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凍結虛擬貨幣案例
①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1
日常生活中,經常有陌生電話號稱免費拉人進股票群;網路平台上,也經常有各種股票講課的廣告。很多人抱著不花錢只是進群看看、聽聽課的心態,沒想到卻一步步陷入被騙的漩渦,損失慘重。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些股票群里所謂的「老師」首先推薦股票,取得信任後,就會推薦自行發行的虛擬數字貨幣,來騙取投資者錢財。
「虛擬幣」號稱100倍溢價 網站關閉捲款跑路
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潛伏進股票群後發現,全國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為免費而入群。
聲音來源——某股票群講課音頻: 貝特曼是我國首家、唯一一家數字貨幣平台即將上線。該平台要發行它的平台幣相當於它的股票,相當於IPO。我預計它的平台幣有10到20倍的溢價,甚至有100倍的溢價。
在所謂10倍到100倍暴利誘惑下,很多人買入大量「虛擬幣」。突然,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一夜之間關閉,毫無徵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聯系不到任何一個所謂的「老師」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資金都無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騙金額最高達百萬元 。
北京市投資者: 4月9日凌晨1點鍾,半夜醒了以後拿手機看一眼這個盤面怎麼樣,發現平台點不開了,所有數字都不見了,自己賬號也空了,那些群都沒了,所有鏈接都打不開了。我一共被騙了40多萬元,多的被騙100多萬元。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們貸款出來,基本上這100多萬元都是貸的。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有小孩子讀書,信用卡還不上會影響徵信,小孩子讀書讀不了,我的信用都會出問題,已經走頭無路了。
一位股齡近20年的女士,投資非常謹慎,覺得自己肯定不會被騙,剛開始看著群里其他人紛紛跟著老師操作數字貨幣也不為所動。但是,隨著群里人不停曬一些超高利潤的盈利截圖,以及「老師」的不斷洗腦 ,於是也抱著試試的心態投進了第一筆錢。
河南省平頂山市投資者: 還是禁不住誘惑,先轉進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獎了,晚上12點又買進,等於44000元全投入進去了。投入進去之後,他說這是鎖倉期,又開始發行了平台幣,平台幣又是10倍的利潤。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我國《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最高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用股票講課當幌子 人情關懷蒙騙老年人
為何這種常見的詐騙套路能屢試不爽?記者發現,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這些詐騙團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規金融平台為自己背書,編造一些虛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誘受害者上鉤。
記者在股票群中看到,這個網路講課平台名為「朗盛翻倍大講堂」。投資者通過其發布的股票授課廣告而加入,很多人一開始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進入平台聽課 。除了講課,每天半夜所謂的「老師」還會發長文為「學員」答疑解惑,配上美女頭像的「助理老師」,隨時解答「學員」的股票疑問。在逐漸取得信任後,「老師」游說「學員」購買虛擬數字貨幣 。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開始給你推薦幾只股賺錢了,後面推薦的幾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著,然後說現在大行情不好,就讓你把股票全部賣了,來買新幣。
北京市投資者: 虛擬幣利潤太高了,高到一會兒幾元、幾十元就漲上去了,我們這一撥最終炒的是要達到10倍。他循循善誘地講課,人情味特濃,特別關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也曾有過懷疑,但詐騙團伙屢屢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為背書來迷惑投資者 ,記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資者表達出疑惑,馬上就會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後留下的都是一些沒有接觸過虛擬貨幣,缺乏金融知識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記者透露,直到現在他們都沒見過這個所謂的證券公司李總,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並且,事後他們才反應過來,「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虛擬貨幣」打新和漲跌幅也並不真實,完全是詐騙平台自導自演的數字假象 。
五類網路詐騙屢禁不止 警方提示風險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經報案。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還有很多類似的詐騙團伙仍在行騙。那麼,普通投資者應該如何避免被騙?
多名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最近發現又有新的股票講課平台和新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出現 。當他們用自己的手機號及身份證信息注冊登錄時,發現只要以前在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冊過的人 ,在新的所謂的「奧斯曼交易平台」注冊後,賬號都顯示處於凍結狀態無法進入 。
北京市投資者: 我發現了一個奧斯曼平台,也是數字貨幣。內容跟貝特曼一樣,就是名字不一樣。幣種有些區別,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資金管理、新幣申購、流水查詢等內容都一模一樣。
記者又在多個網路平台發現,還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時間也被同樣的手段騙過,除了平台名字及講課老師名字不同,其他行騙手段幾乎完全一樣。在得知被騙後,多位受害者已經報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紅星派出所 工作人員: 這個案子已經立案並展開調查,後期刑警負責查。
警方表示類似的詐騙案件非常多,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賬戶轉賬過後,一旦感覺異常,應該立即報警 。
目前公安機關發現的詐騙類型已經超過50種,其中5種主要類型案件高發多發,分別是是網路 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路貸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 。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應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應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資。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2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風透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吸引民眾參與投資。」他說。
凌風表示,「在推特、貼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動私聊,給你介紹他們的項目,那麼這些基本可判斷為騙局;如果有人發邀請碼,則基本可判定為傳銷。」
根據知帆科技發布的《2021年區塊鏈和虛擬貨幣犯罪趨勢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虛擬貨幣傳銷類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錢包模式、虛假「智能合約」模式、智能合約模式、礦機租賃模式、雲礦機模式、量化機器人模式、短視頻模式、矩陣DAPP模式、鏈游元宇宙模式這10種典型情況。
以當下火熱的「元宇宙」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報告》指出,該類案件通常為項目方通過蹭熱點、掛靠知名項目等手法吸引投資人入場,不斷拉升游戲代幣價值,又靠動靜結合的高額收益來吸引更多投機者加入,其本質仍是靠用戶兌換平台幣消耗的主流幣來擴大資金池,項目方趁機套錢跑路。
業內人士分析稱,作為新型網路傳銷形式,虛擬貨幣傳銷隱蔽性強,但騙術萬變不離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徵:一是入門費,投資者需通過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傳銷參與者的收益來源於其所發展的下線成員交納的費用;三是復式計酬,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依據給付報酬。
針對前述這些情況,相關部門也在加大監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將虛擬幣交易納入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國銀保監會此前也發布了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記者注意到,在今年兩會期間,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表達了加強元宇宙相關產業監管的觀點。全國政協委員、第五空間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長、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名譽會長談劍鋒表示,目前,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NFT虛擬藝術品(如卡通人像、電子油畫)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監管卻較難落實,可能形成新的洗錢通道。
「數字經濟要深化發展,必須要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但同時要謹防資本利用國家發展規劃和熱點概念,製造新的虛擬經濟泡沫,防止個別人鑽政策紅利『空子』、割投資者『韭菜』。」談劍鋒說。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對記者表示,目前包括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網路詐騙層出不窮,主要是利用了大眾兩個心態,一是新技術、新要素或者新的應用產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機心理,未經了解就去投機、想去賺一筆快錢。
為此,王鵬提出以下建議以便防範以元宇宙、NFT等概念為噱頭的網路詐騙,一是相關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打擊力度,及時發現相關的線索,及時切斷、及時處置,而不是說把小問題轉化成了大的社會性問題才去處置;
二是行業協會等相關專業化機構要針對元宇宙、NFT等新技術出台相關的行業守則,加強對大眾的.教育;三是大眾媒體要加強相關的宣傳,一方面是對技術應用本身加強宣傳,去掉技術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讓大家提高風險意識。
「最後,我覺得從自身角度出發,一是要加強對於技術的學習,不要人雲亦雲,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風險越高;二是不要輕信所謂的好機會,對於能在短時間內賺快錢的說法要謹慎,要從長遠出發考慮問題。」王鵬說。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3
近來,菲律賓國內有超過15萬年輕人沉迷於玩一款寵物養成游戲賺錢。其原理是玩家通過飼養一個小精靈獲得電子卡牌。這種卡牌其實是一種虛擬貨幣,玩家可在專門的網路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從而換取現實中的貨幣。
這些年輕人靠「挖礦」得到虛擬貨幣,每月能獲得幾百美元不等的收入。這本質上就是包著游戲外衣的區塊鏈代幣游戲,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約200美元的菲律賓,玩游戲還能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對於年輕人來說無疑有著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過區塊鏈代幣游戲實現獲利是不穩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場騙局。比如今年年初風靡一時的「火星志願者」區塊鏈游戲,雖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馬斯克,宣傳「邊玩邊賺」、收益高達萬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購入虛擬幣,最終游戲宣傳的高收益因幣值崩潰化為泡影。
針對此類行為,今年2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熱點,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鏈游戲」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本質上來說,打著玩游戲的旗號獲得的虛擬代幣到底能換多少錢,是基於極不穩定的市場交易價值,一旦崩潰,最後就會淪為一場泡沫游戲。
因此,中國一直注重對比特幣等的監管,去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要求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從純技術的角度看,專業礦機在區塊鏈「挖礦」效率上遠勝過一般玩游戲的機器。中國一度占據全球「礦場」算力60%以上,許多「礦工」在中國尋找小水電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設了海量礦機。
然而,中國即使能通過挖比特幣等各類幣種獲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堅決關停了各地的礦場,算力佔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這是正確的決策,因為浪費巨量的能源只是用來生產賭場的籌碼,對中國整體而言沒有益處,許多人發現之前顯卡的價格大漲,就是與大量顯卡被用於挖礦有關。如果引發年輕人參與區塊鏈貨幣炒作,後果則會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國如此堅決監管並關停各類區塊鏈貨幣炒作的國家在全球范圍內並不多。韓國青年因生活壓力巨大,紛紛參與數字貨幣游戲,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幣交易有三分之二發生在韓國。
毫無疑問,數字技術的發展是新世紀以來全球經濟的亮點,但是對「e時代」的年輕人來說不見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數國家的年輕人生長於數字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受各種暴富神話的影響,他們對財富的認知也在發生變化。上一代人在工廠流水線上辛苦工作積累財富的方式在年輕人心中「大勢已去」,沒有吸引力了。
其實對於菲律賓等勞動力眾多、缺少就業機會的國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廠流水線工作,對年輕人來說也是不錯的發展起點,而且工廠還能解決大量就業,當地政府非常歡迎。然而,電子文化先於工業文化侵襲了這些國家,只需要低檔的電腦和手機就足以讓整個國家的年輕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國家意識到這個問題,會將數字技術引導向正確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間提倡遠程教學、限制青少年打游戲的時間、對游戲內容進行監管。但是世界各國發展水平不一,能通過發展享受到數字技術的成果已經不容易,想要進一步興利除弊則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無論科技如何進步,國家想要實現長遠發展,年輕人奮發向上的精神內核不能丟。撥開技術編織的迷霧,正確認識種種新包裝下的龐氏騙局或者泡沫經濟炒作,是正能量社會的應有之義。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新能源等各種科技的不斷進步,也許有朝一日,傳統行業的勞動性質會發生本質上的改變,但這種改變需要將年輕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創新,而非越來越多地沉溺於「資本與人性」的泡沫游戲。
② 百思買投的錢被凍結了怎麼辦
在幣圈很多人賺到了錢,但是 2017 年 9 - 4 的緣故,現在我們並不能直接把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換成人民幣,所以我們需要使用 OTC 的方式來賣出數字貨幣,雖然交易所要求每個用戶進行 KYC 的操作,但是仍然有一些黑錢流入,這個時候如果剛好這些黑錢流到了你的銀行卡,你的銀行卡就被凍結了。
銀行卡凍結的原因
銀行卡凍結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銀行凍結,一種是司法凍結。
當你銀行卡被凍結之後,你可能會收到被凍結的簡訊,也可以在登陸網銀的時候,提醒你被凍結,有的銀行卡需要你轉賬的時候,才提醒你凍結。凍結之後,你需要打電話給銀行,很多銀行也需要你去線下的銀行詢問,到底是因為什麼凍結的銀行卡。一般來說,如果是銀行凍結的話就不太嚴重,可能是你的一些異常行為導致了銀行的風控,比如異常大額交易,頻繁多人多次交易等等。這種凍結問題不大,一般只是凍結網銀的一些操作,但是櫃台的業務是沒有影響,通過溝通,提供交易證明就可以解凍。
第二種司法凍結就比較麻煩,大概率是因為你收到了電信詐騙的資金,被詐騙的受害者報警後,司法會根據電信詐騙資金的流動,把相關的銀行卡全部凍結,舉例,比如這筆錢經手了 5 個銀行卡,那麼這 5 個銀行卡可能都會受到牽連。凍結的時候,一般開始的時候是 3 天,接著如果沒有解凍,會繼續凍結半年,半年如果案子還沒有解決的話,就可能繼續續凍。
自從去年頒布新的稅收法之後,銀行對於所有企業和個人賬戶都有進行監控,只要你每天賬戶進出資金超過了銀行設定的閾值,那麼就會被監控升級,並且設定了好幾個標准,只要達到了某個級別的標准,就會相應的監控更多的信息。
舉個例子,聽說銀行設定的最低標準是5萬每天,只要你超過了5萬塊錢的進或者出,那麼就會被監控,也就是說每天進賬出賬低於5萬就不會監控,當然也有人說超過1萬的進賬出賬就會被監控,至於真實的額度標准並沒有給出明確的公告,為什麼不給出公告,這也是為了防止一些非法分子鑽空子,以及具體額度可能隨著經濟走勢是在變化的。
再上升一個標准,假如是20萬,只要你每天超過20萬的進賬或者出賬,那麼賬戶會被監控,並且不只是監控,可能會電話抽樣關心一下,說白了就是更深入了調查下,如果再更高級別,假如是100萬或者200萬進賬出賬,那麼你一定會被電話關心問候,甚至會需要等待一些時間,因為需要暗地裡對你進行更多的信息調查,看你最近有沒有什麼記錄。
銀行卡無故被凍結怎麼辦
首先要和大家說的是,現在其實很多的凍卡都只是臨時凍結三天,到期後就會自動解封。所以如果銀行卡被凍結,第一時間千萬不要著急,先耐心等待幾天再考慮下一步。那麼凍卡三四天之後還是沒有解凍,這時我們應該做什麼?
第一步,聯系銀行
通過聯系銀行,我們要知道被哪個公安部門機構凍結,問清楚辦案人員的聯系方式。有些情況銀行只能看到凍結機構,這時候就得我們自己去網上或通過其他方法找到對方聯系方式,這里告訴大家一個常用方法:
首先打開瀏覽器,進入網路首頁,然後點擊左上角的「地圖」;
在地圖搜索欄搜索要查詢的公安局名稱,比如:廣州市公安局,然後點擊搜索,我們可以看到下面有一個公開的聯系方式。
銀行卡交易流水一份(這個可以直接拿本人身份證去銀行列印)
銀行卡復印件一份(拿上銀行卡去列印店復印,很簡單的)
身份件復印件一份(同上)
otc交易流水一份
本人涉案自述一份
第二步,聯系凍結單位
有了聯系方式後我們可以和凍結單位取得聯系,和對方說清楚我們自己的具體情況,然後問對方是哪筆資金出了問題,涉及到什麼案件,涉及的金額有多大等等。總之要盡可能得了解清楚一點,這樣我們後面辦事時心裡也會更有譜。
當然,有些時候對方會要求我們要到所在地配合調查,這時候我們一定不要躲也不用怕,溝通的態度要注意好一點,然後准備好相關資料,如實描述配合調查就好。
第三步,准備好相關資料
在配合調查時,一般我們自己需要自己提前准備好一些資料,包括:
前三個都比較簡單就不多說了,這里主要說一下第四和第五的otc交易流水及本人涉案自述。
otc交易流水這個,通常我們可以和平台聯系讓平台給。但有一點要注意,越是正規的平台越不會主動透露用戶信息,不過我們可以通過協商,讓警方去聯系交易所進行獲取,一般正規平台都會主動配合。
我們可以主動聯系凍卡單位,讓他們以公安身份直接向平台調取相關資料,比如索要otc交易流水,交易對手信息等。如果知道平台電話的話,可以讓警方打電話要求平台提供資料,沒有的話也通過郵件(格式可以參考下面這個)。不過不同平台的要求可能也不一樣,具體還得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另外一份資料是本人涉案自我陳述,這個相對而言比較麻煩。但其實說白了,就是讓你自己講清楚整個事情的經過,比如這筆交易是怎麼發生的,你對對方的身份知不知情等等。這里得提醒大家,在和公安溝通的過程中一定要強調自己不知情,因為只有你自己不知情在法律上才屬於善意取得,不知者無罪。關於涉案自我陳述的寫法,可以參考下面這個:
第四步,提交資料,等待解凍
把相關資料提交給警方後其實我們就只需要耐心等待就好了。但這里有一種情況是,我們被凍結的資金很多,實際上涉案的資金卻較少,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其實是可以和公安協商,讓他們只扣押涉案金額等值的資金,然後要求將你卡里剩餘的部分進行解凍。
這種情況公安部門一般都會給我們開扣押資金的收據,拿到收據後整個解凍流程就告一段落了,這時候我們就什麼不用再去管銀行卡被凍的事,只要耐心等待案件處理好,我們被凍結的資金就會自行解凍。一般都不會超過半年。
最後,如果凍結了很久沒處理,我們可以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投訴。
當然,這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銀行卡被法院凍結的,六個月後自動解凍。但是執行人申請延長時間的,會進行續凍,不過這種相對比較少。如果過了半年銀行卡還處於凍結狀態,這就說明涉案的金額比較大,或者是案件還沒有實質進展。這樣的話,我們就只能耐心等待了,或許也能找靠譜的律師進行求助。
不過說句實在話,真正的凍卡其實概率還是比較低的。比特派在凍卡最嚴峻的那段時間發起了一次微博投票,銀行卡被凍結短期未解凍的人數佔比不到10%,絕大多數人都是從沒經歷過凍卡,而極少一部分人雖然銀行卡被凍過,但都是已成功解凍。
最後,如果我們的銀行賬戶不小心和其他非法賬戶接觸到被污染了,或者是不小心收到一些來路不明的資金而導致被凍卡,其實我們也不用太過於驚慌。因為現在相關單位都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投資方式,就像我們炒股買基金一樣,而且也有很多案例表明法律會保護我們個人的虛擬貨幣資產。
凍卡的本質是公安辦案的需要和過程,而不是處置,更加不是我們的問題。我們要有耐心,按照上面的步驟多去嘗試,相信問題很快就會得到解決。
本內容來自知乎,作者:【幣見未來】的高贊回答《在網上買火幣莫名其妙銀行卡被凍結了,這種情況一般多久解凍啊?》,有問題,請關注咨詢作者。
③ 虛擬幣被盜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④ 虛擬財產糾紛案
什麼游戲啊.其實也看他們什麼公司了~
網路虛擬財產一般是指網路游戲玩家通過網路游戲積累或直接向網路游戲運營商購買的網路游戲幣、游戲裝備等虛擬的財產。隨著網路游戲的盛行,網路虛擬財產已成為上千萬網路游戲用戶的重要財富,與此相伴,網路虛擬財產交易活動越來越頻繁,已成為一種全新的經濟現象,甚至出現了以網路游戲積累虛擬財產並予以出售的特殊職業者。在網路虛擬財產的積累和交易過程中,網路虛擬財產被侵犯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因之而起的網路虛擬財產糾紛不斷發生。
實踐中,網路因虛擬財產引發的民事糾紛大致有如下情形:其一,網路虛擬財產被盜引發的玩家與盜竊者之間、玩家與運營商之間的糾紛;其二,網路虛擬財產交易中欺詐行為引起的糾紛;其三,因運營商停止運營引發的網路虛擬財產糾紛;其四,游戲數據丟失損害到網路虛擬財產而引起的糾紛;其五,因運營商誤以為玩家使用外掛賬號被封引起的網路虛擬財產糾紛。
面對不斷發生的網路虛擬財產糾紛,網路虛擬財產擁有者在與運營商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往往選擇求助法院,提起訴訟。對於此類案件的審理和判決,在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中沒有直接對應的法律條文,但是,人民法院作為權利救濟的最後法律屏障,不能因此而置之不理,在網路虛擬財產保護的專門法律依據出台之前,應當合法、合理、穩妥地處理此類糾紛。在虛擬財產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中,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首先,應當弄清楚網路虛擬財產是不是法律保護的合法財產,這是適用法律審理網路虛擬財產糾紛案件的前提。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筆者認為,應當擴大該法條中「其他合法財產」的解釋,將網路虛擬財產納入「其他合法財產」范圍之內。這是因為:其一,網路虛擬財產這一特殊標的物具有財產屬性且不為法律所禁止。網路虛擬財產盡管存在於網路虛擬世界中,但這種財產凝結著某種體力或腦力勞動�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能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擁有者對其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這些特性為廣大玩家普遍認可和接受,因此這種特殊財產與現實財產一樣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其二,網路虛擬財產取得手段不為法律所禁止。網路虛擬財產是玩家花費時間和精力進行游戲積累或直接向網路游戲運營商購買而取得,是游戲者付出勞動、智力或金錢的一種成果,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其次,如何適用法律來審理此類案件。從網路虛擬財產引發的民事糾紛的情形來看,網路虛擬財產糾紛的審理不能適用知識產權法,因為存在於互聯網中的網路虛擬財產不具備地域性、時間性、可復制性等知識產權的權利特徵,網路虛擬財產的擁有者可隨時隨地使用,不受地域和時間的限制。況且,受到侵犯的往往是玩家通過付出勞動、金錢而得到的虛擬財產,並不是網路運營商智力開發的虛擬物品,如果適用知識產權法來調整,對於玩家是不公平的,且違背保護虛擬財產的宗旨。
就目前權宜而言,適用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調整此類糾紛較為妥當。其理由在於,網路虛擬財產供應者亦即網路游戲運營商與游戲用戶之間存在非典型的服務合同關系,在該合同中,游戲運營商和玩家是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玩家注冊賬號,接受網路運營商的服務,並以按時間付費或接受網路廣告為對價參與游戲,玩家要獲取虛擬裝備,需付出精力或金錢。游戲運營商則應當負有保障玩家虛擬財產安全的義務。同時,網路游戲也是玩家的一種特殊消費,經營者有保護消費者的責任,玩家作為消費者在接受網路游戲運營商的服務時,其權益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享有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財產安全的要求。如果是由於游戲運營商的技術和運作差錯造成玩家虛擬財產損失的,應該由游戲運營商來承擔相應責任,恢復玩家的級別和裝備;如果是第三方非法竊取,但游戲運營商在服務過程中因疏忽而沒有盡到安全防護義務造成玩家損失的,也應負連帶責任。其法律根據就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或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
⑤ 虛擬貨幣法律問題的資料
這算是一個比較前沿的法律問題吧,應該沒有相關的書,不過我可以提供一些信息給你。
應該就是這兩周,韓國法院受理了一起有關虛擬貨幣的案件,做出了一個判決,大意是承認虛擬貨幣為公民私有財產的法律地位。公民的私有財產當然受法律保護,法院判決侵權方輸的。然後我記得,文章還提到,中國至今沒有有關虛擬貨幣的案例,所以,韓國的判決可以說是法律界對於虛擬貨幣最初的態度立場。
因為是手機上的,沒有辦法搜索原文給你。我就記得這么多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⑥ 被朋友騙去買虛擬幣錢被騙了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⑦ 什麼是虛擬貨幣,利用虛擬貨幣犯罪的案例有哪些
舉個例子,比如說網路游戲中使用的游戲幣,事實意義上都是用真實貨幣充值的,或者說是你在游戲中花費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得到的游戲獎勵(游戲裝備或等級),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凝結了你的勞動,形成勞動所得,所以當別人侵犯了你在游戲中的虛擬貨幣,即構成犯罪
其形式一般有:游戲詐騙,游戲帳號盜竊等
⑧ 虛擬貨幣被騙30萬不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相關法院均認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於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虛擬貨幣非我國規定的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因雙方買賣的標的物為虛擬貨幣,故案涉買賣合同應為無效合同,交易造成的後果和引發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故對於上述原告的訴請均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