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i虛擬貨幣實為傳銷
Ⅰ mbi華克金是什麼真的賺錢嗎
mbi華克金的本質跟比特幣一樣,都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華克金已被我國有關部門定性為傳銷詐騙,投資華克金根本不賺錢,反而會上當受騙。據MBI集團介紹華克金是以黃金作為信用支撐的數字加密資產,隨著比特幣的暴漲,區塊鏈技術成為人們瘋狂追捧的計算機技術,由此也產生了許多基於區塊鏈概念而來的各種虛擬貨幣,但無一例外,沒有一個虛擬貨幣能取得比特幣千分之一的成就,而更多的是打著區塊鏈,虛擬數字資產等旗號進行割韭菜的所謂大神,所以綜合來看,華克金也只是披著虛擬貨幣的外衣,而進行收割的一個工具罷了。
由於虛擬貨幣的交易自由,讓很多國內投資者以為看到了不錯的投資項目,與其說是投資虛擬貨幣,不如說是投機行為。紛紛成為了接盤俠,或者是被割的韭菜。所以想再重現比特幣暴漲幾百萬倍的神話已是不可能的了,經濟下行壓力下,年輕人紛紛將多年的積蓄去投資一些所謂一本萬利的項目,期待這些項目能夠一夜暴漲,然後實現自己人生財富自由,如果持有這種心態去投資,那結果往往是血本無歸的。
近幾年來,虛擬貨幣詐騙的案件層出不窮,許多騙子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在網路上大肆行騙,之所以騙子能夠屢屢得手,正是抓住了年輕人急功近利之心,既不想努力付出又想快速得到豐厚的回報,錯過了比特幣,再也不能錯過其他貨幣了,正是在這種心態的驅使下,人往往選擇對眼前的陷阱視而不見,或者是他們知道這是個陷阱,但害怕錯過而心甘情願地掉進別人的圈套,這應了一句話,寧願錯殺,都不能放過。
就目前的幣圈環境而言,其他虛擬貨幣已難以有起色了,就算是虛擬貨幣一哥比特幣,在國際貨幣市場上,它也只是徒有虛名而已,沒有哪一個國家將其納入貨幣結算的體系,只是被人為地炒得虛高而已。
Ⅱ 既然mbi被列入傳銷公安為何不查封它的實體店
mbi是否涉嫌傳銷活動,由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根據其行為認定,但是如果實體店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機關就無權查封它的實體店,我國任何行政機關都必須按照法律法規依法行政,維護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秩序。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政府是法律實施的重要主體。
馬來西亞MBI公司以游戲理財MFC為幌子,其運營模式符合龐氏騙局中的拉人頭,投錢,發展下線等特徵,被公安、工商等部門定性為傳銷。
其實咱們正常人看到這樣的圖片基本就可以確定這不是什麼正兒八經的公司做出來的宣傳圖片,他們的頭目MBI國際集團主席張譽發經常飛赴各個國家進行市場探索。一個極具政府背景的牛叉人物。2012年被告人何振球通過馬來西亞籍人員張譽發加入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何振球明知該活動涉及傳銷,仍在我國境內發展會員,其賬戶名下直接 或者間接發展的下線賬號多達20餘萬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何振球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中國政府回應
中國工商、公安等部門已明確認定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為傳銷組織。請自覺遠離和抵制此類傳銷,參與此類傳銷,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不要等到上當受騙再埋怨政府打擊力度不夠,政府已經多次發出警示信息,請大家提高警惕,遇到此類投資誘惑,可以到當地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工商部門咨詢或舉報。
採取措施
2017年年中,MBI在馬來西亞當地遭到官方調查。
2017年,馬來西亞與中國警方,對MBI展開打擊行動,並已有組織者因傳銷罪獲刑。
(2)mbi虛擬貨幣實為傳銷擴展閱讀
MBI的運作手法完全符合傳銷的行為特點:我國頒發的《禁止傳銷條例》中對傳銷做了明確的定義: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1、參加該組織需要交納100——5000美金元不等金額的入門費用,通過交納入門費獲取資格。
2、通過拉人頭發展人員組成層級關系。該組織雖然宣稱靜態+動態,但是從其制度設計上看,動態拉人頭發展人員才是其吸收新資金進入的唯一渠道。
3、通過廣告獎金、娛樂獎金、游戲獎金的方式,採用多層次計酬
Ⅲ mbi虛擬貨幣是不是屬於傳銷
是不是傳銷,應當按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Ⅳ 目前有朋友在投資虛擬貨幣(MBI),它到底是不是傳銷組織的另一個騙局
是不是傳銷,應當按照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可以簡單的歸納為:
一、需要交入門費。
二、需要發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三、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四、其實說白了就是 讓下線給上線1元錢,上線說傳授下線賺50塊錢的辦法。結果等下線給了上線1元錢時,上線就告訴下線再找同樣的十個笨蛋做下線的下線就好了。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Ⅳ MBI虛擬貨幣是騙人的嗎
MBI是一個傳銷騙局。
此類傳銷的操作手法有以下幾個特點:
1、以上幣種大多是非恆量發行、單純炒幣,沒有商業應用。
2、都屬於網路金融傳銷,伺服器都在境外,查處難度較大。
3、運行周期短。一般3-6個月,到了返錢高峰期直接關網跑路,換個馬甲重來。
數字貨幣眾籌平台幣盈中國平台上不同眾籌項目的代幣屬於應用型數字貨幣,有實體資產的抵押,但收益不算高,比特幣、萊特幣屬於傳統的高風險,高收益的幣。
Ⅵ mbi虛擬m幣是不是騙局
目前,還沒有確切的證據表明其就是一個傳銷騙局。但種種跡象表明其就是一個騙局,很多網友對其發出了質疑,其模式和龐氏騙局也非常相似。
如果不懂虛擬貨幣,最好不要碰,虛擬貨幣的水非常深。感興趣的話可以去關注一下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加密貨幣。
Ⅶ mbi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此類公司涉嫌網路傳銷,不宜投資
是傳銷+非法集資,違法犯罪的,可以參考V寶幣,龐氏騙局等資料。
如果他在這幾個月內能夠拉到一個下線就能夠維持他的支出,多個下線就是很大的利潤。金字塔最頂端的那個人可以有非常大的利潤,資金鏈何時會斷裂,也只有他知道。
所有購買造幣機的錢相當於傳銷的入會費,拉人頭有領導獎,上下線的關系,很明顯的傳銷特徵。某一天他覺得賺得達到某個目標,就會逃了,或者換個名字繼續發展下線。或者資金鏈斷裂逃跑了。
正因為入會費對很多人來說不多,很多人一開始投進去試,真的有紅利,所以就信了。
還有他的那種洗腦式宣傳,偷歡概念比作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讓大家覺得很復雜,很玄幻,弄不清根本,其實他跟比特幣除了名字有點相似外,沒有半點比特幣的特徵。請大家不要相信,如果進去了就不要再繼續給他做廣告,因為你做的事是詐騙,是違法犯罪的,還會害了你的親戚朋友和你一起做。請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的。
Ⅷ 目前有朋友在投資虛擬貨幣(MBI),它到底是不是傳銷
沒被抓之前就不能完全確信其是傳銷,但是這個項目在之前就已經被好多人質疑為傳銷騙局,這個項目也具備旁氏騙局的基本特徵。和之前幣圈主流媒體比特幣之家網曝光的維卡幣騙局、百川幣騙局、摩根幣騙局模式類似。
建議勸朋友遠離這個幣,或者讓她把這種幣和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加密貨幣對比一下。
Ⅸ 馬來西亞MBl是傳銷嗎
馬來西亞MBl是傳銷
MBI的運作手法完全符合傳銷的特點:馬來西亞恩必愛集團(MBI集團)以游戲理財MFC為幌子,MBI通過交納入門費獲取資格,通過拉人頭發展人員組成層級關系,通過廣告獎金、娛樂獎金、游戲獎金的方式,採用多層次計酬。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其運營模式符合龐氏騙局中的拉人頭,投錢,發展下線等特徵,被公安、工商等部門定性為傳銷。
2017年,MBI在馬來西亞當地遭到警方的立案調查。
2017年末,馬來西亞同中國警方,對MBI展開打擊行動,並已有組織者因傳銷罪獲刑。
(9)mbi虛擬貨幣實為傳銷擴展閱讀:
2017年5月22日:馬來西亞國行將MBI和Mface列入金融消費警示名單。
5月29日:貿消部執法組展開「代幣行動」,到吉隆坡和檳城的MBI集團展開調查,並援引反洗黑錢法令凍結該公司總值5800萬令吉的資產。
7月2日:泰國移民警察與肅毒局尋求大馬執法單位合作,凍結因涉嫌洗黑錢活動,遭大馬執法單位扣查的MBI集團主腦的資產。
7月10日:泰國指控MBI為跨國犯罪集團導致經濟損失逾10億泰銖。泰國總檢察署代表指出,所有參與該調查行動的政府機構都必須重點關注該指控為跨國犯罪集團的MBI國際集團,同時各單位也被要求加速調查速度。
經過7個多月的縝密調查,椒江警方在台州市公安局統一指揮下,成功破獲「MBI」特大網 絡傳銷案件。犯罪嫌疑人以「游戲理財計劃」為幌子,通過網路平台「拉人頭」注冊會員,收取會員費從中牟利,涉案資金3000萬余元,涉及人數1000多人。
參考資料:陝西西安反傳銷聯盟-椒江警方破獲「MBI」特大網路傳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