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工信部
① 虛擬貨幣在中國是否合法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比特幣在國內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比特幣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使用。瑞波幣、萊特幣等山寨幣也同樣適用。
法律依據:(2013年12月3日人民銀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銀發〔2013〕289號)《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四、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徵的虛擬商品的動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注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於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五、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各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各金融監管機構可以根據本通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② 挖虛擬幣的行為是不是運營商在排查
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發布通知,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江蘇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視,全面排查我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我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以省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較多的以太坊和比特幣為例,「挖礦」較多的地市有蘇州、徐州、南京。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下一步,省通信管理局將持續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態勢分析,並進一步聯合各相關部門,形成「多維度、多層次」的處置體系,依法處置相關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配合做好違法虛擬貨幣交易的溯源與打擊。
有人在利用公家的電力和算力進行挖礦,挖到的虛擬幣會給公家?這樣的行為其實已侵犯了機關/高校/企業的財產,甚至已涉嫌犯罪了(盜竊罪等)。
國家發改委向社會公開徵求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意見,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早在924發改委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已經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產業處理,按照《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_2005_40號)有關規定禁止投資。
③ 市勝集團新騙局虛擬貨幣E世幣是一個沒在中國工信部備案網址的傳銷金
沒在中國工信部備案的虛擬貨幣交易網站多如牛毛,這些平台基本上都是不合法的。一個合法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在工信部進行備案是必須的。
現在,還不能確定這個幣一定是傳銷幣,但有傳銷的嫌疑,慎重投資。國內的五大比特幣交易平台、萬幣網、比特時代,元寶網、錫谷都是有備案的。
④ 陀螺幣2022年會上市嗎
很多腦瘤患者對生活失去信心,整天在那裡自暴自棄,在這里,專家告訴大家,患上腦瘤也不要對生活絕望,並且應該更加註意腦瘤的飲食保健工作,那麼腦瘤如何食補比較好?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
腦瘤如何食補比較好?
我們知道,中醫重視食療,中醫的食療食養,不單著眼於食物的營養,還著眼於食物的性味、歸經、功用。在中醫看來,所有的食物都是功能食品,都有醫療價值。以下例舉的腦瘤食療方,經中醫臨床檢驗,證明是十分有效的,腦瘤患者不妨一試。
1、腦瘤食療之腦髓「韭菜合子(或包子)」
[原料]豬腦(牛、羊、狗、兔腦亦可)1個,韭菜量為豬腦的4倍。 [製法]豬腦等蒸熟後切成小丁,韭菜洗凈切末,加油鹽適量,拌勻成餡,用白麵包成合子烙熟食之,或發面蒸包子食用。
[功能]補腎益精,養血潤燥,補腦填髓。適用於精血虧損,虛勞神疲的神經組織惡性腫瘤及淋巴性、骨髓性白血病患者。
2、腦瘤食療之「蒜苗肉包子」
[原料]蒜苗8份,瘦肉2份。
[製法]將蒜苗和豬肉按8:2製成餡,調味,做包子,蒸熟。
[功能]補腎養血,潤燥行氣,解毒殺蟲。適用於一切惡性腫瘤,白血病,成骨肉瘤等患者。
說起腦瘤很多朋友都極為害怕,因為腦瘤讓很多患者及其家屬備受煎熬,嚴重威脅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專家說,只有我們了解了腦腫瘤病因,我們才能更好的預防和治療。
⑤ 每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都是由那個機構來監管
摘要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通常情況下每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都是由當地的人民政府來進行監管的。
⑥ 35歲程序員炒Luna,千萬資產3天歸零,加密貨幣的投資風險有哪些
因為這種貨幣的加密性,所以可能是很多投資者在信息方面存在著不均衡的現象,而且加密貨幣的市場規模相對較小,導致這種交易的規模很小,購買的渠道也有所限制,所以這種加密貨幣是有著很大的不穩定性,最重要的是它容易發生錯誤,並且很容易遭受到黑客的攻擊。
⑦ 為什麼不直接關閉虛擬幣交易平台
這個問題問的好,既然加密貨幣國家法律沒允許,那為啥又不直接關閉呢?我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理由:
第一,加密貨幣雖然不是法幣,但是是有價值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就應該允許買賣和自由交易;
第二,作為一個國家來說,完全有權利做任何操作,可以關閉交易所,可以把所有相關人員甚至繩之以法,但是國家沒這么做的原因我猜測是既然區塊鏈技術是一個未來方向,有何理由禁止具有真正區塊鏈技術的主流加密貨幣呢?
第三,從貨幣發展規律來說,加密貨幣非常適合作為新一代的法幣,只是不能由個人或者隨意組織發型罷了,但是具有決定意義的加密貨幣師祖btc等理應且具備數字黃金的儲藏價值。
第四,現在區塊鏈還沒推廣開來,區塊鏈這個網還沒發展到互聯網那樣規模,但是只要有希望存在,加密貨幣應該是一個很好的保值和升值類商品存在,同時未來國傢具有一套成熟的監管體系的話,完全可以把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真正監管,同時為國家增加稅收。
以上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究其根本原因是主要有兩個:1.是技術的無國界。2.是虛擬幣背後的區塊鏈技術有其獨特的價值與優勢。
一、技術的無國界
其實虛擬幣的興起離不開我國老百姓的推波助瀾,在頂峰時期,全國各地無處不談幣,無論是政府還是普通老百姓,各種會議、交流會,乃至交易類的公司、虛擬幣發行公司如雨後春筍般的涌現,而且每場不痛不癢的大會都聚集了一大批的人流,很多90後、00後走到台前,風頭無二。主流的交易平台類的市場就有huobi、okex等,後來我國怕引起系統性風險,禁止發幣與交易平台,確實打壓了一大批的公司,以非法集資的名義約談了各個公司主體。最終把燃燒過旺的火焰壓下去了。但最終我們也看到了,我們國家的打壓,並沒有讓比特幣消聲滅跡,反而猶如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之勢,一再沖高,一枚6萬美元、7萬美元...,就是因為技術無國界,中國禁止,但別的國家並沒有禁止,那就依然可以生存,所以交易平台也可以搬到國外去,超出了我國的執法權。
二、虛擬幣背後的深層思想價值
虛擬幣基於區塊鏈技術,它背後反映的是超越現實世界的思想價值,傳導的是公平、公正的分享體系,誰也不能篡改數據。頗有無政府主義自治 社會 的思想核心內容。這是在近幾年全球人民的根本訴求。通過這種思想指導,不僅可以讓技術提升,還能指導 社會 管理與治理。所以,雖然比特幣被很多國家限制,但各個國家又都花大代價研究區塊鏈技術,發行國家數字法幣,簡而言之,這項技術是得到全球各國政府的認可,只不過涉及貨幣發行這個國家根基問題,所以絕不會放任給企業自製。
但實際上,區塊鏈與虛擬幣是一對孿生兄弟,我國原本藉助火熱的虛擬幣行情,在技術上遠超他國,但打壓之後,公有鏈技術得到限制,現如今已落後於美國,當前,我國的區塊鏈技術都是基於聯盟鏈,而最能體現區塊鏈核心價值的卻是公有鏈。
順便普及一下,公有鏈與聯盟鏈的基礎知識:
曾經有人做了這樣的一個比喻:公有鏈代表了人人平等,而聯盟鏈則是地主聯合打造的一個鏈,大家只有先信任地主,才能信任這個鏈。
從這個比喻中就可以窺探一二,聯盟鏈實際上還是一種集中式的管理模式,而公有鏈才是完全自治,在公有鏈里以通證(即虛擬幣)作為交換的等價物,與現實中的貨幣無二,只不過公有鏈里的通證並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定限額,不像現實貨幣可以無節制的發行。這樣也就保證了虛擬幣的交易價值。
總的來說,公有鏈與聯盟鏈各有特點:公有鏈特點是訪問門檻低,數據公開透明且無法篡改,匿名性,免受開發者影響;聯盟鏈特點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聯盟鏈也屬於私有鏈,但它私有的程度不同,其許可權設計要求更復雜,可信度更高。
國際法條例,任何一個國家不得跑到別人的國家去關停在當地的他國家的伺服器!!只要我們國家有公司的把伺服器設在境外,中國的相關部門就無權跑到國外去關停此公司設在國外的伺服器。
虛擬貨幣咋了?你為什麼想關停它?你就見不得人家在那裡邊賺錢嗎?你是眼紅嫉妒恨吶……它也不是真正的貨幣呀,它也不能代替貨幣的價值,它也只是一個代號而已。它叫貨幣它就是真的貨幣嗎?不就是跟股票交易市場是一樣的交易嗎?你們那麼仇恨虛擬貨幣,啥心態呀?就跟股票剛剛開始一樣,你們都是帶著偏見無知的心態去看待一個新生事物,視它為洪水猛獸。況且數字貨幣誕生已經十多年了,它也不是新生的了,它已經是老生的了。十幾年的 歷史 都過去了,你們的思維還停留在幾十年前的狀態!!
技術上講,互聯網的世界裡,國家的邊界很難界定。任何一個國家都很難絕對限制和禁止網上的交易。
從法律上講,任何國家的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一般情況下都沒有域外效力,除非全世界所有的國家形成了共識,否則不可能通過行政命令或司法裁決關閉虛擬幣交易平台。
從經濟學角度看,虛擬貨幣的價值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各方觀點不一,並沒有統一的共識。
為啥要關?A股,港股,美股全球市場是不是也要關,別管什麼虛擬貨幣還是什麼,只是名字叫法不一樣。資本市場性質都是一樣的。因為都是人性市場。你會在哪個市場都一樣做,你不會玩什麼最終都是虧。你可以當做全球所有市場其實都是一個騙局,這沒毛病,但你要知道 游戲 規則是什麼。全球資本這是屬於1%人的 游戲 ,對於這1%是專業做交易,對於99%那叫賭博!這里沒所謂的技術,核心是交易思想。但99.9%的人根本就沒機會遇到什麼才是真的交易方式,就算有機遇你遇到了你也未必能明白。網上的可以看得到的所有,包括所謂的課程,基本可以說99.999%還是算了吧,所以大部分人都在錯誤的東西里轉來轉去,你認為專業的其實那人連業余都算不上。這行就算你學過N年付出N年,成才率都是千分之一的比率,別告訴我都不知道專業交易是什麼的,你想賺資本的錢。最終的結局只有唯一一條路,給1%做貢獻,跟你多有錢沒關系,你有多少只要你敢進來不會讓你帶一分。人性又貪婪又恐懼,總之不要碰你不懂的,更別妄想在你不懂的地方賺錢!
最近半年虛擬貨幣市場的爆發,讓很多人將目光和資金都集中在了幣圈,而作為一個多年的老韭菜,我也是在離開幣圈將近兩年的時間後,又再一次回到了這個市場。但是最近市場短短幾天又出現了一次近乎腰斬的暴跌,而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對幣圈的政策性打壓造成的。於是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既然我國不接受虛擬貨幣,為什麼不直接關停這些交易所,讓虛擬貨幣無法交易,從而徹底切斷虛擬貨幣的流通呢?
其實我國並不是沒有做過這樣的動作。在幣圈有一個日子是所有人都知道並且深深記得的日子,那就是2017年9月4日,史稱「94事件」。幣圈94事件指的是2017年9月4日央行聯合七部委全面叫停ICO,定性ICO為非法融資行為,國內交易所也被關閉。看看當年的七部委都是哪些部門吧: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由這七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瞬間將幣圈幾乎判了死刑。於是國內各大交易所也紛紛關閉,轉戰國外。這就是幣圈 歷史 上最大的一次關停事件,一夜之間所有交易所無法提幣,無法提現,幣圈哀嚎一片,大多數人都心如死灰,當然也不乏一些對比特幣有信仰的人。看看當時大家的留言評論就知道當時的幣圈是多麼慘烈了。可是國內關閉了,幣圈就真的徹底涼涼了么?事實告訴我們,非但沒有涼,反而在兩個月後創下當時的 歷史 新高,比特幣一度突破2萬美金。要知道這是在「94事件」發生僅僅兩個多月之後,並且這一高點也是未來三年的高點。
既然之前關了國內所有的交易所,幣圈都沒有死,那麼現在國內已經沒有任何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了,全球幾大交易所雖然都是中國人經營的,可是他們的注冊、經營、伺服器都是在海外,所以,我們國家也沒有辦法去國外關停他們,只能圍堵而已。可是在如今互聯網 科技 這樣發達的今天,真的能有辦法完全封堵住么?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們國家對虛擬貨幣頻頻重拳出擊,一方面是為了讓老百姓避免過大的風險,一方面也是為了能讓虛擬貨幣有更好更 健康 的發展。我相信國家也一定知道堵不如疏的道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國家會發行數字人民幣的原因。但是幣圈太亂,如果不規范就冒然開啟這個市場,那這個市場一定會出大問題的,所以今後,我想國家一定會積極 探索 幣圈的監管規則,而在國家正規監管之下,一定也會有真正屬於我們國家自己的交易所。只是這個道路會很長。這一點可以參考外匯保證金業務。雖然全球都在做外匯保證金業務,但是我國並未對普通百姓放開這個市場,但是能永遠不開么?顯然不可能的。
中國已經官方禁止了所有交易平台了啊,全在境外了。但是像coinbase這種美國上市公司你能跑去華爾街關閉?得先把全球平台所在國家打下來[淚奔]
關閉虛擬幣交易所,只能讓中國閉關鎖國,不能融入國際 社會 大家庭,就猶如晚清政府閉關鎖國導致清朝敗落一樣,世界是往前走的,不跟上就要被世界拋棄,堵不如疏,應該正確引導中國民眾參與虛擬貨幣的潮流,實線與世界同步,共同沿著 科技 的前沿與時俱進!
實際上國家已經關閉了國內的所有虛擬幣交易平台,你有沒有發現,虛擬幣交易平台都在國外。
事實上,國內不僅關閉了交易平台,而且是嚴禁虛擬幣交易的,最近接二連三地發文要求金融系統不得為虛擬幣交易提供結算服務,最近虛擬幣暴跌,好多玩家想退出,已經沒有辦法退出了,交易平台上賬戶裡面的錢,無法提取回原銀行卡賬戶,因為按國家規定,各金融機構繼續提供結算服務的話,會被處罰的,沒哪個會違規的。
所以說,你的問題是不存在的,不是「為什麼沒有關閉?」而是「早已關閉」,現存的都是國外的平台,完全都是在賭,在虛擬幣每次暴跌時,交易平台更本就不提供交易,讓你直接爆盤,只不過國人天生賭性十足,任憑國家再怎麼發布風險提示,還是想方設法去賭博。
虛擬貨幣交易哪裡惹到您了呢?
騰訊曾經發行的QQ幣, 游戲 幣也都沒有被關閉禁止,世界上那麼多的國家都沒有說要關閉要禁止,為什麼到了我們這就要關閉呢?
很難說虛擬幣交易究竟犯了什麼罪,如果真有罪,我看那些賣 游戲 的公司也是一樣的犯了罪。首先,他們賣的 游戲 就是完全虛擬的,而且大部分對孩子來說也都有害無益的,還有香煙啊、可樂啊之類的,本質上來講對消費者的壞處比虛擬幣還要大。
所以,是沒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關閉禁止的。
⑧ 虛擬貨幣有什麼風險
模型風險
虛擬貨幣並非真實貨幣,沒有中央銀行在背後進行總量控制和宏觀調控,其是否值錢完全看其供應量。例如,根據中本聰的演算法,最終比特幣的供應量是2100萬個,不會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發現存在缺陷,導致貨幣供應海量增加,當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諸多演算法愛好者已經進行過反復推演,至今未發現存在模型缺陷。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5
市場深度風險
當前虛擬貨幣的價值鏈上主要由礦工和交易者兩部分組成,貨幣供應量少、市場參與者少,相對於其他成熟市場,比特幣交易顯得不活躍且易受大資金出入影響產生暴漲暴跌。此外,市場深度風險還會衍生出市場操縱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平台風險
當前諸多的虛擬貨幣平台,基本都需要將資金存入該平台進行買入或賣出。有些平台為了吸引投資者的加入,往往會提供手續費免費的優惠條件。但有些免費的平台風險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冊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擊」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蹤。其後估算,本次事件捲走了大約人民幣3000萬元。
應
對策略:1.投資者應在確定自己是否投資虛擬貨幣、具體投資哪種虛擬貨幣後,對於平台進行考察和甄別,不要受手續費高低的蠅頭小利影響,選擇有實力、聲譽
好的平台進行交易行為;2.投資者應關注自己所投資平台的各類消息,做好對其聲譽變化的觀測;3.監管機構應將對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納入監管范疇,要求其
繳納准備金及保證金,預防此類道德風險。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4
流通風險
貨
幣的根本職能之一,便是能夠在商品流通過程中,不斷地當做購買手段,實現商品的價格。迄今為止,只有極少部分商家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進行流通。或可
言之,當下進行虛擬貨幣投資的參與者,相當一部分是以博取差價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懷著將其視為未來的貨幣來進行提前貯藏的目的。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民眾推薦這一品類,增加市場上願意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商家。
風險可能性:4
風險影響程度:3
法律主體風險
2013
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其聲稱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
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美國國稅局發布的2014年第21號通告稱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將被視作財產而不
是一種貨幣。總而言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確立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監管當局施加影響,早日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
風險可能性:5
風險影響程度:3
⑨ 什麼是ICO,國家為什麼要禁止
問題一: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問題二:因為ICO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所以被國家禁止。
禁止ICO根據公告發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9)虛擬貨幣工信部擴展閱讀: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⑩ 每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都是由那個機構來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