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周小川虛擬貨幣
1. 一個軟體以新版本為理由清空裡面的虛擬貨幣(與人民幣無關),犯法嗎
違法,虛擬貨幣也是一種個人財產。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被我國央行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先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曾表示,比特幣就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不是由央行發行,央行無權取締。
既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的資產,清除個人的虛擬貨幣,當然是違法的了,侵犯了個人的私人財產。
2. 中國央行虛擬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在今年1月公開宣布盡快推出數字貨幣後,央行行長周小川近日在接受財新周刊專訪時,又對數字貨幣進行了詳細闡述,中國數字貨幣的發展思路或由此可見一斑。
周小川指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這也就說,Q幣之類肯定不行。
至於是不是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數字貨幣。周小川說,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存儲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不能解決,還要看。周小川稱,除了區塊鏈技術,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還深入研究了數字貨幣涉及的其他相關技術,比如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演算法、安全晶元等等。
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絕對不可能像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等數字貨幣一樣。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只是貨幣的數字化。
3. 中國承不承認虛擬貨幣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發的防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比特幣相關的網站必須進行備案,要求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則表示,比特幣就像是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
一句話,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國家也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
2015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
4. 中央出台的虛擬貨幣的文件
中央沒有出台任何相關的虛擬貨幣文件,只是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比特幣風險通知,明確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現階段,各金融機構禁止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可去參閱。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在2014年央行再次下發了比特幣風險通知,約談了第三方支付公司,中斷了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比特幣交易平台的聯系。但另一方面也肯定了比特幣在國內的合法性。2013年以來流行的加密數字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狗狗幣、萊特幣、瑞波幣等等。
5. 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對虛擬貨幣的看法
在今年四月份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上,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由於數字貨幣並非央行啟動和批準的幣種,因此談不上取締。數字貨幣屬於數字資產,個人與個人之間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數字貨幣不是傳銷,不是資金盤,是一種理財投資
6. 周小川對虛擬貨幣的看法
周小川,認為比特幣的區塊鏈技術是一種非常有潛力的。周小川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比特幣不是由央行發行的,央行無權取締。央行也計劃推出數字貨幣,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
其它知名的數字貨幣還有萊特幣、瑞泰幣、狗狗幣等等。
7. 央行周小川怎麼說的虛擬貨幣是真的嗎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博鰲亞洲論壇表示,虛擬貨幣本來就不是央行批準的貨幣,也談不上取締。由於數字貨幣並非央行啟動和批準的幣種,因此談不上取締。數字貨 幣屬於數字資產,個人與個人之間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數字貨幣不是傳銷,不是資金盤,是一種理財投資。
8. 虛擬貨幣比傳統貨幣會更好是誰說的
很多人都說過,下面是央行行長周小川的觀點:
財新記者:1月20日人民銀行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提出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這是出於什麼考慮?
周小川:央行其實很早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了。從歷史發展的趨勢來看,貨幣從來都是伴隨著技術進步、經濟活動發展而演化的,從早期的實物貨幣、商品貨幣到後來的信用貨幣,都是適應人類商業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作為上一代的貨幣,紙幣技術含量低,從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特別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全球范圍內支付方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的建立,對於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都是十分必要的。
怎麼取代呢?有幾個思路:一種是模仿紙幣,比如紙幣之間的交易是匿名的,數字貨幣也想做成匿名的,這就促成了它的技術選擇。但是紙幣之所以匿名,最初並不是有意設計的,而是沒有別的技術能保證大量小額交易的方便。當然也有人認為,未來的數字貨幣交易也是匿名更好,因為假設政府是有可能有失誤的,則私人的財富和財富運用的隱私要絕對保護。
從央行的角度來看,未來的數字貨幣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私人隱私,但是社會安全和秩序也是重要的,萬一遇到違法犯罪問題還是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也就是說,要在保護隱私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之間找到平衡點。這兩種動機和之間平衡點的掌握也使得技術選擇上的傾向不一樣。
財新記者:對數字貨幣的發行和管理,央行有什麼設想?和現行市場自發出現的數字貨幣有什麼區別?
周小川:目前世界上不少國家認可的是央行主導的數字或電子貨幣的構架,跟民間的是可能有區別的。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主要體現這么幾個原則: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二是上面提到的,做到保護隱私與維護社會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平衡,尤其針對洗錢、恐怖主義等犯罪行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三是要有利於貨幣政策的有效運行和傳導。四是要保留貨幣主權的控制力,數字貨幣是自由可兌換的,同時也是可控的可兌換。為此,我們認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
財新記者:數字貨幣的推出有時間表嗎?最終是不是要替代紙幣?
周小川:現在還不能說數字貨幣的時間表。中國人口多、體量太大,像換一版人民幣,小的國家幾個月可以完成,中國則需要約十年。所以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後期現金的交易成本會慢慢升高,比如過去讓銀行點數大量的硬幣,點不完不下班,也不收費,後來可能就需要收費了,有了激勵機制,大家自然會更多使用數字貨幣,不過兩者仍會在較長期共存。
不過,虛擬貨幣還有其它很多的應用存在。例如,歐陸眾籌平台利用區塊鏈技術把數字貨幣和實體資產結合的眾籌新模式。
9. 周小川發布會,投資虛擬幣視頻
周小川是中國人民銀行行長,不可能去發布投資虛擬貨幣視頻的。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去年的博鰲論壇上表示,比特幣與集郵者收集的郵票一樣,擁有收藏價值,人們把它當做資產來進行交易而非支付貨幣,所以對於央行來說不存在是否取締問題。這也是央行行長周小川對比特幣的唯一一次表態。
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年底發布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自在但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現階段,各金融金鉤不得提供比特幣的相關服務。
10. 央行行長關於"虛擬貨幣"答記者問
央行其實很早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了。從歷史發展的趨勢來看,貨幣從來都是伴隨著技術進步、經濟活動發展而演化的,從早期的實物貨幣、商品貨幣到後來的信用貨幣,都是適應人類商業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作為上一代的貨幣,紙幣技術含量低,從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特別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全球范圍內支付方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的建立,對於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都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