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破獲特大虛擬貨幣案進展
⑴ 百川幣特大傳銷案
這是做虛擬貨幣的,建議謹慎投資,選擇不對努力白費,點開頭像昵稱交流。
⑵ 西安區塊鏈網路傳銷案已破獲了嗎
已經破了,你千萬要小心,只要是網上說什麼幣的,基本是騙人的。可以找一些資訊類型的站看看,找區塊鏈資訊類型的網站特別容易,你可以網路一下「區塊鏈網」便可,「區塊鏈XX網」之類的資訊站,國內至少上千家。不介紹了,你自己網路一下吧。
⑶ 虛擬貨幣騙財把案要幾個人一塊去
所有人一起去報案會並案成一個案子的,記得保留相關聊天記錄和支付截圖等等方便警方取證調查
⑷ 西安破獲的盜竊虛擬貨幣案涉案金額達多少
日前從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了解到,歷時近半年的「3·30」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告破,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初步查明該團伙所涉案件案值達6億元。
2018年3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接到受害人張某報警,稱其個人電腦疑似被非法入侵,大量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被洗劫一空,市值達上億元。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
經審查,3名犯罪嫌疑人均為高級黑客,曾通過多次非法入侵、控制公司企業和個人網路系統,獲取大量非法收益,初步查明的涉案金額就達6億元。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⑸ 東陽吳英案現在又什麼新進展沒
吳英案進展:
2007年2月13日:吳英被刑拘
曾因創造「一夜暴富」神話而引起海內外關注的浙江「東陽億萬富姐」吳英,日前被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東陽市政府已經著手對吳英下屬的「本色集團」進行清產核資,該集團700餘名員工已由市政府墊付工資,相關處置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2007年3月16日:吳英被批准逮捕
經東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26歲的本色集團董事長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37天後,於16日被浙江東陽市公安局逮捕。
2008年2月25日:浙江法院受理吳英涉嫌非法集資案
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檢察機關對東陽億萬「富姐」吳英及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起訴,檢察機關指吳英及本色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七億多元人民幣,同時被起訴的還有林衛平等七人。
2009年12月18日:吳英因集資詐騙一審被判死刑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2009年12月28日:吳英不服一審死刑判決提起上訴
在上訴狀中,吳英提出5點上訴理由,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構成集資詐騙罪,希望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2011年4月7日:吳英二審當庭承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金華市中院開庭,進行吳英案的二審。吳英的辯護律師二審仍為吳英做無罪辯護。吳英當庭認罪,承認此前東陽市檢察院對她「非法集資公眾存款罪」的公訴。
2012年1月18日:浙江高院二審維持吳英死刑判決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英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吳英死刑 發回浙江高院重審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死刑復核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審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訊了被告人,現已復核完畢。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吳英死刑,將案件發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2012年5月21日:吳英集資詐騙案重審改判死緩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後,對吳英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2014年6月5日,東陽市政府牽頭成立了由法院、公安、國土、房管、國資、工商等多部門人員為處置小組成員、副市長陳軍任組長的「吳英案資產處置小組」,同時邀請了林衛平等5名債權人代表成立吳英案資產處置監督小組,對資產處置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014年7月23日,吳英的委託代理人藺文財以陳軍在吳英出事前曾向其索賄十多萬元錢為由,向東陽市政府申請陳軍迴避。
2014年9月4日,浙江省東陽市檢察院對吳永正、藺文財涉嫌誣告陷害罪做出不批捕決定。兩人的刑事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
最新進展:
2014年7月11日,浙江「億萬富姐」吳英減刑案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開庭審理,法院裁定,吳英從死緩減刑至無期徒刑。
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英,因集資詐騙罪於2012年5月21日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浙江省高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緩刑於今年5月期滿,為確定吳英是否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死緩減刑條件,法院決定開庭審理其減刑案。根據浙法公開網公布的浙江省高院(2014)浙刑執字第484號公告,開庭時間為7月11日上午9時30分,地點在浙江省女子監獄,審理方式是公開審理。
吳英案的申訴案件代理律師朱建偉介紹,按照法律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在死緩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期滿後將減為無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將減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的話,由最高法院執行死刑。
終審判決書中認定,吳英被扣押的財產價值1.7億元。但吳英一方認為該鑒定結論明顯偏低,漏計很多資產。
2013年2月20日,吳英家人向最高院提交刑事申訴狀,要求依法撤銷浙江省高院做出的(2012)浙刑二重字第1號刑事判決書,改判無罪,並主張吳英的資產完全可以償清債務。
根據刑訴法相關規定,如果浙江省高院受理上述申訴並立案,應當在3-6個月內做出決定。但朱建偉說,對於這份申訴書,浙江省高院至今未做出受理答復,但也未告知不受理,至今懸而未決,令他們無法採取下一步行動。吳英案還有幾個行政、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但目前均無進展。
2015年3月26日,吳英案律師朱建偉、呂海波再赴浙江東陽,與吳英父親吳永正商議後,決定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浙江省高院等部門提交補充申訴狀,吳英案或由此迎來新曙光。
與此同時,3月初,中辦國辦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的意見》,要求解決發生在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的過程中的司法不公、貪贓枉法等突出問題。而一直飽受詬病的吳英案資產處置工作仍然進展緩慢,吳英案律師指出,東陽官方在本案涉案資產處置上存在諸多不規范甚至違法違規之處,他們將督促有關方面落實上述文件精神。
⑹ 安徽阜南起訴特大電信詐騙案涉嫌詐騙多少億元
2018年8月7日從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該省阜南縣人民檢察院剛剛依法受理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閆東陽、鄒得雲、黃朝明等9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罪一案,簡稱「1·16」特大電信網路詐騙案。
今年1月16日公安機關對此案進行偵辦後,阜陽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收集、固定、完善相關證據,阜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從快對閆東陽、黃朝明等92人以涉嫌詐騙罪做出逮捕決定,並對另外2人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⑺ 虛擬貨幣傳銷帶頭人名單有那些
為了保護隱私權,不會公布具體名字,如徐州市破獲的「未來城萬福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其領導者官方披露姓名為劉某本。
記者在一些「萬福幣」的推廣網站、公眾號看到,劉某頭銜眾多,包括全球未來城集團總裁、美國加州原副州務卿等,還有多張劉某與外國政要、名人的合影。為發展更多會員,劉某還分別在印尼巴厘島、香港等地舉辦了聲勢浩大的招商大會,吸引了國內數千人參加。
劉某還宣稱「萬福幣」是由美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批准,即將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據警方查證,「萬福幣」作為虛擬數字貨幣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並無法律依據,純屬虛構。
徐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萬福幣」都反映了當前傳銷的新特點。
1、假借虛擬貨幣名義
假借虛擬貨幣這一新生事物進行傳銷,同時打著電子商務、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的旗號吸引人,一般群眾不了解,容易上當受騙。
2、網路上發展會員
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主要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這改變了傳統網路傳銷設工作室、報單中心進行傳銷組織活動的模式,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
3、在互聯網上傳播
互聯網使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傳銷骨幹人員經常把總部設在境外,躲在境外發號施令,資金轉移境外,抓捕難,追贓難,除根難。
警方提示,當前網上宣傳的「虛擬貨幣」有一兩百種,真假難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7)東陽破獲特大虛擬貨幣案進展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特點
1、炒作「新概念」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的形式非常靈活,經常改頭換面,很多隻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戲規則」都是由平台說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2、鼓吹「零風險」
「真正的0風險,只賺不賠的理財項目」「中國首枚FC虛擬貨幣橫空出世,將再次打造無數千萬富翁」……記者看到,在FC虛擬貨幣的一份宣傳單頁上,寫著這樣的口號。一位「玩家」告訴記者,其他「玩家」還曾宣稱,今後一枚幣就可以買一棟房。
3、瞄準「老年人」
益陽網路平台案件中,不少參與者已60多歲,年齡最大的接近80歲,而他們平時大部分時間在家裡帶孫輩,對網路的東西搞不懂,有關知識都是聽別人講的。老年人群體有一定財富積累,又對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難以識別虛假宣傳,很容易成為這些網路平台的目標。
⑻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8)東陽破獲特大虛擬貨幣案進展擴展閱讀: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⑼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為什麼涉案金額那麼大
這一起比特幣網路傳銷案件,在今年7月30日正式破案,這是一個盤踞在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組織,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復雜,上下層級多達3000餘層。涉案金額總數高達400多億元,算得上是所有破獲的傳銷案件中涉及地域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犯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這起案件相對於以往的傳銷詐騙有著很大的不同,幾乎可以算是一種新型的傳銷方式。它的最大的特徵就是藉助了互聯網進行傳銷,把隱藏在暗處的傳銷組織從地下搬到了大眾的目光當中。
⑽ 南京警方破獲一起比特幣詐騙案,你認為如何預防此類詐騙
其實想要防止上當受騙,只需要記住一句話,就是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情,一旦有那絕對是一個坑。現在條件越來越好了,每家都有一部分的存款,有的人就會拿著這些錢去做投資或者是理財,然後想獲得更多的利益,但是一個不小心就很容易落入圈套裡面。特別是對於一些老年人來說,攢了一輩子的錢,本來是自己養老用的,但是因為一時貪便宜,想要賺取更多的錢,結果就被騙的什麼都不剩。所以在生活當中我們牢牢的要記住這個句話,就是貪便宜吃大虧,千萬不要相信白給你的好事。這一下可賺大發了
楊某看到賺了這么多錢,就想要把錢提出來,賬戶顯示24個小時之內是會到賬的。結果在等待了24個小時之後,這筆錢並沒有到賬。楊某發現錢沒有到賬之後,就去問了那個丁姐,丁姐說你去找一下那個總監,找了總監之後,總監告訴他讓他去找客服。問到客服之後,客服給到的答復是因為楊某的信息是不相符的,所以一定要繳納賬戶上資金的10%來作為風險金,賬戶里有二百多萬,那麼保證金就是二十二萬多。因為著急提現,楊某相信了對方說的話就向這個賬戶匯了二十二萬多,匯完了這筆錢之後,客服告知他在他匯錢的時候並沒有備注風險金,所以還必須重新繳納。直到此時,楊某才徹底清醒,發現自己被騙了,後來選擇了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