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為什麼要微信群
『壹』 我們炒幣微信群里討論OKEx交易所最多,這家誰給說說啊
OKEx不錯的,安全性高,而且是全球交易量第一的平台,支持多幣種的杠桿交易,法幣交易和合約交易。
『貳』 我,現在有微信群拉人頭說物聯網數字貨幣是傳銷嗎,有
物聯網是一個行業的統稱,比如說汽車、水稻、互聯網等行業一樣。
只有中國人民銀行才有貨幣發行權,其他任何企業說發行貨幣的都是傳銷騙子。
發行原始股也不會隨便這樣來發的,需要專業的證券公司來操作,其他個人說交錢可以給原始股的基本是傳銷騙子。
如果有人說這個是要交錢或者說原始股貨幣送積分要個人信息什麼的,基本可以確認是傳銷。
看到請點贊讓更多人看到,防止上當受騙。
『叄』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肆』 最近炒幣微信群里經常看到幣吧,請問幣吧是什麼
幣吧是投資數字貨幣的網站平台,比特幣就屬於數字貨幣的一種。
『伍』 朋友拉我進了個數字貨幣的微信群,叫我買ECS充值到FARC平台買成了FARC,這個靠譜嗎
那個可能不靠譜,畢竟沒有當天結算給你的,我認識一個平台他是當天進入當天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