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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穿倉追繳

發布時間: 2023-01-05 10:40:41

① 大爆倉!比特幣15分鍾8億資金灰飛煙滅,散戶該怎麼辦

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多數散戶肯定是能出手的出手,是在是不能出手的也沒有的別的辦法,就只能寄希望看看能不能緩過來了。

一些平台規定,因用戶強平單未能及時成交而造成的平台損失是穿倉,穿倉發生時,平台會優先使用部分風險准備金來彌補自身損失,餘下則需當周所有的盈利用戶按照一定比例攤派來彌補平台的損失。


數字貨幣保證金是1萬,20倍杠桿 爆倉或者強制平倉了,我是賠掉1萬保證金,還要賠嗎

必然賠錢的
​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樣翻新、投機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相關融資主體通過違規發售、流通代幣,向投資者籌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其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境內虛擬貨幣交易規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對我國金融市場的沖擊。

③ 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的具體措施

(一)本通知所稱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路游戲服務,表現為網路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門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的,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第412號令)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管理。凡提供上述兩項服務的企業,須符合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有關條件,向企業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初審後報文化部審批。「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是指發行並提供虛擬貨幣使用服務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是指為用戶間交易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提供平台化服務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以上兩項業務。
(三)企業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除依法提交相關材料外,須在業務發展報告中提交虛擬貨幣表現形式、發行范圍、單位購買價格、終止服務時的退還方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四)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此類企業在提出申請時,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須在業務發展報告中提交服務(平台)模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用戶賬號與實名銀行賬戶綁定情況、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五)已經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交易服務的企業,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相關經營業務。逾期未申請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文化行政部門批准文件抄送商務部和中國人民銀行。 (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產品營運情況,適量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嚴禁以預付資金佔用為目的的惡意發行行為。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虛擬貨幣總量等情況,須按季度報送企業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
(七)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保存用戶的充值記錄。該記錄保存期自用戶充值之日起不少於180天。
(八)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它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訴處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並在企業向用戶提供服務的網站上顯著位置進行說明。
(十)用戶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的,應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序處理。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積極協助進行取證和協調解決。
(十一)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計劃終止其產品和服務提供的,須提前60天予以公告。終止服務時,對於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它方式退還用戶。網路游戲因停止服務接入、技術故障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自身原因連續中斷服務30天的,視為終止。
(十二)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變更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單位購買價格,在新增虛擬貨幣發行種類時,需根據本通知第三條所列材料內容報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十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支持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的,應採取技術措施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用戶賬戶之間的轉移功能。
(十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在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相關交易服務時,須規定出售方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並要求其綁定與實名注冊信息一致的境內銀行賬戶。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必須保留用戶間的相關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保留期自交易行為發生之日起不少於180天。
(十五)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要建立違法交易責任追繳制度和技術措施,嚴格甄別交易信息的真偽,禁止違法交易。在明知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為違法獲取或接到舉報並核實的,應及時刪除虛假交易信息和種植提供交易服務。
(十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十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和交易服務企業應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在相關部門依法調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記錄。
(十八)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用戶間虛擬貨幣轉移服務的,應採取技術措施保留轉移記錄,相關記錄保存時間不少於180天。 嚴厲打擊利用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九)各地要按照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門《關於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路游戲賭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號)的要求,配合公安機關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路游戲,嚴厲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在用戶直接投入現金或虛擬貨幣的前提下,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戲道具或虛擬貨幣。
(二十一)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應積極配合管理部門,採取技術手段打擊「盜號」、「私服」、「外掛」等。
(二十二)對經文化部認定的網路游戲「私服」、「外掛」網站上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由文化部通報中國人民銀行。 (二十三)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由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
(二十四)對違反本通知要求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由文化行政部門、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二十五)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盜號」、「私服」、「外掛」、非法獲利、洗錢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各部門應定期溝通,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所發行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與游戲內道具名稱重合。網路游戲內道具的管理規定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網游虛擬貨幣新規出台:不得支付購買實物
文化部、商務部2009年6月26日今日聯合下發《關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同一企業不能同時經營虛擬貨幣的發行與交易,並且虛擬貨幣不得支付購買實物,防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對現實金融秩序可能產生的沖擊。
文化部、商務部今日下發了《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等今日下午在北京與部分媒體進行溝通,解讀了該《通知》的要點。
據悉,下發此《通知》的背景是,網游虛擬貨幣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經濟與社會問題,主要體現在:用戶權益缺乏保障、市場行為缺乏監管、虛擬貨幣在使用中引發的糾紛不斷。該《通知》還界定了網游虛擬貨幣的定義,游戲道具不在其列。 該《通知》對網游虛擬貨幣的界定是:網游虛擬貨幣是指由網游運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發行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方式存儲與游戲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游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游服務,表現為網游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卡等形式。
據悉,這是主管部門首次明確網游虛擬貨幣的定義,並指出遊戲道具不在其列。網游虛擬貨幣不得與游戲內道具名詞重合,網游道具的管理工作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目前,某些網游產品利用虛擬貨幣,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博彩方式,分配網游道具,或虛擬貨幣,造成了不良影響,《通知》指出將禁止上述行為。
《通知》表示,將對利用網游虛擬貨幣進行賭博或博彩的行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並要求各地配合公安機關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游,嚴厲打擊利用網游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的違反犯罪行為。 主管部門關注到,網游虛擬貨幣的使用一直存在用戶合法權益保障不利的問題,某些網游產品在終止服務時,對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不退還、不補償,損害了用戶合法利益。
《通知》指出,在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網游企業應積極協調進行取證和協調解決。在游戲終止服務時,對於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給予退還。(全智)
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文化部、商務部出台政策
規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
近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會簽同意,文化部、商務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隨著網路游戲的迅速發展,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廣泛應用於經營服務之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經濟和社會問題,特別是市場行為缺乏監管、用戶權益缺乏保障、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使用范圍缺少限制等現象比較嚴重,成為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通知》著眼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力求解決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
一是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以適應網路游戲市場發展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二是加強主體管理,規范市場行為。《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同時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做出了嚴格規定: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防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對現實金融秩序可能產生的沖擊。
三是切實保障用戶合法權益,明確企業責任。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序處理。對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都做出了一系列規定,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四是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
五是充分利用現有的管理手段,提出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規范市場秩序、保障網路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防止和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違法犯罪行為。

④ 市場高度情緒化的背景下,是時候封殺虛擬貨幣了嗎

對於目前的虛擬貨幣來說,整個市場上確實充斥著情緒化的問題,更為關鍵的是不同的投機客都在整個市場上面紛紛進行投機,所以說對於目前的整個信息貨幣市場來說,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是不太適合進行相應的投資的。對於政府來說,在這個關鍵時刻也需要出台相應的政策來引導整個虛擬貨幣的發展,也可以在關鍵的時候封殺虛擬貨幣,阻止整個市場的野蠻發展。

⑤ 比特幣穿倉後不賠錢會怎樣

穿倉就是虧得錢大於你存入的錢,如果這樣期貨公司是要負很大的責任的,這種情況基本不會發生。期貨公司是你進行期貨交易的媒介,現在我們必須於期貨公司進行期貨交易的。賠錢的話當然是自己付的,強平的話,就是你下單後被凍結的資金減去你虧損的資金,剩餘的會退還給你的。
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
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
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
絡。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
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
統。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
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
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
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
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
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
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
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
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
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2017年12月17日,比特
幣達到歷史最高價19850美元。2020年7月27日,
比特幣再次突破1萬美元關口。

⑥ 見比特幣暴漲,男子竟自創虛擬貨幣,詐騙兩千多萬,會判多少年

一個是高中生,一個是大專生,見比特幣漲勢兇猛,竟自創虛擬貨幣,短短三個月詐騙了兩千多萬元,受害者當中不乏高學歷者,為何詐騙分子這么容易得手?又該判他們多少年?

2017年年底,郝某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漲勢喜人,各種虛擬貨幣如春筍般出現,周邊的很多人也都在買,便覺得「賺錢」的機會來了。郝某經過幾天的苦思冥想,終於想出了一條妙計:自己也創造一種虛擬貨幣。但因為只有高中學歷,對相關的技術不懂,郝某便拉上大專學歷的楊某「一起干」。

兩人商量之後,覺得先注冊一個名字「唬人」一點的公司,更容易實施詐騙。但不久,兩人找到了「合夥人」崔某,因其名下有香港天道集團和「天易家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兩公司幾乎均為空殼公司),並自創了LCC影視區塊鏈虛擬貨幣。對外宣傳,「一枚虛擬幣初始價格3.5元,預計一年之後能漲到30元一枚」。兩人招收大量的業務員,通過發傳單的方式先邀請大量的「潛在客戶」(尤其是老年人)到飯店「白吃白喝」,通過講師乘機宣傳LCC幣。 慢慢地有一些人被公司的強大背景(郝、楊二人虛假包裝)和導師的專業性所折服 ,投資買了LCC幣。再加上介紹新客戶會有高額提成,於是很多人的身份從「客戶」變為「業務員」。

短短三個月,郝、楊二人通過這種方式非法吸納資金多達兩千多萬元。從2017年年底到 2018年初,LCC幣一路上漲,所有買進的客戶都賺了錢,但大家很快發現,只能「充值」不能「提現」 ,感到受騙的部分客戶報了警,廣州警方將郝、楊二人拘捕,這起利用虛擬貨品進行詐騙的案件也浮出了水面。


2020年3月26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 判決如下:

郝某、楊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判處退賠投資人損失兩千餘萬元。


本案本質上屬於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曾經有人用幾十個比特幣只能買一個漢堡,現在能值上千萬。郝、楊二人正是利用人性的貪婪,給投資者「畫大餅」,殊不知,投資者看到的是「比本金大幾十倍的收益」,而詐騙分子看上的只是「投資人的本金」。

現在還有一些年輕人,夢想一個暴富,甚至有的人明知是詐騙公司,還要入職上班,因為「來錢快」。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到最後悔之晚矣,不但可能會鋃鐺入獄,自己所謂的「快錢」也都會被追繳。

⑦ 定位傳銷的虛擬貨幣收益必須退回嗎

定位傳銷的虛擬貨幣收益必須退回。
出現這種情況如果你沒有退回會被誤認為是傳銷。
成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傳銷活動的上下層之間通常成立共犯關系;所募幣款通常全部認定為違法所得。被騙加入後又推薦他人加入並因此獲得代幣、返現的,所獲利得通常也將作為違法所得被追繳。
《刑法》第64條規定了犯罪違法所得的收繳和退賠:「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而出於認定犯罪數額的需要證據等考慮,實踐中,一般會對涉案資金先進行收繳;查清涉案全部金額後再做處置。

⑧ 平台虛擬貨幣被騙能追回嗎

虛擬貨幣也屬於個人財產,侵害他人財產構成犯罪的也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對於涉案的犯罪物品會進行返還。
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⑨ P2P「爆雷」調查:廣東67家平台被立案,已追繳資金10億元

2018年,P2P網貸行業在全國范圍內頻頻出險,平台關閉,投資人錢拿不回來,公司實際控制人失聯或捲款潛逃,投資人損失慘重,多地出現P2P網貸平台集中「爆雷」。

據國家信息中心2月15日在其官網發布的《2018年失信黑名單年度分析報告》顯示,根據對各地公安機關公開信息的不完全統計,2018年出現問題的P2P平台就有1282家,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廣東、北京等地區。從涉案金額看,472家企業涉案金額超億元,其中涉案金額在5億元及以上的有30家。

P2P網貸平台風暴潮下,P2P走向何方?南都記者日前走訪廣州、深圳、佛山、上海等多地,對「爆雷」的網貸平台存在的共性、投資人損失如何挽回、公安機關在立案偵查過程中取得哪些突破等業內專家和投資人關注的焦點問題進行了集中采訪。

南都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了解到,省公安廳已對總部在廣東的67家P2P網貸平台立案,排查研判、監測預警、打擊查處一批P2P網貸平台,截至2018年11月,公安機關共追繳涉案資金10億元。

以高息為誘惑,未獲國家金融部門批准卻向 社會 吸收投資款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2018年5月立案偵查的「牛牛通寶」涉嫌集資詐騙案,該平台以虛構租賃該公司自動售貨機可獲取高額回報為由,引誘大量受害人租賃該公司機器。據深圳公安通報,截至平台「爆雷」,騙取受害人共計11.6億余元。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牛牛通寶」實際控制人詹某鵬被成功抓獲並被押解回國,他也是深圳南山「爆雷」P2P平台中首個潛逃境外的公司實際控制人。

2018年7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對深圳「佰億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開展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軍在未取得中國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利用其實際控制的深圳佰億貓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線上P2P平台銷售投資理財產品,涉及受害人5000餘名,涉嫌金額達4.2億元人民幣。

7月27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以禮德財富公司涉嫌集資詐騙罪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該公司旗下運營「禮德財富」P2P網貸平台,在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通過購買空殼擔保公司,為借款人以玉石、鋼材等質押物或擔保公司進行擔保,並以上述擔保公司名義,在公司設立的「禮德財富」投資理財平台上掛標借款。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辦案民警告訴南都記者,這個平台的外聯擔保公司都是其關聯公司,都在公司實際控制人鄭某森名下,擔保公司再通過購買空殼公司,用空殼公司以企業名義來跟平台借錢。而所謂玉石、鋼材等價格存在嚴重虛高,鋼材都是假的,實際價格與標的價格相差七八倍。

鄭某森落網後交代,為了博得投資人的關注,公司還通過代言 體育 賽事、大規模投入廣告宣傳來為自己站台,光是廣告費一年花費超過2千萬。

公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 社會 公眾銷售理財產品。平台向借款人收賬戶取現管理費、還款充值手續費、賬戶服務費,借款人借款成本約為年化18%-24%,平台發布借款標,出借人的年化收益為8%-12.5%(含發紅包、增加利息促銷手段等),平台以賬戶管理費的形式收取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利息差。

經廣州市金融局確認,截止案發,該平台代收金額近13億元,出借人共有17002人,借款人1581人。

據廣州警方通報,7月20日,禮德財富公司實際控制人鄭某森逃亡海外。8月1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其批准刑事拘留。公安機關制定前期抓捕方案時,對其周邊人進行了排查,包括 社會 關系、生活細節、性格特點,與當地警察局開展協同合作,9月14日晚,經過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的全力追捕,潛逃2個多月的鄭某森在柬埔寨金邊落網。

在深圳南山公安偵辦的「投之家」涉嫌集資詐騙案件中,該平台成立初期,主要運營網貸公司垂直搜索引擎項目,2015年初推出網貸類ETF基金項目,在各P2P平台進行投資,將期限相同的債權組合打包轉讓給投資人,抽取綜合收益的25%,後又推出了「投之家」P2P平台開展自營網貸業務。

虛構理財產品、偽造抵押證明作為標的物,資金被個人大量揮霍

2018年6月,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對「理財咖」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開展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涉案公司佛山市安穩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通過租用某互聯網公司伺服器,設立「理財咖」手機軟體App及網站,將偽造的房產抵押證明作為標的物,通過發布虛假理財產品,向 社會 不特定群體發布投資信息,並以高利息吸引投資者,聲稱按日計息,且到期可還本還息。

在平台對外公布的理財產品聚匯財、聚享寶、聚盈財、周五高息、聚泉寶、新手專享等,均標注收益在8%到16%之間。平台要求投資者下載「理財咖」軟體注冊會員選擇購買產品類型,按照期限分類有3天、35天、60天、180天、365天不等。

據佛山警方通報,截至案發,「理財咖」平台注冊用戶約13萬人,遍布全國多地。通過查詢「理財咖」App軟體後台數據以及天津融寶支付平台數據,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該平台共吸收公眾存款約19億元,吸收的資金一部分還給到期投資者的投資資金,另一部分被公司在「天津融寶」設立的居間人賬戶轉走,轉走的資金被用作投資房產、買賣字畫以及購買個人房產、保險或通過其他賬戶提現後進行消費等。

南都記者從佛山市公安局最新獲悉,截至2018年11月,當地公安機關共接到全國1424名投資者的報案信息,到平台無法提現為止,「理財咖」共虧空資金約3.2億元。目前,公安機關暫時凍結公司實際控制人、主犯郭某鵬涉案款485多萬元,凍結「天津融寶」平台170多萬元,查封涉案房產38套,查封不動產合計面積14428平方米,查獲字畫22幅。

P2P網貸平台通過虛構理財產品,向 社會 公開募集的巨額資金卻被用於個人揮霍。在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2018年4月立案偵查的上海「善林金融」非法集資案中,該平台以承諾6%至13%不等的高額回報為餌,通過互聯網平台銷售虛構的理財產品,先後向60萬餘人非法吸收資金達700億余元,而絕大部分集資款被消耗於向前期投資人還本付息,部分集資款被用於支付高額傭金、租賃豪華辦公場地、廣告宣傳等高運營成本及個人揮霍。

廣州禮德財富實際控制人鄭某森逃亡海外前,曾指使財務人員將公司對公戶和個人賬戶(公司控制使用資金)賬面3000萬元人民幣轉至公司無業務關聯的賬戶。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境外追逃大隊民警告訴南都記者,鄭某森將名下資產、通訊工具全部清理掉,從香港飛往泰國,而後偷渡至柬埔寨。境外逃亡期間,鄭某森出入當地賭場,住的是別墅,身邊有專人負責飲食起居。

業內人士:企業注冊門檻低,靠託管服務實現落地

從業人員魚龍混雜,吸納了一批非法集資、傳銷前科人員

2018年7月13日,深圳市投之家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突然發布了停止營業公告,此後一小時內,投之家所在轄區派出所接到來自全國各地「投之家」投資群體的報警電話。

「那麼短的時間內這么集中的報警,派出所三級的報警電話被打爆,一個小時內接到8千多條警情,直接導致了接警平台出現了短暫癱瘓。」接警單位向南都記者透露。之後兩天內,又出現了幾次「投之家」投資群體大規模短時間集中報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隨即以涉嫌集資詐騙對深圳「投之家」開展立案偵查。

「投之家」工商注冊信息顯示,公司注冊地址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區,經營范圍包括提供金融中介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外包服務、投資管理、受託資產管理等。

有業內人士透露,P2P在深圳注冊門檻比較低,通過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提供住所託管服務,即使企業不具備經營地址也可以實現直接落地,大部分P2P企業並沒有具體的辦公地址,就只有注冊地,這也給金融監管和公安精準打擊帶來了難度。

南都記者從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最新獲悉,截至案發,「投之家」平台涉及投資人1.8萬人,現已到案犯罪嫌疑人10名。11月27日,投之家平台發了一條公告,投之家平台的存管賬戶於9月解凍,未提現用戶可以登陸平台進行賬戶余額提現。

P2P網貸資金流動頻繁且巨大,資金流通作為P2P平台風險最大的也是核心的環節,錢從哪兒來,進來以後怎麼處置,資金去向如何,怎麼監管如何風控,如何保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都是擺在面前的現實難題。有業內人士指出,一些P2P公司的風控都是自己公司內部的風控,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現象在行業內並不罕見。

上述業內人士向南都記者透露,P2P網貸平台的從業人員門檻低,一些期貨公司的員工連基本的行業知識都不具備,有的P2P公司中高層只有初中畢業,對公司戰略規劃和經營知之甚少,甚至吸納了一批非法集資、傳銷前科的人員進來。「大量非專業人員滲透到P2P崗位上,對金融行業專業性、安全性造成的沖擊是很明顯的。」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在偵辦禮德財富公司涉嫌集資詐騙犯罪案件時,該公司實際控制人鄭某森,身兼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副會長、揭陽商會常務副會長等多種 社會 職務。鄭某森落網後交代,自己根本沒有讀過多少書,這些職務都是花錢買的,交會費一年十幾萬,目的就是為了包裝自己,給公司站台,吸引投資者來投錢。

監控與反制:上線金融風險預警系統,多維度精準監控高危風險企業

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是群眾容易受騙上當的重災區,犯罪分子以「高回報、低風險」為誘餌,通過互聯網站、手機App等途徑公開實施網路金融詐騙。

為破解金融風險防控難題,深圳市公安局從2018年3月開始,成立了金融風險防控攻堅團隊,在深入分析了近年來各類網路金融詐騙案的人員特徵、行為特徵和網路特徵的基礎上,依託已有大數據平台和各相關行政部門的信息化成果,研發推出了「深圳金融風險防控實戰預警系統」,簡稱「深融系統」,於2018年5月15日即第九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正式上線。

「截至今年11月,深圳市注冊企業總數是324萬家,其中在深圳市備案登記的P2P企業有431家,深融系統能夠監測這些企業的金融風險,設置了企業背景、違規行為等8大維度26項指標,形成分值最後量化為風險指數,產生紅、橙、黃三色預警,其中紅色代表風險級別較高的,每個維度會列出主要風險點和雷達態勢圖,比如公司股權、企業賬戶的資金交易情況,待償資金多少、待收資金多少、資金缺口多少,公司實際經營地址跟注冊地址不相符等。」

南都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依託深融系統目前已有的海量大數據,能夠實現對企業金融風險尤其是高危風險企業的實時預警、實時防控、精準管控,將風險信息通過網站以及App應用向用戶彈出風險提示,進行網上反制,提醒群眾識別風險、抵制不法分子的誘惑。據系統統計數據,截至今年11月,全國用戶點擊深圳風險平台的網址網站共彈窗2177萬次,涉及用戶超過624萬人次。

公安機關辦案決心:最大力度追贓挽損,暢通報案渠道

P2P網貸平台等涉眾型經濟犯罪追贓挽損難度大,涉案平台在「爆雷」之初,往往是投資人情緒最激動的高風險階段,廣東省公安機關著眼信息公開,暢通多條接報案渠道,保證群眾反映訴求有道。

「對於重點案件,公安機關定期召開了案情通報會,著重回復投資人最為關心的問題,並在微信公眾號上即時推送發布案情通報,公布案件偵查進展情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南都記者。

據介紹,截至今年11月,僅投之家案已召開14次案情通報會,已累計在「深圳南山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案情通報51次,在投資人微信群也對案件進展進行了及時推送。

與此同時,為保證群眾報案渠道和訴求反映的暢通,南山分局開通官方微信公眾號登記報案埠,接收投資人在線登記報案提交材料,群眾也可以親臨派出所或者郵遞報案材料的方式進行報案登記。

針對地區內P2P網貸平台「爆雷」集中地區,深圳率先創新運用「治療式」打法。在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偵辦的「利民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中,截至案發,共有9個億的窟窿。在確保涉案平台停止違法業務活動基礎上,公安機關促其及時通過多種途徑追回到期債務,加快資產清退,最大限度追贓挽損,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區金融辦主導下,以政府名義為涉案平台開設資金統一歸集賬戶,一案一戶,將清退資產同統一匯入歸集賬戶。

截至今年11月24日,共追回款項共計1.9億元,並依法對平台關聯公司深圳城際某 科技 有限公司的一批設備進行扣押查封。該平台公司運營經理告訴南都記者,「這1個多億的資金,如果公司平台完全被封掉的話,沒人去追債,肯定是追不回來的,接下來還有一大筆資金是可追回的,正在全力彌補投資者的損失。」

南都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最新獲悉,2018年1至10月,廣東省共立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1342起,破案967起,其中深圳南山分局共立涉眾型經濟案件48宗,涉案投資金額巨大,涉及投資人數超過上百萬人次。針對頻頻出險的P2P網貸平台,省廳已對總部在廣東的67家P2P網貸平台立案,追繳涉案資金10億元。

⑩ fn是傳銷嗎這邊做的很火!聽裡面介紹也很誘人的求了解的

fn是傳銷。

FutureNet(中文名:FN未來網)

FutureNet號稱公司位於歐洲波蘭,成立四年多,全球設立有多家運營公司。業務遍布全球190多個國家,100多萬付費會員,宣稱利用互聯網+大數據+虛擬貨幣+倍增的趨勢,要將FuturoCoin(未來幣)打造成未來世界三大數字貨幣之一。

網站的模式:FN未來網的入門費分為10美金、25美金、50美金、100美金、500美金、1000美金6個級別,每層下面只能有三個人,一層3人,2層9人,3層27人,4層81人,5層243人,到10層59049人,投資185美金,滿10層可以賺80萬美金。

從該模式的設計上來看,借鑒了維卡幣的一些套路,該傳銷組織打著公排滑落、躺贏的旗號大肆進行拉人頭的傳銷勾當,平台充值激活採用比特幣充值操作,躲避資金監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0)虛擬貨幣穿倉追繳擴展閱讀:

2017年12月份前的傳銷資金盤名單

巨氧超寶、天香積分、文創幣、永利眾籌、匯友統籌、宗聖文化、金鳳凰、華硒積分、中劵資本、匯贏、聚金緣、瀚海資本、摸金派、拉拉起航、京石園、一文雞、幸福100、普金證券MPL、鼎潤、泓樽付、TA金融、海陸匯、錢櫃、永利皇宮、雲尊幣。

蒲公英、CAR國際車城、鴻盛金融、益家人、BT99、沃野、貫軍E購皇朝萬鑫、寒溪、康圖理財、普金證券MPL、SMT理財、19愛心、世通百草堂、維加斯理財、亞國際交易、黑石通匯、韋爾資本、炎帝生物、優時代、豐達凱來、愛心匯、萬維幣、太白盛世、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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