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傳銷宣判
Ⅰ 玩虛擬幣人數只有幾個且是第三層會判傳銷組織領導罪嗎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部
《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
公通字〔2013〕37號
一、關於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問題
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組織、領導多個傳銷組織,單個或者多個組織中的層級已達三級以上的,可將在各個組織中發展的人數合並計算。
組織者、領導者形式上脫離原傳銷組織後,繼續從原傳銷組織獲取報酬或者返利的,原傳銷組織在其脫離後發展人員的層級數和人數,應當計算為其發展的層級數和人數。
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中,確因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的言詞證據的,可以結合依法收集並查證屬實的繳納、支付費用及計酬、返利記錄,視聽資料,傳銷人員關系圖,銀行賬戶交易記錄,互聯網電子數據,鑒定意見等證據,綜合認定參與傳銷的人數、層級數等犯罪事實。
Ⅱ 為什麼很多入虛擬貨幣傳銷的人,一兩年還能穩賺不賠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得看你是從何人口中得知的「一兩年穩賺不賠的事實」,如果是正在做這件事的人告訴你的,你要去分辨他的真假,他和你說這個話的大部分原因是想要帶你入伙。至少我見到的身邊弄這些東西的人,沒有穩賺不賠的,更多的是賠的底朝天,得到了一個新的名字叫「網路難民」。我們去分析一下虛擬貨幣的整個模式是一個金字塔模式,一個人帶入更多的人,去掙那些後來者的錢,前期是可以獲得回報的,因為沒有回報,前期的人不會那麼心甘情願地去招納後期的人,等到發展到了一定規模,就再也提不出來任何錢了。所以一個平台或者說一個幣種能不能維持一兩年,是要看規模夠不夠大,後來者夠不夠多,不然哪有錢回饋給前期進入多人呢?所以穩賺不賠的只有平台經營者
Ⅲ 艾爾發數字貨幣傳銷案判了沒有
艾爾發數字貨幣傳銷案判了沒有?這個我還真的不知道,也沒有聽說過艾爾法數字貨幣傳銷案,這個真的相關情況我不清楚,不清楚
Ⅳ 虛擬幣詐騙,傳銷犯罪在嚴監管下還能堅持多久
雖然虛擬貨幣管理比較困難,但是可以依據銀行法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其進行監管和制裁。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允許給虛擬貨幣辦理結算,這樣虛擬貨幣在中國就沒有交易市場。然而,雖然國內沒有結算市場,但虛擬貨幣可能會選擇到境外去結算,因為虛擬貨幣是依附於互聯網的,在哪個國家結算都可以。
而通過在國外某個網站建一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供人們進行交易,這樣管理起來會比較困難。而國內也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偷偷為虛擬貨幣提供結算服務,這種虛擬貨幣交易市場給監管帶來一定難度。
現在正規支付結算經營機構都不允許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結算通道,但非正規機構仍然可能會在暗地裡提供結算服務。即使對非正規機構都進行清理整頓,某些人還可能會選擇去國外實施類似行為。
(4)虛擬貨幣傳銷宣判擴展閱讀:
對於虛擬貨幣監管而言,應該注重於防止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代替人民幣的功能,以及通過虛擬貨幣從事非法行為,即強化對虛擬貨幣功能和用途的監管。要重點關注虛擬貨幣是否作為貨幣來使用,不僅僅是從貨幣的客體形式看是否屬於偽造和變造人民幣。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使貨幣職能的任何客體,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有關規定。而以代碼形式呈現的虛擬貨幣,只要是被作為貨幣來使用,那性質就相當於假幣,都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其進行監管和制裁。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多地嚴打虛擬貨幣交易 專家:重點監管功能用途
Ⅳ 虛擬貨幣馬克幣傳銷案
是傳銷,了解飛後面家我
Ⅵ 中央開會對傳銷,虛擬幣如何處理
我被一個虛擬貨幣的傳銷組織騙了一萬多塊錢夠買虛擬幣有木有辦法舉報他們
Ⅶ 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哪些虛擬貨幣是傳銷
央視剛剛曝光了一批涉嫌傳銷和詐騙的幣種名單,還有此前約一千多種宣布死亡的數字貨幣。
Ⅷ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上線交易的虛擬幣種涉嫌傳銷是什麼罪
可能會涉及非法集資以及傳銷等相關刑事犯罪。
(1)目前沒有法規對交易平台進行規范,但是交易平台也應盡到審核義務,例如,在上線交易各種網路虛擬貨幣時,應審核該幣是否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網路虛擬貨幣。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線交易的幣種涉嫌傳銷,但為了收取提成,還為該幣種提供交易服務,推動其發展,一旦該幣種被認定構成傳銷,交易平台或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3)同時,虛擬貨幣交易機構的賬戶上存儲了客戶大量資金,但是,各家網路虛擬貨幣交易機構並無獲批吸收公眾資金的資格,這使得交易機構面臨非法集資的潛在風險。
2017 版《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 ( 以下簡稱《指南》 ) ,列舉了虛擬貨幣和傳銷貨幣的幾種區別:
(1)從發行方式上看,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從交易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由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從實現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其本質跟 Q 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Ⅸ 百川幣特大傳銷案百川傳銷案結果如何
據說主要負責人已經被公安機關抓捕,總部已經人物樓空。
近日,百川幣團伙偽造福建日報頭版頭條鼓吹百川幣已被被揭穿。
山東、江西、新疆、廣東等地均曝光了「百川幣」,稱它的運營模式不合法,對於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9月23日新疆新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官方微博稱:「百川幣是傳銷,宣傳得天花亂墜,最終結果是金幣取不出來,轉換成錢就跑路了。」福州也有「百川幣」公司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有報道指出,百川幣商城網站並未備案,其公司也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已有地區公安經偵部門將其定義為傳銷。今年9月23日,新疆新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官方微博發布稱:「我們經偵大隊鄭重發布:百川幣是傳銷,宣傳得天花亂墜,最終結果是金幣取不出來,轉換成錢就跑路了。」
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輸入「福建百川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發現,其已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