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網路虛擬貨幣發展前景
㈠ 虛擬貨幣逐漸走進人們視野,它的前景如何
虛擬貨幣雖然漲勢喜人,得到了不少投資者的喜愛,但是虛擬貨幣前景堪憂。
虛擬貨幣從誕生之初,就被人們寄予厚望,但是虛擬貨幣去中心化,並沒有讓人們得到好處,而虛擬貨幣也偏離了初衷,成為資本炒作的工具。
虛擬貨幣未來很難有大的發展,沒有應用場景,無法讓更多人持有,不受國家認可,無法得到資產保護,各個國家數字法幣起來之後,虛擬貨幣會退出市場。
三、各國數字法幣興起之後,虛擬貨幣會被拋棄。虛擬貨幣誕生的時候,很多國家的數字法幣還沒有興起,但是隨著不少國家發行了自己的數字法幣,勢必會打擊這類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沒有實體支持,只是數字而已。因此虛擬貨幣最後的結局,會被人們拋棄。
虛擬貨幣雖然讓不少人暴富,但是也讓很多人血本無歸,只是炒作的工具而已,完全沒有前景可言。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㈡ 虛擬幣發展前景如何,能不能賺錢
簡單來說,比特幣就是一種虛擬貨幣,它不依靠任何貨幣機構發行,而是依靠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地址跟銀行卡綁定以後,用人民幣充值可買入比特幣,有K線圖,價格實時變動,跟股票類似可隨時買賣。
在這瘋狂過後,虛擬貨幣又該何去何從呢?前瞻產業研究院分析師認為,未來行業發展趨勢主要有以下幾點:
1.虛擬貨幣或將會長期持續的發展下去。由於虛擬貨幣安全性高,不能隨意被增發,以及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等特性,導致相當大的一部分人對於虛擬貨幣有著瘋狂的追求。
2.虛擬貨幣或將會在未來涉及更廣。只要有人認可並且使用虛擬貨幣,虛擬貨幣的存在就有價值。
虛擬貨幣發展至今,繁榮和泡沫、財富和夢想、質疑和監管都在路上。投資有風險,入門需謹慎。類似比特幣這樣的玩法目前暫未得到監管部門認可,建議普通投資者還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參與。
㈢ 網路虛擬貨幣的可能的前途
網幣如果是只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可用於交換的一般等價物,或者用戶之間一種自發的市場行為,即使具備類似貨幣的現實購買能力,也不一定對實體經濟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這是當前立法和監管的空白地帶,但有些企業涉足這一領域後,引起了廣泛關注。
國際上有先例可資參考,如短短5年便風靡17國的哈寶互動社區發行的哈幣就得到了廣泛使用,甚至在一些國家的電子商務店鋪中,提供了用哈幣支付的選擇。國內部分虛擬貨幣得到了相當多網友的認可,在流通范圍、公司規模還是企業信譽方面都頗具實力。如某公司發行的酷幣,用戶可以通過固定電話、網上銀行、神州行卡方便快捷地購買到,可以在網路上自由消費;商戶在賣出商品、獲取酷幣後,還可與該公司兌現結算。正因為發生了酷幣和人民幣的雙向兌換,有公司丟失了酷幣後,出示的往來單據經價格部門確認,摺合為一定數額的人民幣而得到立案。某國內知名在線游戲棋牌網站推出增值消費計劃,讓用戶能用虛擬金幣購買各種數碼實物產品。換算發現,用網幣購買的價格比直接從市面購買實惠得多。
網游公司在大量發行虛擬貨幣並從中牟利時,很容易造成玩家花錢買來的虛擬財產貶值,利益受到損害的現象。虛擬世界的通貨膨脹是難以避免的。主觀上,發行者沒有動力去控制,當發行的網幣可購買實際資產時,通過過量發行就可徵收「鑄幣稅」,使自己得利;客觀上,游戲運營商也沒有能力來控制,網路中存在大量「偽鈔製造者」,通過私服製造虛擬貨幣,隨著外掛泛濫,游戲里的貨幣和道具越來越多,造成虛擬貨幣迅速貶值。另外,游戲公司也無法控制二級交易市場的影響。以主營棋牌類網游的邊鋒為例,其網幣對應的購買力曾在一年內縮水近40%。
目前,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管理,原則上只准用真實貨幣購買虛擬貨幣,而不允許將虛擬貨幣反過來轉換為真實貨幣。但國內已出現主要業務是把游戲幣兌換成人民幣的網站,制定了虛擬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表」,換算出各種游戲幣的實際價值。兌換過程和商業銀行沒有本質區別。這樣勢必造成對金融系統的沖擊。估計國家在短期內不會採取放開並進行監管的方式開放這一領域。當初發行網幣的初衷是為了應對小額支付的困難,但由此帶來的副作用遠超過解決此問題帶來的好處。因此,解決電子支付問題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本之法。在此之前,有關部門可能會加強監管,限制用網幣購買通常用人民幣才能購買的產品和服務,並逐步取締網幣兌換人民幣的經營活動。
㈣ 如何看待虛擬貨幣的未來發展前景
這里說說比特幣吧!!
比特幣價格被腰斬
區塊鏈如何落地應用仍是目前面臨的最主要難題。除比特幣以外,區塊鏈在其他場景的大規模應用還未到商用階段,回溯2017年下半年,比特幣價格幾乎每天創出新高,最終在全球溢價最高的韓國交易所達到巔峰——每枚約14萬元人民幣。2018年6月3日,截至發稿時,Coinbase比特幣交易平台則報價49688元,比特幣價格已被腰斬。今年以來,比特幣價格已經鮮有令人瞠目的暴漲暴跌,並且整體呈現逐月下跌的趨勢。
比特幣發展現狀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區塊鏈行業商業模式創新與投資機會深度分析報告》數據顯示,5月份,比特幣價格呈下行走勢,總體市值由月初的1573億美元跌至月末的1274億美元,跌幅19%;此外,日均活躍地址44.4萬個,日均轉賬19.7萬筆。從走勢上看,活躍地址數和每日轉賬數與交易價格呈較大的正相關,5月份,整體呈現震盪下行走勢已經十分明顯。
比特幣近半年的平穩下跌原因
應當如何理解比特幣近半年的「平穩下跌」?主要有兩點原因: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機構投資者以及積累了大量「獲利盤」的投機贏家兌現利潤,正在離開這個市場;其次,在區塊鏈行業沒有實質的應用和盈利模式出現之前,比特幣價格上漲只能算投機性的炒作。此外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中國央行果斷出手關閉比特幣交易平台,在阻止比特幣投機方面成效顯著。
目前國內的比特幣交易所已經基本遷到境外了,與國內沒有任何關系。投資者在那些平台操作,風險需要自擔。
目前行情不是很好,只有行情好的時候,才會有投資者想方設法找渠道參與比特幣投資。由於目前幣圈總市值依然較小,隨著區塊鏈應用更多,未來仍有潛力。
被過度消費的區塊鏈
由於比特幣價格「不溫不火」,區塊鏈作為其底層技術,反而達到了「婦孺皆知」的程度,甚至近期熱度一度超過比特幣。
近期,一系列相關報道頗有濫竽充數、充滿炒作的嫌疑,區塊鏈已經有明顯被過度消費的傾向。除比特幣以外,區塊鏈在其他場景的大規模應用還未到商用階段。
隨著對區塊鏈技術的認識逐漸深入,國內各大企業紛紛布局區塊鏈技術、平台和應用,包括網路、騰訊、阿里、京東、網易等互聯網企業,各大銀行、中國平安等金融企業以及華為等。在應用方面,國內積極探索和推動聯盟鏈、私有鏈等形式的區塊鏈+應用,輔助解決相關行業的痛點問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㈤ 現在入手虛擬貨幣前景怎麼樣
個人認為,現在可以入手BTC等主流價值幣,從BTC近一年的走勢看,現在基本上處於谷底,即使還有可能再跌一些,但是也不會跌太多。10年的歷史說明BTC肯定是有價值的,並且BTC將來肯定還是要升值的,畢竟是幣圈的黃金,稀有且共識最大。以上僅是個人一家所言,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需謹慎!最後聲明,如果你投資虛擬貨幣虧錢了,本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㈥ 為什麼說虛擬貨幣前景無限
虛擬貨幣的出現並非偶然,它是貨幣進化史的一部分,是數字科技革命的結晶。回顧貨幣史,任何一種形式的貨幣從誕生到發展成熟,都會經歷質疑乃至排斥。它也像傳統貨幣一樣,並非天然完美,在發展過程中也在不斷完善,以更適應生產力並為其服務。以網路為基礎的虛擬貨幣受制於信用約束而在有限范圍應用,然而不斷創新的虛擬貨幣正在突破地域、民族、文化、信用等約束,在國際范圍內推廣使用。毫無疑問,虛擬貨幣代表了貨幣未來的發展方向。虛擬貨幣也將會有更完美的針對主權貨幣的解決方案。現今國內比較有名而又具有投資價值的交易品台就有比特幣交易平台,聚幣交易平台,優迅網交易平台,相信以後也會有更多。
㈦ 未來最有前景虛擬貨幣有哪些
從目前來看,最有前景的依然是主流幣種,如比特幣、以太坊、瑞波、BCH、萊特幣等。當然,不排除後面會有新的幣種脫穎而出,行業在不斷發展變化,技術越來越成熟,後來居上也很正常。所以要經常關注行業變化,以動態的眼光來發現未來的新星。
㈧ 我國網路虛擬貨幣的發展中存在哪些問題
虛擬貨幣在我國的發展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虛擬貨幣在我國主要是炒作的工具,實際的應用場景較少,但也出現了一些應用型數字貨幣,例如珠寶行業的商業積分系統福源幣,但影響小。
2、一些不法分子打著比特幣或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傳銷詐騙,這些傳銷活動日益猖獗,嚴重影響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發展,政府打擊不力。
3、我國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限制比特幣的發展,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不得用於支付,禁止金融機構開展比特幣相關業務。
4、虛擬貨幣具有洗錢的風險,匿名交易性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5、數字貨幣的安全性有待考究,之前國內爆出了多個平台被盜的案例,例如比特幣存錢罐,比特兒等。
㈨ 虛擬貨幣的發展前景如何
虛擬貨幣在國內的前景還是不錯的,虛擬貨幣在國內被稱之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
㈩ 如何看待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前景
個人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件好事,同時也是一件與時俱進的事情。互聯網只是工具,金融本身就是有風險的。互聯網因為快速,對風險有放大作用,使得問題會短時間內爆發出來。其實任何行業的發展成熟都是一步步試錯試出來的。互聯網金融具有以下的風險性: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額寶當前的收益率低於5%,且余額寶的性質是貨幣市場基金。但網路百發的預期收益率高達8%,這就不由得讓我們想問,百發最終投資的基礎
資產是什麼?在全球經濟增長低迷、中國經濟潛在增速下降、國內製造業存在普遍產能過剩、國內服務業開放不足、影子銀行體系風險逐漸顯現的背景下,如何實現
8%的高收益?除了給企業做過橋貸款、以及給房地產開發商與地方融資平台融資外,還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資渠道?
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當
然,金融機構的一大功能就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金,因此金融機構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期限錯配,而其中的關鍵是錯配的程度。聯想到網路百發給出的承諾是
允許投資者隨時贖回,這無疑最大程度地加劇了流動性風險。既要允許隨時贖回,還能給出8%的預期收益率,這當然令缺乏經驗的投資者歡欣鼓舞,但也會令富有
經驗的投資者疑慮重重。
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如
前所述,盡管商業銀行也面臨期限錯配風險、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也面臨信用違約風險與期限錯配風險,但與互聯網金融相比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商業銀行最終
能夠獲得央行提供的最後貸款人支持。當然,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價的,例如商業銀行必須繳納20%的法定存款准備金、自有資本充足率必須高於8%、必須滿足
監管機構關於風險撥備與流動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目前面臨監管缺失的格局,因此運營成本較低,但如果缺乏最後貸款人保護,那麼一旦互聯網
金融產品違約,最終誰來買單?互聯網金融企業有能力構築強大的自主性風險防禦體系嗎?
除上述傳統風險外,中國互聯網金融產品還面臨一系列獨特風險,以下筆者將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來依次梳理這些風險:
其一是法律風險。目
前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於無門檻、無標准、無監管的三無狀態。這導致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尤其是理財產品)遊走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區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觸碰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例如,前段時間湖北省的天力貸在運行半年後被擠兌、停止運轉後,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立案的。
由於缺乏門檻與標准,導致當前中國互聯網金融領域魚龍混雜,從業者心態浮躁、一擁而上,一旦形成互聯網金融泡沫,並出現較大幅度違約的格局,就很容易導致
中國政府過早收緊對互聯網金融的控制,從而抑制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中國的互聯網金融業應避免重蹈當年信託業、證券業發展初期的亂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進行貨幣信貸調控的難度。一
方面,互聯網金融創新使得央行的傳統貨幣政策中間目標面臨一系列挑戰。例如,虛擬貨幣(例如Q幣)是否應該計入M1?再如,由於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受法定存
款准備金體系的約束,這實際上導致了貨幣乘數的放大。又如,如何來看待傳統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互動與轉化?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貸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產開發商傳統融資渠道被收緊,那麼很可能會考慮到通過互聯網金融來融資。事實上,最近一年來中國互聯網理財產品的大發展,
其宏觀背景就與中國政府收緊了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監控,導致地方融資平台、房地產開發商等市場主體不得不尋找新的融資來源有關。
其三是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首先,由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數據挖掘與數據分析,獲得個人與企業的信用信息,並將之用於信用評級的主要依據,此舉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過上述渠道獲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確地衡量被評級主體的信用風險,這裡面是否存在著選擇性偏誤與系統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對稱與信息透明度問題。如前所述,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那麼,誰來驗證最終借款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無獨立第三方能夠對此進行風險管控?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監守自盜行為?畢竟,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互聯網P2P類公司中,有專業的風險控制團隊的僅占兩成左右。
其五是技術風險。與
傳統商業銀行有著獨立性很強的通信網路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處於開放式的網路通信系統中,TCP/IP協議自身的安全性面臨較大非議,而當前的密鑰管理與
加密技術也不完善,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體系很容易遭受計算機病毒以及網路黑客的攻擊。目前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賬戶被盜風險較大,阻礙了不少人參與互聯網金
融,這其中絕非沒有專業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聯網企業必須對自身的交易系統、數據系統等進行持續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這無疑會加大互聯網金融企業
的運行成本,削弱其相對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成本優勢。
綜
上所述,既然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起步階段就面臨如此之多的風險,那麼是否就應該以此為由放慢甚至扼殺這一寶貴的金融創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關各方
應該在充分考慮潛在風險的基礎上,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穩步、可持續發展。筆者提出的相關建議包括:第一,應充分加強行業自律。用行業准入來替代政府審批,通
過加強行業協會的作用,有助於規范行業的發展,並避免政府的過度介入。目前的中關村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及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等,都是有益的嘗試;第二,
應該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提示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且這一風險顯著高於投資類似的傳統金融產品的風險;第三,應該加強網路安全管
理,從更高層次上來防範黑客攻擊導致的系統癱瘓;第四,監管機構應該構建靈活的、富有針對性與彈性的監管體系,既要彌補監管缺位,又要避免過度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