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和支付寶不支持虛擬貨幣
1. 在支付寶微信中的零錢是虛擬貨幣嗎
不是虛擬貨幣,是電子貨幣。對許多人而言,這兩年無疑是一個非常無奈且痛苦的兩年,因為新冠疫情的影響,導致許多不可控的現象頻繁出現,最近,在支付寶微信中的零錢是虛擬貨幣嗎,這個消息引起了許多朋友的關注,甚至使許多人感到有些驚訝,了解到這種消息之後,有很多小夥伴都做出了猜測,除了以上的解釋,是否還有其他的解釋?
各種看法不同目前,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有多種,到底那種是真,那種是假,還是需要你個人去分辨,我個人的看法就是支付寶跟微信的資金不屬於虛擬貨幣,他就是人民幣,微信跟支付寶中的資金,其實就是相當於保證金賬戶而已,他不含利息,但是,在使用上存在限制,因為如果有一個銀行卡綁定的話,它就是我們平常所取款出來後的錢。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
2.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到底違法不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在我國的法律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違法不違法。近日,支付寶發表聲明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引起了熱議,不過大部分都對支付寶的這個行為表示支持,認為支付寶的這個做法是正確的,因為虛擬貨幣的用途有很多種,這樣可以有效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虛擬貨幣雖然說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有些虛擬貨幣中卻存在像傳銷之類的行為,它的貨幣形式多樣就會出現各種騙局,對於想要投資的人來說一定要謹慎,等全部了解以後再做出決定。不過現在互聯網發展的越來越快速,可能什麼時候虛擬貨幣也會有更好的發展吧。
3. 淘小鋪是否支持虛擬貨幣收付款
所以不應該是不支持虛擬貨幣的,都是要限時的,或者像微信的支付寶這一種。
4. 為什麼微信、支付寶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5.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是騙局嗎
虛擬貨幣是一種技術手段並不存在騙不騙一說。近幾年來,手機發展的越來越快同時帶動的還有支付方式的轉變,生活中已經很少一部分人用紙幣支付,大部分都開始使用支付寶,微信等方式,因為方便快捷而受到了大眾的歡迎,尤其是支付寶更是很多人支付時會選擇的方式,它上面還有花唄,借唄等多種產品方便了很多人,但是最近支付寶卻明確禁止了虛擬貨幣的交易。
支付寶這次也是為了維護大家的利益才做出的這樣的決定,而我們平時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也要注意,要在徹底了解之後才能去購買,不能夠盲目的聽從別人的看法,投資需要謹慎啊!
6. 聽說要使用數字貨幣、那麼支付寶和微信就要停止支付功能了嗎
數字貨幣?比特幣么?那東西都跟過山車似的,一會暴漲一會暴跌,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有幾個國家敢玩。
7. 數字貨幣是什麼意思 與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麼不同
央行數字貨幣,英文全稱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 DC/EP是其縮寫,意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具有價值特徵及 M0 屬性的數字支付工具。
所以,電子版人民幣使用起來,和紙鈔、硬幣沒有本質區別,它不過是紙鈔的數字形態,而且比紙鈔更方便。
一提到數字貨幣,有的小夥伴兒可能馬上會想到比特幣。但是央行發行的電子版人民幣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不同,是具有國家信用的法定貨幣,而且也不會採用去中心的區塊鏈技術,價格也不會像比特幣那樣因為被炒作而大起大落,擁有法律效應。
又有小夥伴兒要問了,我這微信紅包搶了這么多年,用支付寶在淘寶剁手這么多年,那這里的錢和央行的電子版人民幣有啥區別哩?
首先
電子版人民幣是用來替代M0的(而不是替代M1、M2),沒有理財屬性,不計利息。我們常用的理財通、余額寶都具備理財屬性,因為它們代表的產品多為貨幣基金(M2貨幣)。而央行的數字貨幣僅僅是人民幣,不是貨幣基金,就和您裝在口袋裡的錢是一種東西。
其次
電子版人民幣可離線支付。傳統電子支付在沒有信號的環境中無用武之地,而央行的數字貨幣不需要網路就能支付,只要您手機有電,和對方的碰一下,錢就過去了。所以,比起傳統的電子支付形式,會更方便。
此外
央行的數字貨幣具有無限法償性,啥意思?就是說:不能拒收數字貨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比如說,有的超市不與時俱進,它不支持微信或者支付寶支付,這個是可以的,因為這是店家自己的自由,但是它不可以拒收央行的數字貨幣。又比如,我們在京東上購物用不了支付寶,在淘寶上購物用不了微信,但是它們都不能拒收央行的數字貨幣,就是這么豪橫!
8. 微信里的錢是虛擬貨幣嗎
林國來說是虛擬貨幣。但是現在很多人都直接用微信來支付。功能基本上和現金一樣。但是畢竟他是看不見的,所以算是虛擬貨幣。
你也可以把微信裡面的錢。直接轉到銀行卡裡面。然後再取出來,這樣就是實體錢幣了
9.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10. 微信支付、支付寶、移動支付屬於貨幣的什麼手段
微信支付、支付寶、移動支付,這些都屬於網路虛擬貨幣,這些是我們國家合法的交易手段,受法律保護。
而網路虛擬貨幣是指由一定的發行主體以公用信息網為基礎,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數字化的形式存儲在網路或有關電子設備中,並通過網路系統以數據傳輸方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網上等價物。
但是,虛擬貨幣有別於有形貨幣的一種新型貨幣形式,它由一些大公司發行,通常出現在網路游戲中,因其具有一定的價值尺度,常被作為進行虛擬交易的支付貨幣。
(10)微信和支付寶不支持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2017年10月30日上午消息,國家稅務總局28日公布了「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這意味著國內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針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做出上述批復,明確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管理,原則上只准用真實貨幣購買虛擬貨幣,而不允許將虛擬貨幣反過來轉換為真實貨幣。但國內已出現主要業務是把游戲幣兌換成人民幣的網站,制定了虛擬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表」,換算出各種游戲幣的實際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