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大全精準虛擬貨幣分析
1. 怎麼分辨數字貨幣中的傳銷幣
現在的傳銷幣偽裝的越來越好,想要很精準的去分辨山寨幣傳銷幣是件比較困難的事情。因為有一些山寨幣很不爭氣或者他的本質上和傳銷幣類似就是奔著圈錢來的,如果挑剔一點的說其實山寨幣和傳銷幣並沒什麼區別至少在本質上。
傳銷幣一般有幾個特點,他們項目方捨不得前期投入大量的資金去進行底層技術研發和上架交易所。傳銷幣通常告訴你它有實體落地應用,一般都是支付和電商方向。並且給你洗腦他們的項目比99%的當前數字貨幣優秀,的確從所謂的落地應用上來看,比其他數字貨幣強一點,但它的應用能叫落地嗎?
傳銷幣捨不得投錢上架正規的數字交易平台,而他們一般都會建立自己的網站交易,打著去中心化的旗號發幣卻搞著及其中心化交易,這簡直是赤裸裸的侮辱智商。
其次就是他們的發展模式還是普通的傳銷思維。拉人頭鎖倉分紅還是老樣子一點新意都沒,告訴你私募完畢後等待一個具體的時間讓你鎖倉一段時間等待分紅,你覺得你分到手的紅利還值錢嗎?你的本金什麼時候還你呢?並且他們的資金盤經的起大戶的砸盤么,人家24小時盯著交易盤即使允許你交易一拉升就套現你跑得過項目方嗎?
天上不會掉餡餅,所有承諾你在多少時間內拉升多少倍漲幅的項目方不是空氣幣就是傳銷幣,還有忽悠你鎖倉分紅的幣種打死也別碰,更別提讓你拉人頭分幣的傳統傳銷手段。數字貨幣、數字代幣最核心的自由交易底線如果被打破你手裡的那玩意真的還不如空氣。
如果是在2017年左右,伴隨著上一輪比特幣的超級牛市,或許很多的山寨幣種它的本質上確實是屬於傳銷幣,但是經過這么多年的洗盤,以及相對應的監管打擊,目前數字貨幣市場中的傳銷比數量已經比較稀少了。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有9%的數字貨幣依舊是屬於騙人的,只不過他們不再打著傳銷的模式,進行相對應的圈錢和割韭菜。
以我個人多年的數字貨幣交易經驗來看,目前只能稱作一部分的山寨幣種為不作為或者說騙人的模式幣,還有就是一部分偽裝成交易平台的網站,經常會發生一部分的跑路事件。這兩年的傳銷幣種數量之所以比較少見,是因為他們的門檻很高,第1個就是發幣做大社區,傳銷的定義非常的明確,它必須有源源不斷的上下層以及金字塔式的模型,才能夠支撐起整個模式的運作。
但是目前正規的數字貨幣平台,它的上架費用是非常昂貴的,並且一旦發現項目方不作為的話基本上還會進行下架和隱藏交易。而且目前做社區也是被容易監管打擊的對象,所以現在很多的圈錢或者騙人的數字貨幣基本上都是模式幣。相信大家之前都有聽說過ICO,後邊是IEO,換湯不換葯,但核心目的都是為了圈錢和騙人,把它看成是空氣泡沫即可
如果真的想投資風險比較高的數字貨幣市場的話,建議不要選擇所謂的新幣,包括一系列的山寨幣,直接按照當前的市值排名來選,選擇前10名以內的數字貨幣進行一個相對應的交易,這樣自己虧損的概率會極大的減少而不至於把自己的所有本金都虧損干凈,並且如果選擇交易的話,以目前的市場份額來看,建議還是優先選擇頭部的幾家正規交易平台,跑路的概率低。
你好,我是鑽兒哥
我自己有這樣一句話:你親爹叫你投資剛出來的數字貨幣你都不要去投資,馬上拉黑他。哈哈,我說這句話的意思呢,不是說數字貨幣是騙人的,很多人在數字貨幣上成就了千萬,億萬富豪。我只是想說,現在市面上打著他有多牛逼,多了不起,和某某國家合作,應用落地什麼,只要讓你充值主流貨幣比如;BTC.BVS.ETH.ZEC.EOS.....這些幣去他的APP裡面挖礦,共振,利息收益,全是騙人,包括一些交易所充值鎖倉啊什麼的,一律都是騙子。幣圈有這樣一句話,10個項目9個跑路了,還有1個正准備跑呢。哈哈,你不要以為我對幣全有什麼意見,那你就錯了。因為我自己也在玩,但是我只玩主流貨幣的現貨,連合約我都不怎麼玩,因為合約現在操盤也比較厲害。有時候玩一下0投資的項目挖礦,真的有時候0投資的項目比你花錢投資的項目更加賺錢,只是時間慢一點。以上全是我的肺腑之言,望採納,不要入坑。祝你好運。
關鍵還是在於你平時積累的學習和新聞,不要盲目投資,要多看少東。
一、選擇牛市中還沒有爆發的幣 這輪牛市的起點是大以太的突飛猛進,幾天內翻了一倍多,其它幣也不甘寂寞,接連上漲;如果你是一個細心的人,應該會發現牛市裡,通常是一個幣爆發,其它幣小漲,橫盤,甚至小跌一點來進行配合;這種選幣要選擇再牛市的初期,拿一部分籌碼進行長拿,這種操作的利潤最大,風險最小。切忌投機式的追漲殺跌。
二、選擇牛市中長期橫盤的幣 牛市裡的橫盤其實是另一種調整,這種調整的好處就是讓哪些貪心,缺乏耐心的人下車,而且橫盤是最能塑造底部的一種控盤首發;例如,小以太經常長期橫盤來進行籌碼的調整,在10元,18元,46-52元都進行了長達一個月左右的調整,調整結束後,通常是採用脈沖式上漲的方式來進行補漲,牛市裡沒有孬幣,只是先漲後漲的問題,漲多漲少的問題。注意把握心態,一定要問自己全倉自己壓力是否會很大。
三、選幣其實是選團隊 目前來看,數字貨幣還處於理論層面,實際應用的場景還很有限,支撐價格主要取決於市場的接受程度,一個幣就像是一個產品,一個團隊就是一個公司,一個價格好的幣,一定有出色的運營和推廣團隊,新穎實用的概念,雄厚實力的財團,大佬站台也會對知名度帶來不小的影響,這種幣是優質的幣,價格雖然會反復,但是長期來看,是有價值的,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切忌選擇山寨團隊。
基本上除了比特幣、以太坊、柚子、瑞波幣、萊特幣等排名前十的數字貨幣之外,其餘均稱為山寨幣,無法在三大交易所查到的數字貨幣大概率是傳銷幣,上三大交易所,但是交易量很小,或者價格走勢特殊均認為是傳銷幣,數字經濟市場混亂,小白慎入。
簡單幾個特性讓你更容易區分
1.所有不是分布式記賬去中心化的都不屬於區塊鏈,也都是傳銷幣空氣幣
2.所有宣傳要求你多少資金入手多少,能得到多大回報,單邊上揚,只漲不跌的,都有問題
3.宣傳什麼雲挖礦,叫你下載APP然後通過APP購買雲礦機的,基本上都有問題
4.以拉人頭方式發展下線,許諾拉一個人頭能得到多少回報的都屬於傳銷幣
也不能說全部都是,基本上類似這樣的問題都沒有附帶白皮書,詳細資料,再厲害的大佬也無法解答吧?
最簡單的就是下載個非小號,搜索下是什麼幣有簡介紹的。搜不到就是傳銷幣。多下載幾個類似的,
其實要分辨傳銷幣很簡單,就看是否有多層級關系, 通過層級推廣可以獲得高額的回報 ,就是傳銷幣。
這兩天被二審維持原判的wotoken案件,最高達到了501層的層級關系,通過高額的推廣獎勵,一共吸引了超過70億資金。因為有了層級推廣獎勵的設計,讓人有動力去刻意的推廣它、拉人頭。其實這個幣漲多少已經無所謂了,只要能拉到足夠的人頭,拉人者已經能獲得足夠的收益。
除此之外,傳銷幣還有幾個特徵。
宣稱有國家背書 。一些傳銷幣在推廣的時候,會往央行數字貨幣上靠,給自己加上國家支持的外衣,讓自己在用戶中更有吸引力。
強化落地概念 。因為單純的數字貨幣概念太空泛,為了增加自己的可信度,這些項目在推廣的時候,會強調自己已落地,已經有多少多少家商戶支持,可以購買各種東西,可以住酒店、 旅遊 、甚至可以買房。通過這種具體的萬能的概念,來吸引用戶。
強調高額利潤 。這類幣在推廣時候通常用比特幣的例子來證明自己能漲到多少多少,給大家畫餅,用暴富來刺激人們更瘋狂的投錢進來。
這個問題我最有發言權,朋友很多都被騙過,尤其是之前的3M
傳銷幣最大的特點就是拉人頭、發百展下線,分一級基金代理、二級基金代理、十級基金代理,看到這些字樣就可以十分確定地認定這是傳銷幣。其實,傳銷很容易鑒別,無非就是拉人頭、發展下線,但是當傳銷行為裹上區塊鏈的外衣,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目前傳銷幣已經滲透到三四線以及十八線城市了,非常可怕,所以這里不得不提。
2. 狗狗幣4月上漲470%,分析師做出了怎樣的警告
分析師警告大家不要盲目投資,更不要陷入到投資暴富的幻想當中。
很多人願意投資虛擬貨幣,但連虛擬貨幣基本的邏輯都不知道,有些人甚至覺得只要投資了虛擬貨幣就可以賺錢。這樣的想法非常危險,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讓這個人的本金產生虧損,甚至血本無歸。
狗狗幣的暴漲非常誇張。
在比特幣之後,目前大眾又開始關注所謂的狗狗幣。狗狗幣的暴漲行情非常誇張,僅僅在4月份就暴漲了470%,在4年內也暴漲了幾千倍。對那些早期投資狗狗幣的人來說,他們確實在投資的過程中取得了巨額回報。但普通人的信息面終究在普通人的能力之內,對於大多數正常投資者而言,他們在關注到狗狗幣的時候,狗狗幣的行情已經走到了下半程。
在我個人看來,很多人連股票的漲跌都不能承受,更不要提所謂的虛擬貨幣了。
3. 央行數字貨幣和虛擬幣的區別
數字貨幣和虛擬幣的區別:
1、概念不同: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監管的數字化的貨幣,是一種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虛擬貨幣是一種電子商務產品,不是真正的貨幣。
2、類型不同:數字貨幣以比特幣為代表,總量很小,是一種不能無限化的貨幣,虛擬貨幣分為三種,分別是游戲幣、門戶或即時通訊服務商發行的特殊貨幣(如Q幣)和虛擬貨幣。
3、特點不同:數字貨幣的發行有一定的數量限制,且數字貨幣沒有固定的發行單位,使用數字貨幣時需要實名認證,虛擬貨幣不能與法定貨幣進行直接或間接的兌換,但是其價值可以隨著發展得到提升。
4、虛擬貨幣在現實中具有一定的價值,而數字貨幣是不被允許在市場上流動發行的,屬於一種商品。
(3)虛擬貨幣大全精準虛擬貨幣分析擴展閱讀:
加密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數字貨幣是一個統稱,可簡單理解為虛擬貨幣,其中有很多虛擬幣通過精準計算加密了,也包含沒有加密的數字貨幣,因此數字貨幣的概念更廣。比如說:Q幣、比特幣、狗狗幣等,這些數字貨幣是一種虛擬的數字。
目前,部分專家認為:「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而有些專家則認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數字貨幣的一種。
買數字貨幣是投資理財誤區:
數字貨幣也就是虛擬貨幣,我國央行發行了數字貨幣,但是只能用於支付等,並不能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收益,所以不能算做投資理財。
除此之外,國家明確禁止國內開展一切代幣融資活動,所以前期興起「炒幣」的平台也開始轉戰海外,做起了數字貨幣理財平台,提供比特幣、以太坊等數字貨幣的借貸、理財服務。
近年來,虛擬貨幣熱潮高漲,不少普通投資者不懂區塊鏈、虛擬幣,卻抱著「一本萬利」的心理投資。很多平台就是抓住投資者的這種心理,剛開始給一點好處,當你加大投資或者沉迷其中的時候,說不定就「卷幣」跑路。所以在我看來,買數字貨幣不是投資理財,而是一種投機心理。
4. 如何對各類虛擬貨幣的整頓清理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了2018年全國貨幣金銀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會議上指出,今年要扎實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著力提升現金服務水平,開展對各類虛擬貨幣的整頓清理,密切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大力整治現金流通領域的亂象。
范一飛指出,當前貨幣金銀工作面臨新挑戰,傳統業務環境發生重大改變,數字經濟發展、支付手段多樣化和公眾用鈔習慣變化等對人民幣發行流通產生了深刻影響,公眾對現金服務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銀行貨幣金銀工作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有待持續深化,在改善服務民生方面有待切實推進,在防範化解風險方面有待全面加強。」
「商業銀行要充分發揮現金投放和回籠的樞紐作用,進一步做好普通紀念幣發行工作,有效提升社會公眾滿意度;進一步加強現金分析,提升現金管理水平,強化大額現金管理,切實保障群眾小面額人民幣需求;進一步加大反假貨幣工作力度,加強內控管理,不斷提升從業人員和現金機具假幣堵截能力。」 范一飛說。
5.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各有什麼區別
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貨幣的契約本質決定貨幣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其基本職能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一般等價物。——摘自網路
法定貨幣:是指不代表實質商品或貨物,發行者亦沒有將貨幣兌現為實物義務;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為合法通貨的貨幣。法定貨幣的價值來自擁有者相信貨幣將來能維持其購買力。貨幣本身並無內在價值,也就是說,當紙幣產生之後,法定貨幣實質上就是法律規定的可以流通的紙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管理人民幣的主管機關,負責人民幣的設計、印製和發行。——摘自網路
電子貨幣:實際上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存在狀態是無形的,我們討論的狹義層面的虛擬貨幣與電子貨幣最重要的區別就是發行者的不同。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游戲幣等、Q幣、點券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
數字貨幣:應用了區塊鏈等最新數字網路技術的數字貨幣,具有分布式記賬、獨特加密技術、去中心化結算等特點。當然,具有這些特點的數字化工具要成為主權化的貨幣或者法定貨幣,還必須獲得國家信用的支撐。
所以,數字貨幣必須是貨幣;而貨幣在當今社會制度下還必須是主權貨幣或者法定貨幣。其次,數字貨幣必須具備貨幣的基本屬性和主要職能。
央行在發行數字貨幣方面取得了新進展。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運行,春節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
所以,對照貨幣的內涵,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只能是一種「數字產品」。如果這些數字產品引起投資者關注,其交易形成一定的規模,具有了一定的投融資功能,那就是「數字資產」,即數字化的金融資產,但不是數字貨幣。
真正的數字貨幣,應是法定貨幣與分布式記賬、加密技術、去中心化結算這些數字網路技術結合之後的數字化法定貨幣。
數字資產網路給的定義是:數字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處在生產過程中的非貨幣性資產。
數字資產與數字貨幣的區別在於,數字貨幣有可能取代有形貨幣,而數字資產只是經濟體的一部分。
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完全由貨幣當局控制。可是目前很地方還是將比特幣等數字資產成為「虛擬貨幣」或「數字貨幣」廣義上講,非真實的貨幣都能稱為「虛擬貨幣」而比特幣等數字資產也常被認為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無論怎麼稱呼,自己對每種貨幣或者資產形式的概念明確即可,現在市場對這些概念並沒有官方的精確定義,筆者解釋的內涵外延是為了釐清這些概念便於理解,也並不一定精準,供參考,更多可以留意微寬。
6. 數字貨幣交易所大全,哪個最好用
1. Bitcoinity
這個網站提供簡潔的圖形化的比特幣價格全景圖和市場深度,支持各大交易所。
2. CoinMarketCap
這個網站提供虛擬貨幣和資產的總市值排行榜。這個平台提供各個貨幣的資料和圖表。
3. CryptoCoin
此網站提供競爭幣市場的更新,還有金融專欄。
4. TradeBlock
這個網站匯聚全球的數據資源和虛擬貨幣分析,涵蓋了整個產業的所有主題,包括交易和法規監管。
5. Coinhills
此網站提供了實時價格和虛擬貨幣的價格指數,擁有良好的用戶界面。
6. CoinGecko
這個網站提供了一個虛擬貨幣排行榜,但跟其他排行榜不同,它是根據開發者的活躍程度、社區和資金流動為參考排名的。
7. BitcoinWisdom
BitcoinWisdom提供了比特幣/萊特幣實時價格圖表,還有EMA、MACD和其它技術指標。
8. CrypTrader
它是一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提供虛擬貨幣市場的數據。它還提供的API key可供交易、可取回余額、下載交易歷史和開交易掛單。
沒有最好,可自行甄選。
7. 虛擬貨幣「挖礦」違法!蘇州發布行業內首個虛擬幣犯罪偵查指引
虛擬幣交易自去年9月被央行等多部委列為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以來,國內各地公安、檢察機關等披露了一批涉虛擬幣交易、結算等非法案件,而近期,除了將虛擬幣交易、結算等活動視為非法行為之外,與之相關的挖礦行為也被列為違法犯罪行為。
4月28日,浙江湖州相關執法部門公布的一起案例中了解到,湖州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協同吳興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分局於近期查處了一起價值百萬元的重大虛擬貨幣「挖礦」案件,該案也成為湖州市推進「大綜合一體化」改革以來破獲的首起要案。
據了解,在此前的4月12日,浙江省發改委通過日常監測平台監測到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存在部分異常IP地址登錄情況,疑似為非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並立即將相關情況告知吳興區發改經信局。隨後,吳興區發改經信局聯合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吳興公安分局組成專門行動小組,在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開展逐一排查工作,最終在上強村南園自然村一間簡陋的出租民房內查獲上百台礦機。
無獨有偶,在4月27日,江蘇蘇州相城區檢察院官微「相城檢察發布」發布一則消息顯示,該區檢察院近日制發了《涉虛擬貨幣犯罪偵查指引》(下稱「指引」),針對虛擬貨幣隱匿性強、跨境流通快、價值兌換多元等特點,為規范偵查工作提供全流程指導。
「從今年3月上海公安發布首例超億元虛擬貨幣網路投資詐騙案,到江浙等地陸續公布的相關案例,對於該領域的犯罪查處頻率明顯增加。另外值得關注的是,以前虛擬幣挖礦被列為淘汰項目,浙江最新公布的指引則直接將其連帶定性為虛擬幣交易違法行為,可見國家對虛擬幣領域的清理整頓力度加大,勢頭不減。」
「挖礦」交易同樣違法
從湖州官方發布的案情獲悉,在4月15日,當地執法隊員通過調查詢問,當事人承認在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的出租民房內從事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並進行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境外網路兌換。
其後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杭州,與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合作,首次通過高科技手段進行技術鑒定和證據固定,經鑒定確認當事人所持有的網路設備屬於虛擬貨幣挖礦設備;
4月18日,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隊員、吳興區發改經信局工作人員和湖州深藍計算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前往埭溪鎮對剩餘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碟)進行現場核驗。經核驗其中121套設備存在虛擬貨幣「挖礦」數據(總價值近300萬元),執法隊員現場製作設備數量清單,交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目前該案行政處罰告知書已送達當事人。據悉,湖州吳興區已查處相應違法案件4起,查獲挖礦設備132台,涉及金額350萬元,可以騰出用能空間約330噸標准煤。
「從該案中透露出一個訊息,『挖礦』交易已被視為違法活動。這幾年針對『挖礦』產業國家的政策是逐步收緊的,從鼓勵到淘汰,再到限制違法,挖礦後即使不交易,它本身高耗能的性質也不符合我國碳中和的總目標,因此可以預見國內『挖礦』將被嚴控。」
而在上海資深加密貨幣市場研究員王恆看來,當前虛擬幣交易的違法犯罪風險越來越高,以前只是針對ICO現場嚴厲打擊整頓,這一行為對於社會的危害性特別高,因此監管及公安部門也將其列為與傳銷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樣的罪名。而現在『挖礦』交易也同樣違法,雖然不一定受到刑事處罰,但從交易金額來定性,經濟處罰必不可少。
業內現首個虛擬幣犯罪偵查指引
長三角地區近年來關於虛擬幣交易犯罪案的數量和金額都不小,其中不乏涉案金額過億元的案件。
今年315期間,上海市公安局對外正式披露所偵破的上海首例利用虛擬貨幣實施網路傳銷犯罪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0餘名,涉案金額達1億余元;
2020年11月,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了一起涉案金額超77億元的 WoToken 特大網路傳銷案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對一審結果不服的上訴人的上訴,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高玉東等多個犯罪嫌疑人刑期以及經濟處罰,該案也成為國內迄今最大的一起虛擬幣交易大案。
4月17日江蘇蘇州相城區檢察院所公布的指引中也表示,該院近年來辦理了多起涉虛擬貨幣刑事案件,涉及虛擬幣的組織領導傳銷案、電信網路詐騙案,涉案資金高達數十億元。
據了解,該指引共十四條,對虛擬貨幣案件財物的查扣,證據的調取,財物的處分進行分析歸納,引入第三方技術公司解決虛擬貨幣資金流向等技術性問題,力求規范和完善公安機關的取證行為。將電子數據作為涉虛擬貨幣案件的偵查重點,立足標准化、規范化建設,對保存原始存儲介質、現場提取電子數據、遠程勘驗、電子數據檢驗與鑒定等辦案流程進行了詳盡規定,並從線索收集、證據提取、金額認定等全鏈條、精細化引導偵查,破解偵查難題,具有極強的可操作性。
與此同時,指引還加大了追贓挽損和反洗錢力度,秉持決不讓犯罪人員在經濟上獲利理念,要求對涉案贓款應追盡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損失。如針對犯罪嫌疑人通過這種平台轉移虛擬貨幣、從事洗錢犯罪等行為,指引建議偵查機關對資金流實時監控,鎖定資金最終去向,准確認定涉案金額。
對此,相城區檢察院檢察長壽櫻表示,虛擬貨幣洗錢黑灰產業鏈不斷演變,逐步呈現規模化、專業化趨勢,數字經濟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消費方式產生了極大影響,應當聚焦企業所盼、群眾所需重點發力,提升檢察履職的精準度。指引的制發偏重於社會效果,也是從保護公民權益角度作出的努力。
「這份針對虛擬幣犯罪偵查的指引,可能是業內首次成體系的文件,因為虛擬幣犯罪主要通過互聯網進行,其隱蔽性和跨境交易的特點都比一般的經偵、刑偵案耗費精力要大,能夠將案件偵辦經驗具體化,對於我國公檢法部門在此領域內進行犯罪偵查會提供便利。」
8. 什麼是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
一、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未列印在紙上或印在金屬上的任何貨幣,所以它是虛擬的,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
騰訊公司Q幣就是一種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由騰訊自行發行、管理,可通過微信支付、銀行卡等方式充值、按1Q幣/RMB比例購買,只能用來購買QQ平台的產品(如游戲道具)和服務,只能單向流通,既不能兌換現金,也不能進行轉賬交易。與此類似的還有網路游戲中的點券、直播平台的魚丸、電商平台的金豆,均屬於虛擬貨幣的范疇。一定程度上,這一類虛擬貨幣更像是「玩具」。
但從定義上講,虛擬貨幣的范圍最大,比特幣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但和Q幣、游戲點券有著本質的區別,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機構控制,可用於購買某些商品和服務,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定等,所以比特幣將比特幣定義為加密(數字)貨幣更精準。所以有些國內證券行業的人士認為,虛擬貨幣僅指Q幣這一類,並不包含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定義分歧最大,但統一的部分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承擔了類似實體貨幣的職能,但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無地域限制的所有權轉移。
從字面地理解,它應該有兩個特點、
1. 它是由數據生成的,以電子的形式存在的。
2. 它具有貨幣的功能,可以被用來交易,並具有一定價值。
它可以在區塊鏈中運行,也可以是互聯網中流通。嚴格來說,銀行APP中的余額,從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真實存在於數字世界的貨幣,不同於支付寶、微信、手機銀行轉賬,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現有法幣的信息化過程,這一類稱為電子貨幣更為精準,但廣義上也算在數字貨幣中。真正的(狹義)央行數字貨幣還處於研究階段,未來將和現有法幣同時使用,並將逐步取代現金。
三、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是基於某種加密演算法創建的數字貨幣,所以稱為加密數字貨幣更好理解。加密貨幣並非由任何中心化機構發行,理論上它不會受到政府部門干涉、管控的影響,目前幣圈流通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 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所以在區塊鏈投資領域的各種幣種,准確的定位是加密(數字)貨幣,大眾所關注與探討的數字貨幣,無論是關於比特幣、ICO,還是各國央行關注探索的數字貨幣,其實質就是加密貨幣。
9. 虛擬貨幣發行量與流通量。如何證明虛擬貨幣未來價格。
未來虛擬貨幣的價值,只看擁有貨幣的人數,旗下是否有實體,對社會金融是否起到推動行作用,這些決定他的成敗漲跌;任何貨幣都是總行發行,這是一種流程制度,發行量是總部決策層根據市場調研所發出的數量,這些是根據市場精準調研作為依據的
10. 什麼是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三者如何區分
隨著比特幣的快速發展和區塊鏈概念的廣泛傳播,「某某貨幣」這樣的詞彙一時間充斥於各類新聞資訊或自媒體文章中,比如「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和「虛擬貨幣」,讓很多人傻傻分不清。另外,由於這些「某某貨幣」在國內並沒有非常明確、准確的定義,所以本文就以業內普遍認識對其進行解釋。
一、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未列印在紙上或印在金屬上的任何貨幣,所以它是虛擬的,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
2014年,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對虛擬貨幣進行定義:「虛擬貨幣是價值的一種數字表達,其並非由中央銀行或公共權威機構發行,也不一定與某一法定貨幣掛鉤,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於支付手段,可以進行電子化轉移、儲藏或交易」。
所以,騰訊公司Q幣就是一種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由騰訊自行發行、管理,可通過微信支付、銀行卡等方式充值、按1Q幣/RMB比例購買,只能用來購買QQ平台的產品(如游戲道具)和服務,只能單向流通,即不能兌換現金,也不能進行轉賬交易。
與此類似的還有網路游戲中的點券、直播平台的魚丸、電商平台的金豆,均屬於虛擬貨幣的范疇。虛擬貨幣一般由網路運營商發行,發行數量由發行主體決定,信用保障來源於運營商品牌信用,發行數量和定價可隨時變更,並且只能在某一個場景中單向流通。所以一定程度上,這一類虛擬貨幣更像是「玩具」。
但從定義上講,虛擬貨幣的范圍最大,比特幣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但和Q幣、游戲點券有著本質的區別,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機構控制,可用於購買某些商品和服務,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定等,所以比特幣將比特幣定義為加密(數字)貨幣更精準。所以有些國內證券行業的人士認為,虛擬貨幣僅指Q幣這一類,並不包含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定義分歧最大,但統一的部分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承擔了類似實體貨幣的職能,但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無地域限制的所有權轉移。
數字貨幣包括加密(數字)貨幣和央行數字貨幣,這也是分歧所在,國內部分權威機構認為,只有央行發行的具備法定地位的數字貨幣,才是真正的數字貨幣。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在去年9月18日發布的一篇文章中稱,「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注意,數字貨幣是真實存在於數字世界的貨幣,不同於支付寶、微信、手機銀行轉賬,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現有法幣的信息化過程,這一類稱為電子貨幣更為精準,但廣義上也算在數字貨幣中。真正的(狹義)央行數字貨幣還處於研究階段,未來將和現有法幣同時使用,並將逐步取代現金。
三、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是基於某種加密演算法創建的數字貨幣,所以稱為加密數字貨幣更好理解。加密貨幣並非由任何中心化機構發行,理論上它不會受到政府部門干涉、管控的影響,目前幣圈流通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密碼學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安全的數據交換,密碼學創建並分析演算法和協議,以便傳輸的信息不會被第三方改變或破壞。密碼學結合了各種科學的原理,其中主要是數學,它提供演算法和協議的准確性和可靠性。
加密貨幣的「加密」是相對於「非加密」而言。非加密數字貨幣就中心化的數字貨幣,發行數量由發行主體決定,有一組人和一個監控網路交易的計算機網路,交易受到中心化機構的監管,錢包地址和交易信息不對外公布等,公司或者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或虛擬貨幣就是此類。
而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 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所以啦,在區塊鏈投資領域的各種幣種,准確的定位是加密(數字)貨幣,大眾所關注與探討的數字貨幣,無論是關於比特幣、ICO,還是各國央行關注探索的數字貨幣,其實質就是加密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