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與發行
① 區分虛擬貨幣和代幣的區別
虛擬貨幣是指實際不存在、以虛擬狀態存在的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等的虛擬數字;代幣是指可以充當貨幣職能,可以用於購買物品交易的貨幣形式。
虛擬貨幣在某種情況下,比如說國外個別地方,可用於購物交易;這時,它就數當於代幣,扮演了貨幣的角色。
但是代幣,比如說公司商家自己印製的購物卡券,可用於商家公司內部的消費,在某種程度上它就是相當於代幣;但是,它卻不是虛擬貨幣。
也就是說虛擬貨幣可能是代幣;但代幣,卻不一定是虛化貨幣。
② 國內正規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有哪些
沒有所謂正規平台,虛擬貨幣在我國沒有得到法定承認。只有相對比較大的平台,例如:
為用戶所熟悉的十大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中,日均交易額超百億的三家數字貨幣交易平台OKEX、火幣Pro、幣安。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非常多,已經超過了一百家,而且這個數量還在不斷增加中。如此眾多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未免使得用戶在選擇的時候眼花繚亂。
但事實上,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雖多,而各方面都做得比較出色的正規貨幣交易平台卻挺少。每位投資數字貨幣產品的用戶的使用習慣也會影響他們對所選擇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的評價。
(2)虛擬貨幣交易與發行擴展閱讀
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監管部門很早就已經宣布禁止在中國進行這個交易——且監管部門對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決心始終未變。
要知道,最早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就曾經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叫停虛擬貨幣的直接交易。2018年1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央行營業管理部等部門先後連發三文,再次強化對虛擬貨幣監管。
③ 國家為什麼禁止虛擬貨幣交易
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
比特幣在所謂的「暗網」(DarkWeb)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網」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徵,已成為「地下經濟」的首選工具。
比特幣及交易所等產業鏈的存在,構築了一個法定貨幣之外進行資產轉移、融資的違規金融市場,增加了監管部門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的管理難度,滋長了監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給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和社會安全隱患,已經遠高於其創新價值。
(3)虛擬貨幣交易與發行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於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虛擬貨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其他虛擬貨幣這種不合法物的行為雖系個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④ 網路虛擬貨幣是如何發行的
虛擬貨幣可分為游戲幣和網路代幣兩種。
游戲幣主要是游戲公司和職業游戲人通過網路任務和地面銷售兩種方式流通處來。
網路代幣:是各種可以在網路上流通的等值於正常貨幣的一種虛擬貨幣。如大家常用的Q幣等。這種主要是要方便用戶在網路上的各種消費活動而出現的,前期都是用免費定量的發放一些,以引導消費者一種虛擬消費習慣,後期則開設專門的出售渠道。
⑤ 十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是哪些
十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比較好的有:比特幣中國、以太坊、門羅幣、達世幣、瑞波幣等。
1、比特幣中國
比特幣中國(BTCC),是中國第一家,也是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由上海薩圖西網路有限公司運營,成立於2011年6月9日。團隊成員主要來自中國、美國矽谷和歐洲。
比特幣中國為用戶提供了一個可靠交易平台,通過人民幣買賣比特幣。
用戶也可以將比特幣安全的保存在平台中。
比特幣中國在高安全性和用戶方便性上取得了最佳的平衡。
4、門羅幣
門羅幣(Monero,代號XMR)是一個創建於2014年4月開源加密貨幣,它著重於隱私、分權和可擴展性。與自比特幣衍生的許多加密貨幣不同,Monero基於CryptoNote協議,並在區塊鏈模糊化方面有顯著的演算法差異。
5、達世幣
達世幣,DASH原名叫做暗黑幣,是在比特幣的基礎上做了技術上的改良,具有良好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性,是第一個以保護隱私為要旨的數字貨幣,聽名字也能感覺出來被黑市所喜。
達市幣的主要特點如下:
1.雙層獎勵制網路,或者稱為主節點網路技術;
2.即時支付功能,到賬及時,且手續費較低;
⑥ 發行虛擬幣都需具備什麼條件
國內是不允許的,我拿新加坡為例,也是業界大佬們的共同選擇地,目前是綜合條件下最適合做區塊鏈項目的國家之一。
首先,得有個項目的主體-----新加坡公眾非盈利基金會(注意是能合規的)包括白皮書及相關的法律意見書,都是圍繞著這個主體來撰寫的。
白皮書不用我多說了吧,您自家的事應該比我清楚。
那我就詳細跟您說下法律意見書,它並不是單一的某個律師文件,以區塊鏈項目為例,想ICO合規、在交易所發行,那需要以下幾類法律意見書:
1.
LEGAL OPINION 根據新加坡監管條例出具Token非證券性質證明法律意見書。這樣,相關的證券法律法規條例等,就不用干擾您了。
2.
2.WHITE PAPER白皮書法律合規律師意見書,證明項目合法合規,不觸及或違反任何現行新加坡監管條例。這項是根據您的白皮書寫的,復雜程度也是您白皮書來決定的,甚至律師認為必要時,還會進行部分修改。
3.PURCHASE AGREEMENT根據新加坡條例要求出具的該項目以發行token的方式籌集資金的私募條款。
4.SINGAPORE LAW GOVERNED TERMS.CONDITIONS FOR PUBLIC根據新加坡監管條例出具token公募條款,網站公示以及免責申明。
後兩項就不用我解釋了吧,私募公募看您個人情況而定,有了相關的法律意見書,對您的投資者有更好的說服力,做的每項事情,都是合法合規的。另外,報備後,也不怕MAS來查您。當然,最主要一點,可以上主流交易所了。
其中,代幣的包裝與宣傳,上什麼交易所,才是體現你幣種實力的地方,像前面所提的那些必要的文件費用反而不值一提了。
⑦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有哪些
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幣中國、OK、火幣、比特幣交易網、中國比特幣。
山寨幣交易平台:聚幣、比特時代、錫谷數字資產交易平台。
⑧ 請問下:虛擬貨幣發行與交易為什麼不能是同一企業
因為企業之間不能達成一致吧,就像歐盟似的,表面上都使用歐元,但關於歐元的發行量、債務多少等一些核心問題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小算盤,所以歐盟只統一了歐元的流通資格,最後被美國玩了一把,讓美國賺了個盆滿缽滿。虛擬貨幣就更不能玩了,價格忽高忽低,很容易賠錢,沒有保障很容易被盜。
⑨ 網文的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是什麼意思
其實,就是虛擬貨幣的產生過程和方式,簡單來說就是挖礦。下面就以比特幣為例說明,更多可去比特幣之家網查閱,
任何人均可以在專門的硬體上運行軟體而成為比特幣礦工。挖礦軟體通過P2P網路監聽交易廣播,執行恰當的任務以處理並確認這些交易。比特幣礦工完成這些工作能賺取用戶支付的用於加速交易處理的交易手續費以及按固定公式增發的比特幣。
新的交易需要被包含在一個具有數學工作量證明的區塊中才能被確認。這種證明很難生成因為它只能通過每秒嘗試數十億次的計算來產生。礦工們需要在他們的區塊被接受並拿到獎勵前運行這些計算。隨著更多的人開始挖礦,尋找有效區塊的難度就會由網路自動增加以確保找到區塊的平均時間保持在10分鍾。因此,挖礦的競爭非常激烈,沒有一個個體礦工能夠控制塊鏈里所包含的內容。
工作量證明還被設計成必須依賴以往的區塊,這樣便強制了塊鏈的時間順序。這種設計使得撤銷以往的交易變得極其困難,因為需要重新計算所有後續區塊的工作量證明。當兩個區塊同時被找到,礦工會處理接收到的第一個區塊,一旦找到下一個區塊便將其轉至最長的塊鏈。這樣就確保采礦過程維持一個基於處理能力的全局一致性。
比特幣礦工既不能通過作弊增加自己的報酬,也不能處理那些破壞比特幣網路的欺詐交易,因為所有的比特幣節點都會拒絕含有違反比特幣協議規則的無效數據的區塊。因此,即使不是所有比特幣礦工都可以信任,比特幣網路仍然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