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虛擬貨幣熱點
㈠ O2O電商虛擬貨幣對於電商起了怎樣的作用
第一種是增加時間限制,比如我剛才說的,我們的時間限制很短就三天,過期了就沒用了。
還有的做法就是把東西兌換的門檻加高,但這樣做會顯得積分有點雞肋。
第二種做法就是增加抽獎啊、積分奪寶這種的,通過一些手段把散落在外面的積分收集回來,讓小部分用戶受益。這么做其實也是無奈之舉,當然如果設計的好的話也是蠻有意思的。京豆就是採用了這方式。
第三種做法就是讓積分變成門檻,比如買什麼東西必須要多少積分+多少錢,或者積分到了什麼等級才能購買,這個做法其實很不錯,通過低價渠道弄到貨物,用略低於市場價但又略高於成本價來銷售產品,同時把積分消耗出去,還蠻高明的。前提是要有好貨和好渠道。
第四種做法是用積分兌換權利,比如什麼會員特權啊、什麼抽獎次數啊、什麼游戲次數等等。這個做法也還行,比如兌換個迅雷會員啥的,能將積分消耗出去,也能黏住用戶。關鍵在於這些許可權能吸引人,或者能跟這些個渠道談成合作。
如何建立一個完善的積分體系,各大電商的例子都可以去借鑒,在此不細說。有了體系之後,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運營一個電商積分體系。電商積分就是貨真價實的貨幣,如果想要運營貨幣需要有三個維度考量。
1、防作弊
現在運營積分有兩大趨勢——特別難以賺取,不想玩了。特別容易賺取,通貨膨脹不想玩了。
特別容易賺取——積分有容易賺取的漏洞,人為設計疏忽,或防作弊功能不足。
通過作弊手段獲取積分會破壞激勵用戶的體系。
2、蓄水池
積分是一個蓄水池,通過長時間積蓄,在某個時間點釋放,這樣可以得到釋放的快感,同時感覺到積蓄是有用處的。
如何合理的利用好蓄水池,需要設定警戒線-超過多少積分,就要激勵用戶兌換。
如何利用好蓄水池的功能,及時提醒,及時消費,及時兌換,多積蓄獲利更多。
如何讓用戶愛上積分激勵,積蓄積分要麼就是兌換有價值的物品,要麼就是可以隨時讓用戶感到佔便宜。
3、合理消耗,逐步降低成本
如何讓激勵的成本降低才是核心。
比如說,激勵一個用戶以前用100元(生命周期內)通過激勵體系,延長了用戶的生命周期,降低了激勵成本(變成50元)
如何建立一個牛逼的積分體系,這是一門學問,不僅僅只有產品功能這邊簡單,也不僅僅只是一個簡單的運營手段,積分玩的溜不溜需要很多方面的知識。在我看來這是對運營的深層次考驗。
㈡ 央視新聞播放的60種傳銷虛擬貨幣有哪些
央視新聞播放的60種傳銷虛擬貨幣包括MBI、M3幣、暗黑幣、亞洲幣、恆星幣、金緣購物聯盟電子幣、長江國際虛擬幣、奇樂吧、微視傳媒電子幣、分紅點幣、虛擬金幣、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億分、K幣、R幣、百川幣、K寶、中富通寶、紅通幣、雷恩斯電子貨幣。
環球貝萊德一號理財幣、格拉斯貝格、BCI、M幣、翼幣、EV幣、業績幣、FIS、U幣、ES、藏寶網業績幣、匯愛電子幣、建業盤電子幣、補助幣、高頻交易幣(HFTAG)、開心復利幣、快聯網站虛擬貨幣、世華幣、恩特幣、CPM、克拉幣、至尊幣。
五華聯盟虛擬幣、美盛E、中華幣、米米虛擬貨幣、FIS、世界雲聯雲幣、利物幣、維卡幣、馬克幣、善心幣、無極幣、ATC、IPC、中央幣、五行幣、匯愛幣、航海幣等至少65種名稱的「虛擬貨幣」。
(2)電子商務虛擬貨幣熱點擴展閱讀: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到的141起虛擬貨幣傳銷案例中,此類刑事案件數量呈逐年增加態勢,2014年法院判決5起,此後呈倍數增長,到2017年增長到62起。根據裁判文書,上述虛擬貨幣傳銷案中,以「維卡幣」涉案金額最高,共達70億,其全球會員數量共10770000人,數量最多。
以傳銷組織在國內的發展規模來看,「雲幣」(又稱世界銀聯、世界雲聯網路傳銷平台)傳銷組織發展下線4391449為最多;其次是「暗黑幣」傳銷組織共發展會員340多萬人。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虛擬幣傳銷:65種傳銷幣騙千萬人次超百億
㈢ 在中國合法的虛擬貨幣都有哪些
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3)電子商務虛擬貨幣熱點擴展閱讀
執法從嚴:
(二十三)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由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
(二十四)對違反本通知要求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由文化行政部門、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二十五)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盜號」、「私服」、「外掛」、非法獲利、洗錢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各部門應定期溝通,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所發行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與游戲內道具名稱重合。網路游戲內道具的管理規定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㈣ 虛擬貨幣對電子商務有什麼影響
虛擬貨幣對電子商務的影響如下:
虛擬貨幣對金融體系的沖擊;
虛擬貨幣的網路安全問題;
虛擬世界中的「通貨膨脹」等。
㈤ 虛擬貨幣使用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沖擊金融體系
網路安全問題
解決方法
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電子支付(包括電子貨幣)在改變人們支付習慣的同時,也在潛移默化地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促進消費信貸的擴大。對這種新興事物,密切關注其形式的創新,性質的演變,運作方式的差異以及對信用風險、道德風險等可能造成的沖擊,適當加以監管,自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給市場主體相應的發展空間,避免在市場發展初期扼殺相應商業組織的發展活力。因此,對待電子貨幣最好的方法是靜觀其變,加強研究。在面對類似「Q幣沖擊人民幣金融市場」的言論時,需要在認清科技進步的大背景下進行討論,懂得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設計相關政策,鼓勵電子貨幣等電子支付工具的發展,而非暴炒虛擬貨幣、電子貨幣的危害,呼籲加強監管。
㈥ 電子商務的問題 如果在一個網站上面使用虛擬貨幣 怎麼樣可以讓其可以在網路世界和現實世界之中自
這其實是非常簡單的,現在國內外都有好多第三方比特幣支付處理公司,例如BitPay、Coinbase。下面就以Coinbase為例說明:
首先,接受比特幣支付的網站需要和Coinbase合作,在上面有一個賬戶,當有買家使用比特幣付款時,這些幣會自動打到平台的賬戶中,可以直接按照市場的價格賣掉,平台可以直接把兌換的法幣打給商家。簡單來說,比特幣只是一個中介,商家接受的仍舊是法幣。
其它數字貨幣也是可以這樣做的,例如瑞泰幣、千金卡等等。但這些數字貨幣的價格不是太穩定,商家接受數字貨幣付款的風險比較大。
㈦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用於電子流通的貨幣。現在虛擬貨幣的范圍很大了,有Q幣、比特幣等等。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壯大,虛擬貨幣越來越豐富,可能會發展成未來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經不止是虛擬貨幣了,已經有了演算法、有了落地項目、有了技術。
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7)電子商務虛擬貨幣熱點擴展閱讀:
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
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參考資料:網路-虛擬貨幣
㈧ 電子商務公司做虛擬貨幣交易是違法的嗎我們公司最近拉了一個電子商務公司進來,陸陸續續來了好多東北人
電子商務公司做虛擬貨幣交易所是不違法的,投資虛擬貨幣也是不違法的。但是如何拉人頭參與虛擬貨幣交易,那就是違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而且,這些所謂的虛擬貨幣基本上都是一些空手套白狼的項目,其宣傳的應用場景也是不存在的,不靠譜的。這些幣和瑞泰幣、比特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貨幣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