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支付機構服務虛擬貨幣交易
⑴ 國家為什麼禁止虛擬貨幣交易
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
比特幣在所謂的「暗網」(DarkWeb)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網」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徵,已成為「地下經濟」的首選工具。
比特幣及交易所等產業鏈的存在,構築了一個法定貨幣之外進行資產轉移、融資的違規金融市場,增加了監管部門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的管理難度,滋長了監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給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和社會安全隱患,已經遠高於其創新價值。
(1)禁止支付機構服務虛擬貨幣交易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於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虛擬貨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其他虛擬貨幣這種不合法物的行為雖系個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⑵ 央行發文嚴禁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是真的嗎
1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單位及各分支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中還顯示,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
報道並援引潘功勝在該備忘錄里的話稱:「要始終對虛擬貨幣市場保持高壓態勢,嚴防虛擬貨幣風險再次集聚,消滅風險隱患於萌芽狀態。」他並表示,全國及地方當局應該取締提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交易的場所,同時還需要禁止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擔保和清結算服務的所謂「錢包」服務商、以及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個人或機構。
⑶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⑷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到底違法不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在我國的法律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違法不違法。近日,支付寶發表聲明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引起了熱議,不過大部分都對支付寶的這個行為表示支持,認為支付寶的這個做法是正確的,因為虛擬貨幣的用途有很多種,這樣可以有效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虛擬貨幣雖然說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有些虛擬貨幣中卻存在像傳銷之類的行為,它的貨幣形式多樣就會出現各種騙局,對於想要投資的人來說一定要謹慎,等全部了解以後再做出決定。不過現在互聯網發展的越來越快速,可能什麼時候虛擬貨幣也會有更好的發展吧。
⑸ 金融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支付業務,你覺得虛擬貨幣安全嗎
金融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的支付業務。現在只是對虛擬貨幣進行一個降溫,所以虛擬貨幣它是一種投資方式的選擇,但它現在投資熱度不得不降下去了,因為現在國內的官方機構紛紛表態,不允許金融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支付等相應業務,那麼你就自然只能通過其他的金融機構。
最近虛擬貨幣有關的這個詐騙的情況增加了12倍不止犯罪幾率,還是案件的數量都在快速上升,就因為虛擬貨幣它本身是一個新興的東西,缺乏相應官方政府的管理,也沒有真正走進大眾的視野之中。
⑹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是騙局嗎
虛擬貨幣是一種技術手段並不存在騙不騙一說。近幾年來,手機發展的越來越快同時帶動的還有支付方式的轉變,生活中已經很少一部分人用紙幣支付,大部分都開始使用支付寶,微信等方式,因為方便快捷而受到了大眾的歡迎,尤其是支付寶更是很多人支付時會選擇的方式,它上面還有花唄,借唄等多種產品方便了很多人,但是最近支付寶卻明確禁止了虛擬貨幣的交易。
支付寶這次也是為了維護大家的利益才做出的這樣的決定,而我們平時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也要注意,要在徹底了解之後才能去購買,不能夠盲目的聽從別人的看法,投資需要謹慎啊!
⑺ 支付機構不能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嗎
近日央行營業管理部下發《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各單位應於1月20日將自查情況、已採取措施等上報營業管理部。
這並非監管部門首次對虛擬貨幣交易進行限制。去年監管部門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曾明確指出,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
⑻ 三大協會禁止金融、支付機構虛擬貨幣交易,這對「幣圈」有何影響
這肯定會是會對目前的整個比特幣市場出現進一步的下跌,對於大多數的普通投資者來說,肯定會受到非常嚴重的沖擊和影響。
而且目前的整個比特幣市場的價格本身就是和整個各個國家的相關的政策有著密切的關系的,如果大多數的政策都對比特幣市場進行相應的封鎖和限制,那麼對於目前的整個比特幣來說,它就不會有增量的資金進入到這個市場當中去,那麼對於比特幣來說,它的價格肯定會不斷下跌,而目前整個市場來說,它的投機性已經太大了,所以說對於國家的相關金融機構來說,必須要對這樣的行為作出一定的限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