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虛擬貨幣
A. mbi虛擬貨幣是傳銷,中國大陸為何不管
是不是傳銷,應當按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B. 國務院金融委首次點名「比特幣」,股價是否會受到影響
近兩年,大家肯定也看得出來比特幣被炒的多厲害,一開始的比特幣只是無人問津的虛擬幣,一開始售價甚至用一塊錢就可以買好幾枚比特幣,經過近兩年的炒作,再加上特斯拉前段時間的推崇,導致比特幣一度成為全世界最值錢的貨幣。
在北京時間2021年5月21日,中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會議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這一則消息發出,想必大家都知道比特幣將來的發展了。
比特幣只是一個虛擬幣其中一種,其他連同比特幣被炒起來的虛擬幣也不自少數,就以以太坊為例。這次比特幣下降對以太幣照樣有影響,但是對於以太幣而言,ICO熱潮褪去還能夠保持在這個價位,使其確立了作為幣圈核心計價貨幣之一的地位,實際上它承擔了大量代幣交易對的計價貨幣。
緊接著就迎來了虛擬幣暴跌,乃至於現在國家發布的最新消息,嚴禁大家炒虛擬幣。這種方式其實說白了就是在賭博,與紙幣不同的是,這次賭博是用網路方式。
有很多人都說,你想抄他的地,他卻想要抄我的家,很多參加虛擬幣的人都知道,其實漲幅都在一瞬間,參與其中,就只能默默等待結果,這無疑就是一種賭博,國家也是看清楚形勢之後為了我們人民著想才會出此政策,虛擬幣想必在不久之後將會陸續倒塌。
C.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3)國務院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D. 國務院金融委出手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比特幣挖礦都有哪些內幕
國家金融委出手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的相關行為,就是要讓這個東西真正熱度降下來。比特幣挖礦消耗了大量能源,消耗了大量的資源,然後交易的過程中它也誘發了整個市場的不穩定性,增加了市場上的投機風險,所以也要對這個東西有所控制。
還有就是影響了金融市場的穩定性,這個怎麼說呢?簡單理解就是原來市場上買股票買基金它固然有一定的風險,但是都是可控的,那不會出現一夜暴富的情況,但比特幣不一樣,這些虛擬貨幣不一樣,你今天要花1萬塊錢買的,一個月之後看有沒有可能漲到2萬塊錢完全有可能,但他也可能就虧的只剩下三四千塊錢,這個風險太高了,而且很多人看到這東西賺錢了,就把資金都轉移向這些方面,就影響了金融市場穩定性了。
E. 央行推出什麼數字貨幣
直接2019年11月9日,央行還沒有推出數字貨幣。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5)國務院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推出數字貨幣的好處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
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
F. 國務院金融委嚴厲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比特幣在中國是不是要涼
我們國家能夠有越來越強烈的意識,而且我們國家也能夠出台更多的政策打擊虛擬貨幣在我們國家的運行,而且我們國家也能夠抵制虛擬貨幣,能夠對更多挖礦行為予以懲處。
我們國家的相關機關能夠履行相應的職責,而且也能夠對更多的虛擬貨幣予以更加嚴厲的譴責。國務院金融委嚴厲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比特幣在中國是不是要涼?我認為比特幣在我們國家的確要涼,之所以這么認為,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比特幣在我們國家將會毫無市場。
我認為比特幣的確會涼涼,因為我們國家能夠有更加嚴厲的監管行為,而且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比特幣一定會在我們國家消失。比特幣最終會變得毫無市場。如果我們仍然想要投資比特幣的話,我們應該讓自己也更加清醒地認識,比特幣一定會更加涼涼,不會受到我們國家的重視。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麼想法嗎?
G. 國務院金融委打擊挖礦和交易行為,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未來數字貨幣在中國基本沒有發展的空間。這次的會議著重強調了,這段時間比特幣價格波動的事件。會議指出,要控制比特幣造成的金融風險,同時對國內的挖礦組織進行嚴格打擊。其實一直以來,中國監管單位對比特幣的發展就持負面看法,官方已經做出了定義,那就是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種虛擬商品,並非貨幣,也沒有貨幣交易的功能。其實之前國內就已經對比特幣的交易平台進行清理,並且禁止在境內用比特幣進行定價。
而且更糟糕的是,比特幣至今還沒有獲得哪個國家的認可,其交易市場更是毫無規則,每天都充斥著各種假消息,隨便一個人的言論或者政府的政策變動,就有可能引起比特幣價格的大跌,這對於投資者來說,毫無疑問是收割的地方。而且在交易環節,比特幣至今也沒有獲得突破,馬斯克也取消了使用比特幣支付的方式,因為他認為比特幣不環保。
H. 在中國合法的虛擬貨幣都有哪些
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8)國務院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執法從嚴:
(二十三)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由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
(二十四)對違反本通知要求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由文化行政部門、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二十五)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盜號」、「私服」、「外掛」、非法獲利、洗錢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各部門應定期溝通,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所發行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與游戲內道具名稱重合。網路游戲內道具的管理規定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I.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商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商務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近年來,隨著網路游戲的迅速發展,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廣泛應用於網路游戲經營服務之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促進網路游戲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經濟和社會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用戶權益缺乏保障;二是市場行為缺乏監管;三是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使用中引發的糾紛不斷。
為規范網路游戲市場經營秩序,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路游戲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7]10號)和《關於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路游戲賭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號)等文件精神,經商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同意,現就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市場准入,加強主體管理
(一)本通知所稱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路游戲服務,表現為網路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門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的,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第412號令)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管理。凡提供上述兩項服務的企業,須符合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有關條件,向企業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初審後報文化部審批。「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是指發行並提供虛擬貨幣使用服務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是指為用戶間交易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提供平台化服務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以上兩項業務。
(三)企業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除依法提交相關材料外,須在業務發展報告中提交虛擬貨幣表現形式、發行范圍、單位購買價格、終止服務時的退還方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四)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此類企業在提出申請時,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須在業務發展報告中提交服務(平台)模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用戶賬號與實名銀行賬戶綁定情況、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五)已經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交易服務的企業,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相關經營業務。逾期未申請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文化行政部門批准文件抄送商務部和中國人民銀行。
二、規范發行和交易行為,防範市場風險
(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產品營運情況,適量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嚴禁以預付資金佔用為目的的惡意發行行為。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虛擬貨幣總量等情況,須按季度報送企業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
(七)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保存用戶的充值記錄。該記錄保存期自用戶充值之日起不少於180天。
(八)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它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訴處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並在企業向用戶提供服務的網站上顯著位置進行說明。
(十)用戶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的,應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序處理。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積極協助進行取證和協調解決。
(十一)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計劃終止其產品和服務提供的,須提前60天予以公告。終止服務時,對於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它方式退還用戶。
網路游戲因停止服務接入、技術故障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自身原因連續中斷服務30天的,視為終止。
(十二)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變更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單位購買價格,在新增虛擬貨幣發行種類時,需根據本通知第三條所列材料內容報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十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支持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的,應採取技術措施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用戶賬戶之間的轉移功能。
(十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在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相關交易服務時,須規定出售方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並要求其綁定與實名注冊信息一致的境內銀行帳戶。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必須保留用戶間的相關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保留期自交易行為發生之日起不少於180天。
(十五)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要建立違法交易責任追究制度和技術措施,嚴格甄別交易信息的真偽,禁止違法交易。在明知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為非法獲取或接到舉報並核實的,應及時刪除虛假交易信息和終止提供交易服務。
(十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十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和交易服務企業應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在相關部門依法調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記錄。
(十八)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用戶間虛擬貨幣轉移服務的,應採取技術措施保留轉移記錄,相關記錄保存時間不少於180天。
三、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利用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九)各地要按照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門《關於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路游戲賭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號)的要求,配合公安機關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路游戲,嚴厲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在用戶直接投入現金或虛擬貨幣的前提下,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戲道具或虛擬貨幣。
(二十一)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應積極配合管理部門,採取技術手段打擊「盜號」、「私服」、「外掛」等。
(二十二)對經文化部認定的網路游戲「私服」、「外掛」網站上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由文化部通報中國人民銀行。
四、加大執法力度,凈化市場環境
(二十三)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由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
(二十四)對違反本通知要求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由文化行政部門、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二十五)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盜號」、「私服」、「外掛」、非法獲利、洗錢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各部門應定期溝通,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所發行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與游戲內道具名稱重合。網路游戲內道具的管理規定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特此通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新聞出版總署。
文化部 商務部
二○○九年六月四日
《文化部 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讀
近年來,隨著網路游戲的迅速發展,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廣泛應用於經營服務之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經濟和社會問題,特別是市場行為缺乏監管、用戶權益缺乏保障、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使用范圍缺少限制等現象比較嚴重,成為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要求切實加強管理。2009年6月4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會簽同意,文化部、商務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著眼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力求解決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通知》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
一、首次明確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定義
確定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內涵和外延,是開展管理工作的基礎。《通知》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做出如下界定:「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游戲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路游戲服務,表現為網路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
上述界定,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從管理實踐出發做了區分,《通知》所定義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涉及網路游戲內的虛擬道具(例如角色服飾、游戲幣、武器道具等),與法定貨幣有直接的關系。對於游戲內道具的管理,《通知》中預留了管理介面,相關管理規定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二、適應新發展,解決新問題
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管理面臨市場行為缺乏監管、用戶權益缺乏保障、使用范圍缺少限制等突出問題,《通知》著力解決制度缺失問題,從依法行政的角度為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管理提供了依據,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制度創新:
一是加強主體管理,《通知》在網路游戲經營許可中細化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兩項業務,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通知》同時也規定了從事這兩項業務的企業申報程序。
二是從電子商務管理出發,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 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
三是規范市場行為,防範市場風險。特別是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作出了嚴格規定,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防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對現實金融秩序可能的沖擊。
四是對相關企業提出嚴格要求。《通知》對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都明確了一系列規定,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例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支持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的,應採取技術措施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用戶帳戶之間的轉移功能。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要建立違法交易責任追究制度和技術措施,嚴格甄別交易信息的真偽,在明知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為非法獲取或接到舉報並核實的,應及時刪除虛假交易信息和終止提供交易服務。
五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通知》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網路游戲的功能系統非常復雜,限制未成年人參與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交易活動,對於保護未成年人、防止過於復雜的經濟功能影響未成年人成長有積極作用。
三、切實保障用戶合法權益,明確企業責任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中一直存在著用戶合法權益保障不力的問題。某些網路游戲產品在終止服務時,對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不退還、不補償,損害了用戶合法權益。
《通知》在用戶權益保障方面明確了企業責任。在用戶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的情況下,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序處理。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積極協助進行取證和協調解決。在終止服務時,對於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退還用戶。
同時,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在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相關交易服務時,須規定出售方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並綁定與注冊信息一致的境內銀行賬戶,保留用戶間的相關交易記錄和帳務記錄。
四、嚴厲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通知》充分利用現有的管理手段,提出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規范市場秩序、保障網路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防止和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違法犯罪行為。
(一)《通知》與《關於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路游戲賭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號)實行對接,要求各地配合公安機關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路游戲,嚴厲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為。目前,某些網路游戲產品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博彩的方式分配游戲道具或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用戶和社會中產生了不良影響,《通知》禁止此種行為,對涉嫌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進行賭博或博彩的行為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二)從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角度,加大對「私服」、「外掛」網站的打擊力度。當前,「私服」、「外掛」已經成為損害網路游戲行業的毒瘤,文化部在堅持打擊、查處的同時,首次從網上支付角度,對經文化部認定的網路游戲「私服」、「外掛」網站上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由文化部通報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機構將依法監管
J.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叫什麼
截止至2019年9月,央行數字貨幣還未發行。
央行數字貨幣發展歷史如下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
2019年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
2019年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10)國務院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現實意義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
運營體系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文中表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該模式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
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同時,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且能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還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