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文件虛擬貨幣
❶ 公司用內部虛擬貨幣換取員工增值稅發票 (有公司抬頭與納稅識別號發票內容為餐飲或辦公用品)是否合法
不合法。
法律法規依據如下:
《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
《發票管理辦法》
…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 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 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 開發 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 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 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 票。
…
《稅收征管法》
…
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請參考。
❷ 虛擬貨幣個稅
不反對國家徵收個稅,但先要保護個人的虛擬財產
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據北京市地稅局相關人士透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北京地稅還將出台核定個人銷售虛擬貨幣財產原值的相關辦法。
關於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在網路虛擬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貨幣。除了各大網路游戲公司所發行的、冠有各種品名的虛擬貨幣外,使用較普遍的虛擬貨幣還包括騰訊Q幣等。
目前虛擬世界的網路交易已經大大超出了人們的設想,已經形成了產、供、銷一條龍的龐大網上交易市場。而且,產生了專門從事「打幣」的職業打工一族;也出現了專門兌換各種游戲幣的兌換店。
❸ 虛擬貨幣交易稅稅率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的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❹ 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❺ 2008年10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北京市地稅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的收入將徵收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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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國稅總局允許虛擬貨幣買賣合法化嗎
國家是不支持也不允許虛擬貨幣買賣的 比如不允許比特幣交易 至於游戲幣或者QQ幣本質上不屬於虛擬貨幣 因為流通方式是虛擬的 但是結算方式還是人民幣結算的
❼ 中央出台的虛擬貨幣的文件
中央沒有出台任何相關的虛擬貨幣文件,只是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比特幣風險通知,明確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現階段,各金融機構禁止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可去參閱。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在2014年央行再次下發了比特幣風險通知,約談了第三方支付公司,中斷了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比特幣交易平台的聯系。但另一方面也肯定了比特幣在國內的合法性。2013年以來流行的加密數字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狗狗幣、萊特幣、瑞波幣等等。
❽ 公文改錯題 北京稅務局關於個人通過 網路買賣虛擬貨幣答案
改什麼錯誤啊?
是修改標題嗎?還是正文?
標題不全,正文更沒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