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人行
1. 中國央行虛擬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在今年1月公開宣布盡快推出數字貨幣後,央行行長周小川近日在接受財新周刊專訪時,又對數字貨幣進行了詳細闡述,中國數字貨幣的發展思路或由此可見一斑。
周小川指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這也就說,Q幣之類肯定不行。
至於是不是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數字貨幣。周小川說,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存儲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不能解決,還要看。周小川稱,除了區塊鏈技術,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還深入研究了數字貨幣涉及的其他相關技術,比如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演算法、安全晶元等等。
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絕對不可能像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等數字貨幣一樣。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只是貨幣的數字化。
2. 央行發文嚴禁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是真的嗎
1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單位及各分支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中還顯示,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
報道並援引潘功勝在該備忘錄里的話稱:「要始終對虛擬貨幣市場保持高壓態勢,嚴防虛擬貨幣風險再次集聚,消滅風險隱患於萌芽狀態。」他並表示,全國及地方當局應該取締提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交易的場所,同時還需要禁止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擔保和清結算服務的所謂「錢包」服務商、以及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個人或機構。
3. 央行什麼時間能發行虛擬貨幣
第一,現在發行的虛擬幣大多都是去中心化的,但是這一點上,央行發行的虛擬幣一定做不到,它一定是中心化的,便於調整。
第二,貨幣的價值在一定時間內,一定是穩定的,不會像btc等虛擬幣,價格被炒的高到沒邊,央行發行虛擬幣的最主要目的還是要一定程度上取代現行紙幣,也就是說,如果一個虛擬幣假設敲定價值是1塊錢的話,那麼,很長一段時間之內,就是一塊錢,不會也不允許出現,一個虛擬幣漲到100甚至1000以上的情況。
第三,最保守的估計,到時候一旦發行,國內企業或者銀行在發工資或者取錢的時候,是可以選擇是支付虛擬幣還是現金幣(人民幣)的,一定程度上,現金是還會很長時間存在的,而不是一下子說發行,就一下子,全部就換成了虛擬幣,所有現金作廢,這不現實。只能說一點一點慢慢的取代。
第四,央行發行虛擬幣的目的,最終還是要代替現行紙幣,所以,這種虛擬貨幣跟現行紙幣之間就必定要存在很多的相似性,也可以直接把虛擬幣直接代替紙幣來替換,就可以很好的理解央行發行虛擬幣的性質了。所以,央行虛擬幣是絕對不會允許出現,幣價虛高情況的。
所以,上邊幾點就可以看出來,央行虛擬幣就是一種新式的人民幣,只是之前都是實物的,現在是電子的,虛擬的。這一點兒,就像古代用的都是真金白銀,後來出現「角子」,也就是紙幣,這只是時代的一種進步表現,其他沒有任何意義,只是為了便於交易,便於攜帶或者個人財產更安全而已。如果你是想投資炒幣賺錢,那麼你可以打消這個念頭了,沒有意義,如果你只是想去體驗新幣帶來的新鮮感,那就靜靜等待就可以了。早出晚出,早晚要出的。不過話說回來,我也很期待啊。
4. 中國央行要發行的虛擬貨幣是怎麼回事
發行數字貨幣可以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減少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央行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經濟和社會發展,助力普惠金融的全面實現。未來,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的建立還有助於中國建設全新的金融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中國支付體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5. 央行的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有何不同
根本區別在於發行者不同:虛擬貨幣發行者不是央行,只能再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數字貨幣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6. 央行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管的目的是什麼
主要有以下幾個目的:
1、加強對虛擬貨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2、防範虛擬貨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3、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4、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5、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
7. 中國央行有哪些加密虛擬貨幣
目前還沒有,只是有這個意向推出中國央行的加密虛擬貨幣而已。
8. 現階段有一個央行虛擬貨幣軟體,是否是真
不是詐騙,這是國家新發行的「數字人民幣」(其實他就是一個變相的虛擬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支付寶和國家大型銀行)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