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是屬於什麼職能
① 虛擬貨幣有什麼功能和作用
② 虛擬貨幣能不能執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的職能
網路虛擬貨幣不是由國家發行的,而是企業生產的一種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是商品,不是貨幣。所以不具備貨幣的職能。
貨幣 CCY本質上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它反映的是個體與社會的經濟協作關系。貨幣的契約本質決定貨幣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它可以用作交易媒介、儲藏價值和記帳單位。實物貨幣是專門在物資與服務交換中充當等價物的特殊商品,是人們的商品價值觀的物質附屬物和符號附屬物。既包括流通貨幣,尤其是合法的通貨,也包括各種儲蓄存款,在現代經濟領域,貨幣的領域只有很小的部分以實體通貨方式顯示,即實際應用的紙幣或硬幣,大部分交易都使用支票或電子貨幣。貨幣區是指流通並使用某一種單一的貨幣的國家或地區。不同的貨幣區之間在互相兌換貨幣時,需要引入匯率的概念。在現代經濟中,貨幣起著根本性和基礎性的作用。在宏觀經濟學中,貨幣不僅是指現金,而且是現金加上一部分有形和無形的資產。
③ 虛擬貨幣有哪幾種形式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4種類型: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第一類虛擬貨幣是游戲運營商開發的虛擬貨幣與實體貨幣無關,只可以在封閉的虛擬環境中使用,通常是網路游戲,如魔獸世界 。
第二類和第三類主要為單向兌換,通常只可以在虛擬環境中使用,有時候也可以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如飛行常客獎勵計劃、微軟積分、任天堂點數、Facebook Credits、Amazon Coin。
第四類可以做到雙向兌換,有買入價和賣出價,跟「真」貨幣相同,包括由發行機構發行的,如第二人生的林登幣、可雙向兌換的游戲幣等等,以及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屬於此類。
(3)虛擬貨幣是屬於什麼職能擴展閱讀:
關於虛擬幣的概念,有諸多不同的看法,主要代表觀點有以下三種:
1.虛擬兌換工具說。虛擬貨幣被界定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兌換工具,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與職能。2009年6月4日國家文化部下發的《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採用此說。
2.貨幣部分職能說。虛擬貨幣具備真實貨幣的部分職能,近似貨幣但又不是貨幣。有學者將虛擬貨幣分為初級虛擬貨幣、硬通貨初級虛擬貨幣和高級虛擬貨幣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虛擬貨幣由非金融機構發行,藉助計算機網路在小范圍的商家與持有者之間流通;第二階段的流通領域擴張到了所有接受初級虛擬貨幣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階段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金融機構發行,虛擬貨幣成為能在虛擬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貨幣。當前的虛擬貨幣僅處於初級階段。
3.數字貨幣說。虛擬貨幣基於數學演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發揮多種貨幣職能。如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基於計算機技術開發出來,以嚴格的數學演算法或加密技術保證安全性與專有性,在虛擬社區成員中流通且不受監管,不以物理介質為載體的虛擬貨幣。
④ 區分虛擬貨幣和代幣的區別
虛擬貨幣是指實際不存在、以虛擬狀態存在的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等的虛擬數字;代幣是指可以充當貨幣職能,可以用於購買物品交易的貨幣形式。
虛擬貨幣在某種情況下,比如說國外個別地方,可用於購物交易;這時,它就數當於代幣,扮演了貨幣的角色。
但是代幣,比如說公司商家自己印製的購物卡券,可用於商家公司內部的消費,在某種程度上它就是相當於代幣;但是,它卻不是虛擬貨幣。
也就是說虛擬貨幣可能是代幣;但代幣,卻不一定是虛化貨幣。
⑤ 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的區別
1、價值不同:數字貨幣是具有實際價值的、可用來買賣商品的貨幣;虛擬貨幣是不具備實際價值、不可用來買賣商品的貨幣;
2、應用形式不同:數字貨幣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虛擬貨幣只能存在於特定虛擬環境中流通,如:Q幣購買QQ秀。
3、概念不同:數字貨幣是真正的貨幣,虛擬貨幣不是真正的貨幣。
拓展資料:
基本含義
關於貨幣的本質,學術界仍存在大量的爭論。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專業術語為通貨,主指「流通中的貨幣」。傳統上,貨幣的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4.購買力的暫棲處;
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實際上,上述6條都屬於貨幣的職能定義。
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一種財產的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本質上是所有者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這一理論能夠經受嚴格證偽和邏輯論證,解釋所有貨幣有關的經濟學現象,並為所有的經濟學實踐所檢驗,為幾百年的貨幣本質之爭劃上了句號。
貨幣本質的邏輯推理和證明:
當市場處於物物交換階段時,交換能否發生取決於交換雙方的供給與需求互補性,這種互補性並不總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雙方,那麼交換就無法進行。
⑥ 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加密貨幣、代幣、通證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為指非真實的貨幣。
2.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為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為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
4.代幣(通證):
一種形狀及尺寸類似貨幣,但限制使用范圍、不具通貨效力的物品,其通證則為代幣英文Token的諧音。
二、特點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不是一般等價物,而是價值相對性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是表現符號;也可以說,虛擬貨幣是個性化貨幣。在另一種說法中,也可稱為信息貨幣。
2.數字貨幣:
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基於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 ,與依賴中心化監管體系的銀行金融系統相對。
4.代幣(通證):
通常需要以金錢換取,用在商店、游樂場、大眾運輸工具等地方,做為憑證以使用服務、換取物品等。
(6)虛擬貨幣是屬於什麼職能擴展閱讀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
⑦ 虛擬貨幣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呢
虛擬貨幣的價值支撐是認同它的人們對它的共識,認同它的人們認為它可以在商品交換中充當一般等價物,所以它有了價值。
虛擬貨幣只是一種金融產品,就像股票和信用券一樣,並沒有進入到社會的日常生活層面。虛擬貨幣的交易,屬於金融交易范疇,只不過借用貨幣的稱謂而已。可實際上,虛擬貨幣是跨界金融產品和主權貨幣之間的畸形貨幣形式。由於虛擬貨幣具有價值量化和網路市場流通的原始功能,所以在虛擬網路上它就是實實在在的交易媒介。
虛擬貨幣注意事項
如果你很穩:做好你自己的研究,花費大量的時間去研究,選出你能看懂的幣種,研究明白幣的錢包如何使用,不能提幣的幣種基本不要碰,投入資金,做好資產配比,記住所有投入虛擬貨幣的錢一定要是你現實中可以負擔起的錢。
如果你這么做了,那麼你賺或賠大多是由你的知識,你的眼界,你的格局決定的,而不是完全由命運決定,所以不論你賺多賺少,賠多賠少,你在心理上都可以接受,你是可以說服自己的,而且價值投資不用天天盯著看,也輕松不少。
⑧ 高中政治:游戲虛擬貨幣算不算貨幣是否具有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基本職能
能。
比如現在的電子轉賬,其實就是虛擬貨幣。
當然,紙幣本身就是貨幣符號,而非貨幣。
貨比是一般等價物。
現在的紙幣或虛擬貨幣,都是以國家信用或企業信用為職稱,進行的交易。
虛擬貨幣在這些經濟活動中,充當了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⑨ 什麼是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
一、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未列印在紙上或印在金屬上的任何貨幣,所以它是虛擬的,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
騰訊公司Q幣就是一種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由騰訊自行發行、管理,可通過微信支付、銀行卡等方式充值、按1Q幣/RMB比例購買,只能用來購買QQ平台的產品(如游戲道具)和服務,只能單向流通,既不能兌換現金,也不能進行轉賬交易。與此類似的還有網路游戲中的點券、直播平台的魚丸、電商平台的金豆,均屬於虛擬貨幣的范疇。一定程度上,這一類虛擬貨幣更像是「玩具」。
但從定義上講,虛擬貨幣的范圍最大,比特幣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但和Q幣、游戲點券有著本質的區別,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機構控制,可用於購買某些商品和服務,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定等,所以比特幣將比特幣定義為加密(數字)貨幣更精準。所以有些國內證券行業的人士認為,虛擬貨幣僅指Q幣這一類,並不包含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定義分歧最大,但統一的部分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承擔了類似實體貨幣的職能,但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無地域限制的所有權轉移。
從字面地理解,它應該有兩個特點、
1. 它是由數據生成的,以電子的形式存在的。
2. 它具有貨幣的功能,可以被用來交易,並具有一定價值。
它可以在區塊鏈中運行,也可以是互聯網中流通。嚴格來說,銀行APP中的余額,從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真實存在於數字世界的貨幣,不同於支付寶、微信、手機銀行轉賬,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現有法幣的信息化過程,這一類稱為電子貨幣更為精準,但廣義上也算在數字貨幣中。真正的(狹義)央行數字貨幣還處於研究階段,未來將和現有法幣同時使用,並將逐步取代現金。
三、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是基於某種加密演算法創建的數字貨幣,所以稱為加密數字貨幣更好理解。加密貨幣並非由任何中心化機構發行,理論上它不會受到政府部門干涉、管控的影響,目前幣圈流通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 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所以在區塊鏈投資領域的各種幣種,准確的定位是加密(數字)貨幣,大眾所關注與探討的數字貨幣,無論是關於比特幣、ICO,還是各國央行關注探索的數字貨幣,其實質就是加密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