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的制度
① 比特幣的獎金制度是什麼
比特幣沒有獎金制度。
你拿一塊黃金在手上,沒有人給你獎金,如果黃金市場價格漲了,就相當於你有獎金了。
同理,比特幣也是這樣。
② 2015年虛擬貨幣有制度說稅收多少嗎
2008年北京市地稅局公布虛擬貨幣交易稅徵收細則,根據個人是否能提供收入證明,按利潤的20%或交易全額的3%兩種稅率征稅。目前,北京地稅部門已開始接受虛擬貨幣交易的申報和納稅。
但主要針對的是游戲幣,並不是指加密貨幣,加密貨幣目前還沒有進行規范,只是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
但在澳大利亞需要徵收10%的增值稅,加拿大,美國個別的州也需要收稅。福源幣的運營者也在努力的讓其政府對虛擬貨幣進行規范,對其進行征稅。讓加密貨幣更加的合法和規范。
③ 國家法律對於虛擬貨幣是怎樣規定的
虛擬財產目前不受法律保護!社會中的貨幣只是一種方便經濟交流的特殊商品,是由國家特殊機構來發行的。而且,貨幣是不能亂發行的,如果流通的貨幣和國家的經濟總產值比例失衡,就會可能導致兩種後果之一,一、通貨膨脹。二、經濟危機。國家每年都會對經濟的總產值進行宏觀調控和評估,由此來決定下一年的貨幣發行量。以維持國家的經濟平衡。大家現在可以想在網路游戲的虛擬社會中的貨幣是怎麼來的。答案很簡單,游戲中的貨幣大部分由殺怪物或虛擬技能賺來的,沒有任何游戲會有專門的貨幣發行機構。也就是說,游戲中貨幣可以無限增長。所以,游戲中通貨膨脹是非常常見的情況。同樣,游戲中的其他虛擬物品只要通過適當的手段(比如外掛),也可以無視日常的經濟規律,無限增加。如果現在把這兩種完全受不同經濟規律影響的財產給聯系起來,會有什麼後果呢?
④ 做虛擬貨幣要國家許可嗎目前國家什麼規定
不需要,但不要去做違法的事情。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⑤ 虛擬貨幣是怎樣運行的
一、7*24小時交易
數字貨幣的交易時間非常長,一天24小時全天交易,一周7天都開市,一年365天不休假。只要你喜歡,你想什麼時候交易就什麼時候交易,沒有任何的時間限制的。
做過股票和期貨的朋友都知道,股票和期貨是有交易時間限制的,一天就那麼幾個小時的交易時間,壓根就不夠盡興的,而數字貨幣是真正的全天候交易,可以滿足不同時間段交易的朋友,你什麼時候有空,就什麼時候交易,哪怕是周末咱們照樣可以做交易,就是這么地任性。
二、無漲跌停限制
數字貨幣的交易是沒有漲跌停的限制,也就是說可以任意的上漲下跌,沒有任何限制。這個就厲害了,你可以說是收益空間巨大,也可認為是風險偏大,這個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有好有壞,因為收益和風險原本就是正向關系。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幣匯」。
而沒有漲跌停的限制才能真實的反映市場的價格需求,因為價格的漲跌都是一個很自然的過程,當大家都看好的時候就會上漲,都不看好的時候就會下跌,這就是價格的波動規律,而有漲跌停限制只是對價格的波動加設了人為干涉,用來減緩價格的波動,但是並不能真正阻擋價格的運行走勢。因此沒有漲跌停的限制,才是最真實的價格波動,真正的符合市場的需求和預期。
三、T+0交易
通俗說,就是當天買進的數字貨幣,在當天可以賣出,也就是可以隨買誰賣。聽起來是不是很好強大的樣子,如果說你買的數字貨幣賺錢了,那你可以立即賣出去,進行落袋為安;如果出現了一點虧損,你也可以立即拋出,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有T+0交易制度真的非常實用,可以很靈活的處理手中的持倉。
四、雙向交易
數字貨幣是不僅可以買入做多,也可以賣出做空。大多數朋友對買入做多看漲基本都懂,但是對賣出做空看跌卻有點不理解。這個其實是一個逆向思維,關鍵點是漲跌的方向要判斷准確,同時有差價賺取就行。
比如我們既可以先低價買進,然後高價賣出來賺取差價(買入做多看漲);也可以先高價賣出,然後低價再接回來賺取差價(賣出做空看跌)。操作步驟都差不多,無非就是一個買賣的方向而已。
五、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交易就是需要繳納一部分的保證金就買到相關的數字貨幣,就好比房子的時候只需要付一定的首付就可以把房子買下是一個道理。這個就是傳說中的杠桿交易,但是目前只有部分平台有杠桿交易。保證金交易(杠桿交易)實現了以小博大,將資金利用效率發揮到最大,既能將收益擴大,也能將虧損放大,大家辯證看待即可。
⑥ 國家的有關規定,禁止虛擬貨幣上市流通,請問網游點卡是虛擬貨幣嗎,國家對這方面有規定嗎
首先你得明白:任何一種能執行交換中介、價值標准或完全流動的財富貯藏手段職能的的物品都可看成是貨幣。
某些游戲玩家肯定了網游點卡的價值,而一些著名的網游公司賦予了這張點卡信用,所以在這樣一個特定的人群中,網游點卡完全可能成為貨幣,虛擬貨幣無非是相對主幣來說的,在中國,國家唯一認可及允許在市面上流通的貨幣就是人民幣。
⑦ 求我國關於虛擬貨幣方面規定的法律法規
具體還不清楚
知識產權法中比如《著作權法》等中間可能會有的
⑧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8)虛擬貨幣的制度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