今還是襁褓中的嬰兒,它們有的內嵌到數字錢包里,有的是有自己的賬戶體系+app。私鑰掌握在用戶手中。通過智能合約,用戶資產託管在鏈上,在鏈上撮合交易或者鏈下撮合、結果上鏈。那麼,去中心化交易所不會倒閉嗎?不是!去中心化交易所只是解決了數字資產無中生有的問題。內嵌錢包去中心化交易所,只要掛單出去,這時資產也不屬於用戶,如果恰巧這時交易所如果跑路,幣沒了,你也拿他沒轍。有單獨賬戶體系的去中心化交易所,拿EOS鏈舉例,智能合約是可以修改的,現在託管在鏈上的資產是用戶的,但是如果交易所作惡要修改智能合約,你的也可以變成我的。那這怎麼行呢,去中心化交易所怎麼能這樣呢,一些有節操的去中心化交易所就想到了多簽,交易所要修改智能合約,至少要找其他幾個不想乾的人一起簽名後才能更改智能合約。簡單點就是,我這有把密碼鎖,要四個人同時在場輸入密碼才能打開。如果交易所倒閉,用戶可以通過智能合約特殊介面把幣從鏈上找回來。但是,這也不是絕對安全,這只是單一鏈上,如果涉及到跨鏈,跨以太坊或其他公鏈,這個智能合約就不起作用了,用戶只能取回EOS鏈上的資產,其他鏈上的則找不回。

因此,保管在去中心化錢包里的幣才是你的資產,私鑰就是一切。少量、頻繁交易可以放在主流大交易所,大量不常交易的資產還是放自己錢包穩當。

虛擬貨幣的存在取決於二個條件,一個是以互聯網為支撐的區塊鏈技術出現,另一個是有一批吃了飯閑著沒事乾的食利階層存在。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就如同房產中介平台一樣,只要有房產交易需求的存在,有木有交易平台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這種買賣交易關系。

房產交易是物錢交換,而虛擬貨幣(比特幣、萊特幣)是以一串特有數字為標的物進行交易。 只有這串數字被認為有一定價值,那麼交易就會永遠存在。

我們已經從一個「物—錢—物」交換時代,變成了一個「錢—物—錢」的時代。以生存基礎的實物交換功能,已遠遠不能滿足人們對金融、 娛樂 、休閑等虛擬層面的需要。

標的物已經成為一種媒介,到底是食物、衣服、房子、土地、企業、品牌、軟體、 游戲 、作品、石頭、股票,還是一個簽名、一幅畫、一句問候,或者是一串數字。其實關系都不大,也不重要。

那不過是一種媒介,一個過客而已。一開始就沒有準備擁有它。因此,虛擬貨幣的出現也是這個時代的必然。

世界已進入兩條腿走路的時代,一條腿為基本生存,另一條是虛擬(含金融、精神)世界。

虛擬貨幣不會消失,還會更加的瘋狂!

如果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倒閉了,那麼裡面的貨幣是不是就不存在了?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倒閉了,但是幣還存在的!只是你的幣有可能不能拿回來了!

這個問題需要從兩個方面來理解:

一、平台雖然倒閉,但是平台里的幣仍然存在!

首先幣的存在與否與交易所無關,除非是交易以及發行的平台幣。

數字貨幣是區塊鏈的一項重要應用,而數字貨幣的並不是通過交易平台產生的,交易平台只是存放資產和進行數字貨幣買賣交易的地方!

因此,交易平台的倒閉是不影響幣的本身的存在的,只是這些貨幣的去向不明確,或許是交易所自己經營不善,資不抵債,用於償還了,或許是被黑客盜取了,或者被轉移到了其他賬戶上了。

總之,幣的存在與否與交易所無關,除非是平台自己發行的幣。

以比特幣為例,來看看數字貨幣的產生。區塊鏈技術是一個分布式賬本,由節點共識來決定公鏈的記賬,而算力越大,就越能夠成功記賬,而比特幣就是對這些記賬的礦工的獎勵,俗稱為挖礦!記錄這些賬本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挖礦的過程,誰記錄的最完整最快,誰就能得到比特幣的獎勵。

因此,比特幣的產生在於比特幣公鏈的記賬運行,與平台無關。

所以, 幣是否存在與交易所完全無關,當然,如果你購買的就是還倒閉的平台自己的幣,估計可能會不存在!即使存在因為交易所倒閉,這些幣也沒有價值了,相當於歸零!

二、平台倒閉,一般情況下,你存放在平台的資產(數字貨幣)將無法取回。

如果你擁有數字貨幣,一般都會進行交易,通過交易變現。

用戶如果想要將幣賣掉,一般可以有兩種操作:

一是直接找好買家,從錢包直接轉賬進行交易。這樣,就不用通過交易所,但是私下的交易風險可能更大,而且,買家也並不太好找。

二就是通過交易平台開進行交易,一般說來,大部分人都會選擇交易所交易,這樣有更多的機會。而要通過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話,就必須把幣轉到交易平台,才能完成交易。因此交易所也就成為臨時資產的儲存地方。如果交易所平台倒閉,無法進入交易所,那裡面的幣也就無法轉走,或者即使進入交易所,也可能因為平台本身的故障或者其他因素,無法轉移。

所以, 如果要通過交易所進行交易,在交易時,你的幣必須要存儲在交易所的,這樣就相當於將自己的幣交給了交易所,就像將錢放在銀行是一個道理,雖然自己擁有賬戶和密碼,但是如果交易所倒閉了,那資產肯定也就取不回來了!

這也是中心化交易所的最大弊端

而幣圈經常出現的交易跑路、黑客盜幣導致用戶損失等也基本上是因為這個原因造成的!

但是,去中心化交易所就不一樣了,去中心化交易所的賬戶是你自己的,通過交易所交易時,實際上只是調用了交易的鏈上智能合約,而資產始終都留在自己的私人賬戶里。只要你的密碼和私鑰沒有丟失,資產就是安全的。

不過目前的去中心化交易所發展還不夠好,幣種比較少,因此大部分還是選擇的中心化交易所。這個時候就要 盡量選擇那種實力雄厚,技術更有保障的安全、可信的交易所。

同時 如果個人資產數量比較大的話,交易結束後盡量轉移到自己的錢包存儲,需要交易時再轉到交易所就可以了

所以,交易所倒閉,幣是不會消失的,只是可能你無法再擁有這些幣了。

目前大多數虛擬貨幣可以存在兩個地方。

1、交易平台,如幣安、火幣、ok、zb、gate等。

2、自己的錢包,下載錢包生產地址,自己保存好密鑰。

平台倒閉,也分很多種。

1、如當時國內強制關閉虛擬貨幣交易所,這些幣是一直存在的,給你提取出來和讓你轉到對應海外平台。幣沒有任何損失

2、門頭溝交易所這個案例,交易所的大部分幣被黑客盜取,還剩20萬個比特幣。幾年後,比特幣暴漲,因為是按當時摺合美元算計,現在的20萬個比特幣完全夠賠投資者損失,ceo還因此賺了很多錢……如果被黑客偷完,投資者全部損失。

3、btc-e平台(傳說就是這幫人偷了門頭溝的幣),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查封伺服器,損失部分貨幣。後來平台重新換網站域名和伺服器開業,投資者按比例損失,大概每人損失30%。平台比較機智,發行了平台代幣,補給投資者了,承諾平台只有有利潤,就會慢慢回購。後面代幣暴漲,投資者因禍得福,利潤遠遠大於損失 。平台幣就這樣火了,後面各個平台都出平台幣。

4、跑路型,那些小平台跑路,毛都沒有了。所以一定要去大平台,不是大平台就不跑路,而是概率低很多降低風險。

所以要看具體情況,看你幣放在哪裡,如果放在自己錢包,所有交易所倒閉你都沒事。如果放平台,就祈禱上天吧,希望平台別出問題。

拿長線的建議一定放自己錢包。

完全有這種可能性,所以找一個靠譜的平台很重要,但是現在的平台說實話都很難保證安全性。

怎麼保證投資安全

提幣 ,如果你是准備長期持有,你可以在平台買完以後把幣提出來,這樣就不怕平台跑路了,雖然有點成本。

找可靠的平台 ,國內原來還是有一些比較大的平台,你可以參考一下,這里不太好做推薦

為什麼有風險

比特幣的交易二級市場交易有點類似紙黃金的概念,大部分情況下沒有實物交割,如果平台甚至都沒有真正做到與比特幣進行掛鉤,只是虛擬交易,那就非常麻煩。你的投資其實後面並沒有真實的比特幣。

因為國內競爭比特幣的交易平台,所以現在交易平台如果想在國內開展業務都是打擦邊球,在海外設立交易平台,通過一些技術手段繞開監管。但是對於投資者就存在一定風險。


有統計顯示比特幣的交易量98%以上是中國人玩的,被套在裡面的幾乎都是中國人,我們坐下喝酒看戲,看看這些人是如何表演,如何自救的!

7. 中國一川澳門國際有限公司!這個公司真實存在么是否合法

中國一川(澳門)國際有限公司的經營模式存在一定的非法性。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對虛擬貨幣的用途暫無明文規定,因此國內市場上也出現很多公司和個人打擦邊球,導致用戶權益缺乏保障。2009年6月4日,經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多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也就是說,在我國現行的監管制度下, 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購買機票、充話費、日用百貨均不符合規定。
中國一川公司擴大了虛擬游戲貨幣的使用范圍,通過提供增值服務,鼓勵容忍用戶使用其從事交易活動;用戶通常期待自己所持的虛擬貨幣能兌換成錢。但其中未知因素較多,存在比較大的風險。比如說,「一幣」聲稱「可交易和可置換」,但1積分究竟價值多少「一幣」、積分又何時拆分,規則都是不透明的,很容易令投資人的利益受到損失。

8. 菲律賓哪一家不正規公司被封了

網路博彩公司。

9. 家人沉迷虛擬貨幣騙局,該如何勸阻

把他的幣悄悄轉到自己的冷錢包里,等他發現幣被盜了,就不會再相信這些互聯網的投資產品了,這樣一舉兩得,即能阻止他買數字幣,等牛市來了你一賣還能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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