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值度和虛擬貨幣關系
㈠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的區別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壯大,在給廣大網民提供大量免費服務的同時,根據公司盈利需要和用戶多樣化需求,各個網站紛紛推出了收費服務項目。這也推動了虛擬貨幣的產生。
不少門戶網站、網路游戲運營商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很早就開始提供虛擬貨幣以供使用。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市面流通的網路虛擬貨幣(簡稱網幣)不下10種,如Q幣、網路幣、酷幣、魔獸幣、天堂幣、盛大(游戲區)點券等。以Q幣為例,使用者超過兩億人。業內人士估計,國內互聯網已具備每年幾十億元的虛擬貨幣市場規模,並以15%~20%的速度成長。
在市場經濟中,需求會刺激創新,創新反過來能拉動需求。虛擬貨幣的日漸火爆正是在用戶的需求和企業的創新中完成的。目前中國網路市場的虛擬貨幣種類之多,不勝枚舉,其中騰訊公司依託龐大的QQ用戶,隨著即時通信市場的成熟,也適時推出了Q幣。
不可否認的是,虛擬貨幣讓我們感受到購買網路服務的便利性,這是網路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但目前網路虛擬貨幣已經悄然變身,形成龐大的交易市場。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林頓·拉魯什也曾經預言:從2050年開始,網路的虛擬貨幣將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官方承認,成為可以流動的通行貨幣。如此規模的市場和光明前景,使不少公司已經躍躍欲試,意圖佔領這塊市場。現在看來,網路、PAYPAL(貝寶)和騰訊處於領先地位。
電子貨幣是就現階段而言,大多數電子貨幣是以即有的實體貨幣(現金或存款)為基礎存在的具備「價值尺度」和「價值保存」職能,且電子貨幣與實體貨幣之間能以1
:1比率交換這一前提條件而成立的。
而作為支付手段,大多數電子貨幣又不能脫離現金或存款,是用電子化方法傳遞、轉移,以清償債權債務實現結算。因此,現階段電子貨幣的職能及其影響,實質是電子貨幣與現金和存款之間的關系。
目前,我國流行的電子貨幣主要有4種類型。
1、儲值卡型電子貨幣。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現,其發行主體除了商業銀行之外,還有電信部門(普通電話卡、IC電話卡)、IC企業(上網卡)、商業零售企業(各類消費卡)、政府機關(內部消費IC卡)和學校(校園IC卡)等。發行主體在預收客戶資金後,發行等值儲值卡,使儲值卡成為獨立於銀行存款之外新的「存款帳戶」。同時,儲值卡在客戶消費時以扣減方式支付費用,也就相當於存款帳戶支付貨幣。儲值卡中的存款目前尚未在中央銀行征存准備金之列,因此,儲值卡可使現金和活期儲蓄需求減少。
2、信用卡應用型電子貨幣。指商業銀行、信用卡公司等發行主體發行的貸記卡或准貸記卡。可在發行主體規定的信用額度內貸款消費,之後於規定時間還款。信用卡的普及使用可擴大消費信貸,影響貨幣供給量。
3、存款利用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借記卡、電子支票等,用於對銀行存款以電子化方式支取現金、轉帳結算、劃撥資金。該類電子化支付方法的普及使用能減少消費者往返於銀行的費用,致使現金需求余額減少,並可加快貨幣的流通速度。
4、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Internet網路環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制數據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碟內的電子現金;一種是將貨幣價值保存在IC卡內並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流通的電子錢包。該類電子貨幣具備現金的匿名性,可用於個人間支付、並可多次轉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實體現金為目的而開發的。該類電子貨幣的擴大使用,能影響到通貨的發行機制、減少中央銀行的鑄幣稅收入、縮減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規模等.
㈡ 如何認識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交易面廣,虛擬貨幣面小,所學知識有限,語言表達能力一般,但是已經竭盡全力去回答,希望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㈢ 虛擬貨幣的風險高不高血本無歸的幾率有多大
(三)支付系統穩定性風險
1、難以規避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典型風險
在特定的虛擬社區,虛擬貨幣支付活動已演變為「真正的」支付系統,面臨著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典型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運行風險及法律風險等。這些風險的性質、規模及持續時間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系統的設計或流動性匱乏的程度,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很難規避或控制這些風險。從國際清算銀行(BIS)發布的《重要支付系統的核心原則》(CP)來看,網路虛擬貨幣方案並不符合CP中的絕大部分內容,同時也不屬於系統性重要支付系統。所以,並不會在全球金融系統引發或傳遞沖擊。從目前情況下,網路貨幣系統在這些虛擬社區外並不存在系統性風險。
2、缺乏相應監督和保護機制。
在現實經濟中,央行充當著最後貸款人角色且不存在違約風險,可以在出現支付危機或無法預知的流動性短缺情況下採取行動,以避免連鎖反應。而網路虛擬貨幣方案中,以網路貨幣為結算資產並不能做到這些。由於網路貨幣簡單地依賴於發行人信譽,並不能保證被廣泛接受用作支付手段,網路貨幣不能被視作安全的貨幣。另外,商業銀行按要求接受審慎監管,降低了違約可能性,商業銀行賬戶中的錢安全度高於網路貨幣。網路貨幣的一個根本性風險體現在:網路貨幣方案結算機構並不受任何監管,沒有任何機構對其行為負責,同時也不具備任何投資者/存款人保護機制,導致用戶自身承擔所有的風險。
(四)監管缺位風險
通常來講,監管滯後於科技發展。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建立,但直到2006年,美國的一些政府機構才著手分析這些方案。由於監管缺位,加之其交易有匿名、不可見、難追蹤等特點,網路虛擬貨幣方案極易被恐怖活動、詐騙、洗錢等非法活動利用。當前,許多國家的政府部門都在考慮是否承認或使這些虛擬方案合法化,並將其納入監管范疇,從而達到支持貨幣和支付形式創新、保護消費者權益及金融穩定,同時抑制利用虛擬貨幣方案從事犯罪活動的目的。目前虛擬貨幣方案法律地位不確定性也可能對政府當局帶來挑戰。
(五)貨幣當局聲譽風險
貨幣當局(央行)的聲譽是決定其各項政策,尤其是貨幣政策有效性的關鍵因素。公眾對法定貨幣的信任程度與央行形象密切相關,央行十分關注其聲譽。歐央行將聲譽風險定義為聲譽、信用或公共形象惡化的風險。由於網路貨幣方案與貨幣和支付相關,大-眾普遍認為屬於央行職責范疇,需警惕其可能給央行帶來的聲譽風險。雖然在規模較小的情況下,網路貨幣方案失敗帶來的影響有限,但其高度波動和不穩定性也加劇了失敗的可能性,並吸引媒體廣泛報道。若任由網路貨幣持續發展而不進行管制,中央銀行可能被認為失職而影響其聲譽。
(六)投資者損失風險
相對於交換價值而言,公眾對網路虛擬貨幣的投資價值認可度更高,也正是基於投資的交易才加速了虛擬貨幣市場形成。與其他投資市場一樣,虛擬貨幣市場的參與者也將面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政策風險帶來的潛在損失。以比-特幣為例:2009到2010年初,比-特幣毫無價值;2010年夏天比-特幣交易開始進入黃金時期,由於供給遠小於需求,網上交易價值開始上升,到11月初,比-特幣在29美分處沉寂多日後竄升至36美分;2011年2月,比-特幣繼續升值,其與美元的兌換率達到了1:1;2013年,比-特幣價格實現「大爆炸」式增長,並在2013年11月29日觸及1242美元,超過同期黃金1241.98美元/盎司價格。劇烈的價格波動使市場參與者面臨著巨大的投機風險。
不同於股票、債券等成熟資本市場,比-特幣市場深度不足,且目前主要持有在大戶手中,分散化程度低,比-特幣價格很容易受到大戶買賣行為影響,也容易被投機者操控。同時,各國對比-特幣態度不一,德美等國持開放支持態度,泰國、巴西等國將比-特幣相關活動視為非法。各個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及採取的應對措施都將對比-特幣價格造成重大影響,尤其在短期內造成其價格急劇波動。
㈣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是一個概念嗎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不是一個概念。
電子貨幣的定義是,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電子貨幣是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發行者支付傳統貨幣,而發行者把與傳統貨幣相等價值的法幣,以電子形式儲存在消費者持有的電子設備中。
電子貨幣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財付通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但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游戲幣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之後出現的比特幣,通過區塊鏈技術較好地解決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問題,實現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圍內受到追捧。電子貨幣與虛擬貨幣,統稱為數字貨幣。
㈤ 實體貨幣與信用貨幣的區別
區別:信用貨幣是指幣材的價值低於其作為貨幣所代表的價值甚至沒有價值,只憑借發行者的信用而得以流通的貨幣。
在交易中流通的期票、匯票、銀行券和支票等,都屬於信用貨幣。它體現著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信用關系。 電子貨幣與傳統貨幣相比,二者的產生背景不同,如社會背景、經濟條件和科技水平等;其表現形式為:電子貨幣是用電子脈沖代替紙張傳輸和顯示資金的,通過微機處理和存儲,沒有傳統貨幣的大小、重量和印記;電子貨幣只能在轉賬領域內流通,且流通速度遠遠快於傳統貨幣的流通速度;傳統貨幣可以在任何地區流通使用,而電子貨幣只能在信用卡市場上流通使用;傳統貨幣是國家發行並強制流通的,而電子貨幣是由銀行發行的,其使用只能宣傳引導,不能強迫命令,並且在使用中,要藉助法定貨幣去反映和實現商品的價值, 結清商品生產者之間的債權和債務關系;電子貨幣對社會的影響范圍更廣、程度更深。
㈥ 數字貨幣和電子貨幣的區別
1、應用不同
數字貨幣:快捷、經濟和安全的支付結算;票據金融和供應鏈金融;抵押品物權數字化。
電子貨幣:賣方將買方的支付指令通過支付網關送往賣方的收單行;收單行通過銀行卡網路從發卡行獲得授權許可,並將授權信息再通過支付網關送回賣方;賣方取得授權後,向買方發出購物完成信息。如果支付獲取與支付授權不能同時完成,賣方還要通過支付網關向收單行發送支付獲取請求,把該筆交易的資金由買方轉賬到賣方的賬戶中。銀行與銀行之間通過支付系統完成最後的行間結算。
2、特點不同
數字貨幣特點是交易成本低、交易速度快、高度匿名性
電子貨幣特點是匿名性、節省交易費用、節省傳輸費用、持有風險小、支付靈活方便、防偽造及防重復性、不可跟蹤性。
3、種類不同
數字貨幣分為三類: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信貸;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
電子貨幣:基於互聯網環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制數據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碟內的電子現金;將貨幣價值保存在IC卡內並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流通的電子錢包。
㈦ 虛擬貨幣是否貨幣的新解
虛擬貨幣是不是貨幣?這已經爭論了多年,書都出了好幾本,我本人也在《後現代經濟》一書中專題分析過。個人以為,現在已沒必要再糾纏於技術性細節,而需要一個宏觀的說法。
中國「十二五」時期,大形勢是從製造業向服務業升級,服務業將不再是赤手空拳的服務業,而需要以中介為杠桿進行倍增和放大,虛擬貨幣就是信息服務業的倍增器和放大器。支持它,還是限制它,最好放在發展現代服務業這個局中掂量,而不是放在金融這個局中掂量。
貨幣古已有之,說它是製造業發展到中介杠桿階段的制度創新,是特指工業化從產業資本階段發展到金融資本階段後,貨幣政策在宏觀調控中開始扮演杠桿角色。在工業化的歷史上,金融資本和貨幣政策成為工業發展的倍增器和放大器,歐洲人在這方面為人類作出了貢獻,其經濟領先地位也得益於這種制度創新。
從這個獨特角度看,今天的虛擬貨幣就具有了特別的意義。從實踐發展來看,包括Q幣在內的許多虛擬貨幣,是在支付條件、信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為發展所在領域信息服務,而創造的中介物,隨著發展逐漸顯示出對信息增值服務還有倍增和放大的杠桿作用。
由此可見,貨幣與虛擬貨幣產生的歷史背景各異。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的轉型,在中介上表現為貨幣杠桿向信息杠桿的權力轉移,虛擬貨幣一開始就不是為製造業和工業化服務的,它應歸於服務業和信息化的大范疇內,這是它不應被視為貨幣、不應納入貨幣政策直接管理的歷史原因。
由於中美支付、信用條件的差異,虛擬貨幣得以在中國陰差陽錯地產生。事後看,反而是件有利的事。因為如果按美國那樣,基於信用卡等金融工具作為信息服務的中介,早晚還要有個將信用卡再轉化為「金融-信息」混合中介(如將來的網上支付、移動支付形態)的再信息化過程。美國現在就要在網上支付中補這個課。中國產生虛擬貨幣這種制度創新,意義是非凡的。正如金融資本和貨幣杠桿在歐洲首先成熟是歐洲之福一樣,虛擬貨幣發育得當,也會成為中國之福。它恰好可以為將來服務業的高級化(從赤手空拳的服務業轉向基於信息平台的服務業)提供倍增和放大機制,有利於工業化與信息化的深度融合。
㈧ 徵信跟信用度有什麼關系
個人徵信指的是專業化的信用信息服務,為了讓大家更方便地借錢,通過第三方機構將每個人的信用信息集中起來,在需要的時候供您和信貸機構使用。
如果你有信用卡或貸款,而且能按時償付,說明信用度較高
而如果沒有信用卡,也沒有貸款,沒有違約記錄,不說明你的信用度高,而是沒有記錄
如果有違約,相應信用度較差
㈨ 比特幣基金平台的信用度高嗎
我個人感覺比特幣基金平台的信用度是非常高的,很多人在這裡面投資的貨幣項目都有了很大的利潤,大家對她的評價也都是非常不錯的。
㈩ 貨幣與信用的關系
信用與貨幣自古以來就存在著緊密聯系,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流通的發展,為商品買賣在時間上和空間上分離創造了條件;商品的價值通過貨幣來表現,使價值可以從觀念上獨立於使用價值之外。而這種價值觀念的強化,就為信用交易提供了可能,所以,貨幣是信用得以產生的一種原始的推動力。
其次,貨幣支付手段職能的發展,使商品讓波同商品價值的實現在時間上分離開。這種分離意味著商品的賣者要先讓渡商品,然後才能獲得出賣的商品的價值,而商品的買者則可以先具有商品的使用價值,並作為未來所應支付貨幣的代表而賒購商品,形成了賣者作為債權人和買者作為債務人的債權債務關系。
信用作為一個經濟范疇,是以償還和付息為條件的價值單方面的運動。對它的本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認識:
第一,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貸行為,而是以償還和支付利息為條件的。
第二,信用是價值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價值運動的形式有多種,而信用是通過一系列的借貸--償還--付過程實現的。價值單方面的轉移同傳統的對等轉移形成鮮明對照。
第三,信用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貸出方為債權人,借入方為債務人,信用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的統一。
第四,信用是與商品貨幣經濟緊密相連的經濟范疇。不同社會的信用反映了不同社會的經濟關系。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肯定,在歷史上,貨幣是信用發展的主要推動力。換言之,信用在歷史上以貨幣流通為其發展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