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是虛擬商品
❶ 虛擬貨幣是不是商品
D
如果不算上銀行系統的電子貨幣,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❷ 虛擬類商品是什麼意思
不是實物的意思,在網路上銷售的。。目前虛擬商品主要有如下幾類: 1. 網路游戲點卡、網游裝備、QQ號碼、Q幣等; 2.移動/聯通/小靈通充值卡; 3.IP卡/網路電話/軟體序列號; 4.網店裝修/圖片儲存空間等。 5.電子書,網路軟體
就是 無實質性的東西 但是還是屬於 交易的商品一類的哦。
虛擬商品是無實物性質,網上發布時默認無法選擇物流運輸的商品。可由虛擬貨幣或現實貨幣交易買賣的虛擬商品或者虛擬社會服務等。
商品包括實物商品和虛擬商品,在虛擬商品中又包括數字商品和非數字商品。虛擬商品是指電子商務市場中的數字產品和服務(專指可以通過下載或在線等形式使用的數字產品和服務),具有無實物性質,是在網上發布時默認無法選擇物流運輸的商品,可由虛擬貨幣或現實貨幣交易買賣的虛擬商品或者虛擬社會服務。虛擬商品主要包括計算機軟體、股票行情和金融信息、新聞、書籍、雜志、音樂影像、電視節目、搜索、虛擬雲主機、虛擬雲盤、虛擬光碟機、APP虛擬應用、虛擬商品、網路游戲中的一些產品和在線服務。
虛擬商品是無實物性質,網上發布時默認無法選擇物流運輸的商品。可由虛擬貨幣或現實貨幣交易買賣的虛擬商品或者虛擬社會服務等。
虛擬商品是指電子商務市場中的數字產品和服務(專指可以通過下載或在線等形式使用的數字產品和服務),具有無實物性質,是在網上發布時默認無法選擇物流運輸的商品,可由虛擬貨幣或現實貨幣交易買賣的虛擬商品或者虛擬社會服務。虛擬商品主要包括計算機軟體、股票行情和金融信息、新聞、書籍、雜志、音樂影像、電視節目、搜索、網路游戲中的一些產品和在線服務。
特徵
虛擬商品的物理特性:(1)虛擬商品具有不易破壞性;(2)虛擬商品是一種最典型的知識含量極高的經驗產品,它給消費者提供的是有用的知識和信息,其形式是無形的,無法觀察和觸摸;(3)內容是可以改變的;(4)具有可復制性,且其復制的邊際成本幾乎為零;(5)具有速度優勢。
虛擬商品的經濟特徵:(1)虛擬產品一般是一種高沉沒成本、低邊際成本的產品;(2)非排他性;(3)易被定製化和個性化,這是導致虛擬產品市場易於出現范圍經濟;(4)時效性;(5)具有網路外部性(其價值依賴於使用虛擬商品的用戶數量)。
種類
目前虛擬商品主要有如下幾類:
1. 網路游戲點卡、網游裝備、QQ號碼、Q幣等;
2.移動/聯通/電信/小靈通充值卡;
3.IP卡/網路電話/軟體序列號;
4.網店裝修/圖片儲存空間等。
5.電子書,網路軟體(比如安卓手機軟體、SKYPE語單軟體等)
6.輔助論壇功能商品等
7.網站類產品(包括域名、虛擬空間、網站、搜索服務等)
規范編輯
較為關鍵的策略是普及虛擬商品知識,推廣虛擬商品消費理念,提高虛擬商品銷售的透明度。在銷售中應當充分說明虛擬商品的虛擬性,即其非真實性,客觀地評價虛擬商品的功能,引導消費者的消費期望定在一個適當的、合理的水平。對國家與社會來講,構建虛擬商品市場的規范,出台一系列規范、引導這類市場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制度是必要的,也是緊迫的。
❸ 虛擬貨幣是商品嗎它與現實中的貨幣有什麼區別
虛擬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以人民幣的形式進行交換和買賣…比Q幣和其他網游的游戲幣…但這前提都是需要用人民幣支付的…所以虛擬貨幣只是人民幣的網路化支付形式…當今作為人民幣使用還有些困難。
虛擬貨幣是擁有價值,但不能直接兌換實際物品的貨幣。(如股票、債券等) 因此,虛擬貨幣不是商品。
❹ 虛擬類商品是什麼意思
不是實物的意思。
❺ 比特幣是否屬於貨幣還是屬於特定的虛擬商品
不是真實貨幣,屬於一種電子貨幣,但是並不能被金融社會所接納。可以當做是虛擬商品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
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數量有限,但是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你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❻ 虛擬貨幣和虛擬財產的區別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虛擬財產是指狹義的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它包括網路游戲、電子郵件、網路尋呼等一系列信息類產品。包括長時間虛擬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這點是不能轉換到現實生活中的虛擬財產以及狹義的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它包括網路游戲、電子郵件、網路尋呼等一系列信息類產品。但由於目前網路游戲的盛行,虛擬財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網路游戲空間存在的財物,包括游戲賬號的等級,游戲貨幣、游戲人物擁有的各種裝備等等,這些虛擬財產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現實中的財產。
❼ 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嗎
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曾發文,明確將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根據相關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等。
鑒於此,8月30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率先針對ICO(即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發布風險提示。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發文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9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又針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及市場風險發出提示。9月15日晚,火幣網確認已正式接到監管部門的通知和指導,要求其清理整頓虛擬貨幣交易。
❽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用於電子流通的貨幣。現在虛擬貨幣的范圍很大了,有Q幣、比特幣等等。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壯大,虛擬貨幣越來越豐富,可能會發展成未來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經不止是虛擬貨幣了,已經有了演算法、有了落地項目、有了技術。
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8)虛擬貨幣是虛擬商品擴展閱讀:
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
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參考資料:網路-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