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不讓交易
⑴ 虛擬代幣禁止交易!監管為什麼不出手為何不直接關閉所有交易平台
我覺得一旦直接關閉的話,那麼很可能會讓這個平台全部癱瘓掉,那麼損失將會不可估量,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⑵ 中國禁止數字貨幣交易嗎
沒有禁止。
中國沒有禁止虛擬貨幣買賣的政策,虛擬貨幣交易在我國是合法的。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比特幣在國內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比特幣不能且不應該作為貨幣使用。
⑶ 虛擬貨幣遭禁止,全面封殺
奉勸虛擬貨幣玩家們,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虛擬貨幣在現如今國內的狀態是全產業鏈全面封殺,即將迎來的不是監管,而是禁止。
繼5月18號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後, 央行國務院金融委5月21日又下達了新的通知,打擊比特幣的挖礦和交易行為。這就表明虛擬貨幣這種純粹的金融 游戲 ,在以發展實體經濟為主的中國是不可能獲得合法的地位。咱們先來說說5月18號金融業三大協會和央行公告的主要意思:全產業鏈禁止虛擬貨幣,把牽涉到虛擬貨幣經營的行為定性為非法集資罪、非法發行證券罪、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罪等等。具體分為以下幾點:一、全面禁止企業以經營虛擬貨幣為主營業務,封禁虛擬貨幣的經營主體,二、禁止為虛擬貨幣提供登記、兌換、支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讓虛擬貨幣變成一堆沒有意義的數字。三、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信息平台、中介服務等等,封禁虛擬貨幣的流通。四、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碰虛擬貨幣,讓虛擬貨幣斷網斷鏈,五、虛擬貨幣不得作為資產用於抵押或者為其保險,不得利用虛擬貨幣發行金融產品,信託公司、投資公司不得將虛擬貨幣作為投資標地消滅虛擬貨幣的所謂的數字資產屬性。六、個人炒幣不受法律保護。很多人不明白不受法律保護的含義是什麼,簡單一點說就是你要報案,公安部門不受理,你要起訴,法院不受理,這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含義等等等等。
當時並沒有封禁挖幣行為,沒想到三天之後的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下達通知打擊比特幣的挖礦和交易行為,如此的話,虛擬貨幣最後的也是最基礎的一環也遭到封殺。虛擬貨幣在國內的生產、經營、交易、兌換、服務全部鏈條已經被全面封禁,如果你使用銀行卡用於虛擬貨幣的交易,你的銀行卡也要小心了。有人說,以前也有類似的文件,還不是雷聲大雨點兒小?各位幣圈玩家,今天可不一樣,此一時彼一時,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對金融業管理的思路已經發生了大的逆轉,有兩點是核心,第一點,金融要服務實體,各位以為一季度18%的GDP增長率是怎麼來的,金融如果不能服務實體就沒有存在的意義,虛擬貨幣非但不能服務實體,還會導致實體經濟脫實向虛,你說它能不被封禁嗎?第二點,防範金融風險,防範個體風險向 社會 領域傳遞。所以還是那句話,如果有人建議你抄底,你覺得他是讓你去抄底,還是讓你去接盤呢?
⑷ 支付寶為啥禁止交易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沒有現實價值支持。
虛擬貨幣交易的炒作活動擾亂了經濟金融的正常秩序,產生了非法跨境資產轉移、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嚴重侵犯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因此,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為,是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所以,支付寶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
⑸ 國家允許虛擬幣交易嗎
法律分析:不允許,虛擬貨幣沒有任何擔保組織,法定貨幣是有國家信用和國家強制權力擔保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⑹ 國內禁止虛擬幣交易了嗎
國內禁止虛擬幣交易了。國家明確禁止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明確虛擬貨幣和相關業務活動本質屬性:
(一)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四)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⑺ 支付寶為啥禁止交易虛擬貨幣
1、首先支付寶禁止交易虛擬貨幣,是為了保護國民的財產。
2、其次維護我國市場經濟的穩固發展。
3、最後虛擬幣極易被用來進行洗錢等犯罪行為,危害國家安全。
⑻ 虛擬貨幣還能交易嗎
不能,國人民銀行24日發布通知,全面禁止與虛擬貨幣結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關的服務。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被禁行列,相關部門將強化對與之相關的一切行為的監控。
【拓展資料】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2021年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