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領域創業投資與趨勢報告
❶ 有關貨幣銀行和國際金融兩個領域的論文選題
貨幣銀行學論文選題:
1、試論貨幣流通與商品流通的關系及貨幣流通量的決定
2、試論現代信用及其作用
3、運用利率決定與影響因素的基本原理分析我國利率的變化
4、試論金融市場的融資方式及其功能
5、試論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特點與構成
6、運用中央銀行性質與職能的一般原理分析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任務
7、結合國際貨幣制度演變歷史分析匯率的決定與變動
8、試論國際儲備的構成、作用與管理
9、結合通貨緊縮對經濟的影響與治理措施,分析我國穩健貨幣政策的現實意義
10、現代金融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及我國推行穩健貨幣政策的意義
國際金融論文選題:
1. 淺談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影響(投資,生產,貿易,就業……)
2. 人民幣匯率趨勢預測
3. 商業銀行如何有效開展(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
4.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比較
5. 試述中小商業銀行的發展空間及定位
6. 金融行業分業和混業經營的利弊分析
7. 如何防範金融行業的道德風險
8. 試述上市銀行發展狀況和前景預測
9. 國際結算中托收業務風險分析
10.淺談信用證業務欺詐及防範
11.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應用
12.國際油價預測與分析
13.國際油價與人民幣匯率走勢的關系
14.國際油價與英鎊走勢的關系
15.國際油價與美元走勢的關系
16.中國A、B股並股的可行性研究
17.應收帳款資本化
18.投資顧問業務應如何開展
19.我國金融租賃業務前瞻分析
20.我國信託品種創新
21.股權分置解決方案前瞻分析
22.淺論組合投資的利與弊
23.集中投資VS分散投資
24.個人理財業務管窺
25.公司理財業務創新
26.利率變動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27.如何優化我國上市公司質量
28.房地產市場的信息非對稱及其影響
29.利率上調對住房貸款(中小企業貸款、銀行自身經營……)的影響
30.ХХ銀行的吸存策略
31.2005年美元(歐元、日元……)的走勢及其原因
32.市場營銷在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中的應用
33.提高我國金融從業人員素質的途徑
34.中外銀行(員工,管理,個人業務,公司業務,銀行卡營銷……)的比較
35.銀行小面額存款收費所引發的爭議和解決辦法
36.各商業銀行銀行卡收費情況及其收費前後業績比較
37.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比較分析
38.在開展保險業務是如何防範保險方的欺詐
39.北京(或上海、廣州等)(人壽,財產,健康型,養老型……)保險市場現狀分析
40.ХХ保險公司的品牌戰略
41.保險客戶心理分析
42.保險公司售後服務存在的問題
43.2005年金融(汽車、石油、鋼鐵、天津……)板塊行情分析
44.ХХ股票的投資分析報告
45.花旗銀行(匯豐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個人業務分析
46.針對不同年齡(不同收入,不同家庭……)人群的投資理財業務拓展
47.國債投資在投資組合中的地位和作用
48.銀行客戶經理如何開發和維護客戶
49.證券經紀人如何開發和維護客戶
50.企業從事進出口貿易時如何規避外匯風險
51.生產性企業部門如何防範外匯風險
52.(天津,北京,上海……)個人信用體系的發展
53.試析我國政策性金融體制的變革在我國進出口貿易的作用
54.如何提高地方性金融企業的服務水平
❷ 如何看待虛擬貨幣的未來發展前景
這里說說比特幣吧!!
比特幣價格被腰斬
區塊鏈如何落地應用仍是目前面臨的最主要難題。除比特幣以外,區塊鏈在其他場景的大規模應用還未到商用階段,回溯2017年下半年,比特幣價格幾乎每天創出新高,最終在全球溢價最高的韓國交易所達到巔峰——每枚約14萬元人民幣。2018年6月3日,截至發稿時,Coinbase比特幣交易平台則報價49688元,比特幣價格已被腰斬。今年以來,比特幣價格已經鮮有令人瞠目的暴漲暴跌,並且整體呈現逐月下跌的趨勢。
比特幣發展現狀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區塊鏈行業商業模式創新與投資機會深度分析報告》數據顯示,5月份,比特幣價格呈下行走勢,總體市值由月初的1573億美元跌至月末的1274億美元,跌幅19%;此外,日均活躍地址44.4萬個,日均轉賬19.7萬筆。從走勢上看,活躍地址數和每日轉賬數與交易價格呈較大的正相關,5月份,整體呈現震盪下行走勢已經十分明顯。
比特幣近半年的平穩下跌原因
應當如何理解比特幣近半年的「平穩下跌」?主要有兩點原因: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機構投資者以及積累了大量「獲利盤」的投機贏家兌現利潤,正在離開這個市場;其次,在區塊鏈行業沒有實質的應用和盈利模式出現之前,比特幣價格上漲只能算投機性的炒作。此外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中國央行果斷出手關閉比特幣交易平台,在阻止比特幣投機方面成效顯著。
目前國內的比特幣交易所已經基本遷到境外了,與國內沒有任何關系。投資者在那些平台操作,風險需要自擔。
目前行情不是很好,只有行情好的時候,才會有投資者想方設法找渠道參與比特幣投資。由於目前幣圈總市值依然較小,隨著區塊鏈應用更多,未來仍有潛力。
被過度消費的區塊鏈
由於比特幣價格「不溫不火」,區塊鏈作為其底層技術,反而達到了「婦孺皆知」的程度,甚至近期熱度一度超過比特幣。
近期,一系列相關報道頗有濫竽充數、充滿炒作的嫌疑,區塊鏈已經有明顯被過度消費的傾向。除比特幣以外,區塊鏈在其他場景的大規模應用還未到商用階段。
隨著對區塊鏈技術的認識逐漸深入,國內各大企業紛紛布局區塊鏈技術、平台和應用,包括網路、騰訊、阿里、京東、網易等互聯網企業,各大銀行、中國平安等金融企業以及華為等。在應用方面,國內積極探索和推動聯盟鏈、私有鏈等形式的區塊鏈+應用,輔助解決相關行業的痛點問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❸ 現在投資虛擬貨幣還合適嗎還有,維卡幣的前景如何,算是傳銷嘛
在中國不是合法的
❹ 2017有哪些虛擬貨幣值得投資,最好是技術幣
我和身邊的朋友現在都比較關注阿希幣,阿希幣本身就是一個技術幣,創始人是中國少有的能做區塊鏈核心技術開發的人,一直都比較看好,推薦你關注下,是否值得投資的事情還是要自己來判斷。
❺ 現在投資虛擬貨幣是投資比特幣好,還是萊特比好,能否幫忙分析一下比特幣的未來走勢
比特幣現在其實很尷尬,由於其本身設計原因,比特幣的總數被永久定格在2100萬個,所以這個限制促使了它不具有普遍性和全球流通性,目前很多國家都不認可這種電子貨幣。在去年,比特幣一度火爆,但是隨後的平台倒閉,投資者巨額虧損的情況更加讓人難以接受,因此,業內人士其實並不看好比特幣的持續發展。
❻ 虛擬貨幣可以投資嗎 投資區塊鏈的風險
你能承擔多少風險自己會得到多少回報。
就如同在亂世之中,揭竿而起的人可能人頭落地,也可能成為下代帝王,問題是,你敢嗎?
@區塊鏈神吐槽:正確的承擔投資風險。
❼ 區塊鏈發展有前景么
最近區塊鏈的概念被炒得火的不行,它就像90年代的互聯網一樣,承諾要徹底改變我們的整個生活,無論是職業還是個人的。正如早期的時候,互聯網催生了數千家新公司一樣,區塊鏈現在的情況也類似。
作為新興技術的中堅力量,區塊鏈不只用於虛擬貨幣領域,也在其他諸如金融、醫療、知識產權認證等領域嘗試落地,國內外涌現出一大批優秀企業開拓或進入區塊鏈產業。微軟、IBM、騰訊、阿里、摩根大通、網易、小米等都已經布局區塊鏈,近兩年區塊鏈會在很多領域百花齊放。
由此可見,區塊鏈技術正在世界上飛速的發展。或許在未來幾年內,區塊鏈相關技術將會應用到智能化領域,和公證領域,包括身份信息認證,公證,仲裁,審計,郵件,個人簽證,票務信息等等多的層面,應用范圍可覆蓋到整個社會,區塊鏈技術有可能成為萬物互聯最底層的協議。
❽ 我需要一個關於虛擬貨幣的影響和監管的議論文
人肉搜索是利用人工參與來提供純粹搜索引擎信息的一種網路查詢機制。簡單地說,所謂「人肉搜索」就是搜索他人隱私信息的一種網路途徑。顯然,人肉搜索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個人隱私,有關人肉搜索的糾紛首先也是法律問題。人肉搜索觸及到哪些法律問題呢?法律科學又如何來診斷人肉搜索現象呢?從人肉搜索的涵義框定及運行實踐來看,該項引擎技術主要以挖掘他人隱私信息為主要動機,這同時也是人肉搜索的主要功能。於是,人肉搜索先會觸及個人隱私權。隱私權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體人格權之一,以個人自然信息與行為信息為權利客體。隱私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侵犯。侵害隱私權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窺探、泄露、傳播、濫用等。隱私權一旦被侵害,即構成侵權行為,應承擔相應的侵權法律責任。人肉搜索的活動機制為:一旦發現人肉對象,即廣泛發動網民力所能及地搜索其隱私信息,然後為用戶提供搜索便利。可見,誰被「人肉」,誰的隱私即有可能被侵犯。
可惡的是,人肉搜索不僅披露他人隱私,而且還有可能捏造事實,對人肉對象侮辱、誹謗,誇張聲討,如此行為又極易觸及他人名譽權。名譽權也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體人格權之一,其以社會評價降低作為侵權評判標准,而導致社會評價降低的手段主要是侮辱、誹謗,人肉搜索過程中,不少網民出於激憤,對人肉搜索的對象低劣描繪,出言不遜,海量的謾罵和侮辱言辭彌漫於網路。這都會給當事人造成名譽受損的不利後果。不論是隱私權受到侵犯,還是名譽權遭遇傷害,都不可避免地給「人肉門」的主角造成人格上的損失。
人肉搜索的危害還不僅限於上述直接侵權。更為嚴重的是,藉助人肉搜索的信息,在現實中實施侵擾行為,如撥打騷擾電話、上門張貼含有不雅詞句的大小字報等。顯然,人肉搜索的危害已經由網路空間蔓延至現實世界。如此連環侵權接踵而至,最終上演了中國「人肉搜索第一案」,受害者終究將造事者及相關網站告上了法庭,並最終勝訴。[1]
不難看出,人肉搜索幾乎可以與侵權行為劃上了等號,不少人甚至呼籲嚴懲人肉搜索者,甚至主張禁止人肉搜索。誠然,法律科學可以診斷人肉搜索的具體案例,並且能夠給出法技術分析與價值評判,但人肉搜索的產生與發展的沿革及其實踐,又似乎在向人們證明人肉搜索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當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網路時代的信息爆炸之時,人們對新生事物的好奇心以及快節奏生活所累積的心理壓抑,很容易瞬時爆發,人肉搜索者寧願頭頂法律風險和輿論譴責的壓力,也要上演傷害當事人的網路狂歡,親身體驗人肉搜索游戲帶來的刺激。
盡管這幾年人肉搜索在中國發展地如火如荼,但國外人肉搜索卻「潤物細無聲」地健康成長,不僅商業利潤非常可觀,而且自覺遵守法律規則,使人肉搜索沿著法治化、商業化道路理性發展,其用戶自然也就將人肉搜索看作一種正常的必要的人工互動幫助服務。反觀中國,人們一聽到人肉搜索,似乎就壓根沒把它看作好東西,在多數人眼裡,人肉搜索可能就是一場糟糕的網路游戲或無聊的網路鬧劇。人肉搜索之所以如此讓人懷有偏見,主要是因為這種搜索引擎幾乎游離於法律的邊緣。
事實上,人肉搜索作為一種新生事物,不應將其一桿子打倒,要辯證分析人肉搜索的利弊,全面認識其對人、對社會產生的影響。人肉搜索作為一種資訊提供途徑,無疑在諸多環節為網路用戶提供了知情便利。隨著社會發展趨向信息化、多元化,獲取並佔有一定量的信息是人們所應當享有的一項正當權利,也是人作為社會系統一分子的一種內在需求。在事關人權和公共利益的領域,人們不僅享有知情權,而且還有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權利與義務。當侵權乃至犯罪行為或者殃及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的事件發生時,對當事者的查證和譴責即成為必要。此時,藉助人肉搜索,通過吸收知情者參與信息提供的快捷方式,當事者往往容易被准確「人肉」出來。人肉搜索的積極功能不僅體現於對作惡者的監督性搜尋,在諸如尋親尋好人等查找利害關系者的行動中,人肉搜索同樣也可以表現不凡,藉助大眾力量,將信息資源有效篩選,亮出人們所需要的搜索結果。此外,從人肉搜索的發展實踐來看,其功能已不僅局限於對人的搜索,而且已經滲透到對其他信息的搜索領域,聚集網民熱情,施展其搜索絕活。
如果說,單純作為一項網路搜索方式或技術,人肉搜索因其自身所蘊涵的積極功能而彰顯了其問世價值,那麼,人們對人肉搜索的運用行為則可能會使其自有功能偏離軌道,滑向容易招致譴責和怨恨的消極領域。從現實中已經發生的人肉搜索案例來看,人肉搜索之所以遭遇不少非議,並非因為人肉搜索本身帶有與生俱來的侵權毒素,而是因為這項游戲的操作者無視人肉搜索對象的合法權益,在事件本身之應受譴責度與搜索對象權益正當性的價值考量上,網民們似乎不約而同地將利益的天平偏向了事件本身的應受譴責度,不假思索地認為對人肉搜索對象的譴責和揭批價值遠遠重於對其正當權益的保護。此時,道德審判逾越了法律底線。當以道德審判官自居的人越來越多之時,法律賦予人的權利和義務則被完全拋在腦後而置之度外。於是,一旦遇到人肉搜索事件,往往會瞬間聚集大量人氣,如火如荼地暴露人肉搜索的可憎面目。
此刻,被集體偵察和審判的搜索對象,無疑正在經受著隱私被披露、權益被蠶食的痛苦。造成這一結局的罪魁禍首,並非人肉搜索,而是本文開頭所提及的種種侵權行為。換句話說,不是人肉搜索本身釀成了侵權行為,而是人肉搜索者的行為惹怒了受害人。平心而論,人肉搜索者並非天生就有侵權動機,許多情況下未必是人肉搜索者有意為之,而是因為對其行為的指導規范缺失,而縱容了人肉搜索者的瘋狂。現實恰恰正是如此,直接有關人肉搜索行為的法律法規處於空白狀態,遇到人肉搜索引發的侵權案件,只好適用侵權責任的一般規范。完全可以說,人肉搜索正游離於法律的邊緣。
游離於法律邊緣的「人肉搜索」,究竟是一紙禁令將其宰割於搖籃,還是通過填補立法空白讓其走上正道?[2]根據前文對人肉搜索積極功能的闡釋,結合國外人肉搜索的健康運行實踐,從人肉搜索在我國的發展空間及實際需要出發,與其通過取締人肉搜索來扼殺這一新生事物,倒不如通過科學立法來合理規范人肉搜索的行為。這幾乎已經成為共識。[3]而且從現行法律規范來看,對於侵權行為構成的認定,也並非缺少法律依據,從法的一般調整功能來看,我國現行法律在規范人肉搜索侵權行為上並非無能為力,已經作出判決並得到部分執行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正是援引了現行侵權法律規范。然而,人肉搜索作為一種網路侵權類型,因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而不能不促使立法者在其責任分配方面格外關注。
對此,行之有效的做法應該是合理界定人肉搜索侵權的責任空間。單純就人肉搜索侵權行為所涉及的責任來看,網站和人肉搜索的具體行為人均有可能成為責任承擔者。但確定責任主體的要害在於責任構成之要件,因此,設計何種審查制度和歸責原則將對責任主體的最終鎖定至關重要。人肉搜索具體操作者的責任追究依據已有侵權法律規范即可實現調整的任務,對符合侵權責任構成的組織者和隱私信息提供者及其他形式侵權行為者,課以侵權法律責任,自無疑問。對於網站的責任確定應採取何種態度呢?鑒於對互聯網路整體發展以及人肉搜索自身積極功能的考慮,對人肉搜索行為發生的當事網站課以事後審查義務更為妥當。所謂「事後審查」,主要是在原告認為其權益受到該網站人肉搜索行為的侵害而向其發出救濟請求之後,或者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網站能夠採取制止措施而未予制止。[4]可見,事後審查規則所蘊涵的是「過錯歸責原則」,即只有在網站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成為責任主體,承擔連帶侵權責任。[5]
當然,從對人肉搜索的法律規范來看,立法顯然不應只局限於侵權責任,還應對人肉搜索的適用范圍、搜索內容、相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人肉搜索的監督管理等事項作出相應的合理規范。順便提及,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曾建議用刑法來規范人肉搜索,追究人肉搜索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此,筆者不敢苟同。人肉搜索最近幾年才在我國起步,尚算新生事物,對待這項網路搜索手段,既不能通過嚴厲禁止的手段讓人肉搜索徹底消滅,又不應放任人肉搜索無限膨脹。但作為一項立法行為,對人肉搜索行為的規范和調整,應走循序漸進之路,根據人肉搜索行為的具體運行實踐適時出台相應立法,而不是自始就重磅出擊,先入為主地將人肉搜索視為犯罪工具,將人肉搜索行為人貶為「罪犯」。我國刑事立法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則,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罪,完全依據具體案件事實和刑事法制謹慎定奪,而不應以工具論罪,動輒啟用刑法規制人肉搜索行為。[6]
縱觀現代法治國家立法史,對有著積極導向可能的新生事物的立法思路向來是也應該是,規范引導先於嚴厲制裁。因此,盡管說人肉搜索尚游離於法律邊緣,社會生活中也發生了幾起影響較大的人肉搜索事件,有的甚至也搬上了法庭,但這並不意味著非要採取重拳遏制不可。至少就目前來說,人肉搜索還沒有走到如此不可救葯的地步。
❾ 2019最有潛力的虛擬幣是什麼
經過2017年、2018年加密世界的狂熱之後,市面上已經出現了超過2000種加密貨幣,但這些貨幣之中能夠產生收益的還是少數,而2019年哪種幣種比較有潛力?
比特幣(BITCOIN)
比特幣作為虛擬幣的風向標,其位置在幣圈是受到認可的。毫不誇張的說,比特幣的漲跌都牽動著投資者的神經,比如在領域王國上的虛擬幣交易,投資者選擇看漲或者看跌,到期之後就可以盈利。虛擬幣已經不單單是一個幣種,更像是一個虛擬幣界的標志。
以太幣(ETHEREUM)
被人們視為區塊鏈2.0時代的標志性貨幣,以太幣創造的公鏈概念不亞於Windows在操作系統的地位,且市值僅次於比特幣。以太幣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可在許多加密貨幣的市場上交易。
瑞波幣(RIPPLE)
瑞波幣是虛擬幣的中的一個種類,知道瑞波幣的老玩家還是不少的,只是對於新手就有點陌生。自創始人JED推出後,瑞波幣在中國就有不少粉絲,並且在歐洲、美國等地區也有不小的影響力。
Factom
是加密貨幣投資列表中尤其受歡迎的一個。Factom目前在加密貨幣排行榜上排名79,市值為60,927,718美元,當前價格為6.48美元,這意味著按市值計算,它很有可能成為一個頂級大幣。
千萬不要為了暴利去投資那些炒話題和熱度的山寨幣,只有一個好的幣種才能真正幫助投資者實現盈利多麼目標。
❿ 想投資虛擬貨幣,現在除了比特幣以太坊這些成名的幣外,還有哪些值得投資的升值空間大的幣
首先要清楚這些投資產品是虛擬貨幣,這個要求投資者有更多的一手信息,要有很準的金融嗅覺,這樣的話,好多虛擬幣都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