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能否自己調數值
Ⅰ 虛擬貨幣每天生產交易及剩餘數據在哪裡查看
搜索以太坊區塊鏈瀏覽器 或者 比特幣區塊鏈瀏覽器,如果基於其他的鏈就搜索其他的瀏覽器查看
Ⅱ 虛擬數字貨幣如何投資
關於數字貨幣,說點自己的看法,你聽聽,覺得沒道理就一笑而過。
貨幣,是作為一種交易的衡量價值,本身並不一定具有價值,它只能作為中間的衡量單位。就好像我國只有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也就是說政府擔保具有價值。如果像是那些戰亂地區,可能十斤貨幣買不到一個雞蛋,也就是這樣的原因。
說回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直到現在為止,沒有哪個國家承認作為自己國家的流通貨幣,好像去年還是前年的時候,我們國家還禁止過一些,那麼如此而言,數字貨幣,只能夠是以高於你買入價格賣出去,那樣能賺到錢。但數字貨幣本身並不具有任何的價值,並不像股票一樣,是你對上市公司的所有權。所以,當如果數字貨幣,你找不到有人買,那就是一文不值。
歷史上的龐氏騙局,荷蘭鬱金香,最貴的時候,一顆鬱金香價值都能夠買一套房子了,等沒人買的時候,所有的鬱金香都爛掉,加起來,換不來一個土豆。所以,巴菲特說,數字貨幣,就是一個泡沫,是一個騙局,估計也就是這么想的。
另外,在股市有這么一說,當菜市場的大媽都開始討論股票的時候,就是股市見頂的時候。我覺得,這也同樣適用於數字貨幣,當很多人都在討論怎麼賺錢,能賺很多錢的時候,就是風險已經積累到很大的時候了。而很多時候,當股票開始跌的時候,很多人,都是還在之前的慣性思維中,覺得很快就會反彈,然後越來越低,越捨不得賣掉,這就是很多人套在上面很高位置的原因。
我不確定,現在是不是數字貨幣最高點,但個人認為,數字貨幣,隨便什麼人都能發行,還沒有任何的作為貨幣流通的價值,只能是賣給別人,我覺得就是騙局。
Ⅲ 虛擬貨幣可不可以做呢,binice數字交易平台是不是坑人的呢
有個binice數字交易平台就行,安全正規,主要是要用對方法!
Ⅳ 1. 為什麼比特幣數量有限,其數量是誰設定的,他們可以修改數量嗎
1. 比特幣數量有限,因為設計初衷就是要一種固定發行量的貨幣,使其最終的數量不能增長和減少,以消除人為印鈔票帶來的通貨膨脹以及緊縮風險。具體數量是根據區塊和區塊報酬原理來決定的:
假設前提是每小時全球能產生6個數據塊,每4年就能產生21萬個數據塊;然後對數據塊的報酬進行遞減式支付,第一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50比特幣,第二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25個比特幣,第三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12.5個比特幣,以此類推。。。最後總的比特幣數量就是--
21萬X(50+25+12.5+6.25+3.125+...) = 2100萬
其中括弧中的累加和近似100,永遠不會超過100,所以最後比特幣總和為2100萬。
當前處於第二個4年階段,每個計算出來的數據塊包含25個比特幣。
2. 這個沒有財富流失的問題,國內外都有很多人在挖比特幣,同時也在炒比特幣。電腦和網速只能決定挖比特幣的速度,不能決定比特幣的價值,就算按你說的,國外挖,我們炒,現在一個比特幣300美元,我們買過來,將來沒有比特幣可挖了,說不定一個比特幣就賣3000美元了,我們再轉手賣了,不就賺了嗎?哪來的財富流失?當然,也許到時候1個比特幣就值3美元也說不定,誰讓它不是各大央行親生的呢。
3. 除了比特幣還有萊特幣等幾種類似的虛擬貨幣。但是,都採用的是類似的設計原理。所以,將來必然有一個那種貨幣被最終廣泛認可的問題,其他不被認可的貨幣將被淘汰。否則,隨時都可以跳出來一種新的虛擬貨幣,豈不是和印錢一樣了,完全違背了它們的設計初衷。
Ⅳ 虛擬數字貨幣如何投資
最好不要去做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最大的問題是:他們沒有造血能力和業務體系,所以,投資者的投資無法獲得相對穩定的增值。
Ⅵ 不懂數學,請問比特幣的數字虛擬貨幣模式能夠復制么
程序是開源的,所以20分鍾你也可以搭建一個和比特幣類似的數字貨幣系統。
Ⅶ 如何把比特幣或數字貨幣資金轉移到我自己的錢包里啊
交易方選擇你的錢包地址,轉給你,你付款,這樣是個完整的交易
Ⅷ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個人能參與嗎
肯定可以的,不能他推出還有什麼意思呢,就是鼓勵大家全民參與,數字貨幣是未來的一個趨勢,像近期的塞班幣,元寶幣火的一塌糊塗
Ⅸ 在Excel中怎麼設置貨幣數值
你的插入一定是在數據區的最底端,所以自動求和公式不會計算.
第一種方法,把這兩行數據插在數據區中間,只要保證還有一條原數據在你插入的兩行數據後面就可以了.
第二種方法,自動求和公式是SUM(),比如你同事的公式是SUM(A1:A100),你插入後的數據區就是A1:A102了,所以將公式中的100改成102就可以了.
Ⅹ 虛擬貨幣是否能和人民幣等值
環球外匯——虛擬貨幣應該具有回兌功能,目前沒有承認某種"虛擬貨幣"和人民幣等值
根據《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是我國法定貨幣,人民幣在現實中是有數量限制的,而Q幣等"虛擬貨幣"商家可無限發行,代替人民幣成為網上交易的一般等價物,必會沖擊我國的金融秩序,
虛擬貨幣應該具有回兌的功能,廣為熟知的類似QB只能算一種商品