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兌換現實貨幣
① 網路虛擬貨幣或者積分, 兌換現實商品, 是否違法
這個應該不是違法吧
② 大量虛擬貨幣怎麼合理兌換人民幣
賣出數字貨幣。
先賣出數字貨幣,將交易賬戶資產轉移至法幣賬戶,賣出法幣,兌換成人民幣。
當我們要把持有的數字貨幣賣出,變成人民幣的時候,賣出的流程跟買入的流程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是方向相反而已。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一種買入的交易方式。這里有限價交易和市價交易兩種方式。限價交易就是你可以自己設定買入或賣出價格,等市場價格波動到自己設定的價格便可成交。市價交易就是指不設定價格,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買入或賣出,只需輸入想買入的總金額或賣出的總量即可。
③ 能否像兌換外匯那樣用虛擬貨幣兌換現實貨幣
有這個東西?虛擬貨幣不能和現實貨幣兌換。
④ 虛擬貨幣怎麼換回真幣
在支持其交易的網上交易平台注冊一個賬號,綁定銀行卡和手機號,進行實名認證,這也都完成以後把你擁有的虛擬貨幣充值到交易網上交易平台,然後賣出,把兌換成的人民幣余額提現到銀行卡即可。
目前比較知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福源幣是珠寶行業的積分系統;萊特幣是比特幣的一種不成功的試驗品;狗狗幣在慈善市場和小額打賞市場有一定的優勢;瑞波幣是一個支付網關。
⑤ 虛擬貨幣怎麼換現金
跟專門做虛擬貨幣的人去兌換。其實跟游戲幣差不多。
⑥ 虛擬貨幣兌換成人民幣的過程叫什麼呢
偷天換月。
⑦ 是否允許網路游戲里的虛擬貨幣和現實貨幣進行交換
嗯,我的意見是不可以,首先,網游中的虛擬貨幣沒有金融規范,也沒有發行成本,如果准許參與貨幣交換,勢必會擾亂金融秩序(詳見社會總產品和貨幣需求的關系),第二,虛擬貨幣如果可以用現實貨幣交換,勢必影響到游戲公平性,並在遊民中造成不良影響(現實中的金錢可以買一切)第三,虛擬貨幣可以用現實貨幣交換,將誘惑游戲公司參與進來,不利於游戲公司長期發展。第四、現實貨幣與虛擬貨幣的交換會導致很多法律問題(用錢買後,虛擬貨幣將具有現實價值,游戲公司的調整行為如調整物價,發放獎勵,封作弊帳號等都會涉及到法律,調整物價將被形容為「搶錢」,發放獎勵將受最高獎勵金額的限制,封作弊帳號更是明目張膽的搶劫行為,你能確定裡面有多少是合法所得么?物價一點調整就官司連連,發點獎勵還得繳稅,作弊橫行,可是要封他還得公安立案偵察,這樣得游戲能玩么?這樣的游戲能經營么?
⑧ 網路上什麼虛擬幣可以兌換成人民幣
網路上Q幣可以兌換成人民幣。
虛擬的貨幣本指非真實的貨幣,用於游戲中。當然,游戲里的錢可真可假。
虛擬貨幣通常用於購買貨幣發行者(也即服務提供商)提供的產品及服務,這些產品和服務都是真實的。
文化部發文《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路游戲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要嚴格限制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虛擬貨幣的總量以及單個網路游戲消費者的購買額;嚴格區分虛擬交易和電子商務的實物交易,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的虛擬貨幣不能用於購買實物產品,只能用於購買自身提供的網路游戲等虛擬產品和服務;消費者如需將虛擬貨幣贖回為法定貨幣,其金額不得超過原購買金額;嚴禁倒賣虛擬貨幣。違反以上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2條、第46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從而看來承認了虛擬交易的合法性,不能進行虛擬貨幣賭博交易,裝備是自己打出來,應該算是勞動所得吧。
⑨ 虛擬貨幣挖礦是什麼意思
虛擬貨幣挖礦一般是指獲取比特幣的勘探方式的昵稱。因為其工作原理與開采礦物十分相似,因而得名,比特幣勘探者也被稱為礦工。比特幣網路通過「挖礦」來生成新的比特幣。所謂「挖礦」實質上是用計算機解決一項復雜的數學問題,來保證比特幣網路分布式記賬系統的一致性。比特幣網路會自動調整數學問題的難度,讓整個網路約每10分鍾得到一個合格答案。隨後比特幣網路會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幣作為賞金,獎勵獲得答案的人。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拓展資料】
一、自2009年發布以來,比特幣已成為最知名的虛擬貨幣。這一虛擬貨幣由化名為「中本聰」的個人或組織開發(其真實身份一直未知),主要被在線商戶使用。不過近年來,一些小型實體商戶也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通過復雜的演算法和大量計算資源,用戶可通過「挖礦」的方式來獲得比特幣,當然也可通過交易所或類似BitInstagnt和Coinbase的服務來購買比特幣。可開採的比特幣總量約為2100萬個,而目前的開采量已超過1100萬個。比特幣已引起了Western Union、MoneyGram和PayPal等公司的關注。有消息稱這些服務正在評估是否允許用戶在各自平台上使用比特幣。
二、Litecoin基於比特幣協議,但支持更快的交易確認。這一系統內可開採的Litecoin總數為8400萬個,到目前為止的開采量約為20%。根據該虛擬貨幣發明人查爾斯·李(Charles Lee)的說法,目前流通的Litecoin總價值約為5000萬美元。他表示,並不清楚有任何實體商戶接受Litecoin支付,但一些主機服務提供商已接受該虛擬貨幣。
三、與Litecoin類似,Freicoin同樣基於比特幣協議,但目前仍處於發展早期。根據該虛擬貨幣發明人之一馬克·弗利鄧巴赫(Mark Friedenbach)的說法,系統內可開採的Freicoin總數約為1億個,目前開采量約為20%。Freicoin網路中當前的並發用戶數約為100。目前只有很少的小型在線商戶接受Freicoin,而該虛擬貨幣的發明人正在嘗試更大范圍的推廣。
⑩ 虛擬貨幣兌換現實貨幣是否犯法
不犯法,但是不受保護。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
(10)虛擬貨幣兌換現實貨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
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